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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仅有土地出让收入不能发债券

发布时间: 2021-06-07 19:21:34

1.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债为什么都是土地出让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你是对的。。。

2. 除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外,还有哪些土地收入应该列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1)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
(2)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
(3)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

3. 什么是土地出让地价款土地出让收入与土地出让地价款有啥区别

对于一些抽象的房地产方面的名词,作为普通的购房者都很少关注,更谈不上理解和熟悉了。对于土地出让地价款这个概念,很多人都不懂。那么,今天我们学习一下,什么是土地出让地价款?土地出让收入与土地出让地价款有啥区别?

1.概念:

土地出让地价款是政府预先收取的一定年限的地租之和,土地使用者只有支付了政府出让价款,土地管理部门才交付土地给土地使用者。

土地出让收入是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占土地出让收入的80%以上),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的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2.本质不同:

土地出让收入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

而土地出让地价款的本质是一定年限的地租之和,具有地价的含义。3.收取方式不同:

土地出让价款采取预收的方式,土地使用者只有支付了出让价款,土地管理部门才交付土地给土地使用者,办理登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

有些名词,虽然只有几个字的差别,但是其中的差异还是很大的。通过对土地出让地价款的学习,相信一定对更多的网友有所帮助。

4. 发改委的企业债可以非公开发行吗

发改委的企业债不可以非公开发行。
加快企业债券的定位转型。
对于城投债,一方面要放宽发债门槛,积极支持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城投公司发债融资。另一方面要进行规范,推动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清晰界定企业债和政府债的边界,防止以企业债的形式在政府债务规模以外无序放大政府负债。具体来说:
(一)对优质发债企业取消指标限制。过去出于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考虑,有个“211”指标政策,即允许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每年各发行2支、1支、1支企业债券。现在对于城投企业债项评级AA+以上,或主体评级AA并有担保或项目收益确定、回报期较短的债券,取消指标限制。
(二)取消或减少城投债和政府经济指标的挂钩。之前发行城投债,由于偿债保障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给予发行人的资金平衡政策相关,为了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要求发行人所在区域地方政府性债务率不超过100%,当期发债规模也不能超过当地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今后城投债转型为完全以企业信用为偿债基础后,上述与地方政府财力和债务水平相挂钩的指标限制将被取消。此外,本区域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余额的预警线也从不超过上年度GDP的8%提高到了12%。
(三)对于不符合国务院43号文件精神的,不再支持。对于没有收入的项目,一律通过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解决资金问题,不再发企业债融资。对于企业与政府签订的建设-移交(BT)协议收入、政府指定红线图内土地的未来出让收入返还的这种模式,不能无条件地作为发债偿债保障措施。

5. 土地出让收入能不能计入财政收入

可以计入的。

土地出让收入

土地出让收入是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占土地出让收入的80%以上),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的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财政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财政收入的充裕状况。

6. 土地出让收入能否作为还款来源被监管,银行的类似约定是否有效

土地出让收入约有一半是被中央规定了专门用途有专的,剩余约50%地方政府可以支配\

7. (四)地方财政严重依赖土地出让收入

基本判断:地方政府收入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严重。2013年土地出让价款相当于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60%,为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和稳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2014年继续增加土地出让规模或提高土地出让单价的压力仍将存在。

地方政府收入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严重。从2008~2013年平均水平看,土地出让价款相当于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54%。2013年土地出让价款(4.2万亿元)相当于地方本级财政收入(6.9万亿元)的60%。2012年房地产相关税收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的40%。

地方债务偿债近40%依赖土地收益。地方债务风险列为2014年重点工作,从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来源看,银行贷款占地方政府有偿还责任债务的50%,地方政府银行贷款中很大一部分来自土地抵押贷款。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政府土地储备机构贷款约占地方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约10%,而这尚未包含数额巨大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土地抵押贷款余额。《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底,11个省级、316个市级、1396个县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3.5万亿元,占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9.4亿元的37.2%。有的政府甚至依靠贷款借新还旧,还债压力大。

8. 现在由券商来发行债券,但是听说现在很多债券都发不出去。难道就不能由其他机构来承担发行债券的业务吗

不一定

按照债券的发行对象,可分为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两种方式。

私募发行一般多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不经过证券发行中介机构,不必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发行注册手续,可以节省承销费用和注册费用,手续比较简便。但是私募债券不能公开上市,流动性差,利率比公募债券高,发行数额一般不大。

公募债券发行者必须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发行注册手续。由于发行数额一般较大,通常要委托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承销。

9. 土地出让金外收入的非税票据可以抵扣么

  1. 红线外发生的,也并不一定就不能扣除。实操中非常常见,通常拿到政府内部文件/会议纪要,证明是政府要求项目开发必须承担的配套,该部分支出是可以扣除的;

  2. 按照你现在说的给开具的票据,不能证明与开发项目相关,存在不能扣除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