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证券从业人员替人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被查出来会受什么处罚
今年查出来100多人呢,哥们悠着点啊。。。好好想想替考费才多少钱,自己的诚信值多少钱。。央行已经建立起个人征信系统了,小心污点跟你一辈子啊。。
❷ 请问哪里可以找到证券违规的案例
案例分析
原野案:柳暗花明又一村
购并第一案:宝延风波
四川长虹:转配股暗渡陈仓,悄然上市
脱胎换骨琼民源
万时红集团是资本运作高手还是证券市场大鳄
北大收购延中实业
中远发展
广西虎威
粤海发展
大东海何时福如东海?---中国首宗债转股案例追踪
卖壳者空手套白狼
从公开信息透视大庆联谊股票案
❸ 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因违纪在诚信系统中有违纪记录的能参加信用社招聘考试吗
证券业协会官方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你现在已经通过考试了吗 ?如果通过了到现在多长时间了 ?
❹ 求证券远程培训中《证券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案例分析》解读和《证券营销违规行为与案例分析》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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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我国股票市场上的违规案例,最好是2000年以后的
《蓝田造假案回顾》
2007年11月15日 07:33 上海证券报
蓝田造假案之所以被曝光,源自当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员刘姝威的一篇文章。
这篇题为《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的金融内参研究文章,首次揭开蓝田股份财务造假丑闻,此后蓝田股份资金链断裂。
2002年1月12日,蓝田总公司总裁瞿兆玉、总会计师黎洪福、董事会秘书王意玲等11名中高层管理人员被公安机关拘传,随后进入司法程序。
次年7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蓝田一案进行了首次公开审理。2004年11月,湖北省高院作出判决:瞿兆玉犯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和提供虚假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5年5月2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研究室原主任兼政策法规局局长王法雄,因接受蓝田股份董事长瞿兆玉的贿赂,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沈阳蓝田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归农业部管理。1996年6月18日,该公司以“蓝田股份”之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农业部首家推荐上市的企业。1999年12月,瞿兆玉将其资本运作大本营从沈阳迁至老家湖北。“沈阳蓝田”由此变身为“湖北蓝田”。
资料显示,作为一家主要从事水产品开发的农业企业,蓝田股份1996年股本为9696万股,2000年底扩张到4.46亿股,股本扩张了360%;主营业务收入从4.68亿元大幅增长到18.4亿元,净利润从0.593亿元快速增长到令人难以置信的4.32亿元。历年年报的业绩都在每股0.60元以上,最高达到1.15元。即使遭遇了1998年特大洪灾后,其每股收益也达到了不可思议的0.81元,这被当时的媒体称为“蓝田神话”。
“蓝田造假案”堪称中国证券史上一个较大的财务造假案例,其余波远未结束,今年4月23日,河北省投资者张先生曾起诉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蓝田股份)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❻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罚则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条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的,在两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执业证书的,不予颁发执业证书;已颁发执业证书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机构办理执业证书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或者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由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协会对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机构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的,由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拒绝协会调查或者检查的,或者所聘用机构拒绝配合调查的,由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给予从业人员暂停执业3个月至12个月,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的处罚;对机构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违反本办法被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第二十六条协会工作人员不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协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❼ 虚假信息的证券交易案例 多多益善
这方面的案例如近期的002044这股票,已经被立案调查。
【2010-04-10】
江苏三友(002044)仍不承认"欺诈上市"
在“江苏三友通过隐瞒实际控制人变更骗取上市资格”被本报曝光两周后,江苏三友诸位高管终于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有意思的是,尽管公司欺诈上市证据确凿,但作为该事件当事方之一的江苏三友董事长张璞似乎仍不愿接受这一事实。
在江苏三友昨日下午举行的“200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公司究竟有无造假上市成为中小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有投资者在说明会伊始便向江苏三友发问:“鉴于本次欺诈上市的负面影响已给公司市场形象造成有极大的损伤,公司有没有考虑让壳?”对此,公司董事长张璞却十分敏感地表示,提问中所用的“欺诈上市”一词是不恰当的,该事件最终如何定论,一切都应在监管部门调查后。
事实上,本报此前获取的大量证据已显示,无论是江苏三友原实际控制人纺织工业联社,还是包括公司董事长张璞在内的上市公司8位高管,均知晓江苏三友上市前变更实际控制人是明显违规行为,但为了公司在上市审批中“蒙混过关”,相关方最终均选择了故意隐瞒。而江苏三友控股股东友谊实业(由江苏三友众高管持股)在2006年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工商登记时也承认,此前未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主要是考虑到江苏三友上市资料要求的连续性。由此可见,江苏三友欺诈上市的事实已不容辩驳。
在昨日的说明会上,众多股东还就“公司高管是否违规动用信贷资金MBO”、“友谊实业股权转让事宜公司高管此前是否已知情”等外界关心话题向江苏三友诸位高管求证,但江苏三友方面对此均未给予明确回应。
【2010-04-02】
监管机构正式立案调查江苏三友(002044)
通过故意隐瞒实际控制人变更而欺诈上市的江苏三友,将为自身的荒唐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江苏三友今日披露,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已于4月1日被江苏证券监管部门正式立案调查,这是江苏证券监管部门2010年第1号调查案件。
江苏三友此番被立案调查,源于其在2005年上市前夕故意隐瞒了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事实。据悉,江苏三友原实际控制人纺织工业联社早在2004年6月便已将友谊实业(江苏三友控股股东)53.125%股权协议转让给张璞(江苏三友董事长)等9名自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此发生变更。但为达到上市目的,江苏三友及其他当事方却故意隐瞒上述事实以逃避市场监管,直至今年3月27日方对外披露。
获取的大量证据显示,无论是南通市政府直接管理的纺织工业联社,还是江苏三友董事长张璞在内的上市公司8位高管,均知晓江苏三友上市前变更实际控制人是明显违规行为,但为了公司在上市审批中“蒙混过关”,相关方最终均选择了故意隐瞒,而且控股股东的内部文件也承认了欺诈上市的事实。不仅如此,为收购上述股权,张璞等人更是置当时的《贷款通则》于不顾,违规动用逾六千万信贷资金进行MBO。
江苏三友事发后,监管部门全面介入调查,各方高度关注此事。
如今,随着江苏三友被立案调查,公司上市过程中的种种“黑幕”也将揭开。
除此案件外,还有去年比例轰动的000858的虚假陈述事件,历史上比较注明的还有000682、000502、600709等这几只股票的虚假信息的证券案例也是比较著名的。
❽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违纪处理办法
1、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资格考试的,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2、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老师提醒后无效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1.考试期间,交头接耳、互打手势的;
2.考试期间,在考场内外喧哗的;
3.拒不按要求存放物品的;
4.将演算草稿纸带离考场的;
5.考生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
6.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3、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1.伪造或涂改准考证的;
2.偷看他人答题,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3.抄袭或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笔记、书本、纸条的;
4.试图使用通讯及摄录设备的;
5.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6.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7.教唆或组织集体(2人以上)作弊的;
8.考生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9.侮辱、谩骂或蓄意报复、殴打考场工作人员的;
10.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4、证券从业人员存在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
❾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处理该如何处理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为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平公正的环境,现对2015年第二次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违纪人员处理结果公告如下:一、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取消18名违纪人员当场考试成绩,并给予禁考一至两年的处理,相关违纪情况记入我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二、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1名使用通讯电子设备严重违纪的从业人员给予注销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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