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安部怎么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11月7日消息,为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公安机关职能,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公安部专门研究出台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打击金融犯罪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要求,要始终保持对金融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和涉及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突出经济犯罪活动。同时,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查处工作,深入推进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还老百姓养老钱保命钱!
『贰』 刑法中关于金融证券犯罪规定有哪些
在金融证券犯罪类型中也是有多个罪名的。根据不同犯罪行为构成不同罪名。
例如《刑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叁』 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投资者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为使不法分子及时得到查处,尽可能挽回损失,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反映。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以及通话短信记录、交易记录等材料,提供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便其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1月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作了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行使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肆』 公安部证券诈骗举报电话
你好,直接打110就行了。
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伍』 证券犯罪侦查局
1、依照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已于2003年12月正式成立,并且同时在公安系统内首次布阵全国,向北京、大连、上海、武汉、成都和深圳六地派驻直属机构。
2、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各分局直接对公安部总局负责,分局人事、财务及业务开展也均由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管辖。
3、在尚处筹备阶段的大连等六个证券犯罪侦查分局中,上海与深圳将为副局级建制。成立后,大连分局将分工管辖东北三省,北京分局管辖天津至陕甘宁、新疆之间的北部与西北十省市,武汉分局管辖湖南等中部三省,上海分局管辖江苏等东部五省市,成都分局管辖贵州等西南五省市,深圳分局则担纲福建等华南五省市。
『陆』 公安部在追逃王红飞富强证券诈骗团伙吗
打电话问一下呗
『柒』 如何在网上举报证券交易违法举报证券违法犯罪
你可以在这个网上就可以举报的,这个都不难的啊
『捌』 公安部反诈骗侦破平台止付款会怎么返还给受害人
我的案子都结了,都要去领钱了,却发现电信诈骗查控中心不解除止付,就说以后发放,我也是无语了,当地警方他们说,他们已经没办法了,哎,心碎了,中央公安部,我能怎么投诉他们
『玖』 各国证券犯罪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诉中国统一慈善协会案
证券交易委员会诉爱德华兹案
证券交易委员会诉电影公会公司案
杰夫公司诉证券交易委员会案
美国诉穆勒伦案 等
英国及欧盟:
白星航线有限公司案
霍华德史密斯有限公司诉艾姆珀石油有限公司案
史密斯新发行证券有限公司诉斯克瑞姆治奥
『拾』 发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什么处理
发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发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公安部反证券犯罪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条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