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二、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一)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明确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
(二)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一般债务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专项债务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三)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使投资者有长期稳定收益。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出资,按约定规则独自或与政府共同成立特别目的公司建设和运营合作项目。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举债并承担偿债责任。政府对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相关责任,不承担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的偿债责任。
(四)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地方政府新发生或有债务,要严格限定在依法担保的范围内,并根据担保合同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或有债务的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三、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
(一)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二)严格限定地方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地方政府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债务。地方政府举借债务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逐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三)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地方政府要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或有债务确需地方政府或其部门、单位依法承担偿债责任的,偿债资金要纳入相应预算管理。
四、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一)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财政部根据各地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或有债务等情况,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风险预警。列入风险预警范围的债务高风险地区,要积极采取措施,逐步降低风险。债务风险相对较低的地区,要合理控制债务余额的规模和增长速度。
(二)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要硬化预算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各级政府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地方政府出现偿债困难时,要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地方政府难以自行偿还债务时,要及时上报,本级和上级政府要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化解债务风险,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对违法违规融资和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惩罚机制,加大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在预算之外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以支持公益性事业发展名义举借债务用于经常性支出或楼堂馆所建设,不得挪用债务资金或改变既定资金用途;对企业的注资、财政补贴等行为必须依法合规,不得违法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得违规干预金融机构等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强制金融机构等提供政府性融资。地方政府要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出让土地及融资行为。
五、完善配套制度
(一)完善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情况。对于中央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如棚户区改造等形成的政府性债务,应当单独统计、单独核算、单独检查、单独考核。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区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性债务及其项目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明确责任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任。强化教育和考核,纠正不正确的政绩导向。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债权人约束。金融机构等不得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等购买地方政府债券要符合监管规定,向属于政府或有债务举借主体的企业法人等提供融资要严格规范信贷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金融机构等违法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并按照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
(一)抓紧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基础,结合审计后债务增减变化情况,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协商确认,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进行甄别。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借的债务,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对企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凡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将甄别后的政府存量债务逐级汇总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偿债资金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管理。
(二)积极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三)妥善偿还存量债务。处置到期存量债务要遵循市场规则,减少行政干预。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能够按时还本付息的债务,应继续通过项目收入偿还。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的债务,可以通过依法注入优质资产、加强经营管理、加大改革力度等措施,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增强偿债能力。地方政府应指导和督促有关债务举借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拓宽偿债资金渠道、统筹安排偿债资金。对确需地方政府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偿还债务。对确需地方政府履行担保或救助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要切实依法履行协议约定,作出妥善安排。有关债务举借单位和连带责任人要按照协议认真落实偿债责任,明确偿债时限,按时还本付息,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对确已形成损失的存量债务,债权人应按照商业化原则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四)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地方政府要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在建项目续建和收尾。对使用债务资金的在建项目,原贷款银行等要重新进行审核,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项目,要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推进项目建设;对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应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融资。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地方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政策落实。要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协调机制,统筹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部门作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要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充实债务管理力量,做好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从严审批债务风险较高地区的新开工项目;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正确引导,制止金融机构等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促进完善债务管理制度,防范风险,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做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2. 我国应从哪几方面加强对国债的管理
