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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简述资产证券化过程

发布时间: 2021-05-06 07:32:19

『壹』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它包括以下四类:1、实体资产证券化:即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过程。2、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将一组流动性较差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使这组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收益比较稳定并且预计今后仍将稳定,再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在此基础上把这组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进行发行的过程。[1]3、证券资产证券化:即证券资产的再证券化过程,就是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4、现金资产证券化: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按照被证券化资产种类的不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分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的证券化(Mortgage-BackedSecuritization,MBS)和资产支持的证券化(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ABS)。概括地讲,一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或者由SPV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SPV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AssetsPool),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贰』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更多关于资产证券化课程可以去http://www.sinobalanceol.com,翟山鹰所授资产证券化知识还是非常好。

『叁』 资产证券化通俗解释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

它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资产证券化仅指狭义的资产证券化。自1970年美国的政府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发行以抵押贷款组合为基础资产的抵押支持证券-房贷转付证券,完成首笔资产证券化交易以来,资产证券化逐渐成为一种被广泛采用的金融创新工具而得到了迅猛发展,在此基础上,现在又衍生出如风险证券化产品。

(3)简述资产证券化过程扩展阅读:

广义的资产证券化包括以下四类:

1、实体资产证券化:即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过程。

2、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将一组流动性较差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使这组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收益比较稳定并且预计今后仍将稳定,再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在此基础上把这组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进行发行的过程。

3、证券资产证券化:即证券资产的再证券化过程,就是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

4、现金资产证券化: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资产证券化

『肆』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有哪些主要参与者其职责是什么

1、发起人
发起人首先是发起贷款等基础资产,这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和来源。其次在于组建资产池,然后将其转移给SPV。
2、特别目的载体
SPV是以资产证券化为目的而特别组建的独立法律主体,其负债主要是发行的资产支持债券,资产则是向发起人购买的基础资产。SPV是介于发起人和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机构,是资产支持证券的真正发行人。
3、信用增级机构
信用增级可以通过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两种方式,对应这两种方式,信用增级机构分别是发起人和独立的第三方。
4、信用评级机构
有相当部分的资产证券化操作会同时选用两家评级机构来对证券进行评级,以增强投资者的信用。
5、承销商
承销商为证券的发行进行促销,以帮助证券成功发行。此外,在证券设计阶段,作为承销商的投资银行一般还扮演融资顾问的角色,运用其经验和技能形成一个既能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发起人的利益又能为投资者接受的融资方案。
6、服务商
服务商对资产项目及其所产生的现金流进行监理和保管:负责收取这些资产到期的本金和利息,将其交付予受托人;对过期欠帐服务机构进行催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定期向受托管理人和投资者提供有关特定资产组合的财务报告。
7、受托人
受托人托管资产组合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权利,代表投资者行使职能。包括:把服务机构存入SPV帐户中的现金流转付给投资者;对没有立即转付的款项进行再投资;监督证券化中交易各方的行为,定期审查有关资产组合情况的信息,确认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种报告的真实性,并向投资者披露;公布违约事宜,并采取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法律行为;但服务机构不能履行其职责时,替代服务人担当其职责。

『伍』 简述资产证券化的运行过程

最早的资产证券化可以追溯到1968年,当时美国抵押贷款债券问世,叫作抵押债券,发行人按一定的标准把若干个住房抵押贷款组合在一起,以此为抵押发行债券。

到1990年,美国3万多亿美元未偿还住宅抵押贷款中,50%以上实现了证券化。

从1983年开始,资产抵押债券也发达起来,出现了抵押保证债券,是针对投资者对金融工具有不同的期限要求设计的。

到1993年,美国CMO的总量已达到了5000亿美元。

1985年汽车贷款的抵押证券开始发行;

1988年,美国又推出了以信用卡贷款为抵押的证券化;

1993年对学生贷款的抵押证券相继问世。

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之后,证券化技术被广泛地运用于按揭债权以外的非按揭债权资产。目前,资产证券化已遍及企业的应收帐款、租金、版权专利费、信用卡、应收帐、汽车贷款应收帐、消费品分期付款等领域。资产证券化市场已成为美国仅次于联邦政府债券的第二大市场,它也是美国资本市场上最重要的融资工具之一。

