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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新型城镇化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6-07 10:07:32

A. 棚改专项债的作用是什么

棚改专项债的作用具体如下:

1、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更好地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专项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

2、棚改专项债是国家专项债改革的创新,是贯彻落实国家预算法的重要举措。

特别是在当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既可以有力强化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现地方政府债务资金链条有效循环和自求平衡,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和风险,又对改善民生住房,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1)新型城镇化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棚改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个品种,是指遵循自愿原则、纳入试点的地方政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前款所称专项收入包括属于政府的棚改项目配套商业设施销售、租赁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为棚改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试点期间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级政府(以下简称市县级政府)确需棚改专项债券的,由其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棚改专项债券。

B. 发改委发文,今年城镇化重点任务来了

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2021年重点任务》),关注者众多。

图片来源:摄图网

人口向县城集聚,这一现象越来越普遍,县域经济变得越来越重要。相比过去几年,《2021年重点任务》关于县级层面的城镇化建设任务着墨最多。

防疫要补齐县城的短板。《2021年重点任务》专门提到,完善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和必要设备配置,补齐县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

人口统计要增加县级尺度。城叔也做过不少城市人口的统计研究,但常住人口这项数据,在非普查年份存在着统计偏差和数据缺失的问题。

再过一段时间,我国将公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其中将“发布县及县以上城镇常住人口数据”,同时,《2021年重点任务》提到在此基础上,继续研究建立各城市城区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发布机制,结合大数据技术推进常态化统计发布。

基本公共服务也要求向县级下沉。新型城镇化,过去强调的是大城市接纳,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今年专门提出县城要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的短板弱项,甚至还提及“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这里的“乡村”,既包含了城市郊区乡村、规模较大的中心镇,也再一次提到了县城。

金融支持、产业调整,都强调了县级的尺度。

《2021年重点任务》中提到,“发挥120个县城建设示范地区带动作用,支持在有条件县城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财政性资金统筹支持力度,有序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

这项企业债的创新品种,主要用于县城城镇化建设的资金纾困,也是国家发改委所有专项债券中唯一在实施之前公开征求意见的。

“发行主体下沉到县级平台公司”“通过信用方式发行”“区县级城镇化建设项目”,这些关键词都在暗示这项企业债的发行难度。

城叔注意到,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官网已经披露了3次“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浙江龙港市,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发债募资20亿元,投入龙港市智慧印艺小镇(一期)项目和补充运营资金;山东郓城县,其水浒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募资8亿,用于郓城县新动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补充运营资金;成都蒲江县,兴蒲投资有限公司募资5亿元,用于蒲江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和补充运营资金。

技能培训也要符合乡镇县的新需求,“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和承接产业转移”首次写进了《2021年重点任务》。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在一场演讲中提到,根据统计年鉴的数据,劳动力流动自2014年起趋于平稳,返乡创业的浪潮逐渐兴起。

以劳务输出大省四川为例,去年1-10月,四川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新增8.82万人,全省农民工劳务收入和返乡创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相当于全省GDP总量的1/5强。

这些人外出务工开阔了眼界、积累了经验、学会了技能,还攒下了资金,当乡镇基础设施日渐完善,这些外出务工人员开始返乡创业。而为这些人“开展针对性创业技能培训”成了今年的任务之一。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0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但城镇化趋势有所放缓。根据“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5%。未来五年,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近就地城镇化将会是城镇化的重要方向。

C. 地方债务的法律法规

2015年4月7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等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32号),财政部制定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办法》要求,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50%。同时要求,专项债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发行利率采用承销、招标等方式确定。各地采用招标方式发行专项债券时,应制定招标规则,明确招标方式和中标原则等
此外,《办法》规定,单只专项债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这种对应模式类可以理解为几个项目共同发行了‘项目集合票据’,便于对资金需求额度较小或发行人相同的项目统一管理”。

D.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吗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不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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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现在政府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企业收到专项债后该如何入账,包括后续的利息和发行费用该怎么处理