公债是公共债务的简称,是政府的债务。公债包括中央政府的债务和地方政府的债务两个方面,而国债专指中央政府的债务。在我国,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务,所以我国目前所有的公债都是国债。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国家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债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它首先是一种财政收入。国家发行债券或借款实际上是筹集资金,从而,具有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调节经济三大功能。国债的发行要遵循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债券或借款到期不仅要还本,还要付一定的利息。国债具有认购上的自愿性,除极少数强制国债外,人们是否认购、认购多少,完全由自已决定。按照不同标准可以把国债分为不同的种类:以国家举债的形式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国家借款和发行债券。以筹措和发行的期限为标准,国债可分为长期国债、短期国债和中期国债。所谓长短中期是比较而言的,没有绝对的标准。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将一期以下的称为短期国债,10年期以上的称为长期国债,期限界于两者的称为中期国债。以筹措和发行的性质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强制国债和自由国债。以筹措和发行的地域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内债和外债。所谓内债,是国家在本国的借款和发行的债券。所谓外债,是指国家向其他国家政府、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以债券的游泳流动性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可出售国债和不可出售国债。国家的借款是不能转让的,只有债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债余额(内债)以年均增长率高达33%的速度递增,而且政府发行公债不仅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还为了稳定经济运行。尽管如此,在我国,不管是理论界还是实际部门,甚至在财政学教科书中,对公债管理特别是公债管理政策的内涵,尚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深入的研究。本文试图对公债管理政策的一些基本问题作些初步探讨。
公债管理包括对公债活动全过程进行的组织、决策、规划、指导、监督和调节等一系列环节。公债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公债发行、发行权限和管理权限的规定,对债务收入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对公债券流通方面的规定,对公债偿付与调整和对公债持有者结构的规定等规章与制度。
1、公债的发行权问题
在公债管理制度中,规定公债管理权限的依据是一级政权一级财政,一级财政一级公债发行管理权。许多国家也是这样做的。如日本《地方财政法》即规定日本地方政府能发行公债,当然要有中央的审核和批准。给与地方一定的募债权,在防范财政风险方面是有很大作用的:将权力有限地下放,使募债主体多元化,中央政府在防范财政风险方面的机动性就会得以增强,整个国家的财政风险也会随着下降。[7]而我国目前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是需要改变的。
2、对债务的使用和管理
有些国家法律严格禁止将债务收入用于弥补财政赤字,如日本的财政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的财政支出,必须用公债和借入款以外的财源来解决。只有作为公共投资费和投资贷款的财源,才可以发行公债和介入资金,这种公债就是所谓的建设公债。[8]之所以将公债的用途限定在建设性项目上,主要是因为建设性项目具有直接偿还债务的能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财政借款的风险。而我国目前未区分公共预算中的公共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中的盈利性投资项目,是不妥当的。
(二)引入法律经济分析方法,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公债是一个涉及比较多的经济学工具和技术的制度,因此要完善公债制度,需要借鉴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进行计量分析,才能更好地降低财政风险。国债的风险管理包括:国债发行的规模、国债发行的结构、国债发行的方式、国债流通的规模风险、国债的偿还规模和结构风险等等。对于这些问题,不是立法者可以拍拍脑袋就可以制定的;并且制定后标准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因此需要法律经济的分析方法,从技术上降低国债的风险。
(三)程序法上应着重强调对国债的审查监督。
审查方面,应同时坚持财政民主主义,国债的发行规模、种类、期限等问题都需要经过人大的批准。在监督方面,应该建立完备的债务监测、统计和预警公告体制,按照一定的指标及时向人民披露各种公债信息。提高审查和监督的公开透明度。
一、公债管理政策的含义
公债管理是指政府为了控制公债的规模和构成、调整公债购买主体的结构、选择适当的公债期限结构和利率水平等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从狭义上说,公债管理是指以最低成本维持现存公债的一系列运作;从广义上说,公债管理是指影响政府未偿债务规模和结构的所有措施(注:Smith,Warren.L,1960,Debt Manag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Mishra,D. K.,1985, Public Deb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in India,Print House,p.213.)。早在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财政学家阿伯特就给公债管理下了一个最为综合的定义:“公债管理的含义就是选择公债形式和确定不同公债类型所占的比例数量,选择债务期限结构和确定不同阶层持有者所拥有的公债数量,作出到期公债的偿还或公债以旧换新的决策,确定公债发行的条件和价格,对不同公债持有者的待遇,有关到期公债和新发行公债的政策及其在政府一般财政政策中的地位等等。”(注:Abbott, C. C.,1949,Management of the FederalDebt,McGraw-Hill Book Co.,p.23.)
公债管理的原则取决于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不同时期的客观经济条件。现代经济运行条件下,公债管理的“中性原则”(即它不应对经济运行产生影响)已被废除,并且,公债管理被作为是控制国民收入的财政政策工具和配合其他财政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的工具。因此,根据汉森的观点,现代公债管理的基本原则是:(1 )政府债券必须是安全可靠的投资,到期必须立即偿还而且要随时能变现。(2 )公债必须维持其货币价值,以避免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影响。(3 )公债应当尽可能广泛地为全体公众所拥有,以配合累进所得税制,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化。(4)联邦支出、 课税和举债的预算控制应当作为国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基本目标。
所谓公债管理政策是指政府在发行新债或以新债还旧债时,通过公债种类、发行条件等政策性操作,对经济运行产生预期影响的政策。公债管理政策的实质在于在:财政政策规定了国债规模、货币政策规定了可利用的货币资金和借贷资金的前提下的债务结构特征问题,包括政府未偿债券种类、所有权格局和国债期限结构(注:Sharp, A. M., C. A. Register and P. W. Grimes, 2000, Economics of Social Issues,Irwin/McGraw-Hill,p.431.)。
归纳起来,公债管理政策的基本内容包括下列四个方面:(1 )在发行新公债时, 是发行长期公债还是短期公债? 长期公债与短期公债如何搭配组合?(2)在公开市场操作时, 应将哪一种类和条件的公债作为对象?是减少短期上市未偿公债的数量而增加长期上市未偿公债的数量或是相反?从公债管理政策的角度来看,公债种类的多样化是有利的。因为,公债种类多样化一般来说都伴随着公债购买者增多,民间持有公债的数量就会增加,在费用一定的情况下,能保持政府收入的稳定。(3)在发行公债时,如何确定公债利率?一般来说, 偿还期限越长,利率就越高,但利率变化对经济的影响较小,而且利息支付比较稳定。相反,偿还期限越短,利率就越低,但利率变化对经济的影响较小。因此,利率差异导致利率变化对经济影响的不同。(4 )公债持有主体如何选择? 如果以银行特别是中央银行作为购买主体, 势必带来通货膨胀压力,对经济稳定产生冲击;如果以企业作为购买主体,无疑会减少企业用于实际资本的投资;如果以个人作为购买主体,可能减少消费,也可能减少私人储蓄。
可见,公债管理政策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延伸,对国民经济运行产生极大影响。
二、公债管理政策的目标
既然公债管理政策既与财政货币政策密不可分,又是一种独立的经济政策,那么,作为更接近于财政政策的公债管理政策,其目标必须符合财政政策目标的要求。就财政政策与经济运行的关系来看,财政政策目标体系可列为三大类,即经济稳定目标(包括价格稳定目标、充分就业目标、国际收支平衡目标)、经济发展目标(包括经济增长目标、资源合理配置目标、反周期波动目标)以及公平收入分配目标。因此,财政政策的上述目标也是公债管理政策的目标。同时,公债管理政策作为独立的政策,它又有自身的目标,诸如拓宽公债的发行和分配范围、确保政府债券的顺利推销,维持政府债券市场的稳定、尽可能降低举债成本、实现均衡的期限构成等等。
在理论上,有关公债管理政策目标有两种见解。第一种见解也称为古典见解,认为公债发行与通货膨胀直接相关。因此,倘若政府要发行公债的话,应当发行流动性较低的长期公债。第二种见解也称现代见解,虽然有许多观点,但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1 )通过发行一定规模的短期公债来刺激预期总需求;(2 )尽量减轻因公债构成变化所产生的影响;(3)在实现预期总需求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公债的利息费用;(4)根据(3)的主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说,公债的最适构成主要是长期公债占主导地位。