金融管制在欧美的放松和巴塞尔协议在各国的实施,银行对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资产的重视,也大大刺激了资产证券化在世界各国的发展。1995年,世界银行属下的国际金融公司以其在南美等发展中国家的长期资产为抵押发行了4亿美元不可追索的证券。近几年来,资产证券化在亚洲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994年,香港发行了3.5亿港元的抵押贷款债券。到1996年,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延伸到印尼、泰国、马来西亚和日本等亚洲国家。据穆迪公司预测,1998年东南亚国家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达到20亿美元。亚洲金融创新和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是其金融体系与资本市场深化和发展的重要表现。

『陆』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
它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资产证券化仅指狭义的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程序
1、确定要证券化的资产,组成资产池。
企业要首先分析自身的融资需求,根据融资需求确定证券化的目标。
2、组建特设机构,实现真实出售。
一般由这些资产的原始权益人设立一个独立的实体--特设机构SPV,然后将资产池中的资产(这些资产本身具有很高的投资价值,但是由于各种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通过证券化途径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以真实出售的方式卖给这个特设机构。将项目资产的未来收入权利转让给SPV的目的,是将项目公司本身的风险与项目资产隔断,从而实现“破产隔离”,以利于SPV机构获得权威性资信评估机构授予较高资信等级(AAA或AA级)。组建SPV是ABS成功运作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
3、完善交易结构,进行预先评级。
接下来特设机构SPV必须与银行、券商等达成一系列协议与合同以完善交易结构。然后请信用评级机构对交易结构进行预先的评级,也就是内部评级。
4、信用评级,发行评级。
在完成初次评级以后,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改善发行条件,降低融资成本,就要通过破产隔离、回购协议、机构担保等技术手段,提升所要发行证券的信用等级,即“信用增级”。之后,再次聘请专业信用评级机构进行正式的发行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公告。接下来,将具体的发行工作交由专门的证券承销商。
5、获得证券发行收入,向原权益人支付购买价款。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柒』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程序涉及那些

1、确定要证券化的资产,组成资产池。
企业要首先分析自身的融资需求,根据融资需求确定证券化的目标。
2、组建特设机构,实现真实出售。
一般由这些资产的原始权益人设立一个独立的实体--特设机构SPV,然后将资产池中的资产(这些资产本身具有很高的投资价值,但是由于各种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通过证券化途径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以真实出售的方式卖给这个特设机构。将项目资产的未来收入权利转让给SPV的目的,是将项目公司本身的风险与项目资产隔断,从而实现“破产隔离”,以利于SPV机构获得权威性资信评估机构授予较高资信等级(AAA或AA级)。组建SPV是ABS成功运作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
3、完善交易结构,进行预先评级。
接下来特设机构SPV必须与银行、券商等达成一系列协议与合同以完善交易结构。然后请信用评级机构对交易结构进行预先的评级,也就是内部评级。
4、信用评级,发行评级。
在完成初次评级以后,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改善发行条件,降低融资成本,就要通过破产隔离、回购协议、机构担保等技术手段,提升所要发行证券的信用等级,即“信用增级”。之后,再次聘请专业信用评级机构进行正式的发行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公告。接下来,将具体的发行工作交由专门的证券承销商。
5、获得证券发行收入,向原权益人支付购买价款。
特设机构SPV从证券承销商那里获得证券发行收入,再按资产买卖合同规定的购买价格,把发行收入的大部分支付给原受益企业,从而使企业的筹资目的得以实现。
只要投资项目所依附的资产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能带来稳定、可靠、风险较小的现金流量(房地产未来租金收入、收费公路及其他公用设施收费收入、税收及其他财政收入等),便可以进行ABS融资。
SPV作为发起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是证券化交易结构的核心。从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流程来看,资产证券化构造出的资产证券之所以能吸引投资者,其主要长处在于由“破产隔离”而产生的信用级别的增级,它是资产证券化运行机制的核心所在,其给予了交易安全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实现破产隔离,一方面要限制SPV的业务范围,使SPV能与其自身引起的破产风险相隔离。另一方面,使SPV能同与发起人相关的破产风险相隔离,不受发起人破产与否的影响,从而保证了持有资产证券的投资者收益的安全性。