企业购入债券等于是债券投资。
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具体参看: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年6月26日 财预〔2017〕97号

F. 如何创新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人到哪去、地怎么用、钱从哪来”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三大问题,其中的资金保障是关键一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要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大、期限长,社会外部效益强但商业效益不高,需要以改革创新思维,推动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有效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引导和促进作用,避免地方政府债务无序扩张,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平稳释放城镇化潜力。
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
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应当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禀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顺势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当前,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较大,城镇化融资能力下降。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须妥善应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将债务风险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第一,建议加快研究市政债发行相关工作,建立统一的市场评级体系,探索编制完整的政府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目前我国“城投债”从发行人资格和募集资金投向来看,具有市政债特征,但准入条件和债券期限等方面的规定要求与基础设施投融资特点和盈利模式尚存在差距,融资规模也难以满足社会需求。
第二,建议按照控总量、可持续的原则,制订城镇化建设融资规划,统筹考虑各地发展条件、政府负债、资金供给等因素,设立动态、包括市政债在内的全口径负债“天花板”,防范地方政府过度举债。
第三,以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为契机,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体系,同时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一次建成、长期使用”的资本性支出特点,逐步建立包括跨年度资本预算在内的财政预算制度,着力提高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
第四,可从未来新增加的一般预算收入、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覆盖市政债等政府性债务的风险偿债基金,防范地方政府债务局部、突发的流动性风险,稳定金融机构和债券投资者的市场预期。
拓宽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
《规划》提出,要放宽准入,完善监管,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的城镇化建设资金不仅为城镇化发展特别是相关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而且也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财政风险。
第一,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公私合营政策法规制度,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和公私合作项目运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指导国企、民企、外资等各类市场化主体,通过PPP(公私合营)、BOT(建设―经营―转让)、特许经营等商业模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第二,可参考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配套政策,鼓励设立专门的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和城镇化投资基金,大力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推进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场化、产业化运作。
第三,引导利用保险、融资租赁等社会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保险、融资租赁等长期、大额社会资金对安全性、收益性有特殊要求,与大部分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相对稳定、资金回收期限长的特点较为匹配,可鼓励创新匹配两者需求特点的合作模式,如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融资租赁产品或资金信托计划等。
第四,加快培育多元化的投融资主体,改革创新现有地方融资平台,可通过注入资源、注入股权、赋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充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资本实力,使其发展成为治理规范、财务可持续、以企业信用为主要依托的市场化投资主体。
第五,积极创新项目融资模式,借鉴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成功做法,有效发挥政府引导职能,统筹整合地方财政、土地、金融和政策等各类资源,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有机组合,建立“以丰补歉”的项目综合收益平衡机制,提升社会资金向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积极性,为引导商业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
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规划》提出,要发挥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政策性金融专项支持政策。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性资金需优先安排社会民生保障等领域的支出,难以独力筹集大额资金支持中长期建设。而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类建设项目公共性强、外部性大、收益性低、回收期长,对商业资金缺乏吸引力,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吸储资金基于期限匹配的考虑,主要用于中短期项目和个人金融业务。这就决定了在现阶段,城镇化建设资金不能仅仅依靠财政支出和商业银行资金,仍需发挥好政策性金融以国家信用为支撑、介于政府财政投资和商业银行贷款之间“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性作用。
第一,进一步发挥现有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化建设的主力银行作用,不断总结经验和创新融资模式,继续在建设起步阶段运用开发性资金发挥好“启动器”功能。
第二,建议进一步完善城镇化中长期投融资的制度性安排,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赋予开发性金融机构永久国家债信等级,建立稳定、可持续的中长期金融债发行筹资机制,通过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民生领域。
第三,为管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可考虑由国家开发银行或通过招标确定一家银行,进行“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从总量、结构、操作上防止地方政府一哄而上、盲目举债,避免投融资总量失控,形成系统性风险。
第四,可通过设立专项贷款、专项基金和专项债券等配套政策,弥补政府投资特定项目的资本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的阶段性缺口。如每年在全国信贷规模安排中设立城镇化政策性贷款专项规模,着力解决农民工市民化、保障性住房和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等城镇化瓶颈领域的融资难问题。

