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危机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构成了哪些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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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金融危机对于实体经济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多地反作用于银行,国内银行正面临着不断加大的风险、经营与盈利压力。但同时也蕴含着不少前所未有的机遇"
我们正在经历的这场全球金融危机,其波及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冲击强度之大,为上世纪30年代以来所罕见。在过去两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愈演愈烈,迅速穿透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信贷市场,从局部发展到全球,从金融领域扩散到实体经济领域,给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目前,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升级为全球经济危机的趋势日益凸现。这对我国持续多年的投资和出口拉动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带来了巨大冲击。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大幅下滑,工业生产显著放缓,企业经营更加困难,财政收入增幅回落,资产市场持续低迷。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已经从出口行业传导至与出口相关的原材料、加工、运输等众多行业,从沿海发达地区扩散至内地边远地区,从中小企业蔓延至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国经济正面临进入新世纪以来最为艰难的时刻。
由于国内银行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程度还不深,加之近年来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实行隔离,以及监管当局审慎监管政策的有效实施,因此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直接冲击并不大,国内银行受到的直接损失是有限的。但是,金融是经济的反映,经济出了问题,金融肯定要出问题。目前,金融危机对于实体经济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多地反作用于银行,国内银行正面临着不断加大的风险、经营与盈利压力。从业务拓展看,在经济下行、市场趋冷、信心受挫的情况下,银行作为社会融资中介、支付中介和财富管理中介的职能发挥受到很大抑制,无论是公司信贷、个人信贷和贸易融资等一般性贷款业务,还是公司负债、同业负债等对公负债业务;无论是POS消费、代理服务、托管受托、结算清算等支付类业务,还是QDII、外汇投资、结构性产品等财富管理业务,市场拓展都更为艰难;从风险防范看,在全球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下行的叠加作用下,银行面临的风险不断呈现出系统性、连锁性和突发性的特征与趋势,包括行业风险、信用风险、利率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在内的各种风险相互交织、相互作用,银行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陷入深渊;从盈利情况看,在有效信贷需求趋于减弱、存贷利差持续缩窄、利息支出成本逐渐上升、中间业务增长乏力、风险资产逐步增多、拨备支出显著增大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银行净利润增速将明显放缓,过去那种超常增长的局面将难以再现。
然而,危机中也蕴含着机遇的因素,正如英国作家布瑞杰所说,“中文的‘危机’分为两个字,一个意味着危险,另一个意味着机会。”确实如此,危机总是与机遇相伴随,危中有机,只要善于发现,善于把握,牢牢抓住“危”中之“机”,“危机”就会成为“转机”。从事物发展规律看,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统一体,而矛盾双方的力量会随着形势变化而此消彼长,主次地位也会出现逆转,由此发生质的转变。所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从经济周期理论看,经济总是按照繁荣、衰退、萧条、复苏四个阶段周而复始的运行,萧条之后便是新一轮的复苏,因此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就曾说过“为危机而担忧是大可不必的,对市场经济来说,萧条是一服很好的清醒剂”;从历史实践经验看,众多企业就是因为抓住了“危”中之“机”而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如大萧条后IBM的全球崛起,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后日本汽车业的辉煌,亚洲金融危机后三星电子的腾飞,等等。总之,危机往往会动摇旧的规则,促成变革,从而成为重大历史事件的转折点。
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们看到美国的银行不是一无是处,看到了花旗受到了冲击,但是也有一两家银行表现的不错。我们可以看到前天美国股指大涨,主要是得益于富国银行业绩的上升。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大家原以为这次金融危机以后,金融危机过程当中中国的商业银行会出现惜贷。因为十年前亚洲金融危机的时候,中国的商业银行普遍惜贷。这种经营不仅可以平滑我们实体经济波动的程度,对我们银行业可以和实体经济实现良性互动,对于我们中国的经济,在这一轮金融危机率先走出是一个前提。所以我觉得如果中国银行业保持增长的态势,我们觉得未来中国银行业怎么走,是否采取一种逆周期的策略。
构建我国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
核心竞争力是有效整合企业资源而形成的、支撑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能力。构建和培育核心竞争力,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拓展发展空间、实现持续成长的关键。在金融市场即将全面开放的形势下,以加速之势融入全球化竞争中的我国商业银行,加快构建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其必须高度关注和认真解决的重大而又紧迫的现实问题。那么,我们就要认识,加快构建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意义。
加快构建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正在发生深刻而重大的变化。银行市场结构的快速演变,加大了银行业务拓展的难度,也加速了银行新增利润的分化;金融游戏规则的剧变,对银行传统的盈利模式提出严峻挑战;社会需求结构的升级,对银行传统、单一的业务结构带来巨大冲击。在这种背景下,能否加快构建核心竞争力,不仅关系到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而且事关我国宏观经济金融运行。
参与全球化金融竞争的迫切要求
随着金融对外开放的纵深推进,以及外资银行的纷纷涌入,国内银行业市场上的国际化竞争态势日益凸现。与外资银行特别是发达国家(地区)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比如,在一级资本利润率方面,英国《银行家》杂志1000家大银行平均为19.9%,美国的银行平均为26.3%,而国内银行平均仅为16.0%;在资产收益率方面,1000家大银行平均为0.90%,而国内银行仅为0.59%;在一级资本充足率方面,1000家大银行平均为4.53%,而国内的19家大银行平均仅为3.74%;在不良贷款率方面,美国、欧盟的银行平均为0.79%和0.90%,国内的银行则在10%左右。这些数据对比表明,国内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还相对较弱,在金融对外全面开放后,如果不能迅速提升国际竞争力,那么,我们的未来发展将会陷于被动。
积极适应社会需求变化的必然选择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近些年我国社会金融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日益增长;消费信贷需求快速增长;企业理财需求日益高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对银行融资服务、产品创新和理财顾问等业务的要求越来越强烈。面对社会需求的巨大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新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只有增强自身的市场反应能力、业务创新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进而全面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才能够赢得市场和客户。
有效应对金融制度变迁的战略举措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度不断加强和进程的日益加快,国内金融制度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比如,随着利率市场化和汇率改革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国内银行面临的风险已经从过去单一的信用风险,扩展到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在内的多种风险。商业银行能否在控制住信用风险的同时,对我们管理经验不足的市场风险进行有效掌控,对我们的产品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再比如,随着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的快速发展,以及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的构建,金融脱媒对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造成了巨大冲击。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变革银行传统的经营管理观念与模式,能否实现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的顺利调整,直接关系到银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此外,随着监管当局的监管理念、手段、技术等不断向国际靠拢,国内银行面临的规则约束日趋刚性。如何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如何实现规模扩张型向价值效益型发展模式的转变,是国内商业银行进一步构筑核心竞争力必须回答的现实课题。
我国商业银行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努力方向
现代企业理论表明,作为企业获取长期竞争优势的源泉,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是一个系统过程,它涉及到制度建设、产品创新、技术水平、人才素质等多方面的因素,而不是某一种因素简单作用的结果。而且,不同的行业和企业,由于经营对象和性质不同,核心竞争力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存在较大差异。着眼于我国商业银行所处的转轨阶段以及商业银行的内在本质特征,构建我国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应该着重从制度创新能力、服务供给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和人才凝聚能力等五个方面构筑核心竞争力。