第一种见解是围绕着公债发行与通货膨胀的关系来展开公债管理政策目标的讨论,而第二种见解尽管在许多方面有些差异,但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公债构成的变化来讨论公债管理政策目标的。
从现代见解来看,公债管理政策自身目标与财政政策总体目标之间有时会发生冲突。例如,从财政角度来说,公债管理政策的直接目标是公债的利息负担最小化,但从经济稳定的观点来看,公债发行要保持一定的流动性。这两个目标在现实中往往是对立的。如果公债总额一定,短期公债的比重若高,流动性就高,市场利率下降。利率降低意味着持有资产的价值增加,而且通过资产效应促使个人消费需求增加。同时,利率降低使企业的投资需求增加,总需求亦增加。相反,长期公债的比重若高,则流动性降低,市场利率升高,总需求减少。因此,在维持一定总需求的前提下,要适当选择使公债利息负担最小的短期公债与长期公债的搭配组合。
可见,如何确定短期公债与长期公债的搭配是公债管理政策的重要课题。但是,在实现中,压低公债的利息成本与促进经济稳定这两个目标之间经常不一致:为了降低公债的利息成本,在经济衰退时期,由于利率水平较低,故应趁机发行长期债券,以减轻利息负担;在经济繁荣时期,则宜发行短期债券,以免增加长期公债的高利负担。可是,为了经济稳定,在经济衰退时期应当发行短期债券,以刺激总需求增加;而在经济繁荣时期,应当发行长期债券,以抑制需求过旺(注:Laid, W. E.,1968,The Changing Views on Debt Management, Monetary Economics,ed.by A. D. Entine,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Inc.p.465—479.)。这样, 在政策目标上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在公债管理政策自身目标与财政政策总体目标发生冲突时,以哪一目标为主?二是如何解决公债政策目标之间的冲突?就前一问题而言,由于公债管理政策只是财政政策的实施工具,故此,从全局来说,公债管理政策目标要服从财政政策总体目标。就后一个问题而言,如果通过货币政策能实现经济稳定,则利息费用最小化可以作为公债管理政策的主要目标。但是,如果公债管理政策研究同时实现上述两个目标,就需要适当选择公债种类。
3.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几条
您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有三十三条。全文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理顺和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和内控机制,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建立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着力构建更加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在单位。根据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明确国家和单位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明晰国有资产产权关系。
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通过资产与预算相结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缓解部门、单位之间资产占有水平不均衡的状况,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通过对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流程进行必要的再造,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紧密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紧密结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提升单位管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
保障履职。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在单位履行职能方面的物质基础作用,有效保障政权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
配置科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范围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资产配置标准科学合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职能、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存量情况以及资产使用绩效细化资产配置预算。
使用有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单位资产得到有效维护和使用;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合理,实现使用效益最大化;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对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行为及其收益实现有效监管。
处置规范。有效遏制随意处置资产的行为,防止处置环节国有资产的流失;建立完善的资产处置交易平台和重大资产处置公示制度,引入市锄制,实现资产处置的公开化、透明化;规范资产处置收入管理。
?监督到位。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监督体系,以及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单位内部监督与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二、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管理职责,合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四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理顺和巩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五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职责,明晰和理顺与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协调好与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指导监督,搞好协作配合。同时,明确财政部门内部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对资产管理制度、规则、标准、流程等制定、管理与控制。充分调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强化主管部门的组织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主体责任。
六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切实承担好本部门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组织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本部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管理;督促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组织实施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的考核评价。
七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承担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职责,应当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在资产管理岗位设置、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的衔接,构建既有机联系又相互制衡的内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效能。对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加强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的专项管理。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八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对现有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加强顶层设计,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地方性制度,逐步完善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和清查核实、产权登记、收益收缴、信息报告、监督检查等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
九各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结合本部门或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或本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本部门或本行业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配套制度,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和完善本单位资产清查登记、内部控制、统计报告、日常监督检查等具体管理制度。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切实把好资产“入口关”
十一资产配置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形成的起点,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控资产配置“入口关”。配置资产应当以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需要为基础,以资产功能与单位职能相匹配为基本条件,不得配置与单位履行职能无关的资产。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到预算管理流程中,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资产信息。以科学、合理地支撑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为目标,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流程,逐步扩大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范围。
