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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大空头资产抵押债券

发布时间: 2021-05-12 22:42:34

A. 什么是资产抵押债券,资产抵押债券有哪些法律风险

资产抵押债券(Asset-Backed Security,简称ABS)是以资产的组合作为抵押担保而发行的债券,是以特定资产池(Asset Pool)所产生的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为支撑,在资本市场上发行的债券工具。
(一)资产抵押债券的信用风险从根本上取决于基础资产的应收现金流的质量及违约概率。由于该因素在资产抵押债券发起人构建基础资产池以及向SPV转移基础资产定价时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考虑,所以一般来说,投资级的资产抵押债券出现原始债务人违约的现象在现实中很少。
(二)SPV虽然是资产抵押债券发行和交易过程中一切资金流动的安排者,但并不直接参与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的实际流动。所以,一旦资产抵押债券出现违约,发行人本身根本没有能力对投资者进行补偿,或哪怕只是在短期内进行垫付。
(三)资产抵押债券交易发起人的财务实力是判定基础资产转移的真实销售性质的重要依据,而且内部信用增级手段的采用也使得发起人分担了一定比例的信用风险。
(四)外部信用增级手段的广泛应用使得担保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了资产抵押债券信用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对于一支已获得全额保险的AAA级资产抵押债券来说,担保机构可以担保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按时获得利息和最终的本金偿还,即承担了全部信用风险。
(五)由于资产抵押债券服务商在原始债务人违约时要承担垫款义务,即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部分信用风险,所以服务商财务实力的大小是决定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能否及时足额收回应得本息的重要因素。但是,服务商所垫付的款项有最高金额和最长垫付期限的限制,且其垫付资金只能来源于事后对违约资产的追偿和处理,而不能来源于其他未违约资产。因此,服务商并不能也没有义务对违约资产抵押债券承担最终偿付责任。

B. 资产抵押证券是指什么

资产抵押债券(Asset-Backed Security,简称ABS)是以资产的组合作为抵押担保而发行的债券,是以特定资产池(Asset Pool)所产生的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为支撑,在资本市场上发行的债券工具。
资产抵押债券是20世纪70年代末资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兴起之后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得到分离和重组,以及有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作为发行基石是资产抵押债券不同于一般固定收益债券的两大特征。

C. MBS、CDO、ABS、CLO分别是什么意思各是什么用途

1、MBS:抵押支持债券或者抵押贷款证券化。MBS是最早的资产证券化品种。最早产生于60年代美国。

用途:利用贷款集合体定期发生的本金及利息的现金流入发行证券,并由政府机构或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对该证券进行担保。

2、CDO:资产证券化家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标的资产通常是信贷资产或债券。

用途:通常创始银行将拥有现金流量的资产汇集群组,然后作资产包装及分割,转给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以私募或公开发行方式卖出固定收益证券或受益凭证。

3、ABS

资产支持证券是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其支付基本来源于支持证券的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

用途:

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收益证券。换言之,资产支持证券就是由特定目的的信托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的信托的信托收益权份额。信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

4、CLO:贷款抵押债券,是将大量贷款证券化后拆分卖给不同的投资者的产品。

用途:贷款抵押债券,是将大量贷款证券化后拆分卖给不同的投资者的产品。贷款归还的利息和本金并不平均分配给所有CLO持有人,持有人被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叫做tranches,不同级别的收益率不同,承担的风险也有所区别。

有为保守投资者设计的级别(风险较低、收益较低,类似文中的债权形式CLO),也有为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设计的级别(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类似文中的股权形式CLO)。

(3)大空头资产抵押债券扩展阅读:

债券的基本特征:

1、偿还性

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2、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对稳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入,即债券投资的报酬。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三是投资债券所获现金流量再投资的利息收入。

D. 目前地方国营改制企业想发行债券,一般发行信用债还是资产抵押债券 一般哪一种发行利率高

如果您所讲的信用债和资产抵押债隐含的是担保的概念,担保主要起到信用增级的作用,在发债企业信用等级相对较低的时候通过担保债券的兑付能够提高债券信用等级而达到降低发行利率的效果。担保可以采用第三方保证担保,或资产抵押。市场上的一些超大型企业像中石油,本身信用等级高,就无需再担保;对于行业内中小型企业也无法提供有力的担保(当然也可通过大型担保机构来增信,但增加发行成本)。
广义的来讲,经过担保的债券也是信用债。严格地讲,资产抵押债券是结构性融资产品,本身也是信用产品,并不区别于信用债。
发行利率高低主要由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和发行时市场情况来决定的。可以与同行业已发债企业进行对比评估自身信用水平。具体可咨询投行部门。

E. 资产抵押债券的抵押物通常是什么

抵押债券
抵押债券
(mortgage
bond)
抵押债券是指
债券发行
人在发行一笔债券时,通过法律上的适当手续将债券发行人的部分财产作为抵押,一旦债券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则出卖这部分财产以清偿债务。
抵押债券具体来说又可分为
一般抵押债券
和实物抵押债券