以完善公司治理为核心,努力提升制度创新能力
制度创新是组织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的基础,是企业成长的保障。从商业银行发展的历史看,大型现代商业银行的崛起与发展,与现代企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高度相关。提升制度创新力,是构建我国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前提条件。
对于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商业银行而言,提升制度创新力,核心问题是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一是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股份制改造、重组上市等途径,加快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二是健全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功能,强化监事会职能,在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独立、相互协调而又相互制衡的关系;三是实施股票期权、员工持股等长期激励手段,塑造银行管理层和员工的长期、理性行为;四是强化信息披露机制,充分发挥外部治理机制的作用。
以价值创新为重点,努力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价值创新是企业竞争的一个新理念,它不是通过单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技术竞争力,而是通过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来争取客户,赢得竞争。作为服务业,银行业内的竞争实质上就是服务能力的竞争,而服务能力的强弱,集中体现在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能否给客户增加价值。
增加客户价值,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一要树立服务理念,建设良好的服务文化,通过不断地创造客户满意的服务需求来赢得客户,赢得市场,使银行获得永不衰竭的发展动力;二是要进行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够为客户量身定做个性化产品;三是要以市场细分为起点,通过差异化的产品、优质化的服务、多元化的渠道以及现代化的手段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快捷和价值更高的服务。
以全面风险管理为目标,努力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从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看,提升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着重需要构建起以RAROC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的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特别是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兴起,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全球化的趋势。以《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为标志,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由传统的以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导转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并重,并引起了银行的组织体系、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的再造。
在这种背景下,国内银行要牢固树立全面风险观念,学习、借鉴和掌握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技术的最新发展成果,在准确量化风险的基础上,以产品的风险定价覆盖银行预期损失,以经过科学计量的经济资本覆盖银行非预期损失,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大风险进行全面管理,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以信息系统建设为中心,努力提升技术应用能力
在信息化生存时代,银行的产品创新、数据处理、业务操作以及管理决策,任何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强力支撑,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和系统开发能力是决定银行竞争能力和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从国际银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经验看,提升银行技术应用能力,重点是强化银行的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科学的风险管理系统、先进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有效的成本核算系统、高效率的操作服务系统,为商业银行提高产品创新能力,提升服务效率和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基点,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银行经营环境的变化、服务功能的拓展以及经营模式的转变,对银行的人才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能力能否适应这些变化,直接决定着商业银行未来的竞争和发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相对比较缺乏,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水平还不能适应银行国际化竞争和国际化发展的需要。随着金融全面开放的到来,国内银行必须以更高、更远的视野,抓紧制定国际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战略,通过自主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建设一支国际化、专业化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商业银行构建核心竞争力的策略
在金融即将全面开放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未来经营发展优势,国内商业银行必须认真关注和深入思考。我们认为,在策略上做出以下安排是非常现实的。
颠覆传统理念
由于历史和实践的局限性,我们对现代商业银行运营发展规律的认识还很不充分,传统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模式还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我们的经营行为,如果不创造性地破坏、革命性地扬弃那些传统的理念和模式,就谈不上核心竞争力的构建。从招商银行的实践看,未来一段时间必须努力实现“十变”。通过“十变”,创新确立全新的经营发展模式。这“十变”就是,在发展模式上,变规模导向为价值导向;在考核评价标准上,变账面利润为经济利润;在营销方式上,变粗放营销为精准营销;在客户选择上,变以大论优为以质论优;在风险管理上,变控制风险为管理风险;在收入结构上,变单一盈利为多元盈利;在产品定价上,变被动定价为主动定价;在资产负债管理上,变比例管理为资本管理;在组织架构上,变部门银行为流程银行;在内部联动上,变行政调节为利益调节。
调整经营结构
战略转型是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的共同主题。我们认为,要成功实现经营战略转型,切入点就是要大力调整经营结构,调整的重点是抓住四个方面。一是资产结构调整。在总资产中,逐步降低信贷资产的比重,适当提高本外币债券投资的比重;在信贷资产中,逐步降低一般性贷款的比重,不断提高票据贴现的比重;在一般性贷款中,适当降低对公贷款比重,逐步提高个人信贷比重;在对公贷款中,逐步提高贸易融资比重。二是负债结构调整。积极发行一定量的金融债,提高主动负债的比重,以增强对负债的整体调控能力。三是客户结构调整。努力实现从以大客户为主的客户结构向大中小型客户并重的客户结构转变。四是收入结构调整。努力提高对私业务收入的比重和非利差收入的比重,形成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并重发展的盈利模式。
推进综合经营
随着金融业的全面开放,我国金融业实行综合化经营,已是大势所趋。商业银行应该在法律、政策许可的框架内和在监管当局的大力支持下,以金融创新为动力,在综合化经营发展方面积极探索。目前可以着手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开展交叉销售,积极创新跨市场、复合性的金融产品;二是以资本市场为平台,推出更多的商业银行的产品,如信贷资产证券化、主动负债、资产支持票据等;三是努力办好基金管理公司;四是在政策许可的条件下探索建立银行保险、银行信托等组织体系。
改革组织体制
借鉴国外现代商业银行经验,运用流程银行的思路,分业务条线构建垂直化、扁平化、专业化的组织架构,实行业务条线管理和分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矩阵式管理体制,是组织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目前国内大多数银行正在按照“流程银行”的思路和事业部制模式改革自己的组织体制,有的银行已取得初步成效,这项工作应进一步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提升管理技术
加快推进管理国际化进程,特别是加快促进管理的方法和技术向国际优秀银行靠拢,是商业银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从招商银行的实践看,提升管理技术应当加快国际先进银行的管理技术和工具的运用,在全面推广应用财务成本核算系统、资金转移定价系统、债项评级系统、客户信用评级系统等现代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经过风险调整的资本回报率(RAROC)、经济增加值(EVA)为核心的经营业绩评价体系,以及科学的经济资本分配机制,进而强化资本覆盖风险以及资本回报约束的经营理念,引导经济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最大化。同时,要加强数据仓库建设,完善数据仓库信息内容,为各种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利用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实施人才战略
