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转换债券的特征
可转债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可转换债券,境外的可转债基金的主要投向还包括可转换优先股,因此也称为可转换基金。持有可转债的投资人可以在转换期内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或者直接在市场上出售可转债变现,也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可转债的基本要素包括基准股票、债券利率、债券期限、转换期限、转换价格、赎回和回售条款等。 可转债是普通债券和可转换为股票的期权的混合物,转债价格和基准股票价格的差额构成了内含期权的价值。可转债基金可能在企业发行可转债时购买,也可能在发行后从二级市场购买。如果从一级市场购买,则可充分享有可转债以上的优点。
Ⅱ 什么是可转换债券
Ⅲ 可转换债券的债券要素
可转换债券有若干要素,这些要素基本上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转换价格、市场价格等总体特征。
⒈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⒉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时的票面利率(或优先股股息率),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低于相同条件的不可转换债券(或不可转换优先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1期利息。
⒊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用公式表示为:
转换比例=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价格
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用公式表示为:
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比例
⒋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赎回是指发行人在发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提前赎回未到期的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赎回条件一般是当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公司可按照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买回发行在外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可转换债券卖给发行人的行为。
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是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规定的赎回行为和回售行为发生的具体市场条件。
⒌转换价格修正条款。转换价格修正是指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由于公司尚未送股、配股、增发股票、分立、合并、拆细及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引起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而对转换价格所做的必要调整。
Ⅳ 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程序是怎样的
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流程: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2.期末摊余成本的计算:同一般公司债券。
3.可转换债券转股时的处理
Ⅳ 影响可转换债券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债券收益的因素一:信用因素。
就是指那些出于发行者的财务状况不好而不能偿还其债务所产生的因素。如果投资的债券是政府发行的,需要考虑国家政策,例如执政党的更替,都有可能对债券的收益造成影响。
影响债券收益的因素二:市场因素。
这是指债券市场或国民经济的意外变动影响了债券的需求。市场的因素产生于市场情况的变动性,它通常以债券的价格指数来衡量。市场因素的实质是市场涨跌的交替出现,其原因在于产业周期,即衰退与繁荣的循环。由于市场周期对债券价格的严重影响,所以,如果投资者能意识变动的周期,适时地进行投资,就可以低买高卖,减少市场带来的亏损风险。
影响债券收益的因素三:利率因素。
利率是由资金的供求而涨落,可能高于或低于债券的固定本利,而利率则直接影响到债券的收益情况。如果市场利率高于债券利率,债券的市场价格就会下降;反之,便会上涨。所以投资者要时刻关注利率的变动,以更好地进行投资。
影响债券收益的因素四:通货膨胀。
投资者在进行债券投资时,还必须考虑该项债券到期可收回的资金,即投资收益,除了债券利息外,还须有足够的收益能够补偿由于通货膨胀而导致的损失。
影响债券收益的因素五:债券投资成本。
债券的投资成本分为买入成本、交易成本以及税收成本,而税收成本是影响到债券收益的重要因素。如果投资者的投资成本越高,那么债券投资收益就会越低。所以投资者在进行债券投资的时候必须考虑债券投资成本因素。
Ⅵ 如何进行可转换债券投资
转股程序及操作要点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程序为: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随时转换成股票。 </P>
<P>2、申请转股。投资者转股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例如,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10500万人民币普通股票于2000年5月29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划》有关规定和《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该公司于1998年8月28日发行的20000元"丝绸转债"在此次发行的"丝绸股份"上市之日起,即可转换为该公司的股票。丝绸转债持有人到其转债所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填写转股申请,代码为5301,无须填写新代码。丝绸转债持有人可将自己帐户内的丝绸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股票,但每次申请转股的丝绸转债面值数额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所转换的股份最小单位为一股。 </P>
<P>3、深交所接到报盘并确认其有效后,记减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P>
<P>4、转股申请,不得撤单。 </P>
<P>5、如投资者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投资者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交易所确认其最大的可转换股票部分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P>
<P>6、为方便投资者及时结算资金余款,对于不足转换一般的转债余额,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以现金兑付。 </P>
<P>7、转股申请时间。转股申请时间一般为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但公司股票因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而调整转股价格公告暂停转股的时期除外。 </P>
<P>8、转换后的股份可于转股后的下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P>
<P>9、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最小单位为一股。 </P>
<P>10、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自愿申请转股期内,债券交易不停市。 </P>
<P>11、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间,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少于30000万元时,深交所将立即予以公告,并于三个交易日后停止其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持有人仍然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 </P>
<P>12、发行人因增发新股、配股、分红派息而调整转股价格时,深交所将停止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停止转股的时间由发行人与交易所商定,最长不超过十五个交易日,同时深交所还依据公告信息对其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并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恢复转股。恢复转股后采用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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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什么是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债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英语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发行的含有转换特征的债券。在招募说明中发行人承诺根据转换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可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换特征为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一项义务。可转换债券的优点为普通股所不具备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债券不具备的升值潜力。参见:可转换信用债券,convertible debenture。
特征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Ⅷ 什么叫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有什么特点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照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企业债券,又叫可转换公司债券。这种债券最大的优势就是利率比一般不可转换债券低,发行企业筹集资金时需要的成本较低。
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性,所以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券型
可转换债券与其他债券一样,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在持有的债券到期后,收取本息。
2.股权性
当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后,原来的债券持有人就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经营红利分配,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
可转换债券最大的特点就是可转换,债权人可以按照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如果持有人不想转换,可以继续持有,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息,或者在流通市场上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后可按照预定的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