十二资产配置标准是科学合理编制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依据,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分类制定资产配置标准。明确各类资产的配置数量、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等,并根据物价水平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变化适时调整,为预算编制提供科学依据。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由财政部门组织制定,专用资产配置标准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已制定资产配置标准的,应当结合财力情况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规定资产配置标准的,应当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并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和财力情况等,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调剂、租赁、购置等方式进行配置。
十三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调控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调剂机制。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十四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资产使用管理,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制和各项资产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资产使用管理的内部流程、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充分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优势,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十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各级行政单位不得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事业单位不得利用财政资金对外投资,不得买卖期货、股票,不得购买各种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金融风险投资,不得在国外贷款债务尚未清偿前利用该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等。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风险管控等。利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应当严格履行资产评估程序,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六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监管,严格控制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行为,确需出租出借资产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原则上实行公开竞价招租,必要时可以采取评审或者资产评估等方式确定出租价格,确保出租出借过程的公正透明。
十七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避免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鼓励开展“公物仓”管理,对闲置资产、临时机构大型会议购置资产在其工作任务完成后实行集中管理,调剂利用。
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十八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产原则上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并通过拍卖、招投标等公开进场交易方式处置,杜绝暗箱操作。资产处置完成后,应当及时办理产权变动并进行账务处理。
十九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大对资产处置的监管力度,建立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机制。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授权审批的资产处置事项,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备案;由行政事业单位审批的资产处置事项,应当由主管部门及时汇总并向财政部门备案。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二十切实做好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培训疗养机构脱钩等重大专项改革中涉及的单位划转、撤并、改变隶属关系的资产处置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七、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和规范使用
二十一国有资产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产收入收缴和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收支行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应当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管理。
二十二中央级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收入和对外投资收益,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收入和对外投资收益,应当依据国家和本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夯实基础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二十三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专项工作要求和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并做好账务处理。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掌握事业单位的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和国有资产产权的基本情况。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的公开。
二十四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与预算系统、决算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现对接,具备条件的资产管理事项逐步实现网上办理。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加强数据分析,为管理决策和编制部门预算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十五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进行评价,科学设立评价指标体系,对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资产管理事项、资产使用效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国有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
二十六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过程的监管,强化内部控制和约束,并积极建立与公安、国土、房产、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共同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单位内部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九、加强政府经管资产研究,规范政府经管资产管理
二十七研究探索将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代表政府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经管资产纳入资产管理范畴。进一步明确经管资产的范围,摸清底数,界定管理权责,逐步建立经管资产的登记、核算、统计、评估、考核等管理制度体系。
二十八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加强经管资产管理的职能和职责,落实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经管资产存量、增量与政府债务管理相结合机制,逐步建立涵盖各类国有资产的政府资产报告制度。
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管理
二十九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以管资本为主,鼓励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加强和规范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十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企业运作模式、经营状况、收益分配等的监督管理,推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十一根据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向国家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十一、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三十二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进一步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充实工作队伍;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内部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强化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避免多头管理、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十三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政策宣传、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有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财政部