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千方百计地加强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与激励,是商业银行决胜未来的战略要求。我们应当在以下几方面做出积极努力:一是改革薪酬分配体系,建立与市场接轨的薪酬体系,同时探索启动长期激励计划,将员工的长远利益与银行的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二是启动大规模培训计划,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客户经理的经营管理素质,特别是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一批既有深厚理论素养又有丰富实践经验,既能驾驭全局又有专业特长,既有海外工作经历又熟悉中国国情的复合型、国际化人才;三是加强对各级班子与干部的考核与管理,通过加大公开竞聘和360度考评力度,造就一批德能勤绩俱佳的优秀干部队伍;四是稳妥推进专业职务序列建设,构建简明、清晰、科学的专业职务序列体系,拓宽员工职业生涯通道;五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和谐宽松、互帮互助、充满朝气、拼搏进取的工作氛围。
B. 金融证券化的定义
定义:金融证券化(securtization),是指把银行贷款和其他资产转化成可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有价证券,即资产证券化。指在整个金融市场中,证券的比率越来越大·从广义角度上看,公司融资方面的证券化也在证券化的范围之内,即企业的资金从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发展到主要依靠发行证券来筹措资金。而居民储蓄结构也出现了证券化倾向,储蓄存款转向证券化。
意义:
对企业而言,直接发行证券的形式在市场上筹集资金既便利融资,成本又低,还可享受发行证券本身的许多好处。对社会公众而言,有价证券在流动性和收益率方面比银行存款更有吸引力。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推动了公司融资证券化趋势的形成。
C. 有什么可以投资的虚拟货币
新一代比特币-比特盛世诞生
大背景: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应用带来极高投资价值
2018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26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开幕,会上指出我国未来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实施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行动计划,深入研究区块链技术及应用。尤其在金融领域的落地应用,更是成为科技界和金融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1、区块链的价值来源在于其能完美解决当下金融行业痛点:
当今资产证券化、保险、供应链金融、大宗商品交易、资产托管等多个金融场景中,由于参与主体众多、信用评估代价高昂、中介机构结算效率低下等原因,传统的金融服务手段难以有效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诸如信息不对称、流程繁复冗余、信息验真成本高等核心痛点。
2、区块链为什么能解决上述痛点:
区块链技术集成了分布式记账、不可篡改、内置合约等多项基础技术,构建了一种以更低成本建立信任的机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应用,可以实现所有市场参与人无差别获取市场中所有交易信息和资产归属记录的能力,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智能合约嵌入减少了支付结算环节的出错率,简化了流程并提高效率;同时各参与方之间基于透明的信息和全新的信任机制无需再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去进行信息确认,这将大大降低各机构之间的信任成本进而降低金融服务价格和交易成本。
3、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主要有以下方面:
① 数字货币
其中以比特币最为出名。而在比特币基础上,又衍生出了大量其他种类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如:比特盛世。
② 支付清算
与传统支付体系相比,区块链支付可以为交易双方直接进行端到端支付,无需借助银行体系,在提高速度和降低成本方面能得到大幅的改善。
③ 数字票据
④ 银行征信管理:区块链的优势在于可依靠程序算法自动记录信用相关信息,并存储在区块链网络的每一台计算机上,信息透明、不可篡改、使用成本低。
⑤ 权益证明和交易所证券交易
欧美各大金融机构和交易所纷纷探索以区块链技术为蓝本打造下一代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的应用研究。
4、区块链发展前景
区块链技术与金融领域结合的深度和广度还远未饱和,应用前景广阔。未来发展区块链技术以联盟链为切入点将最具生命力,并对传统金融行业痛点的改造产生重大效果和深远影响。
响应区块链的良好投资前景,国内企业阿里巴巴、京东、网络均已入局。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的金融场景应用带给我们安全与便利的同时,更会提供给我们更广阔的投资空间。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的兴起和价格暴涨(比特币2009年刚上市时约人民币2角钱,现今价格7300美元左右!)就是最好的证明,嗅觉敏锐的人已从中获利颇丰。
新一代比特盛世币的理念及技术实现
摘要:这是一款以中本聪所开发的比特币为基础,改进并添加了诸如双层奖励制网络—也称为主节点网络,等多项新功能的加密数字货币。其中还包含为提高可互换性的匿名支付(比特盛世),和在不依赖中心权威下实现即时交易确认的即时支付功能对接(p2p商城)。
1. 介绍
2009年,中本聪提出比特币的概念,自那以后,比特币已迅速在主流应用和商业用途中传播开来,成为首个吸引大量用户的数字货币,是数字货币史上的里程碑。不过从完成交易的角度来看比特币接收的情形,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比特币区块确认交易的时间过长,而传统的支付公司已找出使买卖双方实现比特币交易零确认的解决方案,但这一解决方案通常是要在协议之外采用可信赖的第三方完成交易。
比特币提供假名交易,实现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一对一交易的关系,并能永远记录全网发生过的交易。比特币只提供低层次的隐私保护,这点在学术界众所周知,尽管有此不足,许多人仍然相信区块链记录的转账历史。
基于中本聪成果,比特盛世以保护隐私为要旨的加密数字货币。我们在比特币概念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进,由此诞生出一个去中心化的和具备良好匿名性的加密数字货币,它支持防篡改的即时交易,又有能为比特盛世网络提供服务奖励制的点对点次级网络。
2. 主节点网络
全节点是运行在 p2p 网络上的服务器,让小节点使用它们来接受来自全网的动态变化。这些全节点需要显著的流量和要消耗大量成本的其它资源,由此在一段时间内会观察到比特币网络上的这些节点数量呈现稳步下降的趋势,使区块广播的时间需要额外增加40秒。为解决这问题,提出了许多方案,例如引入微软研究的新奖励计划和 Bitnodes激励计划。
图6:挖矿奖励模型
D.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
我国资产证券化现状与问题分析
[摘要] 本文简介了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基本交易结构;从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分类、发展动力、银行动机、产品定价、发起主体和基础资产等六个方面,分析了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和问题,提出统一资产证券化法律和交易规则,扩大投资人范围,增强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并注意控制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现状和问题
一、资产证券化概念和基本交易结构
早在1977年,美国的投资银行家维斯·S·瑞尼尔(Lewis S.Rainer)就已使用了“资产证券化”这个用语。但是至今,各种定义解释仍未统一。美国杜克大学西瓦兹(Shwartz)教授定义为:“在证券化中,企业部分的分解自己,把不具有流动性的资产从企业整体风险中隔离出来,随后以该资产为信用基础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融资成本比起企业的直接债务融资或股权融资来的要低”。这一概念非常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资产证券化实现的两个目标,一是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分离那些“不具有流动性”的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较为复杂,但是基本结构不变。如图1所示,在典型的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发起人通过创设金融资产,然后选择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并通过两种方式转让这一资产池:一是发起人向信托受托人转让该资产池,换取基础资产所有权权益的转递凭证;二是发起人向商业信托受托人或特殊目的载体(SPV)转让资产池,后者发行以该资产池为担保的债务工具,并用所募集资金向发起人支付转让资产的价格。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和问题
1.发展历程
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亚市丹洲小区将800亩土地作为发行标的物,以地产销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投资者收益来源而发行的2亿元地产投资券。
而对于我国的金融机构而言,资产证券化真正开始于2005年12月两项试点交易的成功发行。这两项交易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和国家开发银行的现金流抵押贷款证券(CLO)。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等数家政府机构的多年努力,上述两项涉及总额约人民币72亿元证券化资产的交易成为可能。之后,国内各家银行纷纷试水资产证券化。2008年,建行发行了国内首只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建元2008-1重整资产证券化。
非金融机构方面,中国联通作为发起人于2005年8月完成了首个企业资产管理计划交易。担任计划管理人的证券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了不同系列的资产支持受益凭证。这是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标志性事件,之后一年中,另外8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陆续诞生,“基础资产”的范围扩大到与高速公路收费、设备租赁、电力销售、基础设施建设和股权转让等相关的各种应收账款或未来现金流(对应收益权)。
我国的信用风险与流动资本高度集中在银行业,据统计,约90%的融资来自于银行。企业从国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渠道并未完全畅通(例如发行企业债或股票),况且企业直接融资的金额与银行贷款的规模相比还是远远不够。帮助降低信用风险在银行界的高度集中和减少社会流动性过多的问题,使得资产证券化成为重新分配风险和资本的必要手段之一。
2.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分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也叫专项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即狭义的资产证券化)。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1)资产证券化兵分两路,银行间债市与证券市场天然相隔。受分业监管体制的限制,资产证券化被割裂为两块,一是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二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两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各自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审批,在不同的交易场所上市流通,适用不同的监管规则。
