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券商赚取的手续费,利润有多少空间
券商收取客户的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作为自己的营业收入之一,收取的手续费一般由佣金、经手费、监管费、印花税组成。但在实际收取时候一般直接称之为手续费,实际上是包含了这四项的费用。所以券商的基本成本就是经手费、监管费(印花税代税务局收取)
目前最新的费率。以下整理罗列出的是常见交易中的手续费。(注:沪深交易所会员通常是指 经证监会批准设立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更新日期:2009-4-14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最终收费对象
A 股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 0.011%(双向) 会员等交上证所
证管费 成交金额的 0.004%(双向) 会员等交中国证监会(上证所代收)
印花税 成交金额的 0.1%(单向) 投资者交税务机关(上证所代收)
B 股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 0.026%(双向) 会员等交上证所
证管费 成交金额的 0.004%(双向) 会员等交中国证监会(上证所代收)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ETF )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 0.0045%(双向) 会员等交上证所
证管费 成交金额的 0.004%(双向) 会员等交中国证监会(上证所代收)
权证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 0.0045%(双向) 会员等交上证所
证管费 成交金额的 0.004%(双向) 会员等交中国证监会(上证所代收)
新股认购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 0.012%,暂免 会员等交上证所
配股、转配股、职工股配股、国家股配售、股票配可转换公司债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 0.012%(双向),暂免 会员等交上证所
(数据来源: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sczn/jyfy2.shtml
深圳证券交易所:更新日期:2008-9-19
A股
佣金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
经手费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1475‰ (由深交所收取)
监管费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 (代中国证监会收取)
印花税 对出让方按成交金额的1‰征收,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代国家税务局扣缴)
B股
佣金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港元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
经手费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301‰
监管费 (同A股)
印花税 (同A股)
基金
佣金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
经手费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975‰
监管费 (同A股)
权证
佣金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
经手费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5‰
监管费 (同A股)
(数据来源:http://www.szse.cn/main/aboutus/service/sjssf/
⑵ 证券交易所如何获得利润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收入来自发行公司的上市费与证券成交的佣金,其主要收入来自买卖成交额的一定比例。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这种交易所的佣金和上市费用较低。
证券交易所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两种。这两种证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团体出资经营的(称为公营制证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资经营的(称为民营制证券交易所),还可以是政府与私人共同出资经营的(称为公私合营的证券交易所)。
一、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人员,以便利证券商的交易与交割的证券交易所。从股票交易实践可以看出,这种证券交易所要收取发行公司的上市费与证券成交的佣金,其主要收入来自买卖成交额的一定比例。而且,经营这种交易所的人员不能参与证券买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交易的公平。
在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中,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负责证券交易所的日常事务。董事的职责是:核定重要章程及业务、财务方针;拟定预算决算及盈余分配计划;核定投资;核定参加股票交易的证券商名单;核定证券商应缴纳营业保证金、买卖经手费及其他款项的数额;核议上市股票的登记、变更、撤消、停业及上市费的征收;审定向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及报告;决定经理人员和评价委员会成员的选聘、解聘及核定其他项目。监事的职责包括审查年度决算报告及监察业务,检查一切账目等。
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会员自治自律、互相约束,参与经营的会员可以参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买卖与交割的交易所。这种交易所的佣金和上市费用较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场外交易。但是,由于经营交易所的会员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参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难免出现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时,因为参与交易的买卖方只限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新会员的加入一般要经过原会员的一致同意,这就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垄断,不利于提供服务质量和降低收费标准。