F. 担保抵押债券和抵押担保债券的区别

抵押债券和担保债券
抵押债券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发行一笔债券时,通过法律上的适当手续将债券发行人的部分财产作为抵押,一旦债券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则出卖这部分财产以清偿债务。抵押债券具体来说又可分为一般抵押债券和实物抵押债券。为使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下跌时债券持有者仍具有较高的安全性,用作抵押或担保的资产价值通常要大于债券发行总价值。

当发行者无法履行付息的承诺时,抵押资产的托管人有权卖掉抵押品,并将所得净收入偿还给抵押债券的持有者。如果所得净收入不足以偿还债务,抵押债券持有人将变为普通债权人,未偿还部分的清偿要求权将等同于信用债券。

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指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

G. 资产抵押债券的风险分析和关注重点

与一般固定收益证券相比,在资产抵押债券的信用风险分析和管理有以下一些值得关注之处:
1、资产抵押债券的信用风险从根本上取决于基础资产的应收现金流的质量及违约概率。由于该因素在资产抵押债券发起人构建基础资产池以及向SPV转移基础资产定价时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考虑,所以一般来说,投资级的资产抵押债券出现原始债务人违约的现象在现实中很少。
2、SPV虽然是资产抵押债券发行和交易过程中一切资金流动的安排者,但并不直接参与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的实际流动。所以,一旦资产抵押债券出现违约,发行人本身根本没有能力对投资者进行补偿,或哪怕只是在短期内进行垫付。
3、资产抵押债券交易发起人的财务实力是判定基础资产转移的真实销售性质的重要依据,而且内部信用增级手段的采用也使得发起人分担了一定比例的信用风险。
4、外部信用增级手段的广泛应用使得担保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了资产抵押债券信用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对于一支已获得全额保险的AAA级资产抵押债券来说,担保机构可以担保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按时获得利息和最终的本金偿还,即承担了全部信用风险。
5、由于资产抵押债券服务商在原始债务人违约时要承担垫款义务,即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部分信用风险,所以服务商财务实力的大小是决定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能否及时足额收回应得本息的重要因素。但是,服务商所垫付的款项有最高金额和最长垫付期限的限制,且其垫付资金只能来源于事后对违约资产的追偿和处理,而不能来源于其他未违约资产。因此,服务商并不能也没有义务对违约资产抵押债券承担最终偿付责任。
因此,对于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来说,应根据资产抵押债券信用增级的具体结构将发起人或担保机构(或两者同时)作为资产抵押债券信用风险监控的主要目标。同时,为了确保短期资金流动的安全顺畅,也需要对服务商的财务实力给予一定的关注。

H. 任何抵押债券和资产担保证券是否一定比任何债券都安全

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错,前面两种都属于债券的,又怎么会比任何债券都安全。如果你想说的是前面两种债券的安全性,那么他明显比国债低。除了国债,他们确实比其他的债券安全,但也有一定的风险。资产担保类型的,抵押类型的都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抵押品贬值的问题,另外还有及时变现的难度问题。之前新浪微博的重大爆雷,就是有大量的房产抵押债券,但是没有办法变现。不过相对来说,确实比其他的信用类债券安全一点。

