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深交所企业债券。比如我今天买入某企业债券。明天为登记日。1,那么到兑付日的时候我所得利息税后是
只给你一天的利息。
全价交易,净价交收,比如019514现在的价格101.04,全价105,你买卖的时候将会105左右,你持有几天就有几天的利息,到时卖出的时候按你的净价来计算。不用想多,如果你在登记日的前一天买就有所有的利息,那之前买的不亏大了么。
⑵ 个人合格投资者可投资债券范围
个人合格投资者能投资的债券包括:
1、国债
2、地方政府债
3、政策性银行金融债
4、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债项评级AAA且无风险的大公募公司债、企业债
6、债项评级AAA且无风险的小公募公司债、企业债
7、质押式回购的融券交易(即:债券质押式逆回购)
请注意: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披露之日起,仅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买入该债券:①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下调至AAA 级以下(不含AAA)②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或经更正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③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④发行人发生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⑤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⑶ ,,,,,,,,,,,,,,,船舶优先权的受偿范围是否能限定在发生海事请求时的船舶本身价值内
为您解答
是的,优先权只发生在有海事请求时,修船厂投入的修理资金,不属船东所有的财产,属于船的增值,属于船厂投资,如果修好以后其价值不足优先权债,修船厂利益会收到损害。
⑷ 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于版权的保护,那么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关于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一、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2、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3、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5、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6、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7、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8、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9、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二、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版权登记: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⑸ 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
2001年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8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9月18日起施行。
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已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我国参加和批准的有关国际公约,参照国际习惯作法,在总结我国海事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现将海事法院的收案范围规定如下:
一、 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5.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航运、生产、作业或者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或者港口作业、建设,造成水域污染、滩涂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6.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物的赔偿纠纷案件。
7.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弃物,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临时或者永久性设施、装置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8.船舶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进行航运、作业,或者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9.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和船舶物料、备品纠纷案件。
10.其他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二、海商合同纠纷案件
11.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远洋运输、含有海运区段的国际多式联运、沿海和内河运输,以及水水联运、水陆联运等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12.海上、通海水域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13.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件。
14.船舶的建造、买卖、修理、改建和拆解合同纠纷案件。
15.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案件。
16.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光船租赁(含租购)、定期租船、航次租船合同纠纷案件。
17.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18.沿海、通海水域的运输船舶的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19.渔船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20.船舶属具和海运集装箱租赁、保管合同纠纷案件。
21.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案件。
22.船舶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23.与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船舶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24.船舶物料、备品供应合同纠纷案件。
25.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6.海难救助、海上打捞合同纠纷案件。
27.拖航合同纠纷案件。
28.海上保险、保赔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水运货物保险、船舶保险、油污和其他保赔责任险、人身保险、海上设施保险、集装箱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
29.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联营合同纠纷案件。
30.与船舶营运有关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31.海事担保合同纠纷案件。
32.其他海商合同纠纷案件。
三、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
33.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港口的运输、作业(含捕捞作业)中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
34.港口作业纠纷案件。
35.共同海损纠纷案件。
36.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对大陆架的开发和利用(如海洋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水下工程、海洋科学考察等纠纷案件。
37.从事海上或者通海水域运输、渔业生产的船舶共有人之间的经营、收益、分配和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38.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留置权和优先权的纠纷案件。
39.海运欺诈纠纷案件。
40.海事行政案件。
41.海事行政赔偿案件。
42.申请认定海事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
43.申请撤销海事仲裁裁决案件。
44.申请认定海上或者通海水域财产无主的案件。
45.申请无因管理海上、通海水域财产的案件。
46.申请因海事事故宣告死亡的案件。
47.海事请求保全案件,包括海事请求权人为保障其海事请求权的实现,在诉讼前申请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物料及备品、船用燃油的案件,以及在诉讼前申请冻结、查封财产的案件。
48.因申请海事请求保全错误或者请求担保数额过高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9.海事强制令案件。
50.海事证据保全案件。
51.因错误申请海事强制令、海事证据保全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52.海事支付令案件。
53.海事公示催告案件。
54.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件。
55.海事债权登记、受偿案件。
56.与海事债权登记相关的确权诉讼案件。
57.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
58.法律规定由海事法院受理的和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案件。
四、 海事执行案件
59.申请执行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就海事请求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案件。
60.海洋、通海水域行政主管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61.依据一九五八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海事仲裁裁决的案件。
62.申请执行公证机关确认的与船舶和船舶营运有关的债权文书的案件。
63.依照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司法协助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申请承认和协助执行外国法院裁决的海事海商案件。
五、 其他规定
64.海事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其上诉审由分管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庭审理。
6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5月13日法(交)发〔1989〕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海事法院收案范围的规定〉的通知》、1989年12月23日法(交)发〔1989〕3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海事法院收案范围的通知》同时废止。
66.本院以前作出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⑹ 债券的有效竞价范围
1.上市首日
债券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2.非上市首日
债券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⑺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登记费计入什么科目
记入应付债券的成本,利息调整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付债券-成本
应付债券- 利息调整
⑻ 请问两融业务可以买卖的范围只是股票吗 债券和基金都是在业务范围内的吗
有些基金和债券是可以融资买的
比如上证50ETf基金51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