在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中,理事会的职责主要有:决定政策,并由总经理负责编制预算,送请成员大会审定;维持会员纪律,对违反规章的会员给予罚款,停止营业与除名处分;批准新会员进入;核定新股票上市;决定如何将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厅专柜;等等。
⑶ 多家公司发布2020年报,券商发钱发到手软,为何券商盈利那么猛
主要是因为过去几年,注册制改革上市的企业越来越多,所以券商利润才那么高的。其实我们要知道,金融行业的利润一直都非常高,尤其是那些头部大型的金融机构,员工薪资是非常高的。例如,日前中金公司就被爆出员工人均年薪过百万,这让不少网友感到项目。事实上,一直以来,金融行业的员工收入都排在各行业的头部,当然他们招聘的要求也比较高,普通人根本没有机会,只有重点大学的毕业生,才有机会进入这个行业。
⑷ 证券公司利润来源
一、入世后日益激烈的竞争格局
在入世谈判中我们已经承诺:第一:证券类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股交易;第二:境外的证券类机构除可以设立驻华代表外,还可以成为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第三:允许设立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开始时对方控股不得超过33%,三年后最高不超过49%;第四,允许设立外方占少数股权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股权最高不超过49%,可以从事除A股二级市场以外的其他业务。中国证券业的完全开放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从做出的承诺来看,坚持了循序渐进原则。尽管如此,国内证券公司受到的竞争冲击仍然很大。
截至2000年底,我国共有专业证券公司101家。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种类单一,结构雷同,没有形成自身的经营特色,各证券公司之间的业务竞争异常激烈,并停留在无序、较低层次的竞争阶段。 随着中国入世,国外券商已经看准了中国资本市场。国际级的投资银行和包罗万象的金融百货公司抢摊中国后,或独资或合资,将带来科学的管理理念!先进的技术手段、全方位的业务创新和高效的优质服务。以目前国内证券公司的竞争实力,尚不足以与外国的券商相抗衡的。WTO是融入全球经济的通行证,入世后市场化国际化的步伐加快,今后的国内企业要靠自伸实力打天下,而不能依靠政府的量或谋求政府的保护来打天下。可以想象,入世后我国证券公司将面临激烈的竞争局面。
二、中外证券公司的对比分析
入世后,我国证券公司终将与国外一流的证券公司同台竞技。只有认真寻找差距,知己知彼,才能在外资进入时从容应对。在此,笔者试将我国证券公司与国外成熟的证券公司作对比分析。
1.规模比较。公司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公司的规模。中外证券公司差距最悬殊的应该是规模,我国证券公司发展所面临的“瓶颈”也以规模偏小为首。规模小必然导致抗风险能力不足,开拓新业务能力弱,无力开拓国际市场,更谈不上与国外庞然大物似的投资银行竞争。
截至2000年末,我国101家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在10亿元以上的只有22家。即使是我国资本实力最雄厚的银河证券公司,折算的资本规模也只有5.5亿美元。而同期美国前10位的投资银行,资本金规模从30多亿美元到接近200亿美元。过少的资本使国内证券公司赖以进行资本扩张的基础薄弱。就资产规模而言,中外证券公司的差距更加悬殊。到2000年末,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总额约695亿美元,而同期摩根斯坦总资产为4268亿美元,美林集团总资产为4072亿美元,高盛集团总资产为2898亿美元。虽然由于中美证券公司在核算口径不同使得数据不完全具有可比性,但中外证券公司,资产规模的差距也由此可见一斑。过小的资本和资产规模使我国证券公司难以实现经营上的规模效应,抗风险能力低下,同时也限制了其开拓国际市场、抵御国际竞争的能力。
2.制度比较。虽然国外证券公司的快速发展与诸多因素密切相关,但其中成熟有效的制度安排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高效的组织结构、严谨的财务管理体系、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严密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为国外政权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
以美国的投资银行为例和我国证券公司制度比较(见表一)。美国投资银行股权结构多元化、分散化,股权具有高度的流动性,股东们能通过买入、卖出股票的方式表达对公司经营绩效的评价,通过低成本的外部监督参与公司治理。从董事会构成来看,董事会中外董事占很大比重,使董事会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而且董事会下设各种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进行管理决策和监督,有助于强化对经理层的制衡与约束。美国投资银行常常根据发展战略、各自规模、义务要求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组织结构形式,而且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环境的发展变化对其加以调整,以最大限度提高组织效率。为了有效的激励经营者,美国投资银行采取了多层次、多样化的激励方式,既有高工资、高奖金、好福利等短期激励,又普遍采用股票期权等多种金融工具来强化中长期激励,有效的将员工与公司利益紧密联系,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绩效。
表1 中美证券公司制度比较
美国投资银行 我国证券公司
股权特征
分布 多散化、多元化 高度集中或过于分散
流动性 强 差
公司治理
董事会 独立性强,外部董事比 独立性差,外部董事比
重大 例低
监督约束 依靠董事会及下设的委 设有监事会,但往往形
员会、健全的信息披露 同虚设,存在内部人控
制度及市场上收购兼并 制现象
等外部机制
组织结构 扁平化、效率高 层次众多、效率低下
激励机制 激励手段多层次、多样 激励方式单一、多为
化,注重长短期激励结合 激励
反观我国证券公司,在短短十多年间的超常规快速发展的另一面暴露出不少建设方面的弊端,主要表现为:
(1)股权结构安排不合理。要么股权集中度偏高,要么股权结构过于分散,均不利于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股东数量教少且股东性质单一,股东大部分是国有法人机构,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使证券公司难以形成规范、健康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公司目前均为公开上市,其股权流动性差,股东便无法使用“用脚投票”这种间接监督约束方式,而只能直接参与公司治理,无疑加大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
