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进行纳税调整时怎么调整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进行纳税调整时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1)债券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展阅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
一、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
一、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因此,企业取得上述债券利息收入(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50%)纳税调整时,作为免税收入,做纳税调减。企业取得其他债券利息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Ⅱ 什么情况下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优惠
一、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二、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三、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四、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五、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Ⅲ 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怎么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 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企业持有2014年和201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因此,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铁路建设债券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Ⅳ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按20%减半征收=10%
Ⅳ 债券利息收入怎么算所得税
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应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企业收入的记入应纳税总额按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一般是25%)纳税,个人收入的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
但国债利息收入则属于免税收入。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 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债券利息收入是指债券投资而实现的利息收入。
(5)债券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展阅读
(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2、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1、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