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转换债券筹资与发行普通股或普通债券筹资的不同点有哪些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三、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希望采纳
『贰』 如何合理避税增值财富
利用增加可扣除项目金额,比如:工资薪金支出、业务招待费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采用折扣方式促销。
是利用税法规定的其他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亏损弥补政策等等,因为税法具体规定了各种优惠政策。企业只需考虑是否满足税法规定的优惠项目,或者是否努力使自己符合税法规定的优惠条件即可。在具体筹划时,要从各方面详细计算,以使得企业效益最大化。
『叁』 可转换债券它的特点是什么及构成他的要素有那些啊
你好,可转债具有债券性、股权性、可转换性、期权性,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债权性。债权性是可转债的基本属性。
第二,股权性。可转债转股后,原来的债权人就转变成了公司股东,享有红利分配等股东权利。
第三,可转换性。可转债的重要意义就在于赋予债权人灵活的转换选择权,而且转换与否完全由债权人自行决定,使可转债成为一种“攻守兼备”的投资品种。
第四,期权性。可转债是在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有条件的期权,是债权与股权互换而成的金融衍生品。
可转债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票面利率、发行规模、存续期限与转股期限、标的股票、转股价格、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这里重点介绍后面四项:
第一,转股价格。转股价格是可转债转换成股票的支付价格,是可转债看涨期权部分的“行权价”。该价格在可转债存续期会随着相关因素的变动而调整,当转股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时,等于低价买入股票,可转债价格就会上涨;当转股价高于股票市场价时,等于高价买入股票,可转债价格就会下跌,有的甚至跌破面值100元。
第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修正条款分为主动修正和被动修正。主动修正是指发行人在可转债发行后,由于送股、配股、增发股票、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股份数额变动,股票价格下降,发行人因此而对可转债转换价格所作出的必要调整,其意义在于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被动修正条款,即“特别向下修正条款”,一般指如果股票价格在一定期间持续低于转股价某一幅度,那么上市公司有权在一定条件下下调转股价。
第三,回售条款。回售条款是指如果可转债在发行后正股价格大幅下跌,当其正股价格远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依照事先约定以债券面值加利息补偿金的方式将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回售条款主要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投资者本金的安全性,降低了可转债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可重点关注回售期限及回售价格
第四,赎回条款。赎回条款是指可转债的发行人在特定条件下,按照约定将投资者持有的未转股的债券赎回的条款,主要目的是保护发行人的利益。简单来说,就是当股票市价远超过约定的转股价,发行人有权按照约定价格赎回可转债。从投资者角度看,这一条款是可转债价格的天花板。投资者需重视此条款的时间节点,避免因为未能按时转换成股票而造成损失。
此外,在交易前投资者还需注意,可转债一张面值为100元,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可转债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卖出可转债时,余额不足10张的部分应一次性申报卖出。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或交易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与股票买卖不同,可转债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T+0交易,可以当日买入、当日卖出。可转债没有涨跌停限制,交易费用上一般只收取交易佣金,不收印花税。
万一开户
『肆』 中国税务咨询师
这个应该是2010年首次推出的考试
我给一份北京的一个招生简章吧(可以贴到WORD上详细看一下)
官方网站: www.china-tax.org
一、【项目背景】
随着企业多元化、国际化经营成为常态,企业纳税事宜日趋复杂,涉税成本日益增加,涉税风险逐渐加大,企业迫切需要一大批既懂税收政策,又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实战型涉税专业人才,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和交易等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事先计划和统筹安排。同时,是否能够熟练充分运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也已成为企业选聘、考核财税专业人才的新标准。
税务安排作为税务咨询师的主要工作职能之一,在国外已经发展为一个相对成熟的行业,而在国内,尽管早有“四大”事务所在为企业提供相关的服务,但作为一个行业,与国外相比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很多企业的会计人员往往对税务知识一知半解,只知道怎么填写报表,对国家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知之甚少,更谈不上进行税务安排,而更多的小公司连专职的会计人员都没有。由于专业税务咨询师在控制公司税务风险和降低税务成本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我国税务专业人才储备少、人才极度紧缺的现状,造成税务咨询人员的薪酬和佣金相当丰厚。据调查,企业内部的税务经理、区域税务经理的基本薪酬为12000-20000元/月;中国区税务经理的基本薪酬为25000-40000元/月;涉税咨询服务的收入一般是为客户直接受益值的15-30%作为佣金。
二、【项目特色】
1、定位于高层次和国际化,目标是培养一批熟悉中国国情、了解国际惯例,掌握先进税务管理技术和方法,擅长于国际合作的高层次财经管理复合型人才。
2、结合国际最新税收政策走向,随时紧跟国内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调整培训内容。
3、国际国内业内权威专业人士授课,大量采用案例分析等主观考题,激发学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员的综合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
4、向用人单位推荐,解决就业问题。
三、【参加对象】
Ø 企业董事会成员、总经理、主管税务的副总经理、税务总监、财务总监、税务经理、税务主管等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
Ø 税务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税务机关及税务中介专业人士;
