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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可转换债券价值股票价值

发布时间: 2021-05-20 05:34:02

1. 将可转换债券视为一般债券所具有的价值是什么价值

可转换债券具有三种价值形式为纯债价值、转换价值、可转换债券的市场价值。
1、纯债价值是指可转换债券排除其所具有的嵌入式期权价值时的纯债券价值。
2、转换价值是指可转换债券立刻进行转换为股票时该债券的内在价值。
3、可转换债券的市场价值就是指该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2. 可转债票面价值和转股价有什么关系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用公式表示为:转换比例=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价格
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用公式表示为:
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比例

3. 如何理解可转债的价值

你好,可转债是当前境内市场上存续的为数不多的一类特殊结构化产品,兼具债性和股性。因此,其价值分析的关键就在于对它的债券属性和转股属性的分析,主要有以下指标:
纯债价值
纯债价值是衡量可转债作为一种债券的价值,这个可以根据可转债的面值和票息,通过贴现公式计算得到。
纯债溢价率
纯债溢价率=可转债价格/纯债价值-1,其中可转债价格是可转债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该指标反映了在不考虑转股的条件下,可转债价格相对于纯债的溢价程度。
纯债溢价率越低,说明可转债价格超出纯债价值的比例越小,债性越强,转债债底对价格的支撑作用越大,投资风险越小;反之,纯债溢价率越高,相当于转债相较于纯债价格高估越多,距离安全保底线就越远。
到期收益率
到期收益率这个词想必大家比较熟悉,在这里它是指可转债根据其价格、面值和票息,通过折现公式计算得到折现利率,也就是投资者以当前市场价格买入可转债并持有到期所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可转债的股性分析指标。
转股价值(平价)
转股价值(平价)= 100/转股价格×当前股价,其中100也就是转债的面值。该指标衡量了将面值为100元的可转债转换为正股后的价值。
转股溢价率
转股溢价率= 可转债价格/转股价值-1,可以看到该公式和上面纯债溢价率的公式是对应的。该指标反映了可转债价格相对于转股价值(平价)的溢价程度。
这个指标也是越低越好么?
转股溢价率越低,表明转债价格已经充分接近转股价值了,而转股价值的高低(在转股价不变的情况下)取决于正股股价,因而此时,正股的波动会充分反映到转债价格上,转债股性越强,进攻的弹性越大。相反,转股溢价率越高,股性越弱,可转债越难跟上正股涨幅,投资价值越小。
另外,少数转股溢价率为负的可转债,由于其可转债价格小于转股价值,存在着潜在的套利机会:买入可转债,马上转股卖出。当然,这得在转债进入转股期的条件下才可进行,而且转后的股票第二天才能卖出,需要投资者承担一定的股价波动风险。
说了这么多,您一定对这几大指标有了更深的了解。下面,小编给您总结一下,我们将股性和债性结合起来看。
平价底价溢价率 = 转股价值/纯债价值– 1
平价底价溢价率衡量转股价值和纯债价值的相对强弱,用以衡量可转债偏向于债性还是股性,即平价底价溢价率越高,可转债偏向于股性,反之偏向于债性。
股性较强的可转债,其价格波动性与正股基本保持一致,且主要由转股价值来决定,进攻性较强。因此,正股的上涨潜力越大,其相应的可转债投资价值也就越大。
债性较强的可转债,其价格主要由债券价值来决定,投资风险较低,防御性较强。
所以说,整体来看,转股溢价率低并且到期收益率高的可转债,投资价值最高,但是现实中往往两者不可兼得,因为股性较强的可转债往往债性偏弱,而债性较强的可转债股性就会偏弱。
因此,投资者们在投资可转债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考虑指标、正股、投资偏好、市场等各项因素,才可能在投资过程中获得更大的胜率。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4. 可转换债券的价值问题

债券转换成股票方法
当债券持有人将转换成股票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账面价值法和市价法。

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为发行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有也应作为(或冲抵)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别独立的交易,转换时不应确认损益。

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采用市价法的理由是,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动,且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单独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历史成本原则。

5. 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转换价值,内在价值和投资价值分别是什么

直接价值:采用具有相同特征的非可转换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作为贴现率,对可转换债券的现金流进行贴现,即可得到直接价值。
转换价值: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并立即按当前股票价格卖出得到的收入。
最低理论价值=MAX(直接价值,转换价值);
投资价值通过和相同特征的非可转换债券来对比。内在价值即使理论价值。

6. 可转换债券与股价的关系怎么样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转债理论价值是纯债价值与复杂期权价值之和,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正股价格、转股价、正股与转债规模、正股历史波动率、所含各式期权的期限、市场无风险利率、同资质企业债到期收益率等。

转债理论价值与纯债价值、转股价值的关系是,当正股价格下跌时转债价格向纯债价值靠近,在正股价格上涨时转债价格向转股价值靠近,转债价格高出纯债价值的部分为转债所含复杂期权的市场价格。可转债的投资收益主要包括票面利息收入、买卖价差收益和数量套利收益等。

深市:投资者应向券商交纳佣金,标准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沪市:投资者委托券商买卖可转换公司债券须交纳手续费,上海每笔人民币1元,异地每笔3元。成交后在办理交割时,投资者应向券商交纳佣金,标准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6)可转换债券价值股票价值扩展阅读: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7. 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8. 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价值

可转换债券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对投资者来说是"有本金保证的股票" 。 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具有强大的市场吸引力,其有利之处在于:
1.可转换债券使投资者获得最低收益权。
可转换债券与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债券的特性,即便当它失去转换意义后,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仍然会有固定的利息收入;这时投资者以债权人的身份,可以获得固定的本金与利息收益。如果实现转换,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具有"上不封顶,下可保底"的优点,当股价上涨时,投资者可将债券转为股票,享受股价上涨带来的盈利;当股价下跌时,则可不实施转换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满时偿还本金。
2.可转换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
投资者在持有可转换债券期间,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况下,可转换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如果不是这样,可转换债券将很快被转换成股票。
3.可转换债券比股票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可转换债券属于次等信用债券,在清偿顺序上,同普通公司债券、长期负债(银行贷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权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债券之后,同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优先清偿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