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证券的包销 代销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
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90天。
1、证券包销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对发行人来说,包销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而且可以迅速筹集资金,因而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与代销相比,包销的成本也相应较高。包销在实际操作中有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之分。
(1)全额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承购合同,由承销机构按一定价格买下全部证券,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价款一次付给发行公司,然后承销机构以略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在全额包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证券发行人并非委托代理关系,而是买卖关系,即承销机构将证券低价买进然后高价卖出,赚取中间的差额。对发行人来说,采用全额包销方式既能保证如期得到所需要的资金,又无须承担发行过程中价格变动的风险,因此全额包销是西方成熟证券市场中最常见、使用最广泛的方式。
(2)余额包销是指发行人委托承销机构在约定期限内发行证券,到销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额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认购。余额包销实际上是先代理发行,后全额包销,是代销和全额包销的结合。
证券包销的特点:
①是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②是发行人可以迅速、可靠地获得证券价款。
③是承销人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
④是包销的费用比较高。
2、证券代销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承担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又称为承销机构或承销商)代为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销售截止日期,证券如果没有全部售出,那么未售出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
在代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代理委托关系,承销机构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佣金很低,代销发行比较适合于那些信誉好、知名度高的大中型企业,它们的证券容易被社会公众所接受,用代销方式可以降低发行成本。
证券代销的特点:
①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②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③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❷ 证券包销业务与代销业务的区别是什么
(一)证券代销
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代销的特点是:
(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二)证券包销
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❸ 证券公司可以代销金融产品的券商名单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
从券商创新大会的内容看,监管层将放宽券商的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限制,支持证券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等各类中介服务,并放开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直投、并购基金、另类投资等子公司。同时,扩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范围,拟允许证券公司代销经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机构批准、备案发行的各类金融产品。此外,允许券商开展转向QDII经纪业务、以自有资金及专项理财基金或直投基金进行跨境投资。
这意味着,券商将见证并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其自身也将迎来大发展大变革的黄金年代。
希望采纳
❹ 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
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9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1、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2、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4)经济法律基础证券的代销扩展阅读:
证券发行的规则:
1、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2、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3、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❺ 电大经济法律基础试题
经济法律基础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 )。
A.民法 B.经济法
C.宪法 D.行政法规
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纵向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经济管理关系
4.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
5.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的( )。
A.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B.企业的生产指挥机构
C.企业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
D.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6.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的第一清偿顺序是( )。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B.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
C.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D.破产债权
7.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 )。
A.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B.公司外部的财产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C.公司内、外部的财产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D.公司内、外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 )。
A. 20人 B.30人C.40人 D.50人
9.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 )。
A.按高出面额价格发行股票B.按低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C.按等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D.按小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10.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 )。
A.100天 B.60天C.90天 D.30天
11.我国商标法规定,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
A.20年 B.15年C.10年 D.8年
12.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的计算日起算日是( )。
