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男子"欠10万元没还"反状告银行为何还胜诉了
男子“欠10万元没还” 反状告银行 ,最后还胜诉了。
江苏南通的张某做生意向银行贷款,但却被告知自己有不良征信记录,还欠银行10万没还,贷款事自然就没办成。可问题是,张某认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欠款,就将登记相关征信状态的银行告上了法院,而被告银行却坚持认为张某就是欠了10万元,究竟怎么回事?
判决后,被告银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上级法院依法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来源:网易新闻
② 跪求债券大神解释,我这种理解对不对
你的理解肯定不对,建议你看一下该债券的相关公告吧,现在这债券的实际面值只有70元,并不是100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这债券属于分期偿还本金类型的债券。而到了2015年3月30日后其债券面值又会因分期偿还本金变成面值只有40元。如果不考虑相关利息再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其相关的现金流总价值=70+70*0.0376+40*0.0376=74.136元,收益率=74.136/68.86-1=7.66%
③ 如果中国拥有的美国债券全部消失了会怎么样
货币本来都是纸
黄金不能吃也不能喝
当今所有的金融活动都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
不知你说的消失是指什么,如果是说纸质的凭证没有了,那么这个凭证对于大国来说即使没有了也算数
如果你说美国的信用失灵了,那么好,美元也失灵了,所有国家以美元形式记录的欠债也不存在了,美国受不了这个。
至于中国,可以就地把能控制的美国资产都没收,当做美国失信的补偿,如果还不够,就去抢!此时美元已经不灵,没有哪个国家认美国的收买,中国打它就有把握多了。
总之,不要怕。
④ 债务债权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会消灭
一、债务人履行完毕的
债务人已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市场习惯按质按量(即债所规定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金、时间、地点和方法等)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了完全的实现。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债因履行而消灭,是社会主义社会中消灭债的最主要、最正常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最能满足人们需求的,是任何违约金等罚则不能取代的。
二、债互相抵消
1、必须是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给付种类、品质相同。
3、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但有两项例外:
(1)在破产时债券人享有破产抵销权,均无须届清偿期
(2)主张抵销的一方的债权到清偿期对方被抵销之债权没到清偿期的也可以主张抵销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例如基于人身损害赔偿而发生的债权,加害人一方不得主张抵销。
注意:主张抵销之一方的债权必须没有过诉讼时效。对方的债权过诉讼时效仍然可以抵销。
5、抵销的方法:需要向债权人做抵销的意思表示(不以被抵销一方的同意为必要),抵销权人主张抵销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该通知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三、特别情况下的行政命令免除债务承担的
行政命令, 多出现于国有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和一些与政策息息相关的情况下才会出现。
国家因天灾人祸而免除某些地区农业贷款的归还,也是行政命令消灭债的实例。
国家计划的变更和调拨命令,也可以消灭债的关系。如某些根据国家计划所产生的债,可以因计划任务的改变或取消而消灭。
这种债的消灭方法,只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才采用(如计划改变、取消,或整个经济作重大调整等),并不是消灭债的一般、正常的主要方法。同时,债可因有关的国家权力机关或管理机关的命令而消灭,一般只是在国家机关、企业之间采用,对集体所有制单位及公民并不适用。
四、双方就债的消灭协商一致
双方协议,也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心甘情愿约定这债不用还了。
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可以产生债的关系,也可以消灭债的关系,即双方达成协议,相互放弃权利而免除对方的义务。
但这种消灭债的协议不能损害国家利益或影响国家计划的执行;否则此种协议应属无效。
五、因特定物灭失或债务履行带有人身属性等原因,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的
在刚成立债权债务关系时,债务是完全可能履行的。但是,后来由于出现了债务人不应负责也控制不了的情况变化,致使债务人的履行在客观上变成不可能。此时原来的债就此消灭。
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履行并不消灭债的关系,而是要债务人承担不履行的责任,按合同或法律规定给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但在某种情况下,债务人对造成不能履行的情况的出现没有任何过错和责任,如因自然灾害或战争行为等不可抗力造成标的物灭失,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债务人即免除履行义务,债即消灭。
六、债务人进行提存的
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其债务已到履行期限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比如债权人消失)而无法向其履行义务,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予以保存而消灭债权债务的制度。
提存在法律上视同已履行,自债务人将标的物或折价款交付“提存”之日起,债的关系即行消灭。
提存的效力:
1、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七、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承担责任的
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解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这就是所谓的债的消灭中的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一经债权人免除,债的关系即行消灭。
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也就说,需要债权人通知到债务人。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所以,免除可以由债权人的代理人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债权人一经作出免除债务人债务之意思表示,无须考虑债务人之意志,即发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105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八、债权人与债务人混为同一人的
混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成为同一人的情形。例如两个企业的合并,如发生这种情况,债务的履行已无意义,债即自行消灭。
⑤ 今2020年5月27号了,债券已连跌一个月了!还是猛跌!是不是到6月还跌阿什么时候才不跌阿好烦
放心6月还是继续跌什么停止不知道但要把跌的补回来有的等了
⑥ 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中说,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怎么理解。举例说明!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你要买房子,办理了预告登记,但是你在3个月内没有去申请购房登记,那么你的权利就消失了,房子也不会给你预留了,开发商可以把房子卖给其他人了。这里的债权消灭,其实就是购买房子的权利。
⑦ 为什么债券到期日已到却还在流通
什么是债券到期日
债券到期日是指偿还本金的日期。债券一般都要规定到期日,以便到期归还本金。
债券到期日的含义和影响
1、到期日表示着债券的预期存续期,表示着投资者还可以获得多少期的利息,表示着本金多久后将被偿还;
2、到期日对债券的收益率有很大的影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曲线形状的改变影响收益率;
3、到期日影响债券价格的波动性。
4、市场利率的变化对长期债券的影响大于中短期的债券;
5、有些债券中还包含着到期日变化的条款。比如提前赎回、终止、回收、回售条款等,将影响债券未来的收益率;
6、通常1―5年期的债券我们成为短期债券,5---12年的我们成之为中期债券(中期票据),大于12年的称之为长期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