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4.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
5.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6.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7.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Ⅱ 如何解读“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影响
日前,证监会就《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制度,制定统一的适当性管理规定,是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部署和"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工作要求,明确、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管理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证券期货市场是一个有风险的专业化市场,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各种产品的功能、特点、复杂程度和风险收益特征千差万别,而广大投资者在专业水平、风险承受能力、风险收益偏好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也不尽相同,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需要投资者的专业化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相匹配。因此,在资本市场发展实践中有必要注重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防止不当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境外成熟市场均高度重视适当性管理,建立了全面有效的制度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国资本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更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尤显重要。
经营机构与投资者同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但两者的定位和角色迥然不同。经营机构通过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获取收益,具有天然的开发更多客户、销售更多产品的冲动,投资者则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相对弱势地位,在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产品结构日趋复杂、交叉销售日益频繁的当今资本市场,两者的这种差别往往更加明显。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正是平衡双方利益诉求、约束经营机构短期利益冲动、增强经营机构长期竞争力,同时提升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一剂良方。
2009年以来,我会陆续在创业板、金融期货、融资融券、股转系统、私募投资基金等市场、产品或业务中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但这些制度比较零散,相互独立,未覆盖部分高风险产品,而且提出的要求侧重设置准入的门槛,对经营机构的义务规定不够系统和明确。去年股市异常波动中就暴露出分级基金等部分产品的适当性安排不完善、一些机构对适当性制度执行流于形式等问题,造成部分实际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参与了较高风险的业务,遭受了损失。适当性管理构筑的是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道防线,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健全并有效落实的适当性制度,就不会有成熟的经营机构和投资者,也不会有稳定健康的资本市场。
在总结各市场、产品、服务的适当性要求基础上,《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各环节的标准或底线,具体产品或服务的适当性规定应以此为依据。《办法》的核心就是要求经营机构对投资者进行科学分类,把"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客户与产品匹配"、"风险揭示"作为基本的经营原则,不了解客户就卖产品,不把风险讲清楚就卖产品,既背离基本道义,也违反了法律义务,将从自律、监管等各个层面给予相应的处罚。
为此,《办法》构建了一系列看得见、抓得着的制度安排,将这些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构建了依据多维度指标对投资者分类的体系,统一投资者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明确普通和专业投资者基本分类,一定条件下两类投资者可以相互转化,经营机构从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可以对投资者进行细化分类。同时规范了特定市场、产品、服务的投资者准入要求。二是明确了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层层把关、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机制。规定经营机构是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划分的主体,明确分级的考虑因素,建立了监管部门明确底线要求、行业协会制定产品名录指引、经营机构制定具体分级标准的产品分级体系。三是规定了经营机构在适当性管理全过程的义务,全面从严规范相关行为。细化从了解投资者、评估产品、适当性匹配、风险警示到持续符合要求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禁止采取鼓励从业人员不适当销售的考核激励措施,突出适当性义务规定的可操作性,避免成为原则性的"口号立法"。四是突出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向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规定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经营机构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经营机构不能证明其履行相应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是强化了监管职责与法律责任。本着有义务必有追责的原则,制定了与义务规定一一对应的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避免《办法》成为无约束力的"豆腐立法"和"没有牙齿的立法",确保适当性义务落到实处。
Ⅲ 什么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按照不同类型的客户,对客户提供不一样的投资方案。如保守型的建议买货币型或者债券型的基金或理财。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包含对投资者分类,对产品分级,按照风险级别匹配适当的投资者三方面的含义。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不可能规定出非常精准的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法规如果过细,很可能与实践脱节。为此,就要按照签署“责任状”的逻辑,紧紧抓住经营机构这个“一肩挑两头”的主体,明确经营机构既要按照《办法》规定和自律组织规定对投资者分类,又要具体负责对所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分级,制定产品分级的内部管理制度。应该说,能否准确分级是各机构核心竞争力的一种体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是一般的市场参与者,它们既要面对筹资者,又要面对投资者,既要参与规则的制定,又是重量级的规则执行者,堪称市场秩序的主要塑造者之一。因此,必须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它们尽到应尽责任,就是在播撒理性参与市场的种子。