2015年12月23日
4. 如何加强国债资金管理
国债资金不同于自有资金,它来之不易,且用起来应该更严格、更“抠门”引才对。因此,我国对国债资金的管理出台了若干个规定,从国务院到财政部、审计署,再到省市财政部门,三令五申,严格限制国债资金使用方向,严格使用纪律,严格监管措施。如今的国债资金管理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问题,但是只要管理好国债资金就会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与建设。
管理对策
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明确项目法律责任主体
一是要科学界定财政与计委在项目申报上的职能分工。财政部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不能只充当出纳的角色,要对投资领域的项目决策、资金配置有发言权,要参与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和项目评估,参与项目投资概算的确定和招标、投标工作,参与工程取费标准和定额制定等比较全面的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此,财政部、财政厅应对申报程序做出专门规定,彻底改变项目申报由计委单独运作的被动局面。二是要明确项目法律主体。在当前的情况下,宜实行项目办主任作为项目法人,并签订责任状,承担项目全过程监管职责,像常设单位法人一样,承担法律责任,并实行终身制。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监督检查
一是实行项目会计委派制。由于工程项目办是临时机构,财务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而国债项目是政府性投资,应当实行会计委派制,这符合《会计法》的规定。二是实行项目专管员制。要赋予专管员必要的职权,项目单位的每一项开支必须由专管员审核后,方可报法人签字报账;财政基建拨款,必须由专管员提出意见后,方能拨付;并且要明确专管员的法律责任。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要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同时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严格搞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不可忽视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组织专班,也可联合纪委、监察、计委、审计等部门组织专班,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切实保证国债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拨款程序。要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财政监督贯穿于拨付过程中,可采取两种拨付方法。第一种方式是按预算、按进度拨款,工程款支付累计金额达到工程造价的90%时停止拨付资金,以财政部门审核的竣工决算为依据,待工程竣工后结算。建设资金控制在批准的项目总概算范围内,凡超出批准概算的,不再追加政府投资;对个别由于设计不合理或非人为等原因必须调整概算投资的,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并经批准方可实施。第二种方式是实行提款报账制。引入先进的管理办法,实行提款报账制,由项目单位先垫付资金,再按项目的完工情况,到财政部门审核报账,这样能有效地保证配套资金的落实,避免资金被截留挪用。二是要切实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是全面完成项目任务的重要保证。承诺筹措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项目进度将资金同比例到位。在当前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前提下,应想方设法多渠道筹资。三是规范拨款渠道。项目资金原则上全部通过地方财政部门拨付,不能多渠道拨付,这样有利于地方财政部门全面加强管理,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加强基建程序管理,严格“三算”监管
一是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的招标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打破地方、部门保护,不得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搞钱权交易,不得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二是强化项目的“三算”监管。对项目的“三算”监管,是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切入点。通过监管,可以达到降低工程造价、避免资金缺口、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监管的内容包括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预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结算等。
5. 加强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对资金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
在资金管理过程中,资金的计划管理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在计划管理的体系中,资金计划是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初,财务部门要根据总的生产经营目标和计划,组织编制年度资金计划,包括资金需求计划和资金筹集与投放使用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对外投资、债务还本付息、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社会性支出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的资金需求量;资金筹集计划主要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经营收入、对外投资收益、上级地勘及基建拨款收入、债权回收收入、借款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计划。
在编制确定年度资金计划同时,还要组织编制季度的资金执行计划和月度的滚动性的资金调度计划,其中季度资金计划是年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分重要,因为对资金的短缺或结余必须要求我们事前预测,并提前采取措施解决好;月度资金计划则是日常的资金调度计划,实行滚动管理。
浙江省地勘局第十一地质队在资金的计划管理中,一方面,通过比较细致的工作把资金计划作的切合实际,切实可行;一方面,通过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形式,把资金的计划管理落到实处。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1.在编制和实施资金计划的过程中,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对资金实行全队统一计划、统一筹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和管理的原则;
第二,摸清“家底”——即资金存量,合理预测资金的需求量;
第三,确保全队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以及维持正常的秩序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不搞“无米之炊”,不留缺口;
第四,在安排资金需求计划时,做到“先生产经营后消费”,精打细算,节约资金,提高资金的营运效益,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投资和费用支出;
第五,确定合理的借款规模,综合考虑筹资方式、筹资渠道,比较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
第六,努力盘活资金(资产)存量,花大力气回笼应收账款;
第七,做好全队资金的综合平衡,做到资金短缺时适时筹集并调入资金,资金闲置结余时及时安排用于各项长、短期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利用率。
2.结合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落实资金管理责任制
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主要是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方面,实行经营单位还本付息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前些年一些单位盲目上项目、盲目争投资购设备以至造成部分资产闲置浪费的弊端。如十一地质队浙南地质工程公司在1994—1995年内,大队累计投入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流动资金)600多万元进行技术改造,每年投资均分三年还本付息,由于投资有动力又有压力,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益,预计可以基本完成向大队还本付息的任务,分散了大队的投资风险。
在流动资金管理方面,则实行定额管理和超定额资金有偿使用制度。大队对所属各单位按照不同条件核定了定额流动资金,同时引入银行结算机制,实行内部银行结算,对超定额占用流动资金的单位,一律按月按规定利率向大队支付资金占用费;对于向大队多上交资金而减少定额资金占用的单位,则由大队向其支付资金占用费。为了促使各单位及时回笼资金,大队还规定每年6月底应完成上交当年承包合同规定实现利润数的40%资金,年底则完成实现利润数100%的资金,如果欠交,则从下月起按规定利率向大队交纳资金占用费。在运用上述经济杠杆管理资金的同时,同时运用月度、季度资金计划以及大队行政干预等手段,进行内部日常资金调度管理,确保全队资金调度管理能按计划执行。