G. 为什么汽车行业要用季节性调整年化销售速率SAAR这个角度去衡量月度汽车销量

端午假期来临之际,国家发改委推出了《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发行指引”),推出了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这个新的专项债券产品。债券民工之前研究过专项企业债券的发行情况(详见【深度】国家发改委专项债券发行政策和发行情况详尽梳理),根据发行指引的内容,对新产品进行了解读。

H. 企业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的区别

(一)产城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主要包括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培育农产品(000061)加工、休闲旅游等“农字号”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等。
(二)农业内部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主要包括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发展农林牧渔结合、绿色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等。
(三)产业链延伸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主要包括以农业向后延伸或者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生活服务业向农业延伸为重点,建设农业生产性服务设施、农产品加工和仓储物流、营销网点等。
(四)农业多功能拓展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主要包括通过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拓展农业新的功能,建设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事教育体验、文化创意农业、农村生态康养和能源农业等新业态项目。
(五)新技术渗透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主要包括以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为重点,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涉农电子商务、智慧农业(000816)等项目。
(六)多业态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同时兼有上述几种类型或者融合其中两个以上类型的项目。

I. 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哪些成果,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产城互动、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以及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其核心在于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效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同时在新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着诸如投资主体单一、融资渠道狭窄、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等问题。以辽宁省盘锦市为例,通过对该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特点、融资需求等情况的调研,深人分析资源转型城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对策建议。

城镇化建设现状。

近年来,盘锦市先后承载东北振兴、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辽宁沿海经济带、石油能源四个国家战略和辽宁省综合改革试验区一个省级战略。尤其自2009年被正式确立为辽宁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相继出台多项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措施和指导办法,并在全面借鉴国内外城镇化先进经验的同时,充分结合自身地域小、人口少和城镇化水平高的地域特色,逐渐确立了“城乡联动、全域推进”的就地城镇化发展模式,坚持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有序推进“五点”城市带、重点镇和特色新村建设,逐步构建“城区-县城-重点镇-新农村”的新型城镇化体系。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全面提升。截止2013年末,全市城镇建成区面积达125.63平方公里,城镇总人口100.2万,城镇化率为69.85%,高于2009年5.85个百分点.

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投资主体单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目前,财政投资在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所占份额仍然较大。但是财政资金毕竟有限,并且随着经济增速持续放缓,财政收入增速已经出现了大幅回落。从盘锦情况看,全市财政收入增速呈下滑趋势。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6.1%,比前几年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与之相对应的是,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7.6%,持续高位运行。2013年,全市施工项目总数高达150余个,总投资近千亿元,其中融资需求占比将近一半。随着向海发展、全面转型战略的进一步推进,预计未来几年全市施工项目数将出现新的增长,由此会带来巨大的资金缺口。在这种情况下,仅靠财政资金投入难以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

融资渠道狭窄,多元化融资需求难满足。虽然政府每年安排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并对县城建设给予资金扶持和税费减免,但是城镇化多元化融资需求依然较大。

一是新型工业化过程中产业集聚发展产生的大型项目资金需求和日常性资金需求;

二是城镇化基础设施,如水、电、路、网及能源应用改造等资金需求;

三是医疗、卫生、教育及农转非人群创业、再就业等公共服务领域资金需求;

四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打造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的资金需求;

五是建设特色乡镇等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资金需求。

而从目前盘锦市融资渠道来看,能够满足城镇化的融资渠道相对较少,主要包括一般性财政支出、银行信贷和利用外资等,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直接融资依然不足。另外,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农民创业、住房、规模化多种经营等资金需求也将迅速增加,需要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支付手段、投资理财等多方面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过于狭窄,使得新型城镇化多样性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融资环境亟需改善。由于农业发展的天然弱质性,金融机构对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融供给积极性普遍不高,致使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