A.批准日 B.申请日
C.公告日 D.开始使用日
13.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是指( )。
A.自然人 B.事业单位
C.团体 D.机关
1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
A.一倍 B.二倍C.三倍 D.四倍
15.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机关是( )。
A.权力机关 B.政府财政机关C.审计机关 D.司法机关
16.政府采购应采取的主要方式是( )。
A.公开招标方式 B.邀请招标方式C.竞争性谈判方式 D.询价方式
17.审计机关实行的领导体制是( )。
A.双重领导 B.审计署垂直领导C.同级政府领导 D.审计委员会领导
18.会计法调整的对象是( )。
A.会计制度 B.会计关系C.财务管理 D.资金流向
19.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其做出裁决意见时按照( )。
A.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B.首席仲裁员的意见
C.检察院的意见 D.法院的意见
20.仲裁一般采取的方式是( )。
A.调节 B.判决
C.公开 D.不公开
二、多项选择题
2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
A.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
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经济协作关系E.经济竞争关系
22.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下列特征( )
A.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
B.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C.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E.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23.专利权的主体包括( )。
A.发明人、设计人 B.共同发明人、设计人
C.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 D.专利产品的生产者E.专利产品的使用者
24.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 )。
A.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 B.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C.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D.禁止经营者进行任何有奖销售活动E.禁止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25.根据监督主体不同,会计监督可以分为( )
A.内部监督 B.外部监督C.部门监督 D.行业监督E.个人监督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正误1分,分析2分,计15分)
26.法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27.国有企业就是国家和政府管理的企业。
28.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29.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务院公布的数据为准。
30.行政诉讼中贯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四、筒答题(计20分)
3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答: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只有具备法定的条件才能生效,并受法律的保护。(2分)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32.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6分)
答:证券发行审核,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除豁免证券之外的证券发行作出是否准予发行的制度。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注册制;另一种是核准制。(3分)
注册制与核准制这两种证券发行审核体制各具优点,又各有不足。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则可有效地弥补它们的不足,达到相得益彰的结果。(3分)
33.政府采购的方式。(8分)
答:公开招标采购,这是主要的采购方式;(1分)邀请招标方式;(1分)
竞争性谈判方式;(1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分)询价采购方式;(1分)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如批量采购、小额采购和定点采购等。
(1分)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计30分)
34. 2001年3月初甲公司与乙粮油公司签定了购销100吨大豆的合同,单价每吨2400元,总价款24万元,交货款为当年11月30日,交货地点为天津港码头。合同签定后,甲公司于2001年4月预付货款24万元。乙粮油公司为了向甲公司供货于3月底与某粮库签定大豆购销合同,约定由该粮库提供乙粮油公司100吨大豆,单价每吨2000元,总价款20万元。11月28日在天津港交货,并于4月底预付了部分货款,某粮库必须依质按期交货。
2001年10月,某粮库向乙粮油公司提出,由于国家调整农产品价格,每吨须涨价200元方能供货,乙粮油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是否同意涨价,甲公司不同意。乙粮油公司即电复某粮库不同意涨价,并于10月15日派人赴某粮库商谈。乙粮油公司考虑其与该粮库的业务关系,同意涨价100元,但粮库坚持200元。甲公司在交货无望的情况下,诉诸法院,要求乙粮油公司、某粮库履约,否则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请问:(1)甲公司、乙粮油公司、粮库之间签定的合同是什么合同?是否有效?(2)甲公司要求粮库作为第三人履约有法律根据吗?
(3)如逾期不履约,违约金由谁支付?如何支付?(4)本案诉讼费由谁支付?
答:(1)三方签定的是购销合同,意思真实,内容合法,为有效合同;
(2)尽管甲公司与粮库无直接经济往来,但两次法律诉及的标的物是同一的,而该标的物的交付直接引起三方法律关系之变更,而甲公司、乙粮油公司之间案件的结果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故应为本案第三人。
(3)如不履约,三方合同终止。.乙粮油公司退甲公司货款2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粮库退还乙粮油公司的预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
(4)案件诉讼费由粮库支付。
35.某市一家生产保温瓶的工厂,研制出一种新型保温瓶胆并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厂在会上称:“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保温瓶胆内均含有‘有毒砷化物’,只有该厂研制的这种新型瓶,具有无毒、保健的特点。”同时,还允诺消费者可用普通保温瓶胆换取该厂产品。此消息通过新闻媒体广为传播,在同行业中引起极大震动,许多销售单位纷纷与原来的供货者终止合同,致使许多普通保温瓶生产厂家损失极其惨重。为此,保温行业许多厂家联系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此事。
请问:该保温瓶厂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为什么?
答:该保温瓶厂的行为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保温瓶厂利用新闻媒体对其所谓新型保温瓶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保温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6. 2002年3月,王晶与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该公司高级工程师,同年9月公司送王晶等去国外考察培训,培训费用约53000元。2003年9月回国后让王晶主要负责某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2004年3月3日,王晶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书,第二天离开公司,因此耽误了该重点项目的开发进程,公司为另聘用技术开发人员多支出费用32000元。辞职之后,王晶于2004年3月15日,又受聘于某计算机开发中心担任高级工程师,领取了工资并享受了福利待遇。
问题:(1)王晶的做法是否合法?
