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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债券应收利息现值计算

发布时间: 2021-06-17 15:37:30

A. 应收利息的债券计算

一、基金在计提银行间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时,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200号)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债券应计利息计算公式的通知》的有关内容,改用“实际天数”计算应收利息,具体公式见附件1a、附件1b。
二、基金在计提交易所贴现债券的应收利息时,应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贴现国债实行净价交易的通知》(财库[2007]21号)的有关内容,改用“实际天数”计算应收利息;基金在计提其他的交易所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时,应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1]年12号)的有关内容,仍保留现有方法,采用“实际天数/365”计算应收利息,具体公式见附件2。
三、为了更合理地反映货币市场基金所持债券每日产生的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在采用实际利率法下的摊余成本计量债券时,应参考附件3第四条所述的计算方法。
四、本方法自2008年3月17日起实施。2008年3月17日,按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一)对于改用“实际天数”计算应收利息的债券,借记“应收利息”,贷记“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
(二)对于改按附件3第四条所述的方法计量债券的货币市场基金,摊销前的摊余成本(定义见附件3第四条)计算新实际日利率,再使用新实际日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按附件1、附件2所述方法计算当日应计提的应收利息),借记“债券投资-折溢价”(轧差),贷记“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实际日利率)。
货币市场基金在改用“实际天数”计算债券应收利息之后,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也相应的改用“实际天数”计算。
五、各公司应事先测算和评估相关方法调整对基金收益和投资产生的影响,在系统调试、投资运作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避免方法调整首日对基金收益和基金净值产生重大影响。
附件1a:银行间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
附件1b:银行间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
附件2:交易所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
附件3:货币市场基金实际利率法下溢折价每日摊销的计算方法
一、货币市场基金运用实际利率法的基本原理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模拟从买入日至最后一个计息日计提利息和摊销溢折价的整个过程,通过插入法,达到存续期结束前最后一次计息和摊销溢折价后,溢折价余额为零,即摊余成本=面值。
二、模拟的整个过程(以下日为自然日)
T日应收利息=Round((T日债券数量余额-T日未交割的买入债券数量+T日未交割的卖出债券数量)×面值×票面日利率,2);其中:
(1)按平均值付息的附息债券
票面日利率=(T日对应的票面利率/1年内的付息次数)/T日对应的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
(2)按实际天数付息的附息债券
票面日利率=T日对应的票面利率/T日对应的付息周期所在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
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T-1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T日T+0交割的买入交易确认的摊余成本-T日T+0交割的卖出交易确认的摊余成本
T日确认的利息收入=round(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实际日利率,2);
T日摊销的溢折价=T日应收利息-T日确认的利息收入;
T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T日摊销的溢折价;
T+n日为存续期结束前最后一个计息日,
T+n日应收利息=Round((T日债券数量余额-T日未交割的买入债券数量+T日未交割的卖出债券数量)×面值×票面日利率,2);其中:
(1)按平均值付息的附息债券
票面日利率=(T+n日对应的票面利率/1年内的付息次数)/T+n日对应的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
(2)按实际天数付息的附息债券
票面日利率=T+n日对应的票面利率/T+n日对应的付息周期所在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
T+n日确认的利息收入=round(T+n-1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实际日利率,2);
T+n日摊销的溢折价=T+n日应收利息-T+n日确认的利息收入;
T+n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T+n-1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T+n日摊销的溢折价=(T日债券数量余额-T日未交割的买入债券数量+T日未交割的卖出债券数量)×面值;
三、模拟过程的简化公式
M:每张债券面值
y:实际日利率
Z:每张债券溢折价余额
Z0:每张债券初始溢折价(Z0=(T日债券溢折价余额-T日未交割的买入交易确认的溢折价+T日未交割的卖出交易确认的溢折价)/(T日债券数量余额-T日未交割的买入债券数量+T日未交割的卖出债券数量))
i:票面日利率,在可预知未来利率的情况下为i0,i1,i2,...,it,t+1为剩余付息次数
(1)按平均值付息的附息债券
i=(T+n日对应的票面利率/1年内的付息次数)/T+n日对应的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
(2)按实际天数付息的附息债券
i=T+n日对应的票面利率/T+n日对应的付息周期所在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
从计算实际利率之日起至债券到期日之间的自然日为n,其中可预期的利率变动日的前一日分别为第k1,k2,k3,k4,...,kt日;每日摊销的溢折价为(M+Z)y-Mi
最后一期将溢折价全部摊销,即Zn=0,则得到如下公式:以上迭代公式中,实际日利率范围为(-1)/365~4/365,插值误差0.00000001(默认值,可配置);
实际日利率结果保留12位小数(默认值,可配置)。
四、计算方法
在买入债券或利率调整日,计算Z0,取得M、i、k、n的值,用公式使用插入法计算出实际日利率y后,每日计提利息和摊销溢折价:
(1)T日应收利息按现有方法计算;
(2)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T-1日摊销后的摊余成本+T日T+0交割的买入交易确认的摊余成本-T日T+0交割的卖出交易确认的摊余成本;
(3)T日确认的利息收入=round(T日摊销前的摊余成本×实际日利率,2);
(4)T日摊销的溢折价=T日应收利息-T日确认的利息收入;
(5)最后一个计息日,将剩余的溢折价全部摊销。
注:此方法依据实际利率法下摊余成本确认的基本原理和溢折价摊销的计算过程,以最后一次溢折价摊销后溢折价余额为零为目的,通过模拟溢折价摊销的计算过程,运用插入法,计算出实际日利率,使溢折价科目余额逐渐趋向零直至到期日最终为零,其本质上是以每日债券利息作为未来现金流折现为该债券的账面价值,所得出的日折现率作为实际日利率,与以每期债券利息作为未来现金流折现为该债券的账面价值,所得出的年折现率差异不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二)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三)取得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比照(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应当比照“贷款”科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企业发放的贷款,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六)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B. 债券利息计算

