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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

发布时间: 2021-06-12 12:14:13

㈠ 证监会规定:证券金融公司的融券余额不得超过流通市值5%。我对这句话里提到的“余额”二字无法理解。

其实这个余额就是一般理解上总额的意思 只是用总额这个词可能有些误会 因为所有的发生额加在一起可以叫总额 现有的存量额也可以叫总额 所以用了余额这个词 专门指现有的存量额 比如一次融券5万股 然后又还了 又融券5万股 余额就是5万股 总额就可能被理解为5万加5万股
证监会这些人有时候写东西确实让人搞不清楚

㈡ 【证券公司财务风险案例】

主要是根据一些财务指标进行风险控制 以下是粘贴的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一)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二)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三)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

(四)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五)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托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二)净资本按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额(净资本/营业部家数)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二)证券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

(三)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四)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与该类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违反规定超比例自营的,在整改完成前应当将超比例部分按投资成本的100%计算风险准备。

前款所称自营股票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证券自营业务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

证券公司创设认购权证的,计算股票投资规模时,证券公司可以按股票投资成本减去出售认购权证净所得资金(不包括证券公司赎回认购权证所支出资金)后的金额计算。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证券公司承销股票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10%计算风险准备;

(二)证券公司承销公司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5%计算风险准备;

(三)证券公司承销政府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计算承销金额时,承销团成员通过公司分包销的金额和战略投资者通过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认购的金额不包括在内。

证券公司同时承销多家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期有交叉、且发行尚未结束的,应当按照单项业务承销金额和对应比例计算风险准备。

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2%计算风险准备;

(二)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1%计算风险准备;

(三)按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0.5%计算风险准备。

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二)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三)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四)按对客户融资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五)按对客户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前款所称融资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资金的本金合计;融券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证券在融出日的市值合计。

第二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按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的10%计算营运风险的风险准备。

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设置预警标准,对于规定“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120%;对于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80%。

一、财务风险量化管理的基本策略
借鉴国外券商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结合中国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几点策略:(1)全面风险管理原则;(2)必须保证财务风险的可测、可控、可承受;(3)建立风险预算,实施风险预算管理;(4)以净资本指标为核心识别和评估总风险,以风险价值(VaR)模型计量和管理金融资产的市场风险,以“压力实验”方法来作为VaR风险测度方法的必要补充;(5)规模经营与资产结构并重,业务发展与财务约束并重;(6)静态指标与动态监测兼顾;(7)风险防范和经营风险相统一。
关于净资本: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与国际规则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行完善,如特定长期负债如何计入净资本问题、预计负债(如应诉事项的金额)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业务的或有损失没有扣减、对外担保未完全扣减等。净资本计算的真实和准确性非常关键,为实现净资本指标的核心作用,下文提到的净资本指标是在现有净资本标准上考虑上述因素重新计算的金额。
关于VaR(Vaule-at-Risk):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或证券投资组合在既定时期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其风险管理技术是对市场风险的总括性评估,它考虑了金融资产对某种风险来源(例如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基础性金融变量)的敞口和市场逆向变化的可能性。VaR模型是近年来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主要在欧美)兴起的一种金融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目前已被全球各主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公司和金融监管机构广泛采用。
关于“压力测试”(stress testing):VaR值的最大优点就是能科学准确地预测在正常市场波动下,券商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的大小。但是,VaR值方法也有缺陷,因为它无法预测到一些极端情形的出现,如股市的大起大落。所以,国外证券公司往往采用另外一种比较流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技术—“压力测试”方法来作为VaR风险测度方法的必要补充,以检验券商在特别不利的市场行情出现时,是否具有继续生存的能力。实践证明,压力试验特别适用于那些不规范的新兴市场中的金融企业(如我国的证券公司)。
二、财务风险管理的指标体系设计
1.证券监管部门关于证券公司财务风险监控指标。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中规定了对证券公司的财务风险监控指标,主要指标见表1(适用于综合类券商)。
表1 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指标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监管线
1.净资本 =∑(资产余额×折扣比例)-负债总额-或有负债 低于2亿元
2.净资本增长率 =(期末净资本余额/期初净资本余额)-1 下降20%
3.净资本负债比 净资本/(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8%
4.净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净资产 大于9倍
5.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小于1
6.客户资金安全性指标 (代买卖证券款+受托资金)-(客户资金存款+客户结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受托资产) 大于0
7.权益类自营证券比例 权益类自营证券成本/期末净资产 高于80%
8.拨付下属机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期末拨付所属资金/注册资本 高于40%
9.对外担保占净资产的比例 期末对外担保金额/期末净资产 高于20%