二、积极筹集资金,确保生产经营投资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切实抓好资金筹措。资金筹措,就是根据地勘单位长远发展战略或日常经营的需要,组织和筹集资金。这是一项既重要、难度又大的工作,它是关系到地勘单位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地矿部门的三个层次(部、局、地质大队)都要去抓。
1.以最经济的方式筹集资金,努力降低资金成本
资金筹集是企业向外部有关单位和个人或从企业内部筹措和集中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财务活动。资金筹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首要任务,是企业财务管理的起点。要根据本单位产业结构调整和项目计划制定年度和月份的资金筹措计划,掌握全年资金投入总量与回收总量,搞好预算管理,以便合理安排资金的投放和回收。
要合理预测资金的需求量,充分利用外部环境,结合地勘单位资金状况和筹资方式合理地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要采取多元化的筹资方式,保证资金的供应。首先要注重自我积累,用好用足自有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集中资金确保生产经营投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次是融资借款,如向银行贷款、向外单位借款、争取外单位或外商投资(入股)、内部职工集资、推行股份合作制、融资租赁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要选择筹资方式的最优组合,降低筹集资金的成本(为了取得与使用资金而付出的代价)。
企业筹集的资金,按可供使用的时间划分,可分为短期资金与长期资金。短期资金一般指一年以内使用的资金,企业取得后主要用于现金、材料采购、发放工资等。通常在短期内可以收回。长期资金一般指供一年以上使用的资金,企业取得后主要用于新产品的开发、生产规模的扩大、厂房和设备的更新等,通常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收回。短期资金与长期资金筹集的方式是不同的。
(1)短期资金筹集方式。主要有
① 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而形成的借贷关系。它是企业之间的一种直接信用行为,是企业短期资金的重要来源。目前我国商业信用的主要形式有应付账款、商业汇票和预收货款等。
② 银行短期借款。主要形式有: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和结算借款等。
(2)长期资金筹集方式。主要有
① 国家投资。它是国有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原来国家拨给企业的固定基金、流动基金以及专用基金中的更新改造基金,作为国家资本金。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的税前还贷办法其实质是负债转增资本的一种办法,因而也是国家资本金的构成部分。
② 银行长期借款。大致可分两类,一是技术改造借款,二是基本建设借款。
③ 股票。股票筹资的主要优点,一是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偿还本金,二是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主要缺点是筹资的资金成本较高。
④企业债券。与股票筹资相比债券筹资的主要优点,一是资金成本较低,二是债券持有人无权干涉企业的管理事务,不影响企业的控制权;主要缺点是由于债券有固定的还本付息日,因而债务风险大。
⑤租赁。租赁是指出租人在承租人给予一定租金的条件下,授予承租人在约定期限内占有和使用财产的权利的一种契约。租赁按其性质可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类。融资租赁一般是指出租人按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一般时间较长。按我国现行规定,租赁期应接近于设备的寿命期,至少不短于设备寿命期的一半。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选择续租、退租,或由出租人作价后购入。经营租赁通常是合同比较灵活的短期租赁。
⑥通过与其他企业联营引进资金。
⑦通过与外商合作引进外资。包括补偿贸易和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形式。
2.处理好负债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正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中的地勘单位来说,充分利用负债经营的杠杆作用,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负债经营有利于扩大社会资源占有量,提高物质财富的创造能力,增加收入来源。负债经营,实际上就是利用他人的资金,发展自己的经济。资金是生产要素或社会资源的货币体现,占有资金就占有了社会资源,占有资金越多,占有社会资源也就越多。资源不仅仅是物,它的经济本质是“收入源泉”。就宏观上看,一个国家或地区(部门也一样)在一定时期的经济资源总量和可用于积累的资金总额是有限的,也就是说整体资源约束是“刚性”的。甲得到的多,乙得到的就少;资源分配是“软”约束的,这是市场竞争行为的原因。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负债有利于地勘单位扩大社会资源占有量,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增加收入来源,促进经济发展。
负债经营有利于加快资本积累速度,扩大地勘经济规模。地勘产业资本总量严重不足,制约了地勘经济的发展和职工收入水平的提高。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有两条:一是通过内部自有资金实行资本积累;二是通过举债把外部社会资金吸收转化为积累资金。就目前地勘单位的实际状况看,仅仅依靠第一种方式,力量十分有限,速度缓慢。而选择第二种方式,不但资金来源充足,且积累速度迅速,是一种超常规的资本积累经济行为。所以,依靠负债方式进行资本积累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
有利于提高地勘单位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负债经营,既带有高度的经营风险性,又有较强的经营驱动力。一方面,负债可以解决资金不足,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它又要承担一定的债务责任,承担能否所“获”大于所“偿”这样一种压力。这种压力是促进经营者高度自觉地搞好生产经营的动力源泉之一。它要求经营者在作出借债决策时,唯以市场为导向,严密组织生产,努力开辟市场,加速资金用转,加强管理,才能提高资金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负债经营意义重大,但负债经营也有它的风险性。如何避免风险,把握好负债的安全线,浙江省地勘局第十一地质队掌握的原则值得提倡。他们认为资金短缺严重地制约着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如果片面地固守传统的“量入为出”的观念,只能坐失良机,一事无成。牢固树立“负债经营”的观念,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在资金管理方面变被动的“量入为出”,去追求主动的、动态的平衡;通过“负债经营”来实现规模经营,保证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他们通过负债经营,既较好地解决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又努力把握好负债经营的稳健原则:
第一,要求全队的资本结构中的负债比率有一定的限度,在目前盈利水平相对较高,资金周转比较顺利的条件下,可适当高一些,但掌握好适当的度;
第二,要确保全队资金的使用和周转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防止资金闲置积压和损失浪费;
第三,负债筹资的利率必须低于全队资金收益率,否则将产生财务杠杆的负作用;
第四,牢固树立大队决策层稳健经营的意识,把握好全队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的关系;
第五,加强大队的资信建设,树立优秀的商业信用;
第六,注意负债筹资的时机、方式和期限,并在资本结构中保留一定的负债能力,以应付始料未及的突发事件所急需的资金,使全队的理财有一定的弹性。此外,还需通过资金计划,安排并控制全队资产适度的流动性,保持适度的偿债能力。
3.要确立地勘单位的投资主体意识,把筹措资金的重点放在自我积累上
从近年的实际情况和调查研究所了解的情况看,资金筹措重点要解决好三个问题。
一是要明确投资主体,即谁应当对投资的使用及债务偿还负责?许多单位常常是由省局统一贷款,地勘单位分头使用;或者由地勘单位贷款,省局担保。这种情况一方面造成各地勘单位拼命要贷款,多多益善;另一方面又造成只借不还,负债累累,资金效益低下。所以必须强调:筹集资金,首先一定要落实投资主体,明确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地勘单位为主体,自己组织资金来源,自己办理借贷。省局和地矿部,只能为其疏通渠道,提供信息,搭桥引线,做好服务工作,不能代替主体。如果筹集的资金规模较大,可以采取多方入股的办法,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种机制,责任约束可能更好。
二是要认真核算资金成本,不能不惜任何代价去找资金。所谓资金成本,是指地勘单位为了取得和使用资金而向出资人付出的代价。也就是出资人为地勘单位提供了资金,地勘单位必须设法取得的最低限度的投资报酬,以满足出资人的要求,这个最低限度的投资报酬就是资金成本。因此资金成本是地勘单位保持和提高自身价值而必须获得的最低收益。这也是筹集资金要把住的经济核算关,切不可来者不拒,花完再算。
三是要把筹措资金重点放在自我积累上。其中包括:①提足折旧基金,用好折旧基金。当固定资产投入正常运营之后,它的价值随着固定资产的不断损耗而逐渐转移到新产品之中;与此同时,固定资产又通过计提折旧,形成基金而得到补偿。这种补偿如果管好用好,是地勘单位主要资金来源。②增加盈利,用好盈利。当前地勘单位及其主办的企业,普遍存在着成本失控、效益流失的情况,如果严加管理,就会增加盈利。而盈利增加之后,又要合理使用,防止分光吃光和投向非生产领域。这方面的潜力是很大的,如果管好用好,也是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③管好用好几项专项基金,如工程勘察的技术开发基金,设备、房地产的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等。这些基金的提取和收缴方式比较分散,管理不善容易流失,但是如果引起重视、明确责任,也是一项重要资金来源。④管好用好富余人员补贴,建立有利于增加积累的机制,对于节省下来的补贴,鼓励用于生产投人,但不增加国家资本金。这也能形成地勘单位重要的资金来源。
在强调自我积累的同时,也要积极开拓社会筹资渠道。特别是努力争取国家基建投资、固定资产贷款、更改资金贷款,并多方开拓银行贷款,开展横向联合和合作,争取外资、个人投资等。
三、切实抓好资金的投放
