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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卖出回购证券款

发布时间: 2021-05-07 19:12:11

㈠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只能买不可以卖出是吗

这个是可以的,

㈡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为什么包括卖出回购

证券回购指正回购方在交易日首日出质证券融入资金逆回购方出质资金融出证券双方签订协议并在交易到期日由正回购放出质资金购回证券的融资形式回购业务可以在沪深交易所进行成为场内交易市场回购内容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回购日期由交易所确定但最长不超过365天场外市场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同样的是交易双方操作方法也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回购品种只为国债和金融债券回购日期由交易双方确定回购还分为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回购对所抵押的要求不同标的证券也不同

㈢ 证券回购交易的交易程序

一、两个交易主体、二次交易契约行为是指:
1.两个交易主体即以券融资方即资金需求方、和以资融券方即资金供应方。
2.两次交易契约行为即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
二、初始交易和回购交易的申报程序包括:
1.在代理客户申报时,可在账号申报栏输入客户股东账号,以作为证券公司与众多客户的资金清算的区分标志。由于投资者进行的回购交易只能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所的资金清算与债券管理都在证券公司自营账户内进行,因此,因代理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证券公司承担。
2.回购交易时一般无需申报账号,成交后的资金结算和债券管理均直接在证券公司申报席位的自营账户内自动进行。
(一)以券融资的程序
1.在交易所回购交易开始时其申报买卖部位为买人B,这是根据其在回购到期时反向交易中处于买入债券的地位而确定的。
2.回购交易申报操作类似股票交易。成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成交记录和有关规则加以清算、交割。
3.到期反向成交时,无须再行申报,由交易所电脑系统自动产生一条反向成交记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据此进行资金和债券的清算与交割。
(二)以资融券的程序
在交易所回购交易开始时,其申报买卖部位为卖出(S)。这是因其在回购到期时反向交易中处于卖出债券地位而定的。其交易程序除方向相反外其余均同以券融资。

㈣ 卖出回购证券业务的概述

属短期融通资金性质的业务,一般卖出价要低于回购价,其差额作为资金使用的代价,证券不作真正的转移。

㈤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什么_怎么操作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利息收入。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会计主体是买入方;买入对象是票据、证券、贷款等;买入方 货币式是有协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回购返售协议或企业自行购入;卖出交易对象是原卖出方;特点是双方有协议,有固定返售价格;实质是通过交易市场将富裕钱以抵押的形式贷出;抵押品一般是债券;你是贷出方,获得抵押权;本科目按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符合资金使用规定的前提下,也可自行(无协议)购入有价证券(包括货币基金),风险自负。买入返售业务增多具体说来就是你现在手上有钱,可以通过交易市场将钱拆借出去,但是拆借是需要抵押品的,这个抵押品一般就是债券。相当于短期抵押贷款,你是贷出方,“买入”就是你付出钱,获得抵押权,“返售”就是你把券的抵押权还给对方,对方支付你本金和适当利息。因此,买入返售资产增多,说明你流动资金富裕,通过交易市场将钱以抵押的形式贷了出去。特点是双方有协议、有固定了返售价格。 企业在符合资金使用规定的前提下,也可自行(无协议)购入有价证券(包括货币基金),风险自负。 所谓买入返售,其实就是“逆回购”,是与卖出回购“回购”相对应的。这两个概念一定要分清楚。 买入返售,即资金融出方、证券融入方。它是甲方(买入返售方)与资金需求乙方签订协议,现在买入证券,同时在规定时间被乙方以规定金额赎回的行为。卖出回购,即资金融入方、证券融出方。与买入返售的概念相对应。(一般可理解为资金与短期金融资产互换交易,是资金短期融通,提供货币资金收益。) 理解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要点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会计主体是买入方买入对象是票据、证券、贷款等;买入方式是有协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回购返售协议或企业自行购入;卖出交易对象是原卖出方;特点是双方有协议,有固定返售价格;实质是通过交易市场将富裕钱以抵押的形式贷出;抵押品一般是债券;你是贷出方,获得抵押权;本科目按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是指按规定进行证券、票据、贷款回购业务而融出的资金。包括买入返售票据、买入返售证券、买入返售信贷资产等。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按业务发生当时实际支付的款项入账。 因取得证券等资产(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均应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作为该项资产的实际成本入账。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计量。这是企业或机构,有协 (或投资性金融资产)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该资金投资于有价证券等货币基金,获取收益。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买入日、返售日,都有清楚的金额、收益等项目记载。特点是双方有协议、有固定了返售价格。买入返售 商业汇票买入返售(即回购):是指甲方对乙方合法持有的未到期票据实施限时购买,乙方按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将票据赎回的交易行为。其中,甲方是买入返售方,乙方是卖出回购方,卖出回购方为票据的托收人。回购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办理买入返售业务时,交易对手是票款第一支付人,须把交易对手作为授信对象,如果交易对手未作授信或授信额度已满,则无论所回购票据承兑人是否经过授信,一律不应买入。 由此,办理买入返售业务时,对承兑人的资格不作限制,而是要对交易对手进行资格限定。 银行承兑汇票买入返售业务中,银行应审查的交易文件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的正反面复印件、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书原件或复印件、买入返售贴现凭证,第一手贴现凭证及最后一手转贴现凭证。 买入返售业务到期日一般最晚控制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 2 天。 根据业务需要和人民银行规定,可在必要时要求交易客户提供证明真实贸易背景的相关资料。 已办理买入返售交易的商业汇票不得再办理买入返售, 以确保回购到期后能够顺利赎回票据。但上级行或指定机构在辖区内以买入返售形式统一收集下级行以贴现或转贴现形式买入的商业汇票后,再办理买入返售业务的,不受此限制。

㈥ 买入反售证券与卖出回购证券的意义

融资工具

㈦ 债券回购交易的详细过程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在卖出一笔债券、融入资金的同时,与买方(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协议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的交易方式。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资金融入方和资金融出方)、两次交易契约行为(初始交易和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和相应的两次清算。

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购委托
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
(2)回购交易申报
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
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
(4)交易撮合
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
(5)成交数据发送
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6)标准券核算
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
(7)清算交收
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流程办理资金交收。

㈧ 证券逆回购的交易方向是"卖出",是怎么理解的啊

很好理解,以一天回购为例:
今天做的逆回购,明天不用操作钱自动回来
今天卖出的股票,明天不用操作钱自动回来
是不是一样的。

如果是买入的话,明天你的标准券在哪?是不是还要再卖一次?所以逆回购用卖出是合理的。

㈨ 卖出回购证券业务的业务的会计核算

卖出回购证券款
一、本科目核算通过国家规定的场所进行证券回购业务卖出证券取得的款项。
二、卖出回购证券的账务处理:
(一)通过证券交易所卖出证券成交时,按成交日应收金额,借记证券清算款、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清算备付金科目,贷记证券清算款科目。在融资期限内逐日计提融资利息支出,借记卖出回购证券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到期购回该批证券时,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未付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证券清算款科目;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金额,借记证券清算款科目,贷记清算备付金科目。
(二)通过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证券,按卖出证券实收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在融资期限内逐日计提融资利息支出,借记卖出回购证券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到期购回该批证券时,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未付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证券种类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卖出尚未回购的证券款。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一、本科目核算发生的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二、卖出回购证券支出的核算原则: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应在该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三、卖出回购证券支出的账务处理:
卖出回购证券在融资期限内逐日计提的利息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卖出回购证券的种类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全部转入本期收益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