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设立证券公司由谁审批
中国证监会统一负责证券公司设立、变更、终止事项的审批,依法履行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证券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综合类证券公司需要设立专门从事某一证券业务的子公司的,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提出申请。
设立子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综合类证券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不得低于51%,不得从事与控股子公司相同的业务,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公司变更下列事项,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撤销或转让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证券营业部异地迁址;修改公司章程;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以及解散或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事项。
证券公司变更下列事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总公司、分公司的住所;证券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的同城迁址;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事项。
Ⅱ 如何在一个地区申请成立某家券商的证券营业部详细条件如何
一、证券营业部设立
(一)证券公司申请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区域内设点),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
1、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按规定实施第三方存管。
2、账户开立、管理规范,客户资料完整、真实;账户规范工作按期完成,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最近两年无新开不合格账户等违规行为,或发生新开不合格账户等违规行为,但公司及时发现、及时自纠并已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未造成重大后果,且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自报告之日起已超过半年。
3、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合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监控体系符合监管要求。
4、信息技术系统符合有关规范和监管要求;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可靠,最近两年未多次出现技术故障,未发生重大技术事故。
5、具有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清晰的操作流程。
6、建立了有效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机制,并着手建立以“了解自己的客户”和“适当性服务”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体系。
7、最近两年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8、最近三年公司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公司不存在证券账户开户代理业务、增设和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迁移和转让等受到限制且尚未解除或者重大重组整改事项尚未完成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事项正在受到立案调查。
9、上一年度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公司所在辖区内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
10、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C类以上(含C类)。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全国设点),除符合上述第一款第1至8项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上一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20名,且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3名。
2、实现了交易、清算、核算、监控等系统的集中管理,建立了电子化档案资料的集中管理制度。
3、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B类以上(含B类)。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拟设证券营业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必要的人员配置,聘任人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拟任负责人已取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符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3、有符合营业要求的技术设施,信息技术系统符合有关规范和监管要求;
4、具有完善的业务规则和操作流程,确立了投资者教育、客户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机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 设立证券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面最新的表单写的是我国一共有证券公司106家。营业收入前5家的排名是国泰君安、中信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注册基金要求有点高,比如国泰君安注册资本达到47亿元。具体要求嘛,你看下面这个资料就明白了。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资格,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①证券经纪; ②证券投资咨询;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①证券承销与保荐;②证券自营;③证券资产管理;④其他证券业务;
3、经营下列业务中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亿元: ①证券承销与保荐;②证券自营;③证券资产管理;④其他证券业务;
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
5、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Ⅳ 注册一家证券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4)自贸区设立证券公司扩展阅读
业务规则
1、《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2、《证券法》第137条规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3、《证券法》第138条规定,证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涉。
Ⅳ 自贸区注册公司更适合哪些行业入驻
自贸区以四大产业为主导,分别是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其他专业服务业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前海通过强化深港合作,来着力打造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示范窗口。
一、金融业
前海是通过深化或者强化深港合作,来着力打造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试验示范窗口。
1、积极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
探索发展深港两地人民币同业拆借、跨境贷款、离岸结算等业务,试点企业对外投资、境外融资;支持跨境贸易信用证办理和人民币结算,非金融机构进入外汇市场以及非居民境外货币借贷、外汇买卖、境外证券交易、境内期货交易等离岸金融业务;积极推动人民币债券市场建立。
2、稳步推动深港资本市场合作。