2.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我们认为,上述风险监管指标是非常宽松的,也不够全面,达标非常容易,且没有体现净资本指标的核心地位,不能真正起到识别和评估风险的作用。证券公司需在上述监管指标的基础上,根据上述风险管理策略,以净资本指标(调整后)为逻辑起点和核心,按照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原则,设计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证券公司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公司层次上的,反映整个公司整体风险状况,见表2。二是各个业务部门的风险指标,作为二级指标,可进行实时监控。见表3。

表2 一级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预警线(区域)
一、资本充足性指标
1.净资本额 =∑(资产余额×折扣比例)-负债总额-或有负债+特定长期负债-应承担的资产管理业务浮动亏损 低于净资产的60-70%
2.净资本增长率 =(期末净资本余额/期初净资本余额)-1 下降10%
3.净资本相对指标1:净资本率 期末净资本/期末净资产 低于60-70%
4.净资本相对指标2:净资本负债比 净资本/(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20%
5.净资本相对指标3:净资本充足率 净资本/(自营权益类证券净额+证券包销金额+非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协议规模+拆出资金+买入返售证券+其他风险资产) 15-20%
二、资产流动性指标
6.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高于45-55%
7.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1.2
8.现金流量指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流动负债-代买卖证券款-受托资金) 低于10%
三、风险资产规模指标
9.自营证券比例 权益类自营证券成本/期末净资本 大于1倍
10.受托资金比例 承担风险受托资金余额/期末净资本 高于60-80%
11.或有负债比例 期末或有负债/期末净资本 高于10-20%
四、财务绩效风险指标
12.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额/(期初净资产额+期末净资产额)/2 小于公司平均融资成本或低于同业平均水平
13.营业费用收入率 期末营业收入/期末营业费用 低于1.5
五、资产结构风险指标
14.长期投资比例 (期末长期投资余额—购买国债及金融债余额)/期末净本 高于20-30%
15.固定资本比例 (期末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余额)/期末净资本 高于30-40%

