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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cepa协议证券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5-04 15:15:10

1. cepa协议下哪几个地方可以设立券商

cepa对放开外商独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条件如下: ①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②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③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④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⑤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2. 请问大陆和台湾签署的ecpa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请详细些,万分感谢

【1】首先应该明确ECFA,CECA和CEPA的区别

你说的这个这个应该是ECFA,即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
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的原来名称是CECA,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
英文简称CEC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而ECFA,是受CEPA制定而启发的
CEPA指的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的英文简称,后来加上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所以这3者的关系是:
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制定了CEPA,注定会有更紧密的经贸关系
而台湾为了在经贸关系上不被大陆、港澳、东盟以及日韩边缘化
提出制定CECA(类似CEPA),后来这个CECA改称为ECFA

【2】接下来看ECFA的内容

ECFA是是台湾于2009年提出并极力推动的经济协议或条约。此协定名称中的“两岸”,系指台湾海峡两岸的台湾及中国大陆。

缘起
2010年,条约内容涵盖东南亚国家联盟十个国家及中国大陆、日本及韩国的《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将生效。协定内涵盖的该等国家,将依照条约内容,渐进互相实施免关税的经济策略。因为台湾无法加入东盟,部分台湾政经人士认为东盟加三将边缘化台湾并危及台湾整体经济。

2009年1月,中国国民党及台湾内多个工商团体开始呼吁执政政府尽速与大陆签署简称“CECA”的综合性经济协约。赞成此协定的官员及团体成员认为,应尽早协商签署该两岸经贸合作协定,才可以于《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实施后,避免台湾遭到被边缘化的经济危机。他们认为:台湾出口将近四成输出至中国大陆,若《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签订导致的东盟国家货品免税进入中国大陆,将让该四成出口大幅减少。惟与台湾与中国大陆签订暂定名《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的陆、台经贸合作协议,才能避免此情形发生。

内容
虽然《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内容尚未确定,但是其主要内容要于两岸互通将约定关税减免。也就是两岸达成签署自由贸易协议。在细项上,若比照2010年实施的东盟加三协议,关税免税部份将包含了台湾输往大陆的石化、机械、纺织品及汽车零组件业等经济产业。

因为ECFA并未实际谈判或者签署,所以现在并没有具体内容透露出来
不过可以参照CEPA和《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作出一定的预测

【CEPA内容】
CEPA协议分6章23条,另有6个附件,主要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等三大范畴。协议的实施目标是逐步取消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以提高内地和香港之间的经贸合作水平,实现共同发展。

按照协议规定,货物贸易方面,由2004年1月1日起,273个内地税目涵盖的香港产品,只要符合原产地规则,都可享有零关税优惠。这些产品包括部分电机及电子产品、塑料产品、纸制品、纺织及成衣制品、化学制品、药物、钟表、首饰、化妆品及金属制品等;最迟于2006年1月1日前,只要符合CEPA的原产地原则,香港厂商都可经申请享有零关税优惠。香港特区同意在协议下对所有原产于内地的货品维持零关税,并且不会对该等货品实施限制性贸易法规。服务贸易方面,协议规定17个服务行业获得放宽准入;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双方同意在7个范围内加强合作,包括: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电子商务、法律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中医产业合作。

【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法律基础,共16个条款,确定了自贸区的基本架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内容。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自贸区的核心内容,除少数敏感产品外,其它全部产品的关税和贸易限制措施都应逐步取消。

二、谈判时间安排。货物贸易谈判从2003年初开始,应于2004年6月30日前结束。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也从2003年开始,并应尽快结束。在经济合作方面,双方商定将以农业、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促进和湄公河流域开发为重点,并逐步向其它领域拓展。

三、自贸区建设的时间框架。双方应从2005年起开始降低正常产品的关税,2010年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建成自贸区,2015年与东盟新成员建成自贸区,届时,中国与东盟的绝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双方的贸易将实现自由化。

四、"早期收获"计划的主要内容。为使双方尽快享受到自贸区的好处,双方制订了"早期收获" 计划,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主要是《税则》一至第八章的农产品)实行降税,到2006年这些产品的关税降到零。

