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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证券机构业务

发布时间: 2021-06-08 12:25:42

证券行业主要做什么的

一、证券公司是做什么的

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业务分为证券经纪业务和证券自营业务。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收益与风险由客户自己享受和承担,证券公司赚取佣金。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或合法融来的资金,进行证券的买卖,收益与风险由证券公司自行享受和承担。除此之外,证券公司还有证券保荐业务等。

在证券公司好不好,得看你的特长与岗位了,一般来说,跑客户较辛苦,要耗体力与脑力,考验心理。一般来说,这个岗位员工的流动率较大,但如果做好了,收入是很丰厚的。

二、证券公司是干什么的

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承销商。①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②证券自营商。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③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

Ⅱ 证券公司主要的业务是什么

业务范围

1、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3、证券承销、包销、代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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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可分为四类:

1、股票经纪人,这是一家帮助投资者买卖股票的证券公司。

2、证券承销商,帮助公司上市的人。这是投资者想要购买该公司发行的新股票必须去的证券公司类型。

3、证券交易商像普通投资者一样买卖股票。我们通常称之为法人的一类是证券交易商。

4、综合证券公司是同时经营上述三种业务的证券公司。

Ⅲ 证券公司四大业务是什么

证券公司四大业务有:经纪业务,发行与承销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业务范围如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并购。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 000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其注册资金必须是实缴资金。

(3)证券机构业务扩展阅读

证券公司设立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Ⅳ 证劵公司机构业务岗是什么意思

证券公司业务岗分几个方向, 一个是证券开户数量或有效资金。一个是代理客户理财。 一般都有一定额度的销售目标。
说白了,就是销售经理,前期主要是拉客户,介绍公司业务及产品,银行驻点,小区或者其他公共场合展业等等。做好了,拥有了丰富的客户资源,是很有前途的。但是在证券行业,客户经理里面做的非常好的,就跟一个大学里面,学霸和普通学生的比例相近。愿君成功!

Ⅳ 证券公司的业务有哪些

你好,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
【1】经纪业务。就是代理买卖沪深股市的证券业务。投资者必须在证券公司开户,利用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通道交易席位,才能与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证券公司收取服务佣金的业务。
【2】自营业务。利用证券公司的人才优势,信息优势和市场经验等等进行的自有资金投资经营的业务。
【3】资产管理业务。简称资管业务。凭借证券公司在投资方面众多优势,为客户提供投资服务,即帮客户理财,从中赚理财服务费,亏盈客户自负。其代表就是证券公司提供的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
【4】融资融券业务。借钱给客户买证券或者是借证券给客户卖,从中收服务费。
【5】IB业务。即代理期货业务。
【6】发行与承销业务。股份公司股票要上市必须要证券公司的辅导和推荐才能上市,这其中涉及非常专业的金融服务项目。也只能靠证券公司的服务。上市之后帮助股份公司在一二级市场承销。
【7】股权抵押。可以进行一定规模的股权质押贷款。

Ⅵ 证券公司的机构业务部具体负责哪些工作

证券公司营业部一般有三个部门,分别是以下:
前台:经纪人 客户经理 高级客户经理 首席客户经理 区域总监(营销总监),前台服务部门负责开户工作。
中台:理财顾问 理财经理 投资顾问(不同公司叫法不一样) ,中台负责接听质询电话 ,负责客户工作及办理转户业务。
后台:财务,IT,行政,柜台(交易),营运总监,客服(有的公司客服就是柜台),负责负责招聘客户经理及开发新客户。

证券营业部是指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机构,证券公司对其所属证券营业部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作为证券公司对外服务的窗口,证券营业部经营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证券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Ⅶ 中国证券公司的几大业务

1、不是全部业务内容,还有一些其他的创新业务、国际业务什么的,比如新出来的融资融券业务;
2、是并列的不同部门业务,而且每项业务都要分别向证监会申请相应的业务资格才可以;
3、股票、债券、基金都是证券,证券公司的各部门不是区分证券的种类而分工的,而是以业务类型分工。(1)投行主要做一级市场,也就是股票、债券的发行市场;(2)经济业务主要做二级市场,也就是股票、债券、基金的交易市场;(3)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分别是用客户的钱和自己的钱去做交易,通过交易赚钱,资管赚了钱和客户分成,自营赚了钱就自己留着了。
不知道回答是否满意,有问题可以给我发站内信息。

Ⅷ 证券公司五大主要业务是什么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 000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其注册资金必须是实缴资金。

拓展资料

业务规则

1、业务风险隔离制度

《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2、证券自营规则

《证券法》第137条规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3、自主经营的权利

《证券法》第138条规定,证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涉。

4、客户资金的管理

《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5、委托书的设置与保管

《证券法》第140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应当置备统一制定的证券买卖委托书,供委托人使用。采取其他委托方式的必须作出委托记录。客户的证券买卖,不论是否成交,其委托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于证券公司。

6、办理委托事宜要求

《证券法》第141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证券买卖的委托,应当根据委托书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规则代理买卖证券,如实进行交易记录;买卖成交后,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证券交易中确认交易行为及其交易结果的对账单必须真实,并由交易经办人员以外的审核人员逐笔审核,保证账面证券余额与实际持有的证券相一致。

7、禁止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证券法》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8、禁止对客户作出收益或赔偿的承诺

《证券法》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9、禁止私下接受客户委托

《证券法》第145条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经营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10、证券公司的责任

《证券法》第14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1、资料的保存

《证券法》第147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12、信息、资料的提供与要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法》第148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13、审计与评估

《证券法》第149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资产价值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Ⅸ 证券机构包括哪些内容

证券机构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

他们在证券市场扮演不同的角色,从事不同的业务,起着不同的作用。

(1)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又称券商,是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在证券市场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

其主要业务是承销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种有价证券,参与企业兼并、收购等。

我国的证券公司多是集承销、经纪、自营三种业务于一身的综合性经营机构。

我国的证券公司有国泰君安、银河证券、国信证券等,截至2014年年底,共有120家证券公司。

(2)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并履行相关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法人。

1990年我国大陆经批准设立了两家证券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进行监督管理。

(3)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所提供集中的登记,保管与结算服务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我国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都设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登记结算机构对证券和资金进行清算、交收和过户,使买入者得到证券,卖出者得到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