表3 二级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预警线(区域) 备注
一、承销业务风险指标
1.净资本包销比例 证券包销总金额/净资本 高于60% 监管线为60%
2.净资本单项包销比例 单项包销总金额/净资本 高于30% 监管线为30%
3.承销股票毛利率 承销股票业务净收入/承销股票业务总金额 低于3%
4.项目收入费用率 项目费用合计/项目总收入 高于30%
5.失败项目费用率 失败项目费用/项目费用合计 高于10%
二、经纪业务风险指标
1.市场份额 当期股票基金交易量/两市当期交易总额 低于上年度水平
2.客户保证金挪用比率 挪用金额(含T+O)/客户保证金总额 大于零
3.交易佣金率 当期交易佣金/当期交易量 (1)低于保本点佣金标准;或:(2)低于上年水平
4.客户保证金变动率 期末保证金余额/期初保证金余额-1 低于-20%
5.三方监管风险指标 监管账户资产市值/融资金额 低于120%
6.经纪业务收入费用率 营业费用/营业收入 高于75%
三、证券自营业务风险指标
1.股票自营比例 自营股票成本/净资本 高于80-90%
2.单只股票自营比例 持有单只股票成本/净资本 高于20-30% 监管线为不高于净资产20%
3.单只股票市场份额 持有单只股票市值/该股票流通市值 高于10% 监管线为20%
4.自营证券投资组合的VaR值 Var值 高于净资本的20%
5、自营证券投资组合的压力测试值 ST值 高于净资本的50%
6.自营证券收益率 (差价收入+期末浮动盈亏-期初浮动盈亏)/自营证券投入额 (1)低于资金成本;或:(2)低于市场指数增幅
7.自营证券浮动收益率 单只自营证券浮动盈利/自营证券成本 高于10%
8.自营证券浮动亏损率 单只自营证券浮动亏损/自营证券成本 高于7%
四、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指标
1.受托资产率 期末受托资产余额/期末受托资金 高于70%
2.承担风险资产管理组合的VaR值 Var值 高于净资本的30%
3.承担风险资产管理组合的压力测试值 ST值 高于净资本的50%
4.受托资产市场份额 所管理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的证券的面值/该证券流通总量 高于10% 监管线为10%
5.受托资产增值率 (本期实现增值额+期末浮动盈亏-期初浮动盈亏)/受托资金金额 低于预期收益率
6.资产管理业务总或有损失占净资本的比例 (期末已实现未结算亏损+受托资产浮动亏损+应付客户收益)/期末净资本 高于40%
7.受托资产损失率 (期末已实现未结算亏损+受托资产浮动亏损)/期末受托资产 高于15%
五、资金营运风险指标
1.股票质押贷款比例 期末股票质押贷款余额/实收资本 高于15% 监管线15%
2.资金拆借比例 拆入、拆出资金余额/实收资本 高于80% 监管线为80%
3.债券回购比例1 债券回购资金余额/净资产 高于50%
4.国债回购比例2 债券融资回购未到期余额/自有债券标准券总额 高于80%
5.现金留存比率 (期末现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结算备付金)/期末净资产 低于5%

当然,确定指标体系及其预警界限,难免带有主观意向,需在实践中作进一步检验,并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使指标本身及其预警界限更科学、更合理。
三、财务风险指标的动态监测
证券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基础上,还必须建立风险监测系统, 这样才能完善证券公司的风险量化管理。
(1)风险状态设定:为综合反映风险程度并方便进行处理,可将指标值统一映射为百分数范围内表示的分数值。设定的风险状态有四种,分别用安全、基本安全、风险、较大风险表示,对应的分数范围:0-20、20-50、50-80、80-100,分数值越大,表示对应的风险越大。
具体做法为:对于每一个指标值,根据其在不同风险状态的预警区域上限和下限以及对应的分数段范围,按照线性映射函数:y=a2·[(x-b1)/a1]+b2,可以计算出相应的分数。(其中b1、b2分别表示某风险指标警界状态的下限及所对应的分数段的下限,a1、a2分别为该风险指标警界状态的上限与下限之差所对应的分数段的上限与下限之差,x为风险值,则y即为映射后的分数值。)
(2)风险监测框架:可以设计两个层次的风险监测系统,把一级风险指标作为一个系统,对每项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根据上述映射方法计算每项指标的风险分数值,加权平均后可计算出公司综合风险值;把二级风险指标作为一个系统,数据处理方法同上。公司综合风险值与实时风险值是互补的,前者是定期、静态的、综合的,后者是动态的、具体的,在风险评估和管理上要结合使用。

㈢ 请问,股票,证券和债券有什么区别

债券:是国家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作为一种债券债务凭证,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也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它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

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其特征有:
(1)偿还性。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2〕流通性。债券~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3)安全性。与股票相比,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小。此外,在企业破产时,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索取权。
(4)收益性。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持有者(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如收取股息和分享红利,还有,若持有一定数量该公司股票时,就可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等。

就是可以通过证券市场对股票的买入、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实现套利,简单来说,供求决定价格,买的人多价格就涨,卖的人多价格就跌。大量资金的流入或流出另到股票价格波动,上上落落不断重复,这就是所说的“炒股”,投资者就是要把握这些股票价格波动,顺势而为,踏准节奏做买卖,就是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牟利。

证券:是指发行人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表示其持有人对发行人直接或间接享有股权或债权并可转让的书面凭证,是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通常所说的证券是指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权证、及其他各种派生的金融产品等。
证券具有收益性、流通性和风险性。

