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证券公司A股一般的手续费+税是多少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0.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约为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975%;权证,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A股2、3项收费合计称为交易规费,合计收取成交金额的0.00896%。
4.过户费(仅上海股票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不同的运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中央登记、统一托管“,所以此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此费用按照每100股收6分钱收取,每笔交易最低6分钱。
5.券商交易佣金:买卖双向收取,成交金额的0.025%-0.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中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A股不是实物股票,以无纸化电子记账,实行“T+1”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中国大陆机构或个人。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区分。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
② 谈一谈我国经纪业务的开展中存在哪些问题与不足
一、我国证券经纪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差异化服务能力。我国传统证券经纪业务差异性较低,体现在交易产品种类少、价格差异不大、人员职业素养单一、缺乏高水平的专业投资理财顾问、客户组成类型较单一等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正是对证券行业的不足之处造成了冲击,如行业内竞争导致的佣金率大幅下降使得经纪业务收入随之降低。因此,证券市场需要传统经纪业务的转型发展,如加入公募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销售等,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促进证券公司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一站式、多品种、多行业、全面性、更便捷的理财管理服务。
(二)经纪人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与国外证券公司不同,我国证券公司对于证券从业人员专业素养要求参差不齐,有一部分的非经纪人可能因为公司内部结构调整等原因转向从事经纪业务,但他们实际并不具备专业知识,也不具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而且经纪人的收入主要依靠客户进行证券产品交易而获得佣金提成,使得经纪人更易做出不规范的行业行为。在最初的证券市场投资活动中,证券公司很少为小微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服务。同时,由于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无法形成专业的投资顾问团队,相比国外证券机构经纪人管理制度,我国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如提供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从业道德标准培训,组建专业的投资顾问团队与研究团队,提升行业服务能力等。
(三)证券经纪牌照的放开所带来的冲击。2015年3月初,中国证监会表示正在研究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证券公司牌照的制度以及配套安排。2015年6月,江苏证监局核准交银国际持有华英证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对交银国际依法受让华英证券33.3%股权无异议。这表示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正式拉开序幕,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将受到行业内外的双重挑战。商业银行已经在多年的发展中积累了独有优势,如多样化的产品线、覆盖范围更广的营业网点、大量客户群体、已经在财富管理及私人业务方面所占据的较大市场份额、较完善的理财业务平台等,金融市场混业经营导致证券行业竞争加剧,特别是在投行服务和传统经纪业务领域,但同时也为证券行业的长期整合带来新思路。
(四)市场资源有限,竞争激烈。在国内部分经济发展领先的城市,证券市场已经基本达到饱和状态,尤其对于作为我国两大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上海和深圳,更面临着超负荷的状态。上海证券市场是中国致力于打造的国际化金融中心,在2015年10月相继与英国、德国分别达成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协议,逐步完善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在宏观环境的影响下,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基金公司发展迅速,形成一个具有成熟投资理念的充分竞争的证券市场。
截至2015年6月,深圳地区已成立300多家证券营业部,证券公司新增加的客户量主要来源于已经入市的老客户,会根据不同公司的服务及产品而改变,对于市场中潜在客户的挖掘不够;大客户主要来源于机构客户,依靠公司研发等后台资源进行争夺与维系;投资量较小的个人客户主要依靠较低的佣金率和附赠礼品来吸引,并有理财团队的专业服务。而新客户的增加,主要还是依靠于低佣金率,这也将导致市场竞争矛盾激化,进一步降低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二、互联网金融对证券经纪业务的影响
(一)对行业平均佣金率的影响。在证券行业传统经营模式下,决定中小散户选择哪家证券公司开户交易主要考虑营业网点的距离和手续费的高低。但随着网上开户的放开,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的距离不再重要,投资者的关注重点转移到了佣金价格上。网络信息的流通和透明,使得投资者可大范围自行对比证券公司的佣金率及服务,进而选择最具性价比的证券公司。