证监会将企业资产证券化完全消化在证券行业内部来运行和管理,银行信贷的资产证券化只能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和交易,造成与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不在统一的市场上交易的局面。面对的投资者结构单一,数量有限,证监会对企业的会计和法律界定不够明确。而银监会对证券化产品审批手续复杂,节奏缓慢。
(2)流动性整体过剩,银行缺乏实施动力。关于资产证券化,国内目前有很多关于增加了流动性的讨论,大概是指,将未来现金流转换为近期的流动性。事实是,由于投资途径有限而导致的高储蓄率,使国内银行的流动性过于充足。且存额与银行贷款总额之间的差距仍在扩大。资产证券化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对银行业整体来说,没有很大的吸引力。当然,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四大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大行来说,有的是刚刚为上市进行过资本注入,有的存款本身过剩,但是对于很多规模相对较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他们的需求很迫切。一家快速成长的银行必须不断有资金寻求新的市场,像民生、浦发和兴业这样的银行需要提高信贷资产的流动性以支持更多的新客户开发,追求新的利润。我们看到,2007年9月11日浦发银行推出“浦发2007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产品,其他几家也已准备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3)利差盈利长期主导,不舍放弃既得利益。对于占融资比例绝对多数的信贷资产,目前国内银行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利息差,目前存贷利息差近400个基点,比世界平均水平高一倍以上,资产证券化卖掉之后,200点没了。中国贷款是23.6万亿元,200个基点相当于4720亿元收入,银行当然不大乐意。商业银行不实行资产证券化,也能获得较高的收益。即便是把现金拿回来,也很难找到比贷款更好的收益率项目。用交通银行副行长钱文辉的话说,“我们目前对资产证券化肯定不感兴趣。”资产证券化的开展对很多银行来说,首先是一种金融创新的尝试。
(4)交易体系构成缺陷,证券化定价存在问题。资产证券化面对一个资产池,其中的基础资产尽管被要求是同质的,即在收益率的期限、结构和风险上比较接近,同时,资产的数目要足够大才符合风险分散的原则。事实上,国开行发行的2005和2006开元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中,基础资产的构成是多元的,涉及电力、通信、基建、运输和传媒等各个行业。这样一来,在定价的时候就问题多多。
与一般的企业债、国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按季付息、本金最后结算的方式不同,资产支持类证券采用的是本息按季结算的方式,由此导致同样面值的债券随着时间推移,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将逐步递减。由于资产池中的客户可能出现提前还款的情况,导致每季支付给所有者的本息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一笔回购横跨两个结算周期,就会出现对于债券的定价难题。
另外,市场定价要遵循基本的市场规则,由于目前的制度框架下,投资者比较少,对于资产支持的证券发起人来说,面临价格大打折扣的威胁。今年以来不断上扬的利率环境给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造成了较大的压力。比如浦发银行,就在首次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只落得保本而归。从前面几期资产支持的发行情况来看,银行机构相互持有对方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比较突出。风险转移不可实现,原有资产的风险仍然留存于银行业内部。
(5)一级市场投资受限,二级市场尚未成形,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差。相较于理论上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增加资产流动性等对于证券化的诱人表述,信贷证券化试点的尴尬不断,先是国开行,后是浦发,关键是投资者太有限,而各家的资产证券化纷至沓来,势必抬高收益率水平,导致银行亏损。对于即将展开试水的工行、中信、兴业、民生、招行等来说,浦发的尴尬可能继续上演。
从二级市场的情况来看,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投十分清淡,少有机构通过交易进行转让,大多数机构投资者选择持有到期。如图3图4所示,到2006年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只有6次交易发生,交易额仅为总发行额的2%,企业专项资产支持证券虽明显优于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但仍显示资产支持证券二级市场流动性的不足。一方面出券方很难在市场上找到交易的对手,另一方面资产支持证券本身尚不具备回购功能。因此,目前的流动性是无从谈起。
2008年的1月11日,中国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发《关于保险机构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投资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只能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且暂限AA级或相当于AA级以上的优先级证券,投资额度则限于上年度末总资产的2%。虽然,开始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但有限的额度和有限的产品供给使保险机构普遍反应平淡。
(6)基础资产供需矛盾,市场运作出现瓶颈。按照基本理论,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一般应为未来带来稳定预期收益的正常资产,目的是用市场化的方法调控流动性风险。但在实际情况中,发起人更倾向于证券化产品结构中以不良资产为基础资产。如果资产自身偿付能力存在问题,将不仅影响资产证券化的效果,还很可能大大增加其自身运营成本,甚至影响产品证券的如期全额支付。
当然,市场的认可和证券化的步伐都是渐进的,经过,继2005和2006两次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后,2008年建行又发行了国内首只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建元2008-1重整资产证券化。越来越多的证券化产品,面对有限的投资人,对收益率和期限的要求都会越来越苛刻,发行证券难度增大。
(7)资产证券化发起主体垄断,资产证券化优势无存。理论上的合格发起人与实际差异很大,只有规模与资产质量处于领先地位的机构和企业才会在第一轮或第二轮的申请中进入被考虑的范围,而资本市场中迫切需要通过资产证券化解决流动性和资本需求的不是这些大型的机构或企业,那些急需资金流动性补偿的企业和机构仍然无法获得实际的好处,资金的流转仍然是在银行系统内部或少数的几个贷款本就容易的大企业。
3.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展望和建议
总体上,目前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创新和学习多于其功能和实效。但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仍有可能累积风险、创造投机、限制创新,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的三点建议:
(1)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专门立法,确立统一的发行、上市、交易规则,建立资产证券化专门统一的法律体系;适应混业经营的新格局,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形成发展资产证券化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于中国金融市场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资产证券化被割裂为两块。而我们所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无论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还是企业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都是利用信托的基本原理,在同一种机制下应该对资产证券化监管统一规则。比如说,会计处理、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交易规则和交易市场的统一问题,其所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是在混业金融新格局下的监管协调问题。
(2)扩大投资人范围,增强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我国现有的金融结构中,交易手段缺乏,投资品种单一,造就了高储蓄银行高风险股市,大量的资金和投资者只拥有少数的投资品种,势必导致金融结构进一步恶化,风险在银行的大量积聚。资产证券化是上个世纪最伟大金融创新之一,如果没有广泛的投资者,即便是各家银行都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各家企业都开辟资产证券化专项,风险不但不能分散和化解,反倒会因为个别大型资本占有者相互持股而累积加剧。没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充分的一级二级交易市场和交易流程,资产价格不能正确估计和实现,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以及储蓄机构的变化,利差空间逐步缩小,不合理的交易会带来更多的经营风险。
(3)美国次级贷危机在目,我国在体制和流程都不够不完备的时候,目前流动性整体过剩,理应减少不必要的不良资产和利率敏感性风险扩散的可能,渐进化的实施各种级别和类别的资产证券化过程。
(4)相对于大型国有股占主导的银行企业,更多的融资需求是一些规模较小的,但成长性较好的银行和企业。证监会和银监会在审批核准时,应以风险收益权衡考虑,公平合理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整合优质资产,构建合理规模的银行信贷和企业专向资金证券化业务,切实地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改善金融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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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06年第1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报告》[R]. 2006年4月
E. 农行信用卡在农行的POS机上刷卡要几天到账
POS机刷卡到账有以下几种模式:
1.T+0即时到账:一般是指特定的商户、要求即时到账、银行通过审核后,认为这样的商户符合即时到账要求,而商户也申请要求即时到账的,可以通过审核办理的程序来完成即时到账需求。
2.T+1次日到账:一般商户、大多数商户的到账时候是T+1的模式,就是第二天到账,这个是银行规定的到账时间,是多数商户的POS机刷卡到账时间。一般在下午3点以后到账。