所谓资金投放是一种资金运用和资产运营的经济活动,不但包括货币投资,而且还包括实物投资、工业产权投资、非专利技术投资和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等。按投资在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有新项目建设性投资、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更新改造性投资、扩大再生产的追加性投资、调整生产经营方向的移向性投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有兼并收购破产企业、对其他企业参股或控股的投资。
企业资金投放是用财的一种手段,生财才是企业经营的目的。资金投放管理就是通过正确的投资决策,谋求最满意的经济效益。就是如何把已经筹集到的资金投放到最好的项目上去。这里的关键是正确选项。在地勘单位实施战略性结构调整的今天,加强最短缺的生产要素——资金的管理,不但能取得直接的经济效益,关键是它能产生很好的“引发效益”。选项首先要进行机会成本分析,也就是对新上项目进行决策时必须运用多方案对比,择优用之。首先,企业资金投放决策要服从宏观投资决策所规定的方针、政策、方向及规划、要求;其次,正确处理“外延”与“内涵”两种扩大再生产的关系;第三,正确处理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投资的关系;第四,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收益、局部效益与全局效益的关系;最后,正确处理投资的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为了保证投资决策的正确性,需要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称为投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资方案的建立和选择的过程中由浅入深、由粗到细,按步骤进行的,通常分为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评价报告四个程序。对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主要有两点:①是否真正需要投资本身所实现的直接成果——建设项目;②是否真正需要利用完成的投资项目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产品或劳务。对投资项目的可能性分析也有两点:①实现该投资项目所需的条件是否具备;②利用完成投资项目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条件是否具备。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主要采用投资收益率法、投资回收期法、追加投资效益系数法、净现值法等进行评价。
具体地说,开展项目的科学评审的内容是:①投资总额的评审,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评审、建设期利息评审和流动资金投资评审三个部分,此外还包括对物价上涨的估计。这几年,有许多项目问题就发生在投资总额的评审上,结果是一经上马,就成了钓鱼项目。投资总额一突破,原先预测的成本、利润全都失真了。②产品成本的评审,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等评审,力求正确、全面、动态地做出评价,使其符合实际。③销售收入的评审,重点要抓住年销售量和当年价格这两个因素的评审,防止利用增加销售量的办法来人为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销售量又取决于市场,市场不是主观愿望所能决定的,一定要有客观依据。④增利的评审,主要是审查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之间的勾稽关系,核定其真实性。⑤现金流量的评审,首先要编制现金流量表作为审查的基础,包括现金流出、现金流入、净现金流量和累计净现金流量,然后根据现金流量表,计算出收益率和净现值等评价指标,从而对投资项目作出正确评价。评审一定要聘请专家小组进行,力求公正、科学。
近年来,四川地矿局做得好,兴办的多种经营项目的投资成功率高,几乎没有损失。其主要经验是有一套科学的管理程序和审批办法:
(1)申请立项,必须提交3个材料:①立项建议书,说明立项的依据;②可行性报告,说明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③初步设计,提供可靠的生产经营依据。
(2)立项报告首先由局多种经营处初审,他们重点抓住两个问题进行分析研究:①市场情况如何,对已经进行的市场调查的可靠性进行验证;②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要求,凡属楼、堂、馆、所一般不批。
(3)经局多种经营处初审后,提交局专门组织的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审查。这个小组由技术、经济专业人员组成,如果属于其他产业的项目,还要聘请相关的技术专家。这个小组对评审项目实施后果负有责任,并签字盖章。
(4)只有经专业的评审小组审查作出评语的项目,才能交局办公会或局务会议讨论审查。局的审查是最后的决策,除考虑项目本身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外,还要研究资金筹措的可能性,以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5)项目一经批准实施,局有关业务处室要跟踪检查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有时局长还要带领有关人员到现场就地解决问题。
(6)在选项上尽可能利用地矿部门自身优势,扬长避短。如多数项目是与“矿”字有关,或是开矿,或是矿产品的加工,所以比较熟悉,成功的可能性大;有的就是部门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的产品。
(7)强化立项主体的自我约束。要在选好人、用好人的基础上实行项目建设业主责任制,谁立项谁建设,谁建设谁经营,同时谁建设谁筹资,谁借款谁还款,明确投资主体,落实法人财产权,逐步用现代企业制度来管理新建设项目。
长期以来,我们总是在投资决策上犯错误。争着上项目,盲目上项目,重复上项目,项目超概算,胡子工程,项目不能按期投产,投产以后不能达产达标、没有效益,有的项目甚至刚一投产就需要改造等等。这里面,既有投资决策的问题,也有经营管理的问题,恐怕更多的是体制和机制的问题,我们应该在深化改革中认真解决这些问题。
地勘单位在向企业转化过程中,加大对多种经营项目的投入是必然趋势。但投入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最大效益。所以,用好这部分资金是资金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必须加强对项目投入的管理。
要严把新上项目及扩建项目审批关,对新上项目的审批应采取谨慎的态度。在项目投资前,经营决策者应组织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最后对资金的投向作出慎重的抉择。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要发挥本地区、本单位的特长和优势,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适当兼顾安置效益。
要强化项目投资管理,建立项目负责人制。要落实项目负责人,明确责任,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现场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以促其保质按期投产。同时,还要注重资金的回收和创利,争取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
四、要切实抓好资金日常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减少资金用量,加速周转,防止积压。地勘单位面向市场,实施战略性结构调整,现有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因此,如何用好用活企业现存的资金,使其创造出更大的效益,是地勘单位和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
1.以最快速度回收资金
资金周转价值多少,与利率大小和周转速度密切相关,回收的速度越快,获得周转价值越大,反之周转价值也越小,这就要求将资金“盘活”,注意产品销售发运、货款结算和债权清理等。做到快生产,快销售,快回收货款。
在销售管理中,要坚持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以优质产品占领市场。当前特别要强调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及时追回应收款项。在商品销售、劳务承包中,如果不能把生产资金转化为商品资金,再把资金及时地转化为货币资金,再生产就会由于缺少储备资金而停止。所以在现金流量管理中,应当强调以资金回笼为中心,积极创造资金回笼的条件。应当要求所有营销人员,对每一笔销售业务,每一项承包业务,都要对签订合同的全过程负责,从签约开始,到资金回笼为止,并以资金回笼指标的完成情况为考核和奖励的依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对销售管理的切实加强。
应收账款的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要狠抓工程款与货款的催收工作,加大清欠力度,有关单位应采取措施,组织清欠领导小组,领导亲自抓,设专人负责,派人催收,有偿清收,依法清收。
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核算、监督的职能,提高对维护本企业权益的责任感,积极对本企业债权进行定期清理,并进行分析,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对确实无望收回资金,要主动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切忌“只记账,不收账”,使资金形成正常回路,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实物形态的资金管理
以最合理的标准运用资金,除合理筹措资金,降低资金成本外,要使各种资金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条件,组成一个合理的结构。如固定资产、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本资金、结算资金等,各占多少比例才能满足需要,又不积压浪费,使资金流和物资流协调通畅,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制定资金占用定额,使资金管理不仅在占用上结构合理,而且在实际情况变化时进行适当调整、始终保持合理状况。
(1)加强流动资金的管理。企业流动资金的实物形态是多样化的,流动资金每次循环都要经过采购、生产和销售过程,并表现为现金、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应收账款等具体形态。企业对各种形态的资金占用均要严格管理,对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均要建立相应制度严格控制。要加强材料采购和库存管理,降低库存,减少资金占用。针对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先进合理的材料储备和消耗定额,并定期对成本差异进行分析。