证券行业的平均佣金率从2008年的14.8到2015年的5逐步降低,2015年国金证券与腾讯合作推出“佣金宝”,其2的佣金率更是对证券行业带来了巨大冲击,尤其是对以通道业务为主要营业收入的中小证券,加剧其竞争性,公司利润大幅缩水,同时也倒逼证券公司放弃传统的通道业务盈利,转而研发更有竞争性和针对性的新型产品与服务,开拓差异化竞争。
而佣金宝的出现在受到市场投资者欢迎的同时,也反映出市场监管部门对券商进行行业改革举措的态度。国金证券通过推出佣金宝首先开展互联网经纪业务试点,同时还为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余额提供小额理财业务。华泰证券也通过调低交易佣金,来抢占市场份额,如推出通过网上开户便可享受3的开户签约佣金率,而现场开户佣金率仍需要与投资经理相协商确定等营销方式。由此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对佣金率的影响,对证券行业以及经纪业务模式转变的重要性。
(二)对证券经纪业务整体格局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借助于网络平台的优势,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信息互通效率及交易双方信息对称度、提高客户满意度等,进而改变行业整体的竞争格局。证券业的高利润推动行业间混业经营,行业壁垒逐渐被打破。首先,各大证券通过借助网络平台,造成行业内竞争加剧。比如,通过网络平台开户,实现经纪业务的网络化,从而降低了券商提供经纪业务的成本,引发行业佣金继续下降;其次,互联网企业可以借助自身网络技术优势,与证券公司合作,融入证券市场。如2013年余额宝的诞生,通过吸引大量中小投资者,借助于其快速便捷的支付方式,将广大低净值投资者的闲散资金进行集合,搭配适当的投资组合,实现碎片资金的收益最大化,其发展模式对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极大威胁;最后,对于证券市场行情数据统计、投资组合推荐、选股等证券业务,互联网公司都有免费网站进行业务服务,在证券牌照逐步放开之后,可以在提供网上免费信息服务的同时,开展证券业务。没有较大额外成本支出,便可获得盈利。尤其对于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业务,以及需求同质化的投资者,互联网公司更能占据竞争优势。
(三)对经纪业务差异化发展的影响。我国证券经纪业务长期呈现出低层次、同质化竞争的特征,互联网金融将促进证券经纪业务的差异化发展,并加速证券公司阵营的分化。互联网证券公司的大量涌现将加速佣金水平的下降,证券牌照垄断的红利随之消失,生存压力迫使证券公司加快业务转型的步伐,拓展新的盈利模式。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收集便利且广泛,通过信息处理系统,证券公司可以对客户的偏好进行数据分析、筛选和整理,提炼出相应的投资偏好,进而向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在纸质文档时代,这一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科技的进步,此类成本可被大大节省并用于证券公司开启更高附加值的差异化竞争。高度依赖传统通道业务收入而无法快速转型的证券公司将被市场淘汰;专业型证券公司将在细分市场中脱颖而出;全服务证券公司将在高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服务方面取得优势地位。
(四)对证券经纪业务盈利能力的影响。在我国证券行业收入中,占比最大的部分属于证券经纪业务,据数据统计,2008年、2009年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约占总营业收入的70%,而佣金收入又占据了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的大部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行业内竞争加剧,由于各个证券公司的产品、服务具有同质化特点,无法为企业自身带来竞争优势,因此证券公司主要依靠于降低佣金率、减少手续费用等价格战的渠道来拉拢客户,增加投资额与交易量。但如此更减弱了证券经纪业务盈利能力。且由于我国证券行业还对整个市场经济环境较敏感,与股票、基金市场的活跃度成高度正相关关系。市场行情走高,会吸引投资者注入资金,提升交易额、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就会显著上升;反之,若市场行情低迷,大量投资者都会撤资,纵使资金已被套牢于证券市场,投资者也总是会寻找时机选择退出,因此交易量减少,交易资金也随之降低,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也会明显下降。这些都造成了证券经纪业务盈利能力的下降。
三、我国证券经纪业务发展建议
(一)提高经纪业务服务效率,提升客户体验。建议允许证券公司非现场办理标准化的常规业务,以减少客户反复临柜的繁琐,增强客户对证券公司的认可度、提高对投资顾问的服务满意度、增加客户在线上平台的交易体验,通过社交平台和利用口碑传播建立品牌效应,吸引新客户,并增加客户黏性。在市场竞争中,只有全方位地提升客户体验,才能不断地提升客户的认可度。同时,以客户为中心,明确客户投资类型。证券行业面对的客户面较广,包括个人投资者、高净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等类型。对于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其需要的产品和服务要求都不尽相同。这就需要证券公司准确定位客户,提供适当性产品和服务。在服务客户时,投资顾问还应帮助客户建立正确的投资方式、提高客户的信任度,维系客户。
(二)开发互联网金融新产品,做好差异化发展。在互联网开户与交易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差异性的产品与服务将成为证券经纪业务发展的方向。在这方面,国内许多证券公司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与创新:如华泰证券以“财富永续之道”为内涵的“紫金理财”服务品牌,该品牌又分为能满足客户综合交易服务需求的“紫金大管家”服务以及能满足高端客户个性化理财需求的“紫金私人顾问”服务。国泰君安经纪业务提出了综合理财服务创新方案,以“君弘一户通账户”为核心,整合公司全产品、全业务和全方位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综合理财服务,为客户实现证券交易、期货交易、信用交易、基金申购、全产品在线筛选与理财产品购买,获得以定向资产管理为基础的资产管理服务,并且享受方便快捷的资金汇划与消费支付服务。国信证券首创了经纪业务服务产品——“金色阳光证券账户”。该产品通过细分客户需求,来提供相应的投资服务,并将佣金与服务内容挂钩进行收费。
