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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证券违规交易的危害

发布时间: 2021-04-21 15:48:31

① 中信证券违规对中信银行有什么影响

会影响银行信誉,客户、存款等一系列经济。

一,证券欺诈行为。指在发行、交易、管理或者具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
①内幕交易。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漏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的行为。
②操纵市场。指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③欺诈客户。指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登记、清算机构及证券发行人或者发行代理人等在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④虚假陈述。指行为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具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做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有重大遗漏的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
二,其他违规行为。证券市场违规行为还有其他多种表现形式。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违规行为还会出现新形式,呈现新特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常见的其他违现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擅自发行证券。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未经批准”既包括根本未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包括虽提出申请,但山了不符合条件或者其他原因未经批准;还包括批准后发现不符合条件,又予以撤销的:以及个按照批准的方式、范围、额度等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
②为股票交易违规提供融资及透支交易,为股票交易迷规提供融资是指证券经营等金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为股票交易提供融资的行为。透支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是指证券经营机构以鼓励或默许的方式,允许投资者透支购买证券或延长交割时间,然后收取高额利息的行为。
上市公司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指上市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回购、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④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指上市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募集到资金后,未经法定程序。将所募资金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的行为。
⑤银行资金违规人市。指银行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他人的股票申购、交易提供融资的行为。都属于中信集团,中信系三大机构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信托

② 证券行业违规操作有哪些

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
(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五)贬损同行或以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十)泄露客户资料;
(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
(二)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三)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
(四)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五)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
(二)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它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三)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五)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三)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③ 中国证券市场主要有哪些违规行为

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证券市场的参与者、管理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从事证券的发行、交易、管理或者其他相关活动中,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1)证券欺诈行为。指在发行、交易、管理或者其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
①内幕交易。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②操纵市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包括: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③欺诈客户。指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证券发行人或者发行代理人等在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证券法》第79条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④虚假陈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
(2)其他违规行为。目前,我国《证券法》规定的其他违规行为主要有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制股东擅自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制股东利用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等。

④ 证券法中限制性和交易性的行为有哪些,举例说明其危害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同时,《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还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证券法》规定的禁止的交易行为
1、内幕交易;2、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3、传播虚假信息 ;4、证券欺诈
《证券法》还规定,在证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买卖证券,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这些被限制或禁止的行为都可能破坏公平公正的原则,扰乱市场秩序。

⑤ 证券交易中有哪些违规行为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证券交易中有哪些违规行为?如何进行有效监管?这个可以直接进行监管的

⑥ 证劵交易中对违法行为有什么处罚

第一百九十一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十万元以上
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给其他证券承销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一)进行虚假的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

(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三)其他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行为。

⑦ 股市中违规操作是哪些

(一)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或持续买入或卖出相关证券;
(二)单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进行反向交易;
(三)单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证券行情揭示的最新成交价;
(四)单独或合谋,以涨幅或跌幅限制的价格大额申报或连续申报,致使该证券交易价格达到或维持涨幅或跌幅限制;
(五)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或大额申报后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误导其他投资者;
(六)集合竞价期间以明显高于前收盘价的价格申报买入后又撤销申报,随后申报卖出该证券,或以明显低于前收盘价的价格申报卖出后又撤销申报,随后申报买入该证券;
(七)对单一证券品种在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交易;
(八)同一证券账户、同一会员或同一证券营业部的客户大量或频繁进行日内回转交易;
(九)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
(十)在证券价格敏感期内,通过异常申报,影响相关证券或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
(十一)单独或合谋,在公开发布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前买入或卖出有关证券,或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
(十二)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十三)本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⑧ 什么是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有什么危害

内幕交易主要包括下列行为:①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②内幕人员向他人泄漏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获利的行为;③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这里的内幕人员,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的主管机关和证券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为该上市公司服务的律师、会计师等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并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所谓重大信息,主要包括:①证券发行人订立了可能产生显著影响的重要合同;②发行人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受化;③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购置金额较人的长期资产等行为;④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⑤发行人未能偿还到期重大债务等违约情况;①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①发行人资产遭受重大损大:③发行人才产经营环境发牛重大变化;③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④发行人的董事长、30%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②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东,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对外发行总额的2%以上的事实;①发行人的分红派息、增资扩股计划;①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⑤发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状态:①发行人的收购或兼井、分有等。 内幕交易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内幕交易显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与工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内幕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因向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性: (1)违反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侵犯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市场上的备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内幕交易则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内幕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使其有更多的获利或减少损失的机会,从而增加了广大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内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广大的投资人。 (2)内幕交易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作为公众持股的公司,必须定期向广大投资者及时公布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建立一种全面公开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才能取得公众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买卖,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关公正,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对上中公司的信心,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发展。 (3)内幕交易扰乱了证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秩序。内幕人员往往利用内幕信息,人为地造成股价波动,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⑨ 将股票账户交与其他人操作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危害

基本上没有什么危害,他只是借用你的名义,而且你将账户借给他,那肯定是你信得过的。再者就是,他多半是证券从业人员,他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规避证监会的监管,或者资金多,将资金分到若干个账户里面,等赚了钱就不容易达到缴税的上限,从而合理的避开了交资本利得税。

⑩ 简述操纵股票价格及内幕交易的危害

内幕交易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内幕交易虽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与正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内幕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因而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性:
(一)违反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侵犯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内幕交易则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内幕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使其有更多的获利或减少损失的机会,从而增加了广大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内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广大的投资人。
(二)内幕交易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持股的公司,必须定期向广大投资者及时公布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建立一种全面公开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才能取得公众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买卖,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失公正,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发展。
(三)内幕交易扰乱了证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秩序。内幕人员往往利用内幕信息,人为地造成股价波动,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内幕信息与内幕交易行为内幕交易内幕交易又称内情者交易,指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主要股东、证券市场内部人员或市场管理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经济损失为目的,利用其地位、职务等便利,获取发行人未公开的、可以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有价证券交易,或泄露该信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