『壹』 债券的发行利率是债券发行人根据自身的要求来确定的吗
债券发行价格。一般来说,发行价高于票面价,则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实际利率。
期限。一般来说,期限越长,利率越高。
债券发行利率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平价发行,发行价格=面值
票面利率>市场利率,溢价发行,发行价格>面值
票面利率<市场利率,折价发行,发行价格<面值
票面利率是发行前根据当时的市场实际利率确定的。
由于发行是有一个过程的,通常持续时间还很长。所以实际发行时,市场利率已经改变了。这时,如果市场实际利率高于确定的票面利率,就是以后会得到更多的利息,就是折价发行了。如果低,就是溢价了。
『贰』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发行时都有哪些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您好,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对企业债券进行规范的主要有三部法律,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三部法律法规互相补充,涵盖了企业债券发行中所有的方面。
一.《证券法》种对企业发行债券的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对企业发行债券的规定
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3.具有偿债能力;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企业发行债券的具体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叁』 根据我国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发行的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40%
其实这句话有很大歧义,它的意思应该是不得高于定期利率的1.4倍。
『肆』 企业发行债券要符合法规的哪些要求
企业发行的债券一般称为“企业债”,企业债与公司债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企业债的范围要比公司债更大,企业债既包括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又包括其他企业发行的债券。
《企业债管理条例》对企业债的发行进行了相关的规定。2008年1月,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企业债的发行条件进行了如下规定:
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五)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七)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债的发行,主要是依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该法第十六条,对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的条件进行了规定:
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伍』 债券投资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筹集社会资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国库券的发行对象是:居民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国库券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四条每年国库券的发行数额 、利率、 偿还期等,经国务院确定后,由财政部予以公告。
第五条国库券发行采取承购包销、认购等方式。国家下达的国库券发行计划,应当按期完成。
第六条国库券按期偿还本金。国库券利息在偿还本金时一次付给,不计复利。
第七条国库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有关部门多渠道办门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有关部门多渠道办理。
第八条国库券可以用于抵押,但是不得作为货币流通。
第九条国库券可以转让,但是应当在国家批准的交易场所办理。
第十条发行国库券筹集的资金,由国务院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一条对伪造国库券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倒卖国库券的,按照投机倒把论处。
第十二条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
第十三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
第一条为了满足凭证式国债投资者的融资需求、促进国债市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凭证式国债,是指1999年后(含1999年)财政部发行,各承销银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方式销售的国债(以下简称“凭证式国债”),不包括1999年以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
第三条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 人民币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第四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允许办理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业务,并承担凭证式国债发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均可以办理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业务。
第五条作为质押贷款质押品的凭证式国债,就应是未到期的凭证式国债。凡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挂失或被依法止付的凭证式国债,不得作为质押品。
第六条借款人申请办理质押贷款业务时,应向其原认购国债银行提出申请,经对申请人的债权进行确认并审核批准后,由借贷双方签订质押贷款合同。
作为质押品的凭证式国债交贷款机构保管,由贷款机构出具保管收据。保管收据是借款人办理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凭据,不准转让、出借和再抵押。各商业银行之
间不得跨系统办理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业务。不承办凭证式国债发行业务的商业银行,不得受理此项业务。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办理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业务时,必须持本人名下的凭证式国债和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使用第三人的凭证式国债办理质押业务的,需以书面形式征得第三人同意,并同时出示本人和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八条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期限由贷款机构与借款人自行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第九条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应不超过质押品面额的90%。
第十条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含浮动)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
如借款人提前还贷,贷款利率按合同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实行利随本清。在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变。
第十一条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应按期归还。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自逾期之日起,贷款机构按法定罚息利率向借款人计收罚息。逾期超过1
个月,贷款机构有权处理质押的凭证式国债,抵偿贷款本息。贷款机构在处理逾期的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时,如凭证式国债尚未到期,贷款机构可按提前兑付的正常
程序办理兑付(提前兑取时,银行按国债票面值收取千分之二的手续费,手续费由借款人承担),在抵偿了贷款本息及罚息后,应将剩余款项退还借款人。
第十二条借款人按质押贷款合同约定还清贷款本息后,凭保管收据取回质押的凭证式国债。若借款人将保管收据丢失,可向贷款机构申请补办。
第十三条贷款机构应妥善保管质押品。因保管不善如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由贷款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贷款机构要建立健全保管收据的开具、收回、补办等制度,做好保管收据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质押贷款履行期间,如借款人死亡,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有关债务继承问题。
第十五条质押贷款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各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财政部备案。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所属机构在办理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如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人民银行将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十丸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陆』 确定债券发行利率主要依据哪几个因素
债券发行利率是在一定期限内某一单位债券到期利息与本金的比率,利率可以是单利也可以是复利。债券发行利率公式:债券发行利润=债券发行成本(不包括利息)+认购债券最终得益率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快,债券发行利率与市场因素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这些因素有的直接作用于债券发行利率,有的通过其他因素间接地影响债券发行利率的变化。所以在判断债券发行利率走势时,不能只考虑一种因素,而应全面地考虑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
『柒』 企业债券利率的上限问题
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区别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百分之40%;公司债券的利率或价格由发行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捌』 怎么计算发行债券的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法是采用实际利率来摊销溢折价,其实溢折价的摊销额是倒挤出来的.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 期初债券的帐面价值×实际利率
期初债券的帐面价值= 面值 + 尚未摊销的溢价或- 尚未摊销的折价
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计提的利息会增加债券的帐面价值,在计算的时候是要减去的。
按照面值计算的应计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8)发行债券的利率法律规定扩展阅读:
1、每期实际利息收入随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变动而变动;每期溢价,溢价摊销数逐期增加。这是因为,在溢价购入债券的情况下,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尚未摊销的溢价这一部分)随着债券溢价的分摊而减少,
因此所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随之逐期减少,每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大于债券投资的每期应计利息收入,其差额即为每期债券溢价摊销数,所以每期溢价摊销数随之逐期增加。
当期溢折价的摊销额 = 按照面值计算的应计利息- 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
当期溢折价的摊销额 =面值×票面利率-(面值 + 尚未摊销的溢价)×实际利率
2、在折价购入债券的情况下,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随着债券折价的分摊而增加,因此所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随之逐期增加,债券投资的每期应计利息收入大于每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其差额即为每期债券折价摊销数,所以每期折价摊销数随之逐期增加。
当期折价的摊销额 = 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 按照面值计算的应计利息
当期折价的摊销额= (面值-尚未摊销的折价)×实际利率-面值×票面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