『捌』 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内容

资产证券化通常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证券的行为。资产证券化就是指将存在的具有稳定未来现金流的非证券化资产集中起来,进行重新组合,据此发行证券的过程和技术。信托法律网提示,由于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地把信用风险转换为市场风险,使风险得以分散,降低了风险累积的可能性。因此,它在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国有的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时,运用资产证券化好处多多。

『玖』 资产证券化的流程

概括地讲,一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或者由SPV 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SPV 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Assets Pool ),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举例简单通俗地了解一下资产证券化:
A:在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
B:上述资产的原始所有者;信用等级太低,没有更好的融资途径
C:枢纽(受托机构)SPV
D:投资者 B把A转移给C,C以证券的方式销售给D。
B低成本地(不用付息)拿到了现金;D在购买以后可能会获得投资回报;C获得了能产生可见现金流的优质资产。
投资者D之所以可能获得收益,是因为A不是垃圾,而是被认定为在将来的日子里能够稳妥地变成钱的好东西。
SPV是个中枢,主要是负责持有A并实现A与破产等麻烦隔离开来,并为投资者的利益说话做事。
SPV进行资产组合,不同的A在信用评级或增级的基础上进行改良、组合、调整。目的是吸引投资者,为发行证券。 过去有很多资产成功进行了证券化,例如应收账款,汽车贷款等,出现了更多类型的资产,例如电影特许权使用费,电费应收款单,健康会所会员资格等。但核心是一样的:这些资产必须能产生可预见的现金流。
目前我国试点资产证券化的银行有两家,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事实上,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之路颇为漫长。2005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随后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获准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首批试点。在央行和银监会主导下,基本确立了以信贷资产为融资基础、由信托公司组建信托型SPV、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进行流通的证券化框架。
2007年,浦发、工行、兴业、浙商银行及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成为第二批试点。但第二批试点额度用完之时,恰逢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对证券化产品的谈虎色变令这一新兴事物的成长戛然而止。
在经历了2009年的信贷狂飙之后,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硬约束以及随后的信贷收紧令,使得业界对资产证券化扩容或重启的呼声四起。
2011年5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关于资本充足率和拨贷率的最新要求推算,未来六年中国13家上市银行核心资本缺口合计将达到7885亿元,总资本缺口合计将达到13919亿元,为其2010年合计净利润的2倍;新增计提拨备合计将达到10769亿元,为其2010年拨备余额的1.4倍。
初步测算,如果13家上市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监管要求,在不进行再融资、仅考虑利润留存补充资本金的情况下,2011年-2016年,13家上市银行核心资本缺口合计达到7885亿元,总资本缺口合计达到13919亿元。
如果13家上市银行拨贷率未来每年均达到监管要求,2011年-2016年新增计提拨备合计达到10769亿元,2010年底上述银行拨备余额合计仅为7942亿元,这意味着未来六年时间里上述银行拨备规模将增加1.4倍,这对各家银行的利润将造成重大影响。
《征求意见稿》中,商业银行受冲击最大的部分将是调整部分贷款的风险权重。目前尚未明确中长期贷款风险权重调整的具体细节,如果中长期贷款风险权重统一从100%调整到150%,按照13家上市银行平均中长期贷款占整个贷款比重约60%,整个贷款占加权风险资产约90%来估计,上述银行资本充足率将下降超过2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下降接近2个百分点。
为弥补此项不利影响,总资本和核心资本缺口分别需要高达约9000亿元和7000亿元。这将对商业银行形成重大影响,因此,监管部门此项政策调整需慎之又慎。
外部融资渠道受限,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捉襟见肘。进入2011年以来,我国银行业补充资本金的来源将越来越困难。首先,股票市场难以承受商业银行大规模融资。
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融资占整个市场融资规模超过40%,当年我国股市摘得全球IPO融资桂冠,但其跌幅全球排名倒数第三,这种局面也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满足银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期融资需求。
其次,次级债作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受到较多的限制,监管部门做出了严格约束,而混合资本债属于创新资本工具,监管部门审批较谨慎,仅兴业、民生、浦发、深发展等少数银行发行过混合资本债,且发行规模均偏小。
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机构对于资本的需求普遍提高。欧美银行主要通过剥离非核心资产来筹集资本,而中国银行业则从资本市场上大规模融资来补充资本。
开展资产证券化和贷款转让已势在必行。早在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我国资产证券化经过近6年试点,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而我国贷款转让市场交易规模2008年已达到8000亿元左右,2009年以来随着银行新增贷款规模大幅增长,贷款转让业务加速发展。
中国银行业贷款结构已经发生显著变化,存短贷长的矛盾凸显,客户集中度和行业集中度维持在较高水平,这一方面需要新增贷款调结构,更重要的是存量贷款的调结构。而开展贷款转让和资产证券化,不仅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达到监管要求,也有利于防范和分散银行风险。

