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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债券市场互通互联

发布时间: 2021-04-04 03:59:57

㈠ 什么是中国债券市场

《中国债券市场:30年改革与发展》从发展与演变、市场结构、市场运行机制、亟待解决的问题等四个方面,对中国债券市场30年的改革和发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分析。第一篇发展与演变,较为全面介绍了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历程,揭示了市场的发展特征;第二篇市场结构,深入分析了当前中国债券市场的组织结构、参与者结构、产品结构、工具结构和监管体制;第三篇市场运行机制,详细介绍了中国债券市场的债券发行审批机制、市场监督机制、定价机制、登记托管机制、交易机制和清算结算机制的情况;第四篇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当前发展债券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的破产偿债机制问题、托管清算和结算制度问题以及市场监管体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作为一本研究性的著作,《中国债券市场:30年改革与发展》不只是简单介绍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历程和运行状况,而是致力于对我国债券市场改革和发展过程的思考和分析,以及对发展过程中所面临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此外,在研究我国债券市场的同时,《中国债券市场:30年改革与发展》分专题介绍了国外债券市场的一些情况,包括场外债券市场结构和监管模式、国际债券市场的登记托管结算体系等,以便读者进行国际比较,并为进一步发展我国债券市场提供可借鉴的思路。

㈡ 债券通试点及规范有哪些

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2日发布联合公告,为促进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共同发展,决定批准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债券通”)上线。其中,“北向通”将于2017年7月3日上线试运行。

6月27日,据报道,债券通首批做市商总计20家,其中包括14家中资机构和6家国际金融机构。中资金融机构包括中国最重要的几家大行和券商,国际机构做市商则包括了所有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人资格的在华外资机构,包括渣打、汇丰、德银、星展、法国巴黎银行,还有新近获得该资格的美国花旗银行。

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6月12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通”交易规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月26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债券通”北向通登记托管结算业务规则》,规范“债券通”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

6月28日,上海清算所发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通”北向通业务指南(试行)》,进一步明确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㈢ 为何说债券通是一把双刃剑

据报道,债券通北向通于7月3日上线试运行,但是关于债券通“南向通”,仍未有开通的具体时间,专家表示市场逐渐开放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弊端的一面,实际上也是一把“双刃剑”,会对监管水平以及治市的智慧进行考验。

专家表示在内地市场逐渐实现与国际成熟市场接轨之后,市场逐渐开放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弊端的一面,在市场化程度逐渐深入,市场开放程度逐渐放开之际,跨境监管能力的提升乃至市场制度的完善等因素就显得非常关键。

㈣ 债券市场中的银行间交易是什么意思

就是在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债券交易。
l99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办银行间债券交易业务。由此,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起来。在随后的几年里,这一市场有了较快的发展。一方面,在它的一级市场上,债券发行规模不断扩大,发行市场化程度提高;另一方面,在它的二级市场上,交易主体逐步扩大,交易量增加,流动性提高。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境内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等。主要的交易方式包括债券现货交易和债券回购。其中的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用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中央银行债券等记账式债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参与者的债券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交易步骤。自主报价又可以分为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两类;公开报价再分为单边报价和双边报价两种。另外,2002年6月,商业银行的债券柜台市场开始运作,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柜台交易面向全社会各类投资者扩展。

㈤ 债券市场参与主体有哪些

(一)参与者包括哪些“人”
下列机构可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从事债券交易业务:
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金融机构可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也可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非金融机构应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结算代理人系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代理其他参与者办理债券交易、结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
(二)参与者特征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一个机构投资者市场,从建立开始,银行间债券市场就一直坚持面向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定位。经过10年的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一个以各类金融机构为主体、面向所有机构投资者开放的规范的场外债券市场。截至2006年12月底,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有6439家,包括商业银行及其分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外资金融机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等境内主要金融机构,还包括大量企业法人机构,正是由于面向机构投资者并采用与此相适应的场外交易方式,切中了债券市场发展的关键,银行间债券市场才能快速健康的发展,才能在较短时间内成为我国债券市场主体。

㈥ 债券通将为我国债券带来哪些发展机遇

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2日发布联合公告,为促进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共同发展,决定批准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债券通”)上线。其中,“北向通”将于2017年7月3日上线试运行。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高级研究员管涛表示,首先债券通的开通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参与,提供一个更加便利渠道,可在香港本土完成。拓宽了交易者渠道,推动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增加海内外机构对债券资产的持有。

国开行资金局局长王中表示,“债券通”机制的开通,对国开行具备特殊意义。国开行是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中国最大的对外投融资合作银行、中长期信贷银行和债券银行。债券通”的启动,有利于拓展国开行筹资的市场基础,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㈦ 什么是债券市场

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一个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可以为全社会的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低风险的投融资工具;债券的收益率曲线是社会经济中一切金融商品收益水平的基准,因此债券市场也是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可以说,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构成了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的基础。

㈧ 债券通对股市有什么影响

“债券通”有助于加快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提升人民币债券的国际影响力。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不断加速,先后允许RQFII和QFII机构申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的投资额度和投资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16年底,债券市场主要债券品种存量规模达到64.22万亿元,是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而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仅有400多家,金额约为8000亿元,占我国债券市场比例约1.25%,远低于新兴市场的债市开放水平。而我国债券市场品种多样,不仅存在一些在发行利率上有一定优势的债券产品(如城投债),且我国绿色债券规模巨大,已成为全球绿色债券市场增长的主要驱动力,这些债券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的青睐。综上所述,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潜力仍然巨大。
“债券通”的试行是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尝试,境外投资者能够便捷地参与到内地债券市场交易中,提高对外资的吸引力,扩大人民币债券需求,加快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速度。其次,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后,跨境投资资本的流动效率将大幅提高,人民币债券的定价水平会随之强化,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同时,“债券通”的构建将促进人民币债券市场交易、结算等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更多海外投资者提供便利和友好的制度环境,这些都将为未来与其他国际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构建完全开放的债券市场打下基础,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不断深入。
我国评级机构应借助“债券通”机遇,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随着“债券通”的试行,境内外债券市场逐渐互联互通,债市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大,境内外投资者对信用风险识别、管理的需求将不断释放,这是我国评级机构发展的新机遇。但我国信用评级机构起步较晚、仍处于发展初期,业务规模和综合实力较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影响力很小,国际化程度较低,境外投资者对我国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认可度不足。“债券通”试行后,如果我国评级机构无法满足境内外投资者的需求,国际评级机构将在一定程度上抢占国内评级市场,加剧人民币债券评级市场的竞争,从而对我国评级机构提出了挑战。
因此,我国评级机构一方面应该积极“走出去”,获取境外市场业务资质,尤其是香港市场的信用评级资质,助力我国债市的对外开放,为更多的投资者提供全面准确的风险揭示信息,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另一方面,我国评级机构应积极顺应国际债务资本市场发展的步伐,加强评级产品研发,完善等级体系设定,建立契合未来境内外投资者等市场参与者多元化要求的评级体系,开拓国际债券评级市场,推动我国信用评级业的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