五、关于给予东盟非WTO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的承诺。东盟中越南、老挝、柬埔寨尚未加入WTO。为了帮助这些国家发展,我国同意给予东盟非WTO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即将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适用于这些国家。

六、有关贸易规则的制订。中国与东盟将制订原产地规则,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争端解决机制等贸易规则,以保证未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正常运转。

3. 国内首家CEPA合作协议框架下的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与越秀集团是什么关系

广州广证恒生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家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是由越秀集团控股的广州证券和香港恒生银行的全资附属机构——恒生证券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其中,广州证券股权占比67%,恒生证券股权占比33%。

4. CEPA具体指的是什么

CEPA :“九二共识”的经济版

一 ,CEPA的语义诠释

CEPA的全称以中文直译是"紧密经济伙伴安排"。CEPA的英文是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CEPA 。CEPA名称的首次使用是2003年6月29日中国商务部副部长与香港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在香港与大陆鉴定CEPA后,澳门也于2003年在澳门特区政府总部,由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和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在"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上签字并举行签署仪式。

6月29日中国商务部副部长与香港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之英文全文是: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与澳门鉴定的协议之英文全文是:Mainland and Macao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然而,英文的简称统统用"CEPA"以概之。

5. 谁有CEPA的详细内容

内地与香港CEPA协议文本和磋商纪要的主要内容,其中有关进出口商品零关税的内容如下:

关于货物贸易零关税的实施
一,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以下简称《安排》),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就货物贸易中
零关税的实施制定本附件.
二,香港继续对原产内地的所有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
三,内地自2004年1月1日起分阶段对原产香港的进
口货物实行零关税."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指符合《安排》
附件2规定的货物.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授权发证机
构按照香港法例的有关规定签发《安排》下的原产地证书.
进口享受《安排》中零关税的货物时,进口人应按照《安排》
附件3的规定向内地海关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或授
权发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四,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将对本附件表1列明
的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表1是本附件的组成部
分.内地税则税目调整时,表1的税则号相应进行转换.香
港的生产企业提出要求享受零关税货物的申请时,应依照当
年的内地税则号提出.
五,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内地将对本附件表1以
外的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申请和核查
1.自2004年1月1日起,香港的生产企业可按香港特别行
政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向香港工业贸易署提出要求享受零关
税货物的申请.
2.申请企业应向香港工业贸易署提供货物名称和生产能
力或预计生产情况的资料和数据.
3.香港工业贸易署及香港海关应对申请企业提供的资料
和数据进行核查和认定,按照现有生产货物和拟生产货物分
别汇总.
(二)确认和磋商
1. 每年6月1日前,香港工业贸易署应将其分别汇总的货
物名称,生产能力或预计生产情况的资料和数据提交商务
部.
2. 商务部在收到香港工业贸易署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应
会同内地有关部门与香港工业贸易署在当年8月1日前共同
核定和确认货物清单.
3. 货物清单确认后,海关总署应与香港工业贸易署就有
关货物的原产地标准进行磋商.双方应于当年10月1日前完
2
成原产地标准的磋商.
(三)公布和实施
1. 对香港现有生产的货物,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
内地将货物清单及相应的原产地标准分别补充列入本附件
表1和附件2表1.自完成磋商后第二年1月1日起,内地根据
香港发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准予有关货物按照《安排》
零关税进口.
2. 对拟生产的货物,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内地应
将有关货物的原产地标准补充列入附件2表1.申请企业正式
投产后,经香港工业贸易署和香港海关核查,由香港工业贸
易署通知商务部,经双方共同确认,内地将有关货物清单补
充列入本附件表1.自双方确认后第二年1月1日起,内地根
据香港发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准予有关货物按照《安
排》零关税进口.
3. 双方应于每年12月1日前公布磋商确认的货物清单及
原产地标准.
(四)香港工业贸易署每年6月1日后向商务部提交资料
要求享受《安排》零关税的货物,降税安排顺延一年.
六,当因执行本附件对任何一方的贸易和相关产业造成
重大影响时,应一方要求,双方应对本附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磋商.
3
七,本附件自双方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附件以中文书就,一式两份.
本附件于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在香港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务部副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

