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资金成本中所得税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理解的,在融资成本中资金成本是站在一个企业的角度,该企业有若干个方式融资,如优先股、债权、发票股票等,由于此时是站在企业角度,所以对于所得税来说,在计算时这几个方式所得税都一样,所以所得税不是影响项,可以忽略不考虑。例如A企业需融资是选择优先股、债权、发票股票的问题
而资本结构结算中,是站在企业以外,计算几个企业的资本成本,由于企业的所得税率有可能是不同的,所以所得税此时是影响项,需要考虑。例如分别计算A企业、B企业、C企业各自的资本成本,A企业所得税率20%,B企业所得税率25%,C企业所得税率33%
Ⅱ 关于股票和债券的税收问题
都不是,分红在发下来之前就被扣税了
公司发红利都是发税后的
Ⅲ 长期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企业所得税申报问题
借款是债权,其他是股权。
Ⅳ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所得税问题
只用记住一条,股票交易只交印花税,基金不收印花税,但是收红利所得税
Ⅳ 关于债权转股权的问题,是否牵涉所得税问题呢
一般是:
债权转股权,只是
增加资本
,不增加收入,所以不缴纳所得税。
请参考
Ⅵ 购买股票和债券的有关的税有哪些
购买股票主要的税就是印花税。其它的是券商收取的交易规费。债券是不用交印花税的,只需交千分之一的交易规费。
现行印花税是交易金额的千分一。AB股都是一样。
交易规费中AB股是不同收取的。上海,深圳交易所收取的费用也不同,比如上海收取过户费是每千股1元,深圳股是不用收取过户费的。
A股交易规费中券商收取不高于千分三的手续费,其中包含了经纪佣金,交易风险基金等费用:深圳大约是万分之2.175,上海是万分之1.68。
B股除了交易佣金,还有交易风险基金,经手费等等,约为万分之8左右。
Ⅶ 现在买卖股票、债券是否还交税求最新税法规定······谢谢
1、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股票属于金融商品,企业买卖股票、有价证券应征收营业税;个人买卖股票、有价证券暂免征收营业税。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根据《城建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企业缴纳。
3、企业所得税(企业买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企业买卖股票(未超过12个月)、证券(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所得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买卖证券投资基金所得不征企业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个人买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等文件规定,个人买卖股票及开放式基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买卖其他有价证券所得应征个人所得税。
5、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04]1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等文件规定,企业及个人买卖封闭式基金免征印花税;企业及个人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征收印花税、买入不征;企业及个人买卖其他股票征收印花税;其他有价证券不征收印花税。
Ⅷ 关于企业债券的所得税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购买国债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但是取得的债券转让收益(包括国债)是要缴税的。
Ⅸ 为何债券资金成本可以扣除所得税税率而股票资金成本不可以
债务资金成本,一般是指的贷款利息,属于财务费用,可以税前抵扣。股票资金成本,是指的对投资者的分红,是用税后利润分配的,既然是税后,当然不能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