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损失抵税效应
符合规定的损失是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会抵减其他收入的所得税。
② 企业的投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③ 资产证券化 损失 可以税前扣除吗
不可以,属于违规!我们交易所就是做资产证券化的,企业资产是类似抵押在我们这里的,如果转移,属于单方违约和违规,吃官司的
④ 为什么负债的利息可以抵减所得税
可以给企业带来税收的优惠,即负债利息可以从税前利润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而给企业带来价值增加的效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规定负债免征所得税。
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负债的利息抵税效用可以量化,用公式表示为:利息抵税效用=负债额×负债利率×所得税税率。所以在既定负债利率和所得税税率的情况下,企业的负债额越多,那么利息抵税效用也就越大。
(4)债券资本利得损失可以抵税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第三十九条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⑤ 投资损失在所得税前能扣除吗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企业资产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政策。根据通知,企业的股权投资符合5类情形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上述5类情形包括:一是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二是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三是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四是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五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财政部、国税总局明确,通知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通知同时明确,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6个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是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二是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三是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四是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五是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六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知规定,企业将货币性资金存入法定具有吸收存款职能的机构,因该机构依法破产、清算,或者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等原因,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作为存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贷款方面,企业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12个条件之一的贷款类债权,可以作为贷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固定资产和存货方面,根据通知,对企业盘亏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盘亏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企业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通知还明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境内、境外营业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分开核算,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⑥ 为什么投资损失不能抵减个人应纳税所得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有费用减除项目的,比如工资、薪金所得和对企事业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每月收入的扣除标准是1600元(2006年以前是800元),除了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都有相应的扣除标准。
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个人所得税,怎么能抵减呢?
⑦ 怎么理解变现损失抵税
变现损失抵税就是企业在盈利的情况下,由于这笔业务的亏损,可以抵减你企业盈利,从而企业可以少支付税款,进而算作少付出现金流。
例如现在又一个固定资产原值100万,预计使用年限10年,残值为0,税法规订与会计一致,税率25%,现在已使用6年,打算出售,此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10*6=40万。
1、若出售价格60万,此价格比税法规定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0万多20万,这20万就要缴纳所得税了20*25%=5万,所以固定资产的变现损益就是60-5=55万;
2、若出售价格20万,此价格比税法规定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0万少20万,那么这20万是可以抵税的(换句话说买赔了,国家给你减税的优惠,在交所得税时可以少交5万)20*25%=5万,所以固定资产的变现损益就是20+5=25万;
3、出售价格40万,此时出售价格和按税法规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一致,就不涉及变现损益了。
⑧ 在卖出资产时,市场价值低于账面价值,为什么会有税收收益。这个算是因为负的资本利得而导致的抵税吗。
是的,但那个不叫“负的资本利得”,会计上的用语叫“损失”,卖出资产价格低于账面价值非但没有利得,而且产生损失,损失记入利润总额,造成了利润总额下降,减少了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引起抵税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