I. 资产抵押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的基本流程

资产抵押债券发行和交易的基本流程远较一般固定收益债券复杂,会涉及到多个机构的参与。这一流程也是资产证券化的典型流程。
要发行一只资产抵押债券,交易发起人(Originator,即资产的原始权益人)首先需要在分析自身融资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发起程序确定用于债券化的资产并将其组合成资产池,同时设立专门从事资产抵押债券发行的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并将基础资产“真实销售(True Sale)”给SPV,发起人是创造应收现金流的实体和基础资产的卖方。虽然在将资产池真实销售给SPV之后,发行人就与SPV实现了破产隔离(Bankruptcy-Remote),并由后者来发行资产抵押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的偿付资金并不经过发起人,但是,发起人对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的正常流动仍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首先,发起人的观点对资产抵押债券交易结构的安排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交易结构本息偿付的可预测性还取决于发起人的性质和境况。例如,一个财务困难的发起人更有可能陷于破产,这样就出现了应收现金流的交易是否被认定为破产性真实销售问题。如果法院坚持不作这种认定,那么SPV回收应收现金流的能力就会被拖延,甚至会受到严重损害。其次,待交易结构全部被偿付完毕之后,如果基础资产池产生的收入还有剩余,那么这些剩余收入将被返还给交易发起人。
SPV发行人是资产抵押债券发行和交易的主体,它在接受了交易发起人向其真实销售的资产之后,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并降低发行成本,会对即将发行的资产抵押债券进行信用增级,以提高债券的信用评级,例如, SPV可以寻求专业担保机构(Guarantors)提供金融担保。在进行了信用增级以后,SPV又会聘请专业信用评级机构(Rating Agency)对即将发行的资产抵押债券进行正式的信用评级,并向投资者公布最终评级结果。SPV可以采取信托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公司或者合伙形式;它既可以是由交易发起人设立的一个附属机构,也可以是长期存在的专门从事资产抵押债券发行及交易的机构。SPV不仅是资产抵押债券发行和交易过程中一切资金流动的安排者,也是除了原始债务人和交易发起人之外其它参与方的选择者。但是,SPV的权力和活动也受到了法律上的许多限制,其范围仅限于按资产抵押债券交易规定所必须进行的活动。例如,SPV不得拥有附属机构,也不能拥有除资产抵押债券之外的债务等。而且,SPV并不直接参与到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的实际流动中,它对资金流动的控制仅仅属于“过手(Pass-through)”性质。所以,一旦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出现了问题,SPV根本没有能力对投资者进行补偿,或者哪怕只是在短期内进行垫付。
实施信用增级之后,资产抵押债券的评级结果往往比较理想,于是SPV选择的债券承销商(Underwriters)开始向投资者(Investors)发行资产抵押债券,并将发债所得现金交给SPV。SPV从债券承销商那里获得现金收入后,会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向发起人支付购买基础资产的价款,此时要优先向其所聘用的各专业机构支付相关费用。
在资产抵押债券偿付期间,SPV会通过专门的服务商(Servicer)来对资产池进行管理,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收取、记录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并把全部收入存入SPV事先指定的信托机构(Trust),即服务商将负责在资产抵押债券发行之后面向原始债务人(Obligators)的相关服务活动。在大多数交易中,资产抵押债券的发起人会继续担任服务商,因为一般来说发起人已经比较熟悉应收现金流的情况并拥有技术和人力方面的优势。但是,服务商也可以是独立于发起人的新实体。它是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流动过程中的重要中介机构,不仅要负责收取每月的应收现金流,并将收集的现金流存入信托机构设立的特定帐户;而且在原始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还有义务实施有关补救措施。为了避免对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的偿付受到一个或多个原始债务人违约的影响,一般的资产抵押债券服务协议都会要求服务商在原始债务人违约时先向投资者垫付偿付款项。但是,服务商所垫付的款项有最高金额和最长垫付期限的限制。而且,偿还服务商垫付款项的资金只能来源于事后对违约资产进行追偿和处理所收回的现金,而不能用其他未违约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所以,服务商并不能使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免受原始债务人违约的风险,但只要违约资产能够在一定期限之内得到追偿和处理,财务实力强的服务商就能保证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及时足额地得到正常的本息偿付。
信托机构(Trustee,又称受托人)是资产抵押债券交易中与服务商一样承担着管理应收现金流义务的另一个交易中介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担任应收款应用协议条款的管理者,依据约定建立积累金帐户,从服务商、担保机构和其它第三方那里收取对应收款本息的偿付资金,再受SPV的委托按时、足额地向投资者偿付资产抵押债券本息。但是,信托机构与服务商在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流动中所处的位置和履行职责时面对的对象不同:服务商经常由资产抵押债券的发起人兼任,处于应收款资金管理的上游环节,直接面对原始债务人,从债务人手中收集还款,并将其转移给信托机构;在发生违约时,服务商要履行垫款的职责。而信托机构一般由银行担任,处于资金管理的下游环节,它依据信托协议代表投资者的利益,直接面对投资者,履行资金管理和本息偿付等职能。当资金管理出现问题时,信托机构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并不需要像服务商一样在原始债务人违约时履行垫款的职责。
另外,前文已经提及,信用增级中外部信用增级手段的采用也将担保机构引入到了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流动的过程中:根据担保协议,担保机构将在原始债务人发生违约时按照事先规定的比例对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进行本息偿付。
从以上内容中可以看到,多个机构在不同环节上参与了资产抵押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其中,交易发起人、服务商和外部担保机构的财务状况及资金支付能力都会对资产抵押债券本息偿付资金的正常流动产生重要影响,它们都有可能成为资产抵押债券信用风险的主体。

J. 资产抵押债券的概述

资产抵押债券是20世纪70年代末资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兴起之后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得到分离和重组,以及有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作为发行基石是资产抵押债券不同于一般固定收益债券的两大特征。
一般固定收益债券的信用风险(Credit Risk)或违约风险(Default Risk)是指债券发行人可能发生违约的风险,包括发行人延迟或者不能对债券本息进行支付。对于投资者而言,可以将债券发行人作为信用风险主体,在进行投资决策之前以及债券持有期间通过监控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评级等来估算持有债券信用风险的大小,以便随时作出是否投资或者继续持有的判断,从而确保自有资金的安全。而资产抵押债券与一般固定收益债券相比,发行和交易的流程更为复杂,其中不仅会涉及到更多的参与方,并且会广泛应用信用增级(Credit Enhancement)手段来提高债券信用评级,所以投资者并不能像一般固定收益债券那样简单地将债券发行人作为资产抵押债券的信用风险主体,而是需要进行专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