3.T+2、T+3模式:是指刷卡数量、金额比较大的特殊用户,数据量大,有某些特殊情况的商户,银行会根据这样的商户的特殊情况来做特殊的调整,一般是2-3天到账。
POS是一种多功能终端,把它安装在信用卡的特约商户和受理网点中与计算机联成网络,就能实现电子资金自动转账,它具有支持消费、预授权、余额查询和转帐等功能,使用起来安全、快捷、可靠。
(5)pos机t十0资产证券化扩展阅读
农行信用卡的功能有以下:
1.借贷合一,即时用信。
惠农信用卡具有强大的借贷合一功能,您可以开立活期和多个定期子账户,并将自有资金存入获得存款利息;而且,领卡后无需办理其他手续,就可以在我行核定的授信额度内直接透支、即时用信,灵活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资金、管理家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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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行核定的授信额度内,您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随时借款及还款,利息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还款后授信额度就将立即恢复并可再次使用,实现资金的快速周转,最大限度为您节约资金使用成本、实现资产增值。
3.全额取现,使用方便。
不但可以消费透支,还可以取现透支和转账透支。其中,取现透支和转账透支的比例最高可达授信额度的100%,最大限度地满足您不同用途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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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信用担保、保证担保、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获得惠农信用卡的授信。结合您的资信状况和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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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惠农信用卡下可同时开立人民币活期账户和多个人民币定期子账户,不需其他卡片或存单,一卡在手就可轻松管理您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6.代理缴费,省心省力。
可以通过惠农信用卡代您缴纳水费、电费、通讯费、有线电视费等多种费用,免去您的奔波劳累。当您账户自有资金不足时,还可以在授信额度内,以不超过1000元的透支款项缴纳上述费用。
7.主卡附卡,额度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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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据您的要求,对附属卡的支付次数、金额以及是否具备透支权限等进行控制,也可以随时注销附属卡,使您灵活掌控附属卡的使用。
pos机适用于大、中型超市、连锁店、大卖场、大、中型饭店及一切高水平管理的零售企业。
1、具有IC卡功能,可使用会员卡和内部发行IC卡及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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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前、后台进、销、存配送等大型连锁超市管理功能。
5、餐饮型具有餐饮服务功能,可外接多台厨房打印机、手持点菜机等各种外设。
6、可实现无人看管与PC机远程通讯,下载资料。
7、具有以太网通讯功能,通过ADSL宽带构成总、分店网络即时管理系统。
F. 关于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
资产证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是二十世纪国际金融领域中最重要的一项金融创新,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美国兴起以来,迅速向全球扩展。由此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Asset2backedSecurities)是当今国际资本市场中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金融产品。通过资产证券化过程,职业的投资银行家创造出许多复杂而富有创新意义的融资结构和高效的载体以满足各类资产、发起人和投资人不断变化的需求。
一、资产证券化的涵义及运作
资产证券化至今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资产证券化最初主要是作为搞活抵押二级市场的手段,但现在人们已将其发展成为沟通传统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有效通道,因此资产证券化本身正处于不断完善和深化的过程中,证券化的范围、载体和方式正在日益扩大化、多样化和复杂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定义,即资产证券化是“将企业(卖方)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入构造和转变成为资本市场上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在该过程中存量资产被卖给一个特设交易载体(SpecialPurposeVehicle,SPV)或中介机构,然后SPV或中介机构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以获取资金。”
资产证券化的一般运作步骤是:⑴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组合或捆绑一系列类似资产形成资产池。这里的资产必须要能在未来产生可预测的稳定资金流。⑵组建特别目的机构(SPV),SPV必须由具有较高资信的独立法人机构担任。⑶以合约方式将发起人组合的金融资产出售给SPV.⑷信用评级和信用增级。信用评级是对发行人按时支付ABS证券本息回报风险的评价。信用增级是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和金融工具,确保发行人按时支付投资利息,以提高ABS交易质量和安全性,从而获得更高级的信用评级。⑸SPV以所受让的资产为支撑,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筹集资金。⑹SPV用取得的证券发行收入向发起人支付价款。⑺服务者(一般为发起人或其指定机构)将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收入交付给SPV.⑻SPV向证券投资者偿还债券。简而言之,资产证券化就是发起人将金融资产转让给SPV,由SPV发行债券并收取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偿付债券本息。
二、资产证券化的优点与特点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先进的金融工具,具有以下优点:⑴资产证券化能将那些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化为可流通的证券,从而提高了资产流动性和财务适应性。通过证券化,企业不必等应收账款到期就可将其转让,取得所需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从而开辟了融资新渠道,节约了筹资成本。⑵有利于企业的资产负债管理。企业可以通过转让非意愿到期的贷款来调节有价证券的合理到期组合,实现健康的资产负债结构。同时,资产证券化还有利于以合意的利率取得资金。⑶有利于企业改进资本运营。企业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诸如利率风险、到期风险等风险转让给证券投资者。⑷资产证券化常常被视为转让,资产不再列入资产负债表,因而提高了企业的杠杆率,尤其是提高了权益报酬率和资产报酬率,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表外筹资方式。⑸由于信用增加技术的运用,使得信用等级不高的发起人也有机会通过资本市场筹资。
资产证券化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具有以下特点:
⑴从会计要素定义方面来看,资产证券化操作对象不是一般的资产,而是预期在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量的金融资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均提出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两个会计要素,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披露奠定了基础。而我国的会计准则中不仅未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作单独的、明确的定义,甚至尚未提及。对资产和负债传统的定义和分类已远远不能适应金融创新发展的需要,尤其资产证券化业务将在我国推广,必然要将其纳入会计处理的范畴,而要素的定义,是要解决的第一个重要问题。⑵从初始确认标准和终止确认标准方面来看,从理论上讲,对附条件的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的分析,应该从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标准和终止确认标准入手。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不但缺少对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标准,甚至也不存在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标准。填补初始确认标准和终止确认标准的空白是我国金融市场的大势所趋。⑶从会计要素计量方面来看,目前,我国金融工具的基本计量属性仍然是历史成本或修正的历史成本。虽然传统会计准则利用稳健性原则来弥补历史成本的缺陷,但仍不能反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现行价值,也不利于管理者根据融资环境的变化管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⑷从收入确认方面来看,现行准则虽对特殊业务的收入确认做了规定,但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销售收入确认问题还是一片空白。这主要是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尚未形成普遍现象。
三、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的国际借鉴
资产证券化不仅给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给会计提出了问题。资产证券化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发起人将资产转让给SPV,应确认为出售还是担保贷款,在国际上经历了两种处理方法。
(一)风险和报酬分析法
1983年FASB发布了SFAS77《带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转让者的报告》。该准则规定,满足以下条件时,应收账款转让应确认为销售:⑴转让的目的旨在出售;⑵满足下列条件:①转让者不再保留对应收账款未来经济利益的控制;②转让者在追索条款下的责任可合理地估计;③除非依据追索条款,受让者不能要求转让者回购该应收账款。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转让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随着转付债券(CMO)的产生,FASB发布了技术公告TB85—2“CMO会计处理”。TB85—2提出,CMO应当被认为是一项借款而在发生者的财务报表上报告为负债,除非除微不足道的部分以外,相关担保物所有的未来经济利益已不可改变地转移给投资者,并且发行者不可附带被要求按责任进行未来支付。在CMO发行日,若存在以下所有条件,一般表明借款假设已经不成立,相关的担保应从发生者的财务报表上消除,并确认利得或损失:
⑴发行者和其附属公司放弃了抵押担保的未来经济利益:①无论发行者或其附属公司都没有权利和责任以替代担保或通过声明责任以取得担保物;②担保的期望留存收益,即使有,也微乎其微。⑵发行人的附属公司不能被要求对责任作任何未来支付“。英国ASB于1994年4月发布了FRS5《报告交易的实质》。在该准则附录D,详细论述了资产证券化的披露要求。该附录指出,初始人的会计处理有三种:(1)终止确认:将证券化的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上移除,并不由于签发票据而反映负债,只以单独的项目反映证券化资产减去贷款的净额。(2)联系揭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表内单独的资产标题内反映从证券化资产中减除的票据发行收益。(3)单独揭示:在资产里反映与证券化资产总额相等的资产等价物,并在贷方披露票据发行收益的相应负债。
确定采用何种方法时需明确两个问题:(1)初始人是否取得证券化资产的利益并暴露于与这些利益相联系的风险之下;(2)初始人是否有归还票据发行收益的负债。当初始人转移了与证券化资产相关的所有大量报酬和风险并没有偿付票据发行收益责任时,应采用终止确认;当初始人保留了重大的相关报酬和风险但确信其发生损失的可能性有限,应采用联系揭示方式;其他情况则采用单独揭示。由此可以看出,ABS实际上仍然采用风险和报酬分析法确定会计处理方法。但与FASB早期准则规定不同的是,SFR5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披露。在联系揭示下,应披露以下信息:(1)对证券化资产的描述;(2)期间确认的任何收益或费用的数额;(3)初始人重购资产或转移额外资产给发行人的选择权条款;(4)发行人与初始人之间满足条件的任何利率互换或利率上限协议条款;(5)对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包括任何初始人从资产取得的已收到非追索数额以外的收益的要求的优先权和数额;(6)发行人的所有权等。在单独揭示方式下,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表日证券化资产总额。
从以上可以发现,无论是SFAS77、还是TB85—2、FRS5均以风险和报酬法来确定证券化是作为出售还是担保借款。风险和报酬分析法,以证券化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受让者为标准确认是否出售,但大多数情况下,风险和报酬并非全部转移。SFAS77和TB85—2带有明显的形式重于实质倾向,因为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确认基础具有较大的主观意向性,易于被人为操纵。高明的设计者可以设计出复杂的合约,利用法规只重形式不重实质的盲点,造成会计确认界限的模糊,从而达到表外处理的目的。另外,现有准则间也存在不一致。如SFAS77下,转让者即使保留了一些未来经济利益和所有相关风险,也可将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为出售。而在TB85—2下,保留任何重大数额的未来利益或任何相关风险都不能确认为出售。另外,TB85—2与SFAS5《或有事项会计》也有冲突之处。
(二)金融合成分析法
以上问题的存在,要求对现有准则做出改进,以满足日益增多的证券化的需要。1996年,FASB发布了SFAS125《转让、提供金融资产服务及债务清偿会计》,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对金融资产的转让加以确认,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也采用金融合成法对包括资产证券化以内的金融工具进行确认。从而较好地解决了证券化的会计问题。金融合成分析法的核心在于控制权决定资产的归属,而且承认金融资产和负债能分割成不同的组成部分。根据金融合成分析法,对一项资产转让交易是否进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取决于转让者是否放弃了对该资产的控制权,而不是取决于交易的形式。一项转让者失去控制权的金融资产转让(全部或部分)应确认为销售。当且仅当满足以下条件时转让人才失去对转让资产的控制权:⑴转让资产与转让人分离,即转让资产已经在转让人的控制范围之外,包括发生破产或其它被接收的情况;⑵受让人可以无条件地将转让资产或资产中的获利权进行抵押或再转让。如果受让人是合格的特设交易载体,则该机构的收益人可以无条件拥有抵押或再转让该项资产的权利。实际上,满足这项条件意味着受让人获得了资产的控制权。⑶转让人不再通过以下途径保持对转让资产的有效控制:①签订合约授权并强制转让人在到期日前回购或赎回转让资产。②签订合约使得转让人有权回购或赎回在同类市场上不能轻易获得的转让资产。笔者认为,对ABS的确认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体现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因为对一项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能只看交易的形式,而更应该注重业务交易的实质。特别是随着各式各样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出现,高明的设计人员可以设计出新的金融工具,在销售金融资产时,将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与金融资产本身相分离。如果会计人员采用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就有可能作出错误的判断,从而影响了信息的可靠性。
四、结论
我国资产证券化即将拉开序幕,而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在指导、规范资产证券化交易方面存在着空白。我们应借鉴国际经验,顺应我国金融市场蓬勃发展和新的金融工具不断出现的势态,考虑到资产证券化涉及众多其他金融工具,为便于实际操作,应专门制订《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选择金融合成分析法,从而使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实行有效的监控,使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在我国有章可循。
摘要: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代写毕业论文通过重新组合,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进而提高金融资源(主要是商业银行信贷资源)的效率。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重要金融创新产品之一,已在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得到广泛应用。该业务较为复杂,且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因而给会计处理带来一定的困难。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以顺应此趋势对有关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和框架做出了规定,这将大大影响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的推广进程。根据美国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
资产证券化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否,虽然不能左右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发展,但对其影响不可低估。因此,本文试就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到的有关会计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会计要素定义;会计确认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述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1977年,美国投资银行家莱维思.瑞尼尔,代写论文在一次同《华尔街》杂志的记者讨论抵押贷款转手证券时,首次使用了“资产证券化”这个词,以后资产证券化就在金融界开始流行起来了。
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下的定义是:“资产证券是指主要由现金流支持的,这个现金流是由一组应收帐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构成的资产池提供的,并通过条款确保资产在一个限定时问内转换成现金以及拥有必要的权力,这种证券也可以是由那些能够通过服务条款或者具有合适的分配程序给证券持有人提供收入的资产支持的证券。”
目前国内学者使用较广泛的定义是:“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是指把缺乏流动性的,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及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进而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二)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
通过资产证券化过程使不流动资产能够得以流动,主要依赖于三个机制:资产组合机制、破产隔离机制、信用增级机制。
1.资产组舍机制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问题是“对各种待资产化的资产(债权)中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解和重组,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为有效,从而使参与各方均受益”。资产证券化的这个功能首先是通过资产组合机制实现的。对某项资产来说,其风险和收益往往难以把握,如提前偿付或到期不还。而对于一组资产,情况就不同了,根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整个资产组合中的风险收益变化会里现一定的规律性。因此,通过整个组合的现金流量的平均数做出可信的估计,可以有效地规避组合中资产的提前偿付风险、信用风险等。
2.破产隔离机制
在构造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时,证券化结构应能保证发起人的破产不会对特设机构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代写硕士论文从而不会影响对资产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按时偿付,这就是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机制。这一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证券化资产从发起人到特设机构的转移必须是真实销售。资产转移可以被视为真实销售和担保融资。如果资产在发起人和特设机构之间的转移被认定为丰日保融资,则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全部资产为偿付担保。当出售者遇到破产或清算时,已转让的资产就有遭受牵连的风险,影响本息的偿付,投资者的利益就受到了发起人的破产风险的影响。但如果资产的转移被认定为“真实销售”,则发起人就能实现资产的表外处理。当发起人破产时,该资产不作为破产财产,从而使资产担保证券的投资者利益不受发起人破产的影响。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破产隔离机制进一步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被限定在证券化的资产中,而不受发起人破产的影响。