6. 什么是外资券商

你好,外资控股合资券商的概念
根据证监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证券公司即(一)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依法共同出资设立的证券公司;(二)境外投资者依法受让、认购内资证券公司股权,内资证券公司依法变更的证券公司;(三)内资证券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投资者,内资证券公司依法变更的证券公司。根据以上标准,我国现有外资投资证券公司共13家。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依据其境外股东属性大致分为4类:
第1类即中金公司,其历史沿革较久、股东成份较多。1995年中金公司由中国建设银行与摩根士丹利合资设立,2010年摩根士丹利将其持有股权转让给GIC等4家投资方,2015年于香港上市后引入公众股东。
第2类合资券商的股东为中管金融企业所设在港中资机构,包括中银国际证券与光大证券。
第3类合资券商的股东均为美国、欧洲地区的大型商业银行或投资银行,于2004-2011年期间批设,包括高盛高华证券、瑞银证券、瑞信方正证券、中德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与东方花旗证券等6家。
第4类合资券商依据CEPA(《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设立,股东均为港、澳资机构,于2016年3月后批设,包括申港证券、华菁证券、汇丰前海证券与东亚前海证券等4家。

7. 亚洲证券交易所在哪里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2月19日在上海黄浦路15号浦江饭店成立。1993年1月27日在上海浦东新区奠基建造上海证券大厦;上海证券大厦竣工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搬迁至新址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内营运。

2、深圳证券交易所位于深圳罗湖区,地王大厦斜对面。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于1991年7月3日正式营业,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国证监会直接监督管理。

3、香港最早的证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经纪协会于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为香港证券交易所。

4、台湾证券交易所在1961年10月23日成立,于1962年2月9日开始运作。交易所位于台北市信义区信义路5段7号3楼(台北101办公大楼3楼)。



(7)cepa协议证券公司扩展阅读

早期证券交易主要采取现货交易方式,但随着商品经济及资本市场的发展,证券交易形式呈现出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单一向复合的发展趋势。各国证券交易方式的分类标准出现多元化趋势,既可按单一标准分类,也可兼采多种标准分类,并形成了现货交易、信用交易、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等并存的交易形式。

8. 中国与香港签署的CEPA是什么意思

CEPA《内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英文简称6月29总理访问香港式签署历史性协议

按照协议规定货物贸易面由20041月1起273内税目涵盖香港产品要符合原产规则都享零关税优惠些产品包括部电机及电产品、塑料产品、纸制品、纺织及衣制品、化制品、药物、钟表、首饰、化妆品及金属制品等;迟于20061月1前要符合CEPA原产原则香港厂商都经申请享零关税优惠香港特区同意协议所原产于内货品维持零关税并且该等货品实施限制性贸易规

服务贸易面协议规定17服务行业获放宽准入;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面双同意7范围内加强合作包括: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电商务、律透明度、企业合作、医产业合作

9. 香港和大陆签的贸易协议叫甚麼CEFA的

CEPA大陆和香港贸易协议
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英文简称。包括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历史意义在于:CEPA是“一国两制”原则的成功实践,是内地与港澳制度性合作的新路径,是内地与港澳经贸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国家主体与香港、澳门单独关税区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也是内地第一个全面实施的自由贸易协议。 CEPA具有自由贸易协议性质,是中国国家主体与其特别行政区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性质的经贸安排,带有明显的自由贸易区特征。从宏观角度看, CEPA的基本目标是:逐步取消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经贸合作水平。

10. 什么是CEPA

CEPA :“九二共识”的经济版

一 ,CEPA的语义诠释

CEPA的全称以中文直译是"紧密经济伙伴安排"。CEPA的英文是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CEPA 。CEPA名称的首次使用是2003年6月29日中国商务部副部长与香港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在香港与大陆鉴定CEPA后,澳门也于2003年在澳门特区政府总部,由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和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在"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上签字并举行签署仪式。

6月29日中国商务部副部长与香港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之英文全文是: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与澳门鉴定的协议之英文全文是:Mainland and Macao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然而,英文的简称统统用"CEPA"以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