(2)应该由谁来承担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
试卷代号:2605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经济法律基础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答:(1)王晶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进行,即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案中,王晶提出辞职后第二日就离开了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并给公司造成了两大损失:一是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二是因王晶突然辞职延误了工作进程造成的经济损失。
(2)王晶应当对这两部分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供参考)
2011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计20分)
1.C 2.A 3.C 4.B 5.D6.C 7.D 8.D 9.A 10.C11.C 12.B 13.A 14.A 15.C16.A 17.A 18.B 19.B 20.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计15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21. ABC 22. ACDE 23. ABC 24. ABCE 25. AB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正误1分,分析2分,计15分)
26.错误。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27.错误。国有企业是政府投资或者参股设立的企业。
28.正确。消法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如果是大件商品经营者还要承担运输费用,这是侵犯财产权的民事责任。
29.错误。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0.错误。民事诉讼中贯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❻ 电大经济法律基础试题试卷答案,急急急急
一、单项选择题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 )。
A.民法 B.经济法
C.宪法 D.行政法规
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纵向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经济管理关系
4.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
5.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的( )。
A.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B.企业的生产指挥机构
C.企业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
D.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6.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的第一清偿顺序是( )。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B.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
C.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D.破产债权
7.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 )。
A.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B.公司外部的财产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C.公司内、外部的财产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D.公司内、外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 )。
A. 20人 B.30人C.40人 D.50人
9.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 )。
A.按高出面额价格发行股票B.按低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C.按等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D.按小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10.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 )。
A.100天 B.60天C.90天 D.30天
11.我国商标法规定,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
A.20年 B.15年C.10年 D.8年
12.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的计算日起算日是( )。
A.批准日 B.申请日
C.公告日 D.开始使用日
13.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是指( )。
A.自然人 B.事业单位
C.团体 D.机关
1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
A.一倍 B.二倍C.三倍 D.四倍
15.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机关是( )。
A.权力机关 B.政府财政机关C.审计机关 D.司法机关
16.政府采购应采取的主要方式是( )。
A.公开招标方式 B.邀请招标方式C.竞争性谈判方式 D.询价方式
17.审计机关实行的领导体制是( )。
A.双重领导 B.审计署垂直领导C.同级政府领导 D.审计委员会领导
18.会计法调整的对象是( )。
A.会计制度 B.会计关系C.财务管理 D.资金流向
19.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其做出裁决意见时按照( )。
A.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B.首席仲裁员的意见
C.检察院的意见 D.法院的意见
20.仲裁一般采取的方式是( )。
A.调节 B.判决
C.公开 D.不公开
二、多项选择题
2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
A.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
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经济协作关系E.经济竞争关系
22.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下列特征( )
A.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
B.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C.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E.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23.专利权的主体包括( )。
A.发明人、设计人 B.共同发明人、设计人
C.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 D.专利产品的生产者E.专利产品的使用者
24.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 )。
A.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 B.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C.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D.禁止经营者进行任何有奖销售活动E.禁止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25.根据监督主体不同,会计监督可以分为( )
A.内部监督 B.外部监督C.部门监督 D.行业监督E.个人监督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正误1分,分析2分,计15分)
26.法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27.国有企业就是国家和政府管理的企业。
28.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29.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务院公布的数据为准。
30.行政诉讼中贯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四、筒答题(计20分)
3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答: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只有具备法定的条件才能生效,并受法律的保护。(2分)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32.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6分)
答:证券发行审核,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除豁免证券之外的证券发行作出是否准予发行的制度。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注册制;另一种是核准制。(3分)
注册制与核准制这两种证券发行审核体制各具优点,又各有不足。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则可有效地弥补它们的不足,达到相得益彰的结果。(3分)
33.政府采购的方式。(8分)
答:公开招标采购,这是主要的采购方式;(1分)邀请招标方式;(1分)
竞争性谈判方式;(1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分)询价采购方式;(1分)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如批量采购、小额采购和定点采购等。
(1分)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计30分)
34. 2001年3月初甲公司与乙粮油公司签定了购销100吨大豆的合同,单价每吨2400元,总价款24万元,交货款为当年11月30日,交货地点为天津港码头。合同签定后,甲公司于2001年4月预付货款24万元。乙粮油公司为了向甲公司供货于3月底与某粮库签定大豆购销合同,约定由该粮库提供乙粮油公司100吨大豆,单价每吨2000元,总价款20万元。11月28日在天津港交货,并于4月底预付了部分货款,某粮库必须依质按期交货。
2001年10月,某粮库向乙粮油公司提出,由于国家调整农产品价格,每吨须涨价200元方能供货,乙粮油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是否同意涨价,甲公司不同意。乙粮油公司即电复某粮库不同意涨价,并于10月15日派人赴某粮库商谈。乙粮油公司考虑其与该粮库的业务关系,同意涨价100元,但粮库坚持200元。甲公司在交货无望的情况下,诉诸法院,要求乙粮油公司、某粮库履约,否则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请问:(1)甲公司、乙粮油公司、粮库之间签定的合同是什么合同?是否有效?(2)甲公司要求粮库作为第三人履约有法律根据吗?