一是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不足。乡镇以下地区较多储蓄类网点尚未升级为综合类网点,如盘锦市乡镇地区金融网点中50%仅能办理储蓄业务,而综合类乡镇金融网点跨行支付系统接入率不高,对公结算还仅依托传统支票、汇兑结算方式,清算渠道狭窄、资金流转慢和业务单一等弊病致使很多坐落乡镇的大中型企业纷纷舍近求远到县城开立账户,办理结算。

二是农村支付服务项目较少。农业银行(601288,股吧)和储蓄银行虽然在助农取款服务推广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但受制于转账电话取款限额低,缴费业务功能未开通,以及邮储银行推广进度缓慢而局限了助农服务的深入拓展。

三是农村支付供给需求不对等。受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和生活差异化影响,农村支付供给使用率不高,支付工具总体使用驱动力小,制约了农村地区银行卡广泛推广应用。

资金管理不够规范,融资效果有待提高。城镇化建设普遍周期较长,政府下拨财政资金时,由于资金流通环节较多,且管理不够规范,使得城镇化建设资金到位不及时,资金使用效果不高。另外,城镇化建设资金多来源于银行贷款,资金使用成本较高,且政府融资偿还大部分来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财政补贴,其他营利渠道较少。而土地抵押存在变现能力和流动性不强、土地流转和价格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大等问题,随着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未来走势的不确定性加大,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降。高额的利息支出换来的资金只能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当下需求,却给政府部门带来了巨大的财政还款压力,融资效果有待提高。

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完善资金投入机制,丰富城镇化投资主体。

一是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社会投资主体广泛参与城镇化建设发展,建立城镇化专项基金,对由社会资本牵头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给予鼓励、奖励和补偿。

二是强化财政金融协调配合机制。对于城镇化基础设施项目,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改变财政投入管理部门众多,资金安排分散,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现状,能够更好的促进城镇化基础设施整体功能的发挥。

三是探索市场化融资方式。实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融资方式多元化、规范化与市场化运作,发挥各类投资者和经营者建设小城镇的积极性。同时在坚持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和地方政府贴息贷款。

创新融资模式,提升资金供给能力。

一是探索多种物权担保形式的产权抵押贷款。积极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推广应收账款、仓单、渔权等多种权利质押方式,有效扩大抵押担保范围,解决农民融资难题。

二是组织大型项目银团贷款。允许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的银行集团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项目的投资人提供融资,开展代理和批发性融资服务。

三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民专业组织、新兴行业的中小企业开展直接融资。鼓励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地方政府负责的城镇化项目建设,弥补地方财力不足。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改善金融服务环境。

一是构建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各金融机构应改善小城镇的金融资源配置,增加小城镇机构网点、人员配置和基础设施。并根据自身比较优势和经营发展战略明确市场定位,减少同质无序竞争,开展差异化、特色化服务。

二是创新金融产品以满足城镇化建设个性化的金融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小城镇服务行业的贷款产品,加大对小城镇服务行业的金融支持。探索创新经营收益权质押、绿色信贷等模式,提升城镇文化设施、医疗条件以及社区养老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是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应根据城区扩建及人口增加情况,不断加大支付渠道建设,增加城镇ATM机、银行卡受理设备数量,积极推广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支付创新能力。

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建立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城镇化建设关系城市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的进步。应建立城镇化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做到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专项资金专门用途,杜绝资金违规滥用和到位延迟的情况发生。

二是建立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建立城镇化专项资金监管组织,对于资金的发放、管理和使用提供必要的监督,避免资金挪作他用和不必要的流失。

三是制定资金使用情况定期通报规程。政府相关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主要用途进行定期通报,让群众掌握资金去向,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有利于城镇化资金使用的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