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证券市场 » 银行间债券协议
扩展阅读
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银行间债券协议

发布时间: 2021-06-12 19:07:29

㈠ ABS,MBS,ABN,PPN是什么,能分别解释一下吗

ABS (Asset Backed Securities)叫资产支持证券,狭义的ABS通常是指将银行贷款、企业应收账款等有可预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打包成资产池后向投资者发行债券的一种融资工具。

MBS(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叫房屋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本质跟ABS一样,只是基础资产(underlying assets)是住房或者商业地产的抵押贷款。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7成以上是MBS产品。

ABN(Asset Backed Medium-term Notes)(非公开定向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本质跟ABS一样,只是是非公开定向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期限相对较短。国内已有发行。

PPN(Private Publication Notes)是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向特定机构投资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其实就是协议约定的融资协议),流通也只能在一定范围内的机构投资者间。国内已有发行。

(1)银行间债券协议扩展阅读

资产支持证券是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其支付基本来源于支持证券的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项下的资产通常是金融资产,如贷款或信用#应收款,根据它们的条款规定,支付是有规律的。

资产证券化支付本金的时间常依赖于涉及资产本金回收的时间,这种本金回收的时间和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本金支付时间的固有的不可预见性,是资产支持证券区别于其他债券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固定收益证券当中的主要一种。可以用作资产支持证券抵押品的资产分为两类:现存的资产或应收款,将来发生的资产或应收款。前者称为“现有资产的证券化”,后者称为“将来现金流的证券化”。

㈡ 银行间市场最活跃的利率衍生品是( )A 国债 B 利率互换 C 债券远期 D 利率远期协议

B利率互换(A选项不是衍生品,而是基础资产)

㈢ ppn和私募债的区别是什么

一、性质不同

1、ppn: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称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private placement note )。

2、私募债:是指以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预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公司债券,它非公开发行,所以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

二、优点不同

1、ppn:

(1)简化的信息披露要求,发行定向融资工具只需向定向投资人披露信息,无需履行公开披露信息义务;披露方式可协商约定。这将减轻发行人,尤其非上市公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负担;

同时非公开定向发行有利于引入风险偏好型投资者,构建多元化的投资者群体,化解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行人等融资主体在传统公开发行方式的融资困局。

(2)发行规模可突破“40%”限制:《证券法》中仅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四十”的限定,对非公开发行债券并无明确规定,因此定向工具规模可突破净资产40%的限制;

(3)非公开发行方案灵活:由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利率、规模、资金用途等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者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协商确定。

2、私募债:

(1)发行成本低。

(2)对发债机构资格认定标准较低。

(3)可不需要提供担保和信用评级。

(4)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

(5)有利于建立与业内机构的战略合作。

三、缺点不同

1、ppn:向特定数量的投资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

2、私募债:定向发行债券的流动性低,只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流通,只能在合格投资者之间进行。

㈣ 什么是债券分销

债券分销是在财政部、国开行或进出口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时,企事业客户向银行提出认购申请,并签订分销协议。客户在一级市场买入债券后,持有一段时间后在二级市场上卖出,或持有到期获取利息收入。

在发行过程中,承销人的分销总额以其承销总额为限,如发生超卖,中央结算公司将不予办理过户,并书面报中国人民银行和发行人。

(4)银行间债券协议扩展阅读:

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经批准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分行。主要机构类型有国有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外资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基金公司等。

参考资料:华夏银行官网 债券分销

㈤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的参与者

第八条下列机构可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从事债券交易业务:
(一)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二)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第九条上述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应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
第十条金融机构可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也可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非金融机构应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第十一条结算代理人系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代理其他参与者办理债券交易、结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其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双边报价商系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在进行债券交易时同时连续报出现券买、卖双边价格,承担维持市场流动性等有关义务的金融机构。双边报价商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中央结算公司为参与者提供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可披露市场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债券交易的资金清算银行为参与者提供资金清算服务。

㈥ 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交易产生什么结果

央行今日发布了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流程,流程中指出,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无额度限制。中国人民银行对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备案制管理,境外央行类机构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

