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购入的股票,债券是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不是有企业自己划分的
要看投资当局的购买意向了,一般作为普通投资是放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⑵ 为什么持有至到期证劵只针对债券
金融资产一般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从会计的计量方法角度,金融资产可以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获得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该类主要是以公允价值计价。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企业购入的到期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和企业债卷等各种债卷。持有的债卷一般都是很长一段时间的,目的不是赚取差价。都叫持有至到期了吗。所以只能是持有一定时间才到期的债卷,但国库券都是上市可以随时交易的,且有公开的价格。所以国库券一般都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入账。
⑶ 企业购入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该债券的投资成本应为( )
东财会计学院研究生来答:
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包括 成本和利息调整 两个明细 分录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
贷:银行存款
所以持有至到期投资总科目与银行存款相等,即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
⑷ 债券如何买
无论是持有到期还是低买高卖,肯定都是选择99元而非101元的。因为票息同为3%,用99元买入的到期收益率(YTM)就会高于3%,101元买入就会低于3%。YTM跟价格是负相关的。
至于涨到100元继续持有更好还是卖出更好,主要看你买入时的目的是持有到期还是吃差价。如果是后者的话,这个问题就跟我今天股票涨了要不要抛掉一个道理,取决于你对于后续债市行情的判断。
⑸ 持有至到期投资只能是债券吗,怎么不能是股票
股票是没有固定的到期日的,因此持有至到期只可以是债券。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包括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
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
⑹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怎么说怎么处理啊
1、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包括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
2、持有至到期投资有三个明细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成本”明细科目仅反映债券的面值,“应计利息”明细科目在核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时才用。
(一)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倒挤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注意:交易费用计入“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具体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票面利率×面值)
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票面利率×面值)
贷:投资收益(实际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注意:
1.利息调整摊销金额一般是通过投资收益与应收利息(或应计利息)倒挤得到的。
2.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与面值计算的利息计入应计利息,在计算期末摊余成本时,不需要减去计入应计利息的金额。因为应计利息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明细科目,在持有期间不产生现金流量。
期末摊余成本的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期末摊余成本 ×实际利率=债券面值 ×票面利率
(三)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明细科目余额)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⑺ 购买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何记账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主要应解决该金融资产实际利率的计算、摊余成本的确定、持有期间的收益确认以及将其处置时损益的处理。
新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同时,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例:某公司2007年1月3日购入新钢股份公司2007年1月1日发行的五年期债券,票面利率12%,债券面值100元,某公司按105元的价格购入800张,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还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
会计处理如下:
1.2007年1月3日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8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000
贷:银行存款84000
2.2007年12月31日计算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溢价
实际利率法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如为分期收取利息,到期一次收回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的,应当根据“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减去债券折价)=债券到期应收本金的贴现值+各期收取的债券利息的贴现值”,并采用内插值法计算得出。
根据上述公式,先按10%的利率测试:80000×0.620921+9600×3.790787=86065>84000
再按11%的利率测试:80000×0.593451+9600×3.695897=82957<84000
根据内插值法计算实际利率=10%+(11%-10%)×(86065-84000)÷(86065-82957)=10.66%,具体每年末计算利息摊销溢价金额见债券溢折价摊销表。
2007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摊销溢价为:
借:应收利息 9600
贷:投资收益 8954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646
2008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摊销溢价核算方法同上。
3.最后一年偿还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
借:银行存款 896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 80000
应收利息 9600
按照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进行长期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纳税只考虑按照债券票面金额、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不考虑折溢价因素,因此也不存在摊销问题,如果是投资国债则利息收入免税;因此在债券折溢价摊销、在中途转让以及到期收回投资时因为折溢价原因会涉及会计与税法的差异。结合本案例,公司2007年12月31日确认的投资收益是8954,但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是利息收入为9600,因此需要纳税调增646元,其他年份同理。到期收回投资时还需要进行4000元溢价的纳税调减。
⑻ 同一只债券能既放到持有至到期又放到可供出售吗
同一只债券不能同时既放到持有至到期又放到可供出售。
⑼ 什么是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什么是不准备..请通俗一点
持有到期,就是中途不会出售,就相当于一个定期存款.
而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就是可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金融资产科目的现在. 因为你会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出售不出售.相当于一个投资的资产.
⑽ 持有至到期(债券)的收益计算
债券到期收益率是指买入债券后持有至期满得到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和资本损益与买入债券的实际价格之比率。这个收益率是指按复利计算的收益率,它是能使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等于债券买入价格的贴现率。近阶段受国有股减持、查违规资金、银广厦等事件的影响,股票市场处于极端底迷状态。很多投资者逐渐将目光转向债市,国债虽然相对于“牛市”收益比较低,但在“熊市”中,其“金边债券”的优势就凸现出来。正因如此,多个国债品种走势强劲,不断创出新高,更令市场欢欣鼓舞,坚定了投资者进入债券市场的信心。国债投资的主要参考指标是市场利率和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然而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的计算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投资者从不同的信息渠道得到的收益率可能不同,有时甚至相差很大。债券到期收益率的特殊情况说明:如果债券每年付息多次时,按照流入现值和流出现值计算出的收益率为期间利率。如期间为半年,得出的结果为5%,则该债券的名义到期收益率为10%。如无特殊要求,可以计算名义到期收益率,如果有明确要求计算实际到期收益率,则需要按照换算公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