《办法》从适当性评估义务、风险揭示义务、内部管理义务、普通投资者保护义务等方面细化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履责要求。针对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办法》一一列出“负面清单”,规定了可对经营机构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的监管措施,以及情节严重的处理措施和行政处罚,对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还可以依法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可以说,《办法》是一部“有牙齿的立法”。
如果这部法规能够切实落地,至少买卖不对等、不对称的问题可以得到部分化解。
Ⅳ 什么是《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经2016年5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7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在《<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起草说明》中对本办法起草的背景、定位及实用范围进行了说明。
一、起草背景:
适当性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制度,制定统一的适当性管理规定,规范、落实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是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要求,加强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强化投资者保护的重要举措。一是有利于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二是符合加强创新监管和守住风险底线的要求。三是适应我国投资者特征强化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督促落实适当性制度可以把监管要求和压力有效传导到一线经营机构,督促其将适当的产品或服务销售或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保护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适用范围:
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公开或者非公开转让的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的业务服务的,适用《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43 条,针对适当性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主要规定了以下制度安排:
一是形成了依据多维度指标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的体系,统一投资者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二是明确了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层层把关、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机制。三是规定了经营机构在适当性管理各个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全面从严规范相关行为。四是突出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向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五是强化了监管自律职责与法律责任,确保适当性义务落到实处。
Ⅳ 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什么意思
是指债券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提示性公告
有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因素存在。
Ⅵ 进行债券投资投资者对企业是否拥有管理权
债券投资者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参与企业的管理的,除非企业的管理出现了影响债券投资者的利益情况下,债券投资者才会对企业的管理拥有表决权。例如企业出现债券违约、债务重组等这些很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具有企业管理的表决权。
Ⅶ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具体要求和流程是什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如何进行转让
具体的很简单的流程平
Ⅷ 债券合格投资者的开通流程及注意事项
操作流程为:
1.T日接受客户开通债券合格投资者申请,业务人员核验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并要求客户书面签署《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2.T日业务人员通过账户系统【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适当性管理—债券合格投资者登记】菜单,选择交易类别(上海、深圳)、风险揭示书选择“已签署”、校验投资者资产,完成债券合格投资者登记工作
3.T日总部业务人员通过账户系统菜单【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适当性管理—债券适当性数据申报】导出当日未申报记录,通过沪、深证券交易所债券专区报备债券合格投资者权限的账户清单。
注意事项有:
1.分支机构T日接受客户委托的,须在T日15:00前完成债券合格投资者登记流程。T日15:00之后的客户申请,须在T+1日进行系统操作
2.债券合格投资者权限申报当日,分支机构完成系统申报后,需及时与财富管理总部运营管理部强系璧、于冬联系以便完成相关账户报备工作
Ⅸ 股票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什么意思利空吗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全面介绍期权产品特征,充分揭示期权交易风险,准确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客户从事期权交易。
Ⅹ 债券合格投资者的开通流程及注意事项
你好,债券合格投资者的开通操作流程为:
1.T日接受客户开通债券合格投资者申请,业务人员核验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并要求客户书面签署《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2.T日业务人员通过账户系统【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适当性管理—债券合格投资者登记】菜单,选择交易类别(上海、深圳)、风险揭示书选择“已签署”、校验投资者资产,完成债券合格投资者登记工作
3.T日总部业务人员通过账户系统菜单【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适当性管理—债券适当性数据申报】导出当日未申报记录,通过沪、深证券交易所债券专区报备债券合格投资者权限的账户清单。
注意事项有:
1.分支机构T日接受客户委托的,须在T日15:00前完成债券合格投资者登记流程。T日15:00之后的客户申请,须在T+1日进行系统操作
2.债券合格投资者权限申报当日,分支机构完成系统申报后,需及时与财富管理总部运营管理部强系璧、于冬联系以便完成相关账户报备工作
个人合格投资者能投资的债券包括:
1、国债
2、地方政府债
3、政策性银行金融债
4、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债项评级AAA且无风险的大公募公司债、企业债
6、债项评级AAA且无风险的小公募公司债、企业债
7、质押式回购的融券交易(即:债券质押式逆回购)
请注意: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披露之日起,仅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买入该债券:①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下调至AAA
级以下(不含AAA)②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或经更正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③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④发行人发生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⑤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