股票、债券、基金的投资目的在于获取投资收益,买入或认购后,有获得股息、红利或债息的权利。在证券市场上自由地将持有的证券转让给其他人,流通性还起到了减少投资风险的作用。发行人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甚至破产,则投资人的预期收益可能丧失。一般来说,风险大的投资收益相对也高,风险小的投资收益较小,股票的风险和收益一般比债券大和高,而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则介于股票和债券两者之间。

拓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的背后都会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证券学的学科体系是由从不同角度研究证券市场的行为特征及其运行规律的各分支学科综合构成的有机体系,主要包括传统证券学理论和演化证券学理论两大研究领域。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㈣ 证券和债券有什么区别

很多初学经济的新手搞不明白证券和债券的含义和区别,本文就来简单分享一下: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㈤ 什么是证券都有什么种类

证券定义

  1. 证券是有价证券的简称,是一种表示财产权的有价凭证,持有者可以依据此凭证,证明其所有权或债权等私权的证明文件。

  2. 证券也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是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按其券面所载内容取得应有权益的书面证明。

证券分类

1.货币市场证券:政府、金融机关、企业等为筹集短期资金而发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有价证券。

  • 国库券(Treasury Bill,TB)

  •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BA)

  • 可转换定期存单(Certificate of Deposits,CD)

  • 商业本票(Commercial Paper,CP)

  • 第一类商业本票(CP1),又称“交易性商业本票”或“自偿性商业本票”

  • 第二类商业本票(CP2),又称“融资性商业本票”

  • 附买回协定(Repurchase Agreement)

2.资本市场证券:政府、金融机关、企业等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到期日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

  • 政府债券(Government Bond)

  • 抵押债券(Mortgage Bonds)

  • 零息债券(Zero-Coupon Bonds)

  • 分期还本债券(Serial Bond)

  • 信用债券(Debenture)

  • 附属信用债券(Subordinated Debenture)

  • 收益债券(Income Bonds)

  •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s)

  • 赎回债券(Callable Bonds)

  • 金融债券:专业金融机构为筹措长期资金,所发行的债券凭证。

  • 特别股(Preferred Stock)

  • 普通股(Common Stock)

拓展资料:

证券实质上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民事权利,证券的特点在于把民事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权利体现为证券,即权利的证券化。它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过程用证券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法律现象,是投资者投资财产符号化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信用发达的一种标志和结果。

㈥ 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与该类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不定期5%是什么样解释

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

市值:股票的市值就是按市场价格计算出来的股票价值,数量上等于该公司当前的股票价格乘以该公司所有的普通股数量

持有:还要解释吗?

㈦ 能否解释下什么是“权益类证券”

拥有发行企业的管理权 是永久性的 没有按期还本复息 每年根据企业盈余收取股利 可以参与管理 有决策权
它与债券是相对应得

㈧ 中国有哪几种债券

债券一般可以分为利率债和信用债。
利率债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为基础或是以政府提供偿债支出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在我国,狭义的利率债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国债由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以中央财政收入作为偿债保障,其主要目的是解决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其特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稳定、享受免税待遇;地方政府债是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以地方财政收入为本息偿还资金来源,目前只有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机构一般认为,广义的利率债除了国债、地方政府债,还可包括中央银行发行的票据、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铁路总公司等政府支持机构发行的债券。
信用债是指以企业的商业信用为基础发行的债券,除了利率,发行的信用是影响该债券的重要因素。我国债券市场上信用债包括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发行的信用债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品种有中小企业债合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企业债,具体品种有中小企业集合债、项目收益债和普通企业债等;三是证监会核准或证券自律组织备案的公司债,具体品种有普通公司债(包括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等。其中普通公司债按照发行对象的范围不同,又可细分为面向所有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俗称“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数没有上限的公司债(俗称“小私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数不超过200人的公司债(俗称“私募公司债”)。金融类信用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㈨ 2010版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1.自营业务的规模及比例控制
(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权益类证券主要是指股票、股票基金)
(2)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
(3)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4)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可能没在意 可以再看看 前者是100% 后者是单个一种30%(好多加起来不能超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