3,信用增级机制
信用增级机制是资产证券化交易得以成功的重要保证。信用增级是用于确保发行人按时支付投资利息的各种有效手段和金融工具的总称,信用增级就是使投资者不能获得偿付的可能性最小。
二。资产证券化有关会计要素定义
在进行会计确认之前必须保证某项经济事项符合相关会计要素定义。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对象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举例说明:甲出售一组应收账款给SPV,甲保留对资产服务的权利,SPV要求附带对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担保限额,即甲以这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签订担保合约,则甲在应收账款表外化的同时,其资产负债表上会出现一笔服务资产和按合约确定的担保负债,郎甲的资产负债表上产生了新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SPV的资产负债表上相应产生有担保合约确认的新金融资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2.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指下列资产:(1)现金;(2)持有的其他单位的的权益工具(3)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它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代写医学论文(4)在潜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5)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6)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权益工具,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3.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指下列负债:(1)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在潜在不利的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非吲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义务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随着金融创新的衍生工具的日益繁荣,传统的资产概念变得越来越模糊,运用这一宽泛的概念不能做到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新会计准则将金融衍生工具表外业务表内化,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衍生金融工具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
三.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确认问题
从会计要素的确认方面看:所谓确认是“指在效益大于成本及重要性原则的前提下,将某一项目作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正式列入某一具体的财务报表的过程”。对证券化的资产的终止确认问题是资产证券化会计的核心问题,即资产证券化是“真实销售”,还是有担保的融资。这决定了证券化的资产作表外处理,还是表内处理,对发起人意义重大。
(一)“担保融资”和“销售”确认分别对会计报表带来的影响
如果该项资产证券化交易被确认为融资,发起人在资产负债表上继续将证券化的资产确认为一项资产,通过证券化募集的资金确认为负债,其交易成本作为资本性支出;如果该项交易被确认为销售,转让的资产移出资产负债表,得到的现金及其它与转让资产无关的资产作为销售收入,产生的新业务是销售收入的减项,并同时确认相关损益。
(二)两种会计确认模式:风险与报酬法与金融合成法
1.传统的确认方法——风险与报酬分析法
风险与报酬分析法是典型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确认方法。根据该方法,“金融工具及其所附属的风险与报酬被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只有转让了相关资产组合所有的风险和收益,证券化交易才能作为销售处理,所获得的资金作为资产转让收入,同时确认相关的损益;否则,如果发起人还保龆出售资产的部分风险和收益,则该资产不能做销售处理,而继续留在资产负债表上,同时将现金流入视为以此资产为担保的负债”。该方法适用于资产证券化产生初期交易较为简单时的会计处理随着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证券化交易过程曰益复杂。
风险与报酬分析法暴露出本身的缺陷而不能正确反映经济实质,具体表现在:
(1)证券化交易过程中,多项复杂的合约安排使得控制权与风险、收益相分离,并以各种相互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为载体,分散给各方。在风险与报酬分析法下,代写职称论文交易就不能视为销售,发起人就达不到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的。
(2)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导致人们对具有相似的经济实质的财务活动做出了不同的会计处理。例如,发起人与证券持有人达成协议,承诺对证券化资产的信用损失,提供其面值10%的担保。由于担保合约的存在,使得发起人仍被认为保留有证券化资产的相当部分的风险与报酬,因而全部证券化资产仍继续被确认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相反,如果发起人转让全部证券化资产,而向某一独立第三方购买上述相同比例的信用担保。则其确认证券化资产的出售业务,同时只需对面值的10%部分确认为担保负债。
2.会计模式的改进与创新一—金融合成分析法
1996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了第125号准则:《金融汝产转让与服务以及债务解除的会计处理》,该准则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承认以合约形式存在的金融资产具有可分割性,各组成部分在理论上都可以作为独立的项目进行确认。按照这种方法,金融资产转让过程中,应该将已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的问题与资产转让合约所产生的新的金融资产的确认问题严格区分开来。具体来说,已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能否视作销售来处理要看其控制权是否已由转让方转移给受让方,而非看其交易形式,转让方保留的风险和报酬可视作转移合约的产物,可按新金融资产和负债加以确认,这样就能与移出资产的终止确认区分开来分别处理。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IAS39,也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对金融资产的转让加以确认。一项转让者失去控制权的金融资产转让(全部或部分)应确认为销售。
新准则对资产证券化的确认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体现会计的实质终于形式原则。
3.风险与报酬分析法与金融合成分析法的比较
当交易的结果导致发起人的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时,两种方法的确认结果不同。仍沿用前述的甲出售应收账款给SPV的例子,甲保留对资产服务的权利,SPV要求附带对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担保限额,即承担了坏账损失的相应风险。按照金融合成分析法,甲应终止确认这组应收账款,同时按照合约确认相应的坏账损失担保负债;另一方面,SPV由于获得了应收账款的控制权,直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这笔资产,将甲提供的担保合约确认为一笔金融资产。但按照风险与报酬分析法,由于甲仍保留了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应在其资产负债表上继续确认这笔资产,而把得到的现金时作一笔担保负债。在金融合成分析法下,更偏向
于把证券化资产作表外处理,同时对由此产生的新金融资产和负债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
由此可见,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反映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实质,更能适应金融创新的发展,是证券化会计处理的发展方向。但金融合成分析法也有一些不足:表外处理时,会计报表可能不能全面、充分地反映发起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容易成为其操纵利润的工具。掩盖债务,虚增利润,这将不利于企业的正常、持续的经营,且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安然”公司大肆使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从事表外融资,高估利润,低估负债,是其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已经填补了在指导、规范资产证券化交易方面存在的空白。我国通过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有关设想,顺应我国金融市场蓬勃发展和新的金融工具不断出现的形势已将金融衍生工具会计所需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制定出来,将基本框架建立了起来。这是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发展的一大进步,在与国际接轨方面也更加完善。相信当操作指南出台之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将正式进入实务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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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S].
[12]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25、140号[S].
G. MBS、CDO、ABS、CLO分别是什么意思各是什么用途
1、MBS:抵押支持债券或者抵押贷款证券化。MBS是最早的资产证券化品种。最早产生于60年代美国。
用途:利用贷款集合体定期发生的本金及利息的现金流入发行证券,并由政府机构或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对该证券进行担保。
2、CDO:资产证券化家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标的资产通常是信贷资产或债券。
用途:通常创始银行将拥有现金流量的资产汇集群组,然后作资产包装及分割,转给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以私募或公开发行方式卖出固定收益证券或受益凭证。
3、ABS
资产支持证券是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其支付基本来源于支持证券的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