(三)加强互联网化专业人才队伍培养。证券公司领导层要加深学习和理解互联网证券管理特点,尤其是管理层次的“扁平化”特点和投入产出曲线前期需要大量资本投入的特点;领导要理解业务互联网化可能带来的公司内部局部的思想和利益分歧,在分歧中保持平衡并发挥正确的引导作用,切实支持业务互联网化;领导层的构成中要补充互联网方面的专业人才,内部选拔培养的互联网化管理人才可能比外部引进有更好的效果。在中层和基层骨干人才招聘中,适度考虑引进具有互联网企业工作经验的人才,包括电商需求分析、金融产品设计、电商运维等岗位专业人才。同时,还应培育专业的财富管理团队。财富管理的从业人员应该具备全面的社会、经济和法律知识,了解银行、证券、保险、税法等方面的运作,并拥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受限于金融行业长期的分业经营,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精于股票投资咨询,但对其他领域的涉猎较少,需要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补齐短板,完善知识结构,提升其财富管理的专业技能。对投资顾问绩效考核的导向,也应该从鼓励个人业绩增长向提升客户价值转变。
③ 证券经纪业务包括什么
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包含的要素有: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对象。
证券经纪业务是随着集中交易制度的实行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的证券种类繁多,数额巨大,而交易厅内席位有限,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故此只能通过特许的证券经纪商作中介来促成交易的完成。
(3)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税收问题扩展阅读:
证券经纪商是证券市场的中坚力量,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充当证券买卖的媒介。证券经纪商充当证券买方和卖方的经纪人,发挥着沟通买卖双方并按一定要求迅速、准确地执行指令和代办手续的媒介作用,提高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
2、提供信息服务。证券经纪商一旦和客户建立了买卖委托关系,客户往往希望证券经纪商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这些信息服务包括:上市公司的详细资料、公司和行业的研究报告、经济前景的预测分析和展望研究、有关股票市场变动态势的商情报告等。
④ 证券公司是否应该代扣代缴证券经纪人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规定,证券公司是证券经纪人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⑤ 请问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具体是怎样操作的,怎样收取佣金的
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的最简单理解是代理客户买卖股票,我不知道你问的意思是什么,中国目前只有两个交易所,深圳和上海交易所,投资者并不能直接进交易所买卖股票,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买卖,因而有了经纪;
佣金的话每个证券公司收费都不同,证券会规定的最高标准是千分之三,地方不一样,证券公司不一样,收费就不一样,比如很多地方只有一个证券公司收费肯定就高,有可能是最高标准,但如果竞争很大,可能相对会低点;另外即使在一个证券公司如果资金量大或者交易量大的话也不一样,具体要看你如何谈了!
希望帮到你!
⑥ 关于证券公司对员工扣取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问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⑦ 关于证券经纪业务的问题
我是做证券的...
我来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
现在的证券经纪人不像是以前那样仅仅局限在证券营业部了(或者网点),现在只要你有资源(客户)你只要早上去签个到,就可以出去发展你的客户,或者去哪里喝凉茶都行,你说的没错,现在确实大多数都是自己在网络上买卖,包括在交易大厅的老头老太都是自己网络操作了(当然也有一部分年轻人),大时代的纸质委托单已经结束了。现在证券市场是一个激烈竞争的市场,不管你用什么方式,只要你有本事能开发出客户(新客户,其他证券公司的客户,你公司的客户)开发在你的名下,越多越好啦(凭实力,关系,手段)。说白了你就是在做营销。
第二点,佣金的问题,佣金是哪个经纪人开发的就归哪个提成(各个公司,阶层的比例都是不同的)剩余的就是公司的啦。
第三点,不要迷恋证券经纪,它只是一个传说。没有诸葛亮只有一个,但是他已经挂了。
你的第二的额问题。1楼的回答了一部分,我只想补充一点。不要迷恋基金,不然你永远不知道你的钱在哪里...
最后一点,给分吧!!!
⑧ 有谁知道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这一块的收入费用比一般是多少
这种东西谁会来告诉你呢。告诉你了也不会是真的
⑨ 证券公司税收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证券公司股票佣金收入需要上缴当地证券协会万分之二,权证交易免税
第二个问题:以前的证券公司是由单个证券告诉上报总部,以前是可以作假的,比如我知道我公司会对超级大客户(资金亿元以上)象总公司汇报是万分之五的佣金,我们实收万分之八,这部分资金一般都属于企业资金叫有个人管理,他们为了吃回扣我们才这么做的,顺便证券公司也吃点,但是现在个大证券告诉都采取集中交易,就是你的详单需要通过集团公司上报,而不是收盘后汇总上传,所以现在基本杜绝作假。
第三个问题:营业税是百分之十二,企业所得税是百分之二十,但是券商都带有地方保护色彩,不可能缴那么多,会计也不是吃干饭的。
第四个问题:你这个问题和第一个是一样的,就是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会收取,是由当地的证监会收。
⑩ 证券公司是否是证券经纪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证券公司是证券经纪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