(2)法人治理结构缺乏规范。我国各证券公司虽在组织框架上具备了完备的监督会、董事会和管理层设置,但组织设置及相互关系界定上各自有很大差异性和随意性,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机制。在公司组织机构方面,也存在着集权有余、灵活不足、管理层次众多、运作效率低下的缺陷。经营决策权主要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掌握,缺乏健全的决策机制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另外,我国证券公司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类似美国的灵活、有效的激励制度,多采用工资、奖金等短期激励方式,无法使经营人员的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有机的结合起来,不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3.业务比较。国外证券公司业务的主要特点是业务范围广、适应性强、创新能力突出。其主要业务包括证券承销、证券交易、兼并收购、基金管理、项目融资、金融工程、金融咨询等,涉及金融所有领域,地域范围涵盖全国甚至全世界。业务多元化的结果使得收入来源呈现分散化,提升了抗风险能力。其教强的研究开发力量和突出的业务创新能力也促使金融创新层出不穷,既满足了客户投资、理财的多样化需求,也大副增加了利润来源。
业务多元化的同时,经营的专业化也是国外证券公司的另一个突出特点。国外大券商一方面大力进行国内外兼并活动,以便扩大经营范围,增强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也出售部分非核心资产,重点业务领域仍然十分突出。如美林公司、高盛公司,其业务就个有侧重,有自己的经营优势和业务特长。尤其是对于规模较小证券公司而言,在与大型“金融百货商店”竞争之中,突出自身优势的专业化发展、走特色经营的道路就更加置关重要。近年来美国折扣经纪公司的快速发展就得益与潜心于一个专业领域,专心销售高度专业性成捆产品。
再来分析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情况(见表二)。虽然我国证券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很广,但目前开展的业务一般有以下五个部分构成: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包括政权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其他业务,包括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从业务结构可以看出,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结构基本上是围绕证券的本源业务来构建,业务品种数量上和国外证券公司相比有较大差距。目前,国内综合类券商收入也主要来自经纪业务、政权承销业务、自营业务这三大传统业务,其中经纪收入占35%,自营收入占29%,利息收入占6%,其他收入占30%,而其他收入中又主要是一级市场的承销发行收入、资产管理业务的收入(田素华,1999)。这种收入结构,加重了证券公司对而级市场的依赖性,一旦市场行情低迷,或佣金制度市场化,券商的整体经营状况就面临较大影响。2001年股市的低迷已经使不少证券公司陷入了困境。由于我国证券公司研究实力、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的不足,无法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各公司业务雷同,即不利于证券公司自身业务拓展和公司长远发展,在应对国外券商挑战时更陷入被动。
表2 中外证券公司的比较
国外证券公司 我国证券公司
业务结构 证券承销、经纪业务、自营 证券承销!经纪务、自
主营业务 营业务、资产管理、并购 营业务、资产管理、并
重组顾问、衍生产品,私 重组顾问
募发行、基金管理
其他业务 风险投资、客户咨询、 房地产投资、客户咨询、
项目融资、租赁业务、 基金管理
证券保管和抵押
业务收入 收入来源多元化 收入相对集中
各公司无明显收入结构 各公司收入结构雷同
特征
创新能力 研发力量突出,适应性 研发能力落后,业务创
强,不断进行业务创新 新不足
三、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思路
1、增资扩股、并购重组、中外合资、上市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的主流方向。中国证监会2001年11月23日发出了《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了原定的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的先决条件,将主动权交给了证券公司。同时简化了审核程序,券商的增资扩股行为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市场化。由此必将新一轮的增资扩股的浪潮。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高度发展和入世后竞争压力的增大,静态的增资已不能满足今后证券公司的发展的需要。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明确表态已标志金融企业发行上市理论上已不存在障碍。因此,如果条件具备,证券公司应积极谋求上市,利用资本市场扩充实力。这也是尽快缩短中外证券公司规模实力差距,提升国际竞争力的一条有效途径。2002年1月出台的《证券管理办法》中,金融政策又有新的重大突破。一是证券公司中设立分公司、政权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二是准许综合类证券公司设立专门从事某一证券业务的子公司;三是境内证券公司可以申请设立或参股、收购境外证券公司;四是准许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营证券公司。这一切意味着再我国设立大型证券控股集团将有法可依,证券公司相互间重组整合也将拉开帷幕。有了良好政策基础,迎合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我国证券公司有望打造自己的“超级航母”,形成多级法人制下多种金融业务混合经营的金融集团,实现规模经营。随着证券业的开放,美林、摩根斯坦利、所罗门兄弟、美邦和大福证券等国际金融机构已开始和我国国内相关伙伴展开合作;而国内券商,如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湘财证券、银河证券以及广发证券等也在积极与外资券商接触,许多已达成了实质合作协议。在国际合作过程中,国内证券公司既可以学习国外券商科学的管理理念,借助其经验和实力改善公司经营治理、创新业务和培养人才,又可以利用其国际性品排优势迅速提升自身在业内的形象,塑造自身品排优势。应该说,中外券商合资这条道路有利于优势互补,实现双赢,也是我国证券公司扩充规模的有效途径。
2.管理创新是我国证券公司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基础。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管理的竞争。管理创新,完善我国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我国证券公司求发展的基础所在。管理创新的基本出发点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风险,这涉及证券公司经营活动的多个方面。