『拾』 简述国家开发银行的资产证券化过程

2013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盘活存量信贷资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规模总计3000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1000亿元。作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之一,国家开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的领导和支持下,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勇于创新,圆满完成了千亿元发行任务,有力助推了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
新一轮扩大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自2005年正式启动,历经几个阶段的试点。从2013年新一轮扩大试点以来,产品发行逐步规模化,发起机构、基础资产、投资人逐步多元化。截至2014年底,共有53家发起机构发行了95单证券化产品,总规模3871.6亿元。其中,本轮试点共发行了71单证券化产品,总规模2962.5亿元,发行量超过前期试点总和的3倍,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审批效率大幅提高。在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推动下,经过长达7年的不断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主要包括参与主体管理、产品审批、发行、登记托管、交易流通、信息披露、信用评级、风险控制、资本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本轮试点期间,监管部门借鉴了欧美国家次贷危机的经验教训,在信用评级、风险自留、信息披露、投资人要求等方面出台了新的规定,经过试点检验,效果良好。2014年11月,银监会发布通知,宣布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不再针对证券化产品发行进行逐笔审批,不再打开产品资产包对基础资产等具体发行方案进行审查,这一变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缓解了试点期间因审批时间过长给产品发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各参与主体参与意愿强烈,积累了一定的操作经验。试点过程中,包括发起机构、发行人、评级、律师、会计师、资金保管机构、承销机构、登记托管机构在内的各类参与主体已逐步把资产证券化作为未来的战略性业务重点开展,参与热情空前高涨。发起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2012年之前的15家扩大至53家,各类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均踊跃参与,呈现出“多点开花”的局面。投资人方面,包括银行(含银行理财)、保险、证券、基金、信托、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机构投资人在经历了接触、认识、熟悉三个阶段后,已纷纷尝试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投资组合。
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运行风险总体可控。除公司贷款、汽车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外,还包括铁路专项贷款、信用卡贷款、小额消费贷款、金融租赁资产等,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贷款从简单的信用、保证类逐步拓展到抵押、质押类,大大增加了公司贷款的可选范围。截至目前,发行的95单证券化产品已有17单兑付完毕,其余处于存续期的产品本息兑付正常,基础资产没有发生违约、拖欠等信用风险事件,参与机构各尽其职,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也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国家开发银行资产证券化总规模突破千亿元
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发行国内第一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至今,已发行产品14单,总规模1251.5亿元,市场占有率32.3%。其中,本轮试点共发行了10单,多次刷新单笔发行规模最高纪录,总规模1013亿元,同期市场占有率34.2%。盘活存量资产所释放的信贷规模主要投向了棚户区改造、铁路等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建设项目,有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