用途:
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收益证券。换言之,资产支持证券就是由特定目的的信托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的信托的信托收益权份额。信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
4、CLO:贷款抵押债券,是将大量贷款证券化后拆分卖给不同的投资者的产品。
用途:贷款抵押债券,是将大量贷款证券化后拆分卖给不同的投资者的产品。贷款归还的利息和本金并不平均分配给所有CLO持有人,持有人被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叫做tranches,不同级别的收益率不同,承担的风险也有所区别。
有为保守投资者设计的级别(风险较低、收益较低,类似文中的债权形式CLO),也有为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设计的级别(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类似文中的股权形式CLO)。
(7)pos机t十0资产证券化扩展阅读:
债券的基本特征:
1、偿还性
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2、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对稳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入,即债券投资的报酬。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三是投资债券所获现金流量再投资的利息收入。
H. 关于京东白条。
“京东白条”,是京东推出的一种“先消费,后付款”的全新支付方式,在京东网站使用白条进行付款,可以享有最长30天的延后付款期或最长24期的分期付款方式,是业内第一款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 [1-2]
此后,“白条”还打通了京东体系内的O2O(京东到家)、全球购、产品众筹,后来又逐步覆盖了租房、旅游、装修、教育、婚庆等领域,从赊购服务延伸到提供信用消费贷款,覆盖更多消费场景,为更多消费者提供信用消费服务。 [1-7]
中文名 京东白条 分 类 贷款 推 出 京东 性 质 一款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
目录
1 定义
2 进程
3 规模
4 涉足业务
5 申请条件
6 还款形式
7 争议事件
定义编辑
作为消费金融行业领先品牌,2014年2月,白条在京东商城上线,为用户在购物时提供“先消费,后付款”、“30天免息,随心分期”服务,成为行业创新典范。
2015年,白条开始走出京东,以开放合作的姿态融入更多场景,为用户提供信用消费贷款。目前包括与银行携手打造的白条联名信用卡;与第三方商户合作提供打“白条”分期旅游、租房、装修、购车、教育等服务,并设有专门为校园和乡村人群提供的消费金融支持。 [5-7]
以用户需求为出发的白条系列产品将会一如既往的不断创新,通过信用增值服务,嵌入多元的消费场景,让用户的消费体验更加便捷、流畅,让未来现在就来 。
2016年白条开始去京东化策略,升级品牌并独立域名。九月底正式推出线上线下均能任性使用的“白条闪付”产品。只要是在可以支持闪付的pos机商户,将已开通白条闪付功能的白条添加到apple pay、华为pay、小米pay等手机钱包里,即可在全国千万家商户使用,吃喝玩乐线上线下,有白条的地方就有更好地生活。 [2-4] [8-9]
进程编辑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2月,京东白条正式上线,为京东商城提供赊购服务。此后,京东消费金融风控体系一步步搭建,2014年9月,京东金融副总裁许凌提出了“风控驱动”、“场景驱动”的观点。
2015年4月,白条开始走出京东商城,覆盖了众多线下消费场景,并被统称为“白条+”。从2015年8月份开始,京东金融方面已经在考虑统一“白条”和“白条+”产品,并启动白条品牌化的战略。
2016年3月,京东金融发布了消费金融品牌战略,宣布其消费金融业务将围绕着“白条”品牌进一步走出京东,向更广阔的消费场景拓展;同时,向全行业输出白条核心能力,包括风控能力、系统性产品能力、品牌服务能力,从而进一步降低行业成本,提升全行业服务效
率。
许凌表示,“白条”的用户定位为“奋斗的年轻人”,提倡“年轻不留白”的价值主张,旨在满足用户在不同人生阶段和不同场景下的需求。未来将向全行业输出白条核心能力,包括风控能力,系统性产品能力,品牌服务能力,从而进一步降低行业成本,提升全行业服务效率。
为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业务规模,陆续有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和消费金融公司选择ABS作为新的融资突破口。京东白条ABS产品,是用户用白条先购物、后付款,京东再将白条分期债券重新组合后,打包出售给金融机构,从而提前获得流动性。
目前白条ABS产品已经挂牌发行了四期,额度分别为8亿、12亿、20亿、15亿。同时白条ABS的发行流程也首次从过去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这意味着未来白条ABS的资金流动速度将加快。
业内人士指出,新风控下的信贷能力是金融科技重要的表现,而资产证券化恰好是能体现这种信贷能力的最好表现方式。 [2-7] [10-14]
规模编辑
北京市政府组织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消费稳增长”座谈会上,刘强东透露,京东的消费信贷产品“白条”对于拉动消费效果明显。北京地区白条用户使用分期消费后,月消费金额提升97%。2015年北京地区的京东白条用户累计透支消费30亿元,预计带来超过10亿元的消费增量。
在京东2016京东周年庆典促销中,京东金融也表示,80%的白条订单进行了分期,白条用户平均客单价是其他用户的两倍。2016年6月份,京东白条交易额同比增长600%,消费金融用户同比增加700%,月均订单提升52%,月均消费金额增长97%。
分析人士指出,未来几年我国消费信贷市场规模将会维持20%以上的年复合增长率,到2020年消费信贷规模将超过35万亿元,巨大的蛋糕吸引了众多巨头加入消费金融行业。作为拥有大数据资源的互联网企业,京东已经完成了在消费金融领域的布局,或将率先尝到消费金融的甜头。
在电商消费中,“白条”分期购物的习惯逐渐养成,更多的85后人群愿意尝试旅游、教育、装修等消费信贷分期。在用户年龄方面, 85后占比近70%,仍是主流;从收入看,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用户占比超50%,这意味着,“白条”已经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日常支付工具和消费生活方式。 [2-7] [14-17]
涉足业务编辑
作为业内第一款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起初“白条”仅提供给京东商城上的用户购物使用,实际上是依托京东商城为用户提供赊购服务。 2015年4月,“白条”打通了京东体系内的O2O(京东到家)、全球购、产品众筹,后来又逐步覆盖了租房、旅游、装修、教育等领域,从赊购服务延伸到提供信用贷款,覆盖更多消费场景,同时为更多消费者提供服务。
2016年3月,京东金融推出了首款现金借贷产品京东金条,即为信用良好的白条用户量身定制的现金借贷服务,是白条信用在现金消费场景下的延伸。
京东金条采用差异化授信和利率定价方式,提供最高授信额度20万元、最长分期12个月的现金借贷服务,按天计息,日利率不超过0.05%。
2016年8月,白条并入京东钱包。白条作为京东钱包的一个重要频道入口,从线上走向了移动端的更多场景,如北京地区崇光百货、燕莎商城、京客隆超市等。
此外,白条还与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合作,推出联名信用卡,又名“小白卡”。这是一款“互联网+”信用卡,受到90后年轻人追捧,也是众多年轻人的第一张信用卡,而这张卡进一步体现了白条在互联网与银行、线上与线下的信用连接器作用,专享银行+互联网的组合权益。 [2-7] [18]
申请条件编辑
京
东白条是业内第一款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先消费,后付款”,享受最长30天的免息期、最长24期的分期付款。登陆tiao官网,或者京东金融APP-白条,都可以进入页面自主申请激活。京东商城的用户都有激活用于商城消费的“白条”的资格。 [14]
京东金融消费金融事业部风控相关负责人透露,消费金融业务没有一笔授信需要人工审批,都是通过风控大数据模型来识别用户。后台风控系统会根据购物习惯、信用状况、收货地址稳定程度等等,结合多种因素和数据去“识别”用户,然后迅速给出“白条”是否可激活的评定结果。
大数据模型的评估基础是用户数据的累积,并且数据需要实时动态更新。所以,随着大数据建模更加精准,用户“白条”激活概率也会提升。目前,京东消费金融已经对接近2亿用户完成了信用评分。
关于白条提额问题,可以定期领取提额包,还有不定期的白条提额活动。保持良好的消费还款记录,也可以获得提额奖励。 [2-7] [18]
还款形式编辑
如果不分期,京东白条可以30天后延期付款,不会产生费率。分期服务可选择分3期、6期、12期、24期。费率标准是0.5%-1.2%,违约金费率为0.05%/日起。
可通过手机京东金融PC端和客户端、京东钱包客户端,tiao官网进行还款。 [14]
争议事件编辑
关于京东白条的真实身份,长期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京东白条和虚拟信用卡之间是有区别的,毕竟信用卡的发卡方对于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既没有处置权,也没有所有权,本质就是消费金融。但是京东白条与其不同。
消费者在京东商城购物,京东对于货物本身是拥有所有权的和处置权的,可以选择提供分期还款或者是30天还款。它实际上就是一种应收账款,卖方就有权选择用晚30天去付款,这个是他的权利。”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孙天驰也表示,1.0白条虽然没有提供金融贷款,但并不意味着它有理由脱离监管;在白条2.0情况下,消费者相当于无需去百货商场的收银台付现金,只需要跟收银员打个白条就可以直接从商铺处拿走商品,此时白条获得的是一种瞬时的应收账款请求权,即消费者应当向收银台付款,白条2.0下的权利来自应收账款请求权;3.0时代的白条已经脱离了京东平台环境,而是作为一款独立的消费信用产品直接接入旅游、装修等各种消费场景。
平心而论,白条问世两年来并未见重大风险,不管是白是黑,白条这只野猫都抓了不少老鼠。面对白条应当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不用带着“唯牌照论”的有色眼镜看白条,而是从交易结构本质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规范、引导白条等新型消费金融产品健康发展。
银率金融研究中心信用卡组分析师华明也曾指出,银行之所以会叫停信用卡还京东白条,除了风险防护方面的考量外,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冲击也是原因之一。
而谈及金融科技公司和传统金融机构的关系时,京东金融CEO陈生强表示前者并不是一定要绕过传统金融体系,更不是在“挑战”传统机构。金融科技公司一方面可以帮助传统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现有用户;另一方面,自己获得用户之后,再输出给传统金融机构,共同提供服务。 [2-7]
I. 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带来了什么影响
可以增强资产配置的灵活性。通过证券化来盘活信贷资产、降低流动性风险。
资产证券化通常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在华尔街流传这样一句名言:“如果你有一个稳定的现金流,就将它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产品已成为当今国际资本市场上发展较快的金融产品。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060516/184025722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