(1)明确公司发展战略。我国证券公司应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逐步建立“制度第一”的管理思想。用科学的制度建立高效、规范的企业。应明确公司定位,找准方向,确定战略发展思路引导全局,并据此指定明确的管理目标,将经营指标和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
(2)改革组织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要理清证券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可以建立证券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置各种专业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充分发挥职能。组织机构的设置要注重效率和各部门间协调工作,应向扁平行的组织结构转换,减少中间层次,并适当下放经营决策权,实现简单、高效的管理,对外界需求和市场变化及时反馈、迅速回应。
(3)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应根据员工的职务高低、服务年限、工作特点等采取不同奖励计划。就激励手段而言,应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并用,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结合。为了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应注重引导员工行为长期化,尤其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核心人员。可采用股份期权制度将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公司兴衰和个人成长紧密联系,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3.培养核心竞争力是我国政权公司的必然选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指企业独具的,支撑企业可持续性竞争优势的核心能力。核心竞争力表现为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能力。产品来自技术,技术来自能力。就证券公司而言,核心竞争力表现为业务能力。针对我国证券公司,培育竞争力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合理定位、突出特色。虽然我国政权公司必须不断强化业务创新和开拓能力,但经营的多元化并不排斥专业化。大而全,小而精都可以是证券公司发展的成功模式,关键在于如何结合自身实力进行战略化的选择。目前而言,创立自己的特色更加至关重要。在战略调整过程中,要正确判断自身优势和不足,相应调整向不同领域的投入,突出自身经营特色,树立自己的业务品牌。
(2)业务创新,开拓市场。创新是培育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径。证券市场本身就是金融创新的前沿阵地。今后证券公司应逐步向金融工程师、资本运营家、企业合伙人、战略投资者等多种角色转换。我国政权公司应积极发展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风险投资、网上业务等新型业务。只有按照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国情,依据市场需求敢于创新,不断开拓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服务,才能在竞争中取胜。
(3)大力发展研究力量。虽然目前各证券公司基本都有自己的研究部门,且重视度越来越高,但其研究部门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研究水平有限,研究成果与业务开展也存在脱节。未来几乎所有业务领域都必须有强大的研究力量的介入才能顺利开展。研究品牌在开展业务方面也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必须通过大力发展研究力量来实现。研究部门将成为战略性部门,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的研究报告要秉承独立公正的宗旨,形成业内权威;对公司各项业务提供科研支持的开发研究要注重成果转换,真正成为业务部门的有力支撑。
(4)适时开拓国际业务。对国内证券公司而言,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与国际券商的竞争主战场在中国市场上。但随着入世后对外开放水平的全面提高,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范围扩大,国际化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国内证券公司通过在国内与国外券商展开竞争,将为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积累必须经验,做好铺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抓住机遇,大力开拓国际业务,如国内企业境外上市的辅导和保荐、国际项目融资、外币资本管理、国际市场上的研究分析和咨询等,积极进入国际市场,熟悉国际市场规则,培养熟悉海外市场的人才,为以后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作好准备。
⑸ 股票的净利润到底怎么算的,有什么公式么~
卖出价×股数-买入价×股数,得到的数值再减去交易费用,就是净利润。
交易费用怎么算
交易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应支付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的总和,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其他费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印花税。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4‰计收,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
二、佣金。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
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佣金的收费标准为:(1)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际,可浮动),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28天以上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额0.15‰、0.25‰、0.5‰、1‰和1.5‰以下浮动。(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5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限),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起点为5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金额0.1‰、0.12‰、0.2‰、0.4‰、0.8‰、1‰、1.2‰、1.4‰、1.4‰以下浮动。