Ø 高等院校财务、会计专业的教师及涉税科研人员;
Ø 从事税务、财务相关专业人员。
四、【课程设置】考试科目:《税法》、《税务会计》、《纳税筹划》、《国际税收》
五、【参报条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Ø 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财会涉税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Ø 具有本科学历,且从事财会涉税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Ø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且从事财会涉税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六、【组织方式】
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培训采用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进行考前辅导、答疑。
七、【证书价值】
1、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CETTIC颁发全国统一的《税务咨询师证书》并加盖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公章。《CETTIC证书》是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本证书序列号为唯一编码,证书全国通用、国家认可、上网可查。
2、合格者名单编入中国税务专业人才库,作为向用人单位推荐和用人单位选拔税务专业优秀人才、甄别能力的重要平台。
3、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专业研究生学位证书,考试成绩优秀者可推荐就业。
八、【收 费】
u统一收费:2600元/人 (含培训、教材、培训课件、考试、阅卷、专家评审、证书、管理与技术服务费);
u会员培训5800元/人/年,含6次12天培训、培训讲义、答疑、午餐等。
注:本次报名参加会员的学员可免本次培训认证考务费,会员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免试。
附件Ⅱ:2010年会员培训课程表及师资
一、课程设置(一)
模块一:税收政策法规与税改动态
最近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的解读,流转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解析,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及影响,消费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营业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问题,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模块二:税收筹划实务
1.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和常用筹划技术、方法;2.新企业所得税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下的税收筹划,最新企业所得税政策(扣除政策、优惠政策及配套政策)的运用及筹划,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应用及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3.增值税筹划的要点及技巧解析:增值税纳税人的购销关系,增值税纳税人选择购进价格的税务筹划,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务筹划,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筹划,组织运输的税务筹划,收购废旧物资与农产品的税务筹划,兼营的税务筹划,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业务往来方式的税务筹划;4.消费税的税务筹划:规避纳税环节的税务筹划,购进已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改变加工方式的税务筹划,非货币性交易的税务筹划,适用差别税率的消费品定价的税务筹划;5.营业税的税务筹划:无形资产、不动产出售转为股权转让的税务筹划,商业企业进场费的税务筹划,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筹划,房屋出租的税务筹划;6.地产开发企业,交通(物流)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7.企业最佳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和设计。
模块三: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地位,纳税评估应遵循的原则、特点、程序,纳税评估的主要内容,纳税评估指标的使用与分析,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区别,常用的分析方法,实地核查中常见的涉税问题及核查方法、相关表证单书的填写格式等。
模块四:涉税财务与会计处理
新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税法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及实务操作,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及税收优惠政策解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纳税调整,新旧增值税主要差异解析和会计处理技巧(可抵扣增值税的差异分析、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差异分析、税率差异、税收优惠的主要变化、税收管理的差异分析、增值税会计处理技巧、出口退税会计处理技巧)。
模块五:税务稽查风险控制及纳税人权益维护
税务稽查的程序、常用的稽查方法,税务稽查的权限,税务稽查的重点内容,税务处理(处罚)分析,纳税人权利及权益维护。
模块六: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发展趋势,国际税收抵免,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利用投资地点的合理选择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方式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利用关联企业交易中的转让定价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通过避免构成常设机构来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通过选择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通过财务决策和选择适合的会计政策讲行税务筹划、回避税收管辖权的利用),进出口贸易与WTO政策运用。
二、本部分课程拟邀授课专家
为帮助学员全面、准确的掌握国家有关最新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改动态,本部分课程除由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知名专家授课外,还将邀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专家亲临授课,就企业纳税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专题讲座、研讨、交流。