(3)如逾期不履约,违约金由谁支付?如何支付?(4)本案诉讼费由谁支付?
答:(1)三方签定的是购销合同,意思真实,内容合法,为有效合同;
(2)尽管甲公司与粮库无直接经济往来,但两次法律诉及的标的物是同一的,而该标的物的交付直接引起三方法律关系之变更,而甲公司、乙粮油公司之间案件的结果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故应为本案第三人。
(3)如不履约,三方合同终止。.乙粮油公司退甲公司货款2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粮库退还乙粮油公司的预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
(4)案件诉讼费由粮库支付。
35.某市一家生产保温瓶的工厂,研制出一种新型保温瓶胆并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厂在会上称:“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保温瓶胆内均含有‘有毒砷化物’,只有该厂研制的这种新型瓶,具有无毒、保健的特点。”同时,还允诺消费者可用普通保温瓶胆换取该厂产品。此消息通过新闻媒体广为传播,在同行业中引起极大震动,许多销售单位纷纷与原来的供货者终止合同,致使许多普通保温瓶生产厂家损失极其惨重。为此,保温行业许多厂家联系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此事。
请问:该保温瓶厂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为什么?
答:该保温瓶厂的行为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保温瓶厂利用新闻媒体对其所谓新型保温瓶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保温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6. 2002年3月,王晶与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该公司高级工程师,同年9月公司送王晶等去国外考察培训,培训费用约53000元。2003年9月回国后让王晶主要负责某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2004年3月3日,王晶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书,第二天离开公司,因此耽误了该重点项目的开发进程,公司为另聘用技术开发人员多支出费用32000元。辞职之后,王晶于2004年3月15日,又受聘于某计算机开发中心担任高级工程师,领取了工资并享受了福利待遇。
问题:(1)王晶的做法是否合法?
(2)应该由谁来承担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
试卷代号:2605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经济法律基础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答:(1)王晶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进行,即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案中,王晶提出辞职后第二日就离开了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并给公司造成了两大损失:一是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二是因王晶突然辞职延误了工作进程造成的经济损失。
(2)王晶应当对这两部分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供参考)
2011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计20分)
1.C 2.A 3.C 4.B 5.D6.C 7.D 8.D 9.A 10.C11.C 12.B 13.A 14.A 15.C16.A 17.A 18.B 19.B 20.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计15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21. ABC 22. ACDE 23. ABC 24. ABCE 25. AB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正误1分,分析2分,计15分)
26.错误。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27.错误。国有企业是政府投资或者参股设立的企业。
28.正确。消法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如果是大件商品经营者还要承担运输费用,这是侵犯财产权的民事责任。
29.错误。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0.错误。民事诉讼中贯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答:(1)王晶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进行,即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案
❼ 股票证券的承销、代销、包销分别是什么呢
股票承销方式:
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
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二种。
区别:
代销和包销都是发行公司于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前者发行股票的方式,但二者之间存在一些显著区别:
(1)代销指代企业销售,销售多少是多少,销售不完的由企业自己处理。
(2)包销指包销商一次性从企业打包拿走所有发行标的后销售,销售不完剩下的包销商要自己出钱买下。然后由自己处理。
(3)代销对股票发行企业有销售不完的风险;包销对股票中介机构有销售不完的风险。
❽ 证券代销和承销的区别
证券代销和承销有2点不同:
一、两者的概述不同:
1、证券代销的概述: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2、证券承销的概述: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
二、两者的优点不同:
1、证券代销的优点:在代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代理委托关系,承销机构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佣金很低,代销发行比较适合于那些信誉好、知名度高的大中型企业,它们的证券容易被社会公众所接受,用代销方式可以降低发行成本。
2、证券承销的优点:可以有效提高公司发行证券的效率。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
(8)经济法律基础证券的代销扩展阅读:
证券承销的相关介绍: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
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
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
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