三、过户费。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过户费为成交票面金额的1‰,起点为1元,其中0.5‰由证券经营机构交登记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债券的交易过户费。
四、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单证制作等方面的开支,其中委托费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目前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
⑹ 股市里利润率,收益率是什么,怎么算的
股市里利润率,收益率是什么,怎么算的通货膨胀降低了持有股票的回报。如果收益增加10%但美元价值下降10%,那么持有股票就没有回报。为了弥补,人们愿意支付的价格需要下降,以便在感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后获得奖励。分离的结果都是那么的苦痛,就象那一夜的
⑺ 如何计算买卖股票的净利润
卖出价×股数-买入价×股数,得到的数值再减去交易费用,就是净利润。
交易费用怎么算
(文章来源:股市马经 )
交易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应支付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的总和,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其他费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印花税。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4‰计收,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
二、佣金。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
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佣金的收费标准为:(1)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际,可浮动),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28天以上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额0.15‰、0.25‰、0.5‰、1‰和1.5‰以下浮动。(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5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限),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起点为5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金额0.1‰、0.12‰、0.2‰、0.4‰、0.8‰、1‰、1.2‰、1.4‰、1.4‰以下浮动。
三、过户费。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过户费为成交票面金额的1‰,起点为1元,其中0.5‰由证券经营机构交登记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债券的交易过户费。
四、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单证制作等方面的开支,其中委托费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目前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
(文章来源:股市马经 http://www.goomj.com)
⑻ 想查询股市各年度上市公司的总的盈利数据,最好有季度数据。比如2010年一季度a股全部股票的盈利是多少亿
看来你用的是同花顺
在这个界面,单击右键——新增列——利润总额
会增加‘利润总额’一项,逐股相加。
不过这样太费劲了,一般那几个大型财经网站,都会做各年度的季报、半年报、年报专题,上面有统计数据,找来看就行了。
或者反推,比如前一段报导四大国有银行利润占同期上市公司利润的百分比。反推一下,就得出来了。
⑼ 30家券商2017年净赚多少亿元
截至12日收盘,A股上市券商以及其他上市公司证券业务去年月度成绩单全部披露。数据显示,30家券商合计营业收入超过2600亿元,净利润约750亿元。其中,去年12月份环比大幅增长。有分析认为,炒股投资等自营业务成为部分证券公司的制胜法宝。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券商板块已经出现估值、业绩和政策三重底,有可能出现阶段性机会。不过,预计整体空间有限,预计在10%左右。
上市券商去年营收累计超2600亿元
随着国投资本、光大证券、东方证券、中原证券和中国银河公布了2017年12月份经营业绩,A股上市券商去年12月份业绩基本上放榜完毕。数据显示,虽然去年12月份A股成交量萎缩,但券商们依然赚得盆满钵满,净利润环比涨幅超过60%。其中,中信系以近9亿元的净利润稳居榜首。而去年全年上市券商累计营收超过2600亿元,利润也接近750亿元。
“三底”叠加
券商股存交易性机会
二级市场上,券商股表现虽然可圈可点,但相比金融股中的银行和保险,却逊色得多。有行业分析师认为,目前证券行业出现估值、业绩和政策底,存在反弹的机会。不过,整体空间有限,预计在10%左右,其中,中信证券、华泰证券、招商以及广发等自营能力较强的个股人气较高。
广发证券非银金融分析师商田认为,目前证券板块对应最新一期净资产的静态PB1.72倍,临近波段行情1.66倍的估值底部,2018年动态PB约1.53倍,大型券商动态PB1.2-1.4倍。A股券商板块有估值修复需求。
国金证券分析师也认为,在经历了2017年佣金低增长阶段后,2018年佣金率有望逐步企稳,而目前新股发行已实现常态化,投行业务有望稳定增长,券商业务积极转型将带来业绩持续改善。
⑽ 公司上市要求连续三年盈利,每年盈利多少啊
只要求连续三年盈利,对盈利多少没有具体要求。
对上市公司的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10)a股证券公司利润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监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份结构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伪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上市公司有前述的2、3项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且后果严重的;或有前述第1、4项的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证监会决定其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