拟邀部分客座专家
王晓华: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
史耀斌:财政部税政司司长
刘 佐: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
张培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研究室主任
杨元伟: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苏晓鲁: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处长
拟邀部分主讲专家
王 进: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泽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北京中鑫瑞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著名纳税筹划实务专家
计金标:原中央财经大学校长助理兼税务学院院长、教授、著名税务及税收筹划专家
刘 桓: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著名税务专家、北京市地方税务学会副会长
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报》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
孙海亭: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处长、著名税务征管及稽查专家
汤贡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税收法学专家
邢建平: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博士、著名财税专家
杨 虹: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收教研室主任、副教授、著名税制专家
杨志清: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著名税务专家、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理事
高金平:世界税收联合会中国税收研究员、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学院教授、我国著名税收筹划专家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首席讲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梁俊娇: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助理,税务筹划教研室主任
黄 桦: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著名税务专家
蔡 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会计学(中国第一位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研究方向)博士
著名财税专家
三、课程设置(二)(参加本部分课程可申请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资格证书)
模块七: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
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风险和控制中的作用,内部审计风险与控制,内审与外审的协作等。
模块八: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企业设计内部控制的风险控制(设计内部控制的依据及其准备、设计内部控制的流程、设计内部控制关键环节),内部控制的评价(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其责任、内部控制评价的总流程和风险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风险管理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模块九:信息系统审计
IT风险管理模型与信息系统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准则、指南及程序,IT审计过程及方法,IT治理框架,IT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管理,IT政策、标准和程序。
模块十:绩效评价与审计
绩效审计的程序和内容,绩效审计的技术方法,绩效评价标准的选择,后续审计报告的编写,绩效审计案例分析。
模块十一:舞弊审计与控制
舞弊的种类与特征,舞弊审计的特点与趋势,虚假财务报告的分析及识别,舞弊审计的技术与方法。
模块十二: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建设程序合规性检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与无效合同的甄别与审查,清单计价下工程造价预、决算审计,工程建设过程中反商业贿赂与基建财务舞弊调查与审计,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指标构建与评价,建设项目审计案例分析。
四、本部分课程拟邀授课专家
课程由财政部、审计署、国姿委、证监会、国家会计学院、南京审计学院及国际知名企业等单位具有多年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战经验的领导、专家亲临授课。部分专家如下:
王光远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 福建审计厅副厅长
时 现 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 教授
陈丹萍 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审计学院副院长 教授
崔振龙 审计署重庆特派办 副特派员
李小惠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教授
杨雄胜 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
陈宋生 北京理工大学会计系主任 教授
『伍』 中国古代如何给纳税人减税
有关个税、房产税,总是社会争论的热点。征税、纳税,是古今公民都必须的。虽然古代纳税人的“税负痛苦指数”比较高,但古代政府减免方面,也有让纳税人高兴的地方,每个朝代都会有纳税人减税的措施。

同样的,元朝对偷漏税者处罚也很重。比如商税,元政府规定,凡隐匿税课者,物资一半没官。偷漏者一旦被发现,“犯者笞五十”。
同样的,出于鼓励举报人的考虑,被没收财物的50%,作为奖金奖给举报人。
『陆』 高金平的介绍
高金平,江苏兴化人,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博士,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教授,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研究所所长、国际税收联合会中国研究员,熟读税法,业界誉称"中国税法活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