流程还明确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三种投资途径,通过央行代理、通过具有国际结算资格和结算代理资格的商业银行代理和直接投资。境外央行类机构若选择了央行代理途径,仍可在商业银行代理和直接投资两种途径中选择一种进行投资。
此外,流程还明确,交易品种包括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以及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交易。
境外央行类机构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缴纳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缴纳服务费服务费服务费服务费。同时,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根据双方签署的代理投资协议约定。

交易所债券回购和银行间债券回购有什么区别,两种方式回购的品种有什么限制融资融券是如何进行交易的

银行间债券逆回购和交易所债券逆回购都是存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的,区别就在于回购,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而交易所市场是所谓的二级市场,是面向所有投资者(包括上述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开放的市场。中国的债券市场中,前者占了绝大部分,而作为个人投资者,只能进入后者交易投资。
回购品种限制不多,主要是很多债根本不会在交易所市场发,而且两个市场上交易体量相差很大。
交易所的融资融券是集合竞价形式,基本和股票差不多,券款交割都是自主完成的。不需要交易双方交流,托管账户开在交易所,也就没有第三方介入。

㈧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作业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一、关于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管理

对债券发行人高层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访谈,是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实地调查中的重要步骤,也是信用评级分析的重要基础之一。信用评级机构要认真做好现场访谈工作,深入、详尽地了解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按月填写《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情况表》(见附件1),于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请以Excel文件报送,并以“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情况表—XX年XX月—XX评级机构”为文件命名)。

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按业务属地原则,将各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情况表分别下发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据此核验信用评级机构的相关报备材料,并充分发挥一线管理职能。

二、关于评级作业时间要求

(一)信用评级机构初次对某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时,从初评工作开始日到信用评级报告初稿完成日,单个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15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同),集团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45天。

(二)信用评级机构连续对某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时,从初评工作开始日到信用评级报告初稿完成日,单个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10天,集团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20天。

信用评级机构连续对某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是指同一信用评级机构对同一企业开展的第二次以上的信用评级,其进场开展评级工作开始日与上次评级报告(包括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有效期结束日之间的间隔一般不超过3个月。

三、关于债券发行人是否为集团企业的判定

主承销商依据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会令2007年第12号)对债券发行人是否为集团企业作出判定,并出具被评企业是否为集团企业的说明文件,该文件须加盖公章或经有权签字人签字。

信用评级机构在进场评级作业前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交的报备材料中,除信用评级协议复印件、信用评级收费凭证复印件、跟踪评级安排材料外,还应包括上述说明文件。

请银行间债券市场各承销商于2008年3月31日前,将有权签署上述说明文件的签字人的姓名、职位、签字样本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备案。有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时,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备案。

四、关于《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作业主要流程单》的报备要求

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应及时填写《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作业主要流程单》(见附件2),经加盖公章后,随评级报告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备。《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作业主要流程单》应与工作底稿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㈨ 央行征信管理局关于加强分支行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管理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管理

对债券发行人高层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访谈,是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实地调查中的重要步骤,也是信用评级分析的重要基础之一。信用评级机构要认真做好现场访谈工作,深入、详尽地了解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按月填写《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情况表》(见附件1),于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请以Excel文件报送,并以“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情况表—XX年XX月—XX评级机构”为文件命名)。

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按业务属地原则,将各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情况表分别下发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据此核验信用评级机构的相关报备材料,并充分发挥一线管理职能。

二、关于评级作业时间要求

(一)信用评级机构初次对某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时,从初评工作开始日到信用评级报告初稿完成日,单个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15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同),集团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45天。

(二)信用评级机构连续对某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时,从初评工作开始日到信用评级报告初稿完成日,单个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10天,集团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20天。

信用评级机构连续对某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是指同一信用评级机构对同一企业开展的第二次以上的信用评级,其进场开展评级工作开始日与上次评级报告(包括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有效期结束日之间的间隔一般不超过3个月。

三、关于债券发行人是否为集团企业的判定

主承销商依据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会令2007年第12号)对债券发行人是否为集团企业作出判定,并出具被评企业是否为集团企业的说明文件,该文件须加盖公章或经有权签字人签字。

信用评级机构在进场评级作业前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交的报备材料中,除信用评级协议复印件、信用评级收费凭证复印件、跟踪评级安排材料外,还应包括上述说明文件。

请银行间债券市场各承销商于2008年3月31日前,将有权签署上述说明文件的签字人的姓名、职位、签字样本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备案。有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时,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