(2)加强固定资金管理。重点是严密组织固定资产的收入、发出、保管工作,正确、全面、及时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正确核定固定资产的使用量,努力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特别是在决定购进大型设备仪器时,必须进行使用效率的论证,防止片面强调需要而忽视成本负担;对已有的利用率不高的大型设备仪器,要千方百计组织对外服务,这既可以增加收入,活化资金,又可以降低本单位的成本和费用。
(3)集中财权,统筹资金。地勘单位在“转企”时期,对资金应实行相对的集中管理,强化地勘单位整体对资金流动的控制能力。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成立财务结算中心,将下属实体的资金统一管理,集中使用,要严肃资金管理纪律,这样可以避免经营资金过渡分散所形成的诸多弊端,而且能将下属实体资金集中起来,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地勘单位的自我约束能力,减少乱挤乱摊成本,有效控制潜亏现象发生,从而增加企业的积累,将有限的资金用好用活。内部财务结算中心应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存款,发放借款,实行资金有偿使用,并按不同的资金来源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要注意协调集中管理与分账结算的关系,要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严格执行“现金收支两条线”。凡是有条件的地勘单位或企业的财务部门,要将所属的二级单位的收入,全部纳入自己的收入账户,资金由地勘单位或企业集中使用,以保证生产、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同时,严格实行资金平衡会、资金调度会等定期例会制度,认真分析、跟踪、评价各单位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
6. 什么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预算外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余被称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是指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相抵形成的结余,包括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用等资金的结余。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是净资产性质的账户,用于核算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
贷方登记“财政专户管资金收入”账户的转入数,借方登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账户的转入数。
本账户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相抵后的滚存结余,转入下一年度,明细账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核算。
(6)进一步加强债券资金管理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财政专户内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上下级缴拨直接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
第十四条财政专户内各项资金的结余按规定购买国债和转存定期存款以外,全部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财政专户内的银行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六条财政专户发生的缴存和拨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划拨,不得以现金形式缴付。
第十七条财政专户发生缴存和拨付业务时,应凭原始凭证记帐,并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有关部门或单位记帐和备查。
第十八条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下级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应通过国库结算,不得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缴拨手续。
7. 企业如何加强现金管理
一、要全方位和全过程加强企业现金管理
(一)统管资金,统一调配使用资金,加强对企业分公司现金的管理
为防止资金的体外循环,加强对资金的管理,许多企业都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现金管理的措施。可以借鉴的现金管理制度包括:对自己的分公司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对各部门实行备用金制;严格分公司开立银行帐户的管理:“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都统一上缴企业总部统一划拨,分公司所需资金,则由企业总部统一审核和安排等。
(二)加强对往来款项和存货的管理,加速资金的周转
企业应下列措施,减少现金的流出,增加现金的流入,减少资金占压时间:
1.加强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的管理;
2.加强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
3.加强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的管理;
4.加强存货的管理;
5.严格企业收款责任制,加快现金的回流,减少和控制坏帐的比例;同时尽可能利用商业信用,合理利用客户的资金.
(三)适当利用企业信用和银行信用进行融资,增大企业的可支配现金量
当企业的现金并不充裕时,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通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减少对外采购中现金的支付;或者通过进行短期融资和中长期融资等方式,调节企业可支配现金流量。由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不需银行动用现金,手续简便,近年来愈来愈为银行和大多数企业接受,成为企业进行现金管理,弥补日常经营用现金不足的重要手段。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需要以企业之间的购销合同做基础,企业一般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即可办理,根据企业实力、信誉和与银行关系的不同,保证金的比例一般在10%~50%之间,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
(四)加强对企业投资过程中现金流量的管理和控制
传统现金管理中,仅仅注重了现金的统一调度使用,但对投资后的项目则疏于管理,使得许多投资项目变成了企业现金流量的无底洞。
二、周密计划,科学运作,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益
(一)利用银行不同期限的存款进行资金运作
7天通知存款是银行为吸收企业存款而推出的灵活便利的方式,开户方便,一次性存入大额款项后,针对分批动用的资金,只需提前7天电话通知银行,将该笔资金从通知存款帐户转入活期帐户,原有部分依旧按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其实,有的银行为了吸引客户,仅提前通知1~2天即可,对企业超短期富余现金,理财效益非常可观。
如企业月初取得1200万元资金,月末将全部支付出去,企业可以采用7天通知存款的方式。当天7天通知存款的年利率为1.89%,活期利率为0.99%,如果仅作为活期存款,当月利息仅为1200万元×0.99%/12=9900(元),7天通知存款的月利息为1200万元×1.89%/12=18900(元),月利息差为9000元。
另外,如企业现金富余达3个月以上,因各种限制,不能投资证券时,可以采取3个月定期与通知存款相结合的方式:
企业安排资金计划时,将3个月以上的资金存入3个月定期账户,低于1个月的资金存入通知存款账户,目前3个月的定期存款的利率为1.98%.这样,企业在几乎无风险的情况下,实现了资金收益最大化。
(二)依托证券一级市场进行资金运作
把企业短期资金投入证券市场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购买高风险的证券,企业也可以选择在一级市场申购新股的办法。
具体操作如下:企业在证券公司开立资金帐户,当一级市场没有新股发行时,可按上面提到的通知存款或3个月定期存款方式进行资金运作;当一级市场有新股发行时,可利用银行的银证划款系统划转资金,申购新股。按目前的新股申购办法,资金至多占用期限为5天,企业损失的是活期存款利息,获得的是低风险收益。近几年,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中签率虽然有所降低,新股上市后的市场溢价也有不断下降的趋势,但年平均收益仍在5%~10%之间,远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当然,这种运作方式要注意以下问题:
1.新股申购有一定技巧,申购的时间要选择;
2.并不是所有的新股申购都能获利,增发和配售的股票申购要慎重,企业应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新股定价的研究或接受专业机构的建议;
3.中签后的新股上市后,要注意制订恰当的盈利目标;
4.要制订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避免资金投入二级市场购买高风险证券。
(三)购买国债
当企业的预计资金闲散资金较长时,除了在银行定期存款以外,还可以购买国债。国债有“金边债券”之称,购买国债不仅风险小,而且可以享受免利息所得税待遇。现在国家发行的国债多以记帐式为主,而且其流动性大为增强,企业急需资金时,可以到银行提前兑取,银行在兑付时,超过6个月后,一般会分阶段计算利息。国债票面利率本来就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考虑到免税因素,购买国债比定期存款更划算。
(四)委托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专业机构理财
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具有专家理财、内部控制严密、组合投资、规模效益等特点,在面对风险多变的证券市场和众多投资品种选择,他们往往比企业自身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虽然新的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出台以后,委托理财不能象过去一样承诺保底收益,但与企业直接参与二级市场投资相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仍是风险较小的一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