07年应付债券的应收利息=100万元×8%=8万元
实际的利息费用=93.1612万元×10%=9.3161万元
07年末的摊于成本=93.1612+(9.3161-8)=94.4773万
08年的应付债券的应收利息=100万元×8%=8万元
08年实际的利息费用=94.4773万×10%=9.4477万元
08年的摊于成本=94.4773万+(9.4477-8)=95.925万元

借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利息 8
-利息调整 1.4477
贷 投资收益 9.4477
不晓得和答案又怎样呢

C. 债券利息应该怎么算

1、债务利息计算公式:本金X年利率(百分数)X存的总时间

2、含义:债券利息(debentureinterest),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利息核算:债券利息分期支付的,债券到期的账面价值等于面值,企业只需按面值偿付债券本金,则会计处理为:借:应付债券——债券面值贷;

银行存款债券利息同本金一起到期偿付的,债券到期企业偿付本息时,会计处理为:借:应付债券——债券面值应付债券——应计利息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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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利息所得税的收取: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付息:

以现金方式,自动计入客户账户。不扣利息所得税。若是到期还本付息,资金到账包括本金和当期利息。

2、其他债券付息:

以现金方式,自动计入客户账户。对个人投资者按利息收入的20%收取个人利息所得税,机构投资者不用扣税。

其中债券日常交易的价格与利息税没有直接关系,客户在中途卖出得到的利息不用扣除利息税,只有在派息和到期兑付时,才涉及利息税问题。

我国交易所市场对附息债券的计息规定是,全年天数统一按365天计算;利息累积天数规则是“按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闰年2月29日不计息。”

D. 债券应计利息如何计算

应计利息额:指“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从“起息日”当天开始计算利息。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应计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365天×计息天数。注:1、年度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2、计息原则:“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利息;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

E. 债券应收利息计算

1.有的

2.100*8.35%/360*你持有的天数

3.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利息兑付,而是在你卖出去以后,你得到的钱包含应得利息,这个专业点叫法是,净价交易,全价交收,净价就是指你看到的交易价格,全价就是指包含应得利息

买入的那个人是需要支付给卖出的那个人应得利息的,因为买入持有到期(利息兑付日),是可以取得利息的

F. 如何计算债券价格请列出计算过程。先谢过!

半年后应收利息为100*10%/2=5
一年后应收本息为100*10%/2+100=105
当年该债券的价格P
P=5/(1+12%/2)^1 + 105/(1+12%/2)^2
=98.16661
=98.2

答案是D

G. 怎么计算发行债券的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法是采用实际利率来摊销溢折价,其实溢折价的摊销额是倒挤出来的.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 期初债券的帐面价值×实际利率

期初债券的帐面价值= 面值 + 尚未摊销的溢价或- 尚未摊销的折价

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计提的利息会增加债券的帐面价值,在计算的时候是要减去的。

按照面值计算的应计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7)债券应收利息现值计算扩展阅读:

1、每期实际利息收入随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变动而变动;每期溢价,溢价摊销数逐期增加。这是因为,在溢价购入债券的情况下,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尚未摊销的溢价这一部分)随着债券溢价的分摊而减少,

因此所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随之逐期减少,每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大于债券投资的每期应计利息收入,其差额即为每期债券溢价摊销数,所以每期溢价摊销数随之逐期增加。

当期溢折价的摊销额 = 按照面值计算的应计利息- 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

当期溢折价的摊销额 =面值×票面利率-(面值 + 尚未摊销的溢价)×实际利率

2、在折价购入债券的情况下,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随着债券折价的分摊而增加,因此所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随之逐期增加,债券投资的每期应计利息收入大于每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其差额即为每期债券折价摊销数,所以每期折价摊销数随之逐期增加。

当期折价的摊销额 = 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 按照面值计算的应计利息

当期折价的摊销额= (面值-尚未摊销的折价)×实际利率-面值×票面利率

H. 持有至到期(债券)的收益计算

债券到期收益率是指买入债券后持有至期满得到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和资本损益与买入债券的实际价格之比率。这个收益率是指按复利计算的收益率,它是能使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等于债券买入价格的贴现率。近阶段受国有股减持、查违规资金、银广厦等事件的影响,股票市场处于极端底迷状态。很多投资者逐渐将目光转向债市,国债虽然相对于“牛市”收益比较低,但在“熊市”中,其“金边债券”的优势就凸现出来。正因如此,多个国债品种走势强劲,不断创出新高,更令市场欢欣鼓舞,坚定了投资者进入债券市场的信心。国债投资的主要参考指标是市场利率和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然而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的计算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投资者从不同的信息渠道得到的收益率可能不同,有时甚至相差很大。债券到期收益率的特殊情况说明:如果债券每年付息多次时,按照流入现值和流出现值计算出的收益率为期间利率。如期间为半年,得出的结果为5%,则该债券的名义到期收益率为10%。如无特殊要求,可以计算名义到期收益率,如果有明确要求计算实际到期收益率,则需要按照换算公式进行。

I. 债券利息收入怎么算所得税

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应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企业收入的记入应纳税总额按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一般是25%)纳税,个人收入的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

但国债利息收入则属于免税收入。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 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债券利息收入是指债券投资而实现的利息收入。

(9)债券应收利息现值计算扩展阅读

(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2、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1、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J. 债券利息怎么计算和计提(求大神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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