鼓励香港等境外金融机构及其金融后台进驻前海,设立国内总部、分支机构等,开展贷款、信贷、资产管理、保险(放心保)等业务;给予本地券商和基金公司在香港分支机构QFII 待遇;试点本地证券公司投资港股;推动各类要素交易市场集聚发展,支持深港同类型市场合作研发新产品。
3、大力推进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鼓励香港保险机构、自保公司入区;支持组建各类再保险公司;支持开展各类新保险产品试点工作;促进深港两地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渠道开拓和理赔服务等方面开展资源整合和业务合作。
4、支持创新型金融机构的集聚发展。
建立多领域、多层次融资方式相互配合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发展证券投资、融资租赁、融资担保、信用担保、无形资产质押、汽车金融、供应链金融、航运金融、消费金融等有利于健全本区金融市场功能的业务,加快发展保险中介、保险精算、信用评级、金融销售网络、金融监管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和吸引国内外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企业入驻,打造股权投资资本集聚中心。
二、现代物流业
物流业是前海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供应链则是物流业最典型代表。全国80%以上的供应链管理企业总部都设在深圳,包括怡亚通、飞马国际、普路通、华富洋等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企业的这些龙头,如飞马国际、怡亚通、郎华、信利康、华鹏飞等,也悉数在前海进行业务布局。
1、打造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
重点发展国际采购、国际配送、综合贸易、供应链管理等业务以及物流金融、进出口货代、分销管理、信息管理、物流结算等增值服务;鼓励开展物流信息技术研发、行业标准制定、行业检测认证等业务;引进为电子商务交易提供物流配送、物流设计、资金结算及相关增值业务的综合型物流服务商;加快搭建国际采购、国际展示、国际配送和全球集拼分拨管理平台。
2、积极发展航运衍生服务。
支持深港航运经营者拓展国际航运服务;支持开展航空器交易、航材租赁和交易、民用飞机融资租赁等多种创新服务;尝试争取船舶交易、航运交易等要素市场的建设,推动航运金融的创新发展;引进航运业务管理中心、单证管理中心、结算中心、航运中介等,以及航运租赁企业等。
前海物流行业优惠政策:
1、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2、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公司物流供应链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
3、境外高端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
4、可申请跨境人民币贷款。
前海跨境贷申请多数是供应链企业。
5、对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可获得综合项目试点项目扶持资金(200万-5000万不等)
深圳越海全球物流有限公司、深圳中兴供应链有限公司获得前海首批综合试点扶持项目。
7、供应链管理合同纳入代理合同无需贴花
鉴于跨境贷申请人多数是供应链管理企业,深圳市地税局经过研究出台了参照执行的办法,助力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项目的开展,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有关涉税诉求问题的函》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企业集团成立的供应链管理公司为整合集团内部各采购行为所签订的内部管理协定或综合服务协议,认定为委托代理合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应税管理范围。相应地,企业集团成立的供应链管理公司,如果与供应商签订框架采购协议或供应商协议,那么,这些采购性质的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应税管理范围。
三、信息服务业
前海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形成以信息技术引领产业升级的重要基地。统筹规划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内容服务,全面提升信息传输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运用信息技术渗透引领制造业的发展升级。
1、高水平发展信息传输和信息内容服务业
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媒体、电信增值服务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电信新业务、新服务的发展;鼓励深港两地电信运营商跨境合作;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数字化城区;加快普及数字电视、数字广播业务,大力发展下一代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IPv6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传输服务业;加强互联网数字内容服务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吸引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前海设立总部、地区总部等;鼓励发展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服务、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字内容服务、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等等。
2、全力打造南方物流信息交换中枢和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建立深港物流信息分类与编码、采集、交换以及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体系,整合交通、口岸、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筑南方物流信息交换中枢;推动物联网发展;完善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基础设施,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的数字证书安全认证体系,为电子商务平稳安全地运行提供技术支持手段;建设支持多币种的商务交易应用服务平台,加强与国际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
四、科技服务业和其他专业服务业
积极发展科技及专业服务业,构建区域性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生产性专业服务基地。在前海汇聚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资源,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国内外科研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国际科技创新机构以及各行业专业服务机构进驻;构建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孵化、评估、转让、交易和鉴证等服务;支持发展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服务,以及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等高端技术先进型服务业。
大力发展咨询、中介服务业。积极发展认证、管理、战略咨询、市场营销与品牌运作等企业咨询服务,以及宏观经济咨询、行业信息咨询等高端咨询服务;鼓励发展工程服务、人力资源、知识产权、会计、评估、法律、家庭服务等服务业。
促进会展、会议服务业发展。促进保税港区仓库设施改造,集中规划建设 24 小时国际采购交易中心,鼓励开展国际品牌展会、大型国际性会议及专业展览,提供会展策划、推广、组织、广告等服务,提高会展业运营管理服务水平;鼓励楼宇内建设公共型会议室。
打造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大力发展创意设计、工业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影视等以文化创意、知识产权和高端科技等为核心内容的文化产业;重点引进一批在文化科技领域有突出表现的总部企业;鼓励发展媒体服务业,探索港资参与境内非时政类媒体的途径;推动网络媒体、广告媒体等特色媒体产业创新发展。
在公共服务业方面,包括城市公共配套服务,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等技术开发与应用,游艇、航空休闲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9类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