在新一轮扩大试点中,国家开发银行从战略的高度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业务发展初期面临的挑战,充分发挥银证协同优势,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合适资产有限、市场波动大等困难,在严把入池资产质量、加强投资人培育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在产品设计、发行方式、资产种类、包销机制等方面积极创新,突破业务瓶颈。一是创新引入抵押、质押类贷款入池,拓展证券化基础资产范围。通过延迟变更、设置触发条件等法律条款的设计安排,解决了无法及时完成抵质押变更登记的难题,大大增加了可选资产范围。二是创新通过贷款合同真实拆分,探索了长期、大额信贷资产入池的有效路径。三是创新产品结构、创新“一次报批、多次发行”的发行方式,首次发行不采用内部增信、全部为优先档证券的铁路专项证券化产品,盘活铁路资产510亿元,为金融支持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作出了有益探索。四是创新产品定价方式,有效防范利率风险。率先以贷款利率作为浮动利率产品的定价基准,取代以存款利率作为定价基准的惯例方式,从而使资产池的现金流入与证券本息兑付的现金流出更加匹配,有效降低了不对称降息对产品的影响。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产品发行已初具规模,但是与欧美国家的证券化产品以及中国债券市场上其他成熟的产品相比,仍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级市场产品发行利率偏高。作为债券市场的新生事物,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一级市场定价多参考同信用等级、同期限的信用债,尚未形成独立的收益率曲线。尽管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的地域和行业足够分散,违约损失更小,并运用内部增信进行信用提升,仍没有获得更低的发行利率。同时,与成熟的信用债产品相比,证券化产品的风险、收益水平尚未完全对应,从而使得产品收益率水平与基础资产利率水平难以匹配。
二级市场产品流动性不足。流动性不足的原因,一是发行规模特别是单只产品规模较小;二是未形成市场公认的估值标准;三是缺少做市安排,如果发起机构做市又与出表目标相矛盾。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使得投资人选择且只能持有到期,导致投资人要求一定的流动性溢价,影响了一级市场的产品发行。
市场化的次级档投资人长期缺位。鉴于出表要求,发起机构必须出售相当比例的次级档,因此,次级档的销售成为发行成败的关键。由于次级档需要百分百占用资本,投资人通常要求较高的收益率作为回报,而多数发起机构资产池的收益率水平难以满足投资人的要求,导致市场化的投资人长期缺位,所以,次级档的销售成为制约证券化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
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无序竞争的现象。试点期间各类中介机构都把资产证券化业务作为战略性业务来开展,出现了部分机构为争夺市场份额压低价格的做法,但又因为成本及专业水平有限等因素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给发起机构带来较大困扰。
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的几点思考
纵观美国、欧洲等地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有三点值得我们借鉴:第一,具有政府背景的专业化机构是推动资产证券化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第二,法律地位的确定和税收减免优惠是促进资产证券化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第三,市场竞争和产品创新是资产证券化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但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监管来进行引导和规范。结合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现状,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加强业务开展的顶层设计。一是应当尽快明确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化开展,取消总额度限制,由发起机构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及市场情况自主发行。同时,进一步简化发行前审批流程,提升发行后上市交易流通的审批效率。二是尽早启动资产证券化立法工作,美国、欧洲、日本均在本国资产证券化发展到一定水平时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目前资产证券化的制度多为部门规章,如有了法律层面的支持,业务开展的有效性将进一步增强。三是研究税收优惠的可行性,提升产品吸引力,促进资产证券化快速发展。
拓展发行市场,培育多层次投资人。一是尽快明确信贷资产证券化在交易所市场发行的操作流程和业务规范,指导有意愿赴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发起机构积极开展业务,进一步增强产品流动性,拓展投资人类型。二是培育市场化的次级档投资人。目前优先档的投资人已初具规模并逐步多元化,但市场化的次级档投资人需要具备更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下一步可以考虑通过对次级档投资人提供更多的披露信息,并邀请次级档投资人参与监督产品的管理及再投资,促进市场形成专门投资次级档产品的专业机构或基金。
强化风险控制和后续监管。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要防范信用的过度扩张,提高后续监管的有效性,强化风险控制,坚守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一是加强中介机构管理,避免因过度竞争引发道德风险。二是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发挥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职责。三是简化事前审批的同时,强化事后监管,并随着新产品、新结构的出现及时调整监管事项。四是避免再证券化和合成型证券化等风险较高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