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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被担保人债券信息

发布时间: 2021-05-12 14:12:41

『壹』 被担保人逃跑了,一切债务都要由担保人承担吗

各位看官,有以下法条可为参考哟。 核心内容:债务已届满,债务人逃跑了,作为担保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债权债务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首先,担保人承担何种责任要视担保条款而定。担保责任分别有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被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其可直接将担保人直接起诉)和一般保证责任(先向被担保人求偿,不足部分由保证人补足,如需起诉,其需先向被担保人起诉。 其次,被担保人逃跑并不影响起诉,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亦可据此申请强制执行。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贰』 当做了人家担保人后在征信上面会怎样显示

做过担保人,本身不会影响个人征信,担如果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的责任义务时,则会影响个人征信或有不良记录。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叁』 被担保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在债的关系中,有债权人和债务人,还有可能出现担保人,被担保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呢?要回答这个问题的同时还要明确债权人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不到的时候,担保人要负什么责任?为你解答。
一、被担保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被担保人是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先要明确知道什么情况下出现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担保人就是债务人找一个人来担保以防到期自己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务,所以担保人担保的对象是债务人,即被担保人是债务人。
二、债权人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不到时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首先要看担保人担保的性质属于什么。如果是一般担保,债权人必须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在追索不到的情况下,才可以向担保人主张。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有钱不还的话,债权人没有办法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一般担保的期限为债权期满后的六个月,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话,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随意主张。主张的期限为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如果两年内,债权人一直没有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担保人也可以不承担责任的。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义务后,也就是还了钱以后,可以向债务人要求其偿还。
关于担保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担保”,这个不知情,是不知道担保的利害关系
,还是受欺骗担保?如果是不知道担保的利害关系,那么属于不懂法,不懂法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受欺骗而担保,那么可以找出受欺骗的证据到法院撤销担保。
以上是对于被担保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以及债权人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不到的时候,担保人要负什么责任呢两个问题的回答,在此告诫人们在为别人做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虑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以免发生需要自己为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情况。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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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担保人签字是18年,但担保时间被债权人故意写成17年到19年,时间明显不对,担保有效吗

帮别人担保是有风险的,这样的人你也愿意为他担保,修改过的担保书应该是无效的吧,现在都2020年了如果债权人故意写了时间,他又不还钱或者是没钱还不上,那银行就会找担保人还钱,你又没钱还或者不想帮他还,如果上黑名单你也有份

『伍』 所有债券都有担保人吗

担保是用来提高债券可信度的,是有成本的,很多债券是不用担保人的。

『陆』 "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 "是什么意思

5亿净资产的保单公司,对单一客户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000万。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A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0亿,一般这个额度是受限于银行给担保公司的授信额度。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6)被担保人债券信息扩展阅读:

融资性担保业务审慎监管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并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2、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实行前置行政许可,推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3、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本、放大倍数、拨备、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集中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高管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方面实施审慎监管。

『柒』 “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该如何理解这句话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捌』 “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该如何理解这句话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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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担保人怎么看到担保信息

担保合同上显示明确的债权债务,担保信息,或者去人行查询征信

『拾』 执行中的担保人如何向被担保人追偿债权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被执行后,以何种方式向被担保人追偿,实现权利呢?实践中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担保人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后,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担保人。因为担保人在未实际承担连带清偿前,其责任仅是督促被担保人履行义务,并承担约定连带责任,一旦被担保人履行义务后,担保人的使命即告完成,与被担保人之间的约定民事法律关系便告消亡。担保人一旦为被担保人实体上承担了清偿义务后,即获得了到期债权,也就是说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关系转化为了债权债务关系,担保人获得了诉权和胜诉权。因为,该担保行为是在人民法院执行中发生的,一旦担保人代被担保人清偿了义务后,担保关系迅速转为债权债务关系,而且这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标的数额,经人民法院查核过,被担保人没有理由也不可能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