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
1、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保障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使用者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了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满足公众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需求,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规定,2005年9月25日起施行。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是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而制定。
5、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为了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中国”域名。但是,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1)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方案扩展阅读: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② 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的意见
一、建设现代投资银行
(一)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经纪、自营、资产管理、承销与保荐等传统业务,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业务和交易方式,探索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鼓励证券经营机构开展管理创新,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二)完善基础功能。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拓展投资融资、销售交易、资产托管等基础功能,进行销售交易类产品创新,满足客户对非标准化产品的需求。鼓励证券经营机构为大宗交易、私募产品、场外衍生品等各种金融产品开展做市等交易服务。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推进统一证券账户平台建设,建立与私募市场、互联网证券等业务相适应的账户体系。规范证券行业支付系统,研究建设支付平台。
(三)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在境内外发行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优先股、公司债,开展并购重组。鼓励证券经营机构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和新型融资工具。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收益凭证业务试点。
(四)发展跨境业务。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为境内企业跨境上市、发行债券、并购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承销、托管、结算等中介服务。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走出去”,在港、澳、台和其他境外市场通过新设、并购重组等方式设置子公司。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提供相关服务,积极参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并依托上海自贸区等经济金融改革试验区机制和政策,为境内外个人和机构提供投融资服务。
(五)提升合规风控水平。优化以净资本及流动性风险防范为核心的证券经营机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证券经营机构自身风险管理责任,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全员合规管理,强化合规队伍建设及履职保障。督促证券经营机构坚持以客户利益为中心,严守道德底线与职业底线,履行行业责任、市场责任与社会责任。
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
(六)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证券经营机构要创新和改进资产管理业务流程,提升产品销售、产品设计、投资运作、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专业水平。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开发跨境跨市场、覆盖不同资产类别、采取多元化投资策略和差异化收费结构与收费水平的产品。研究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制度体系及相应的产品运作模式和方案。拓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允许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七)支持开展固定收益、外汇和大宗商品业务。加快债券产品创新,完善做市商交易机制。发展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债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资产证券化业务,积极探索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依法开展大宗商品和外汇的期现货交易。
(八)支持融资类业务创新。完善融资融券业务相关规则,扩大融资融券与转融通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开展约定购回、股票(权)质押回购等融资担保型业务创新,扩展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回购出资方范围。
(九)稳妥开展衍生品业务。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境内期货市场交易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利率互换、期权等衍生品交易。进一步完善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相关配套文件。研究衍生品交易的集中结算、交易信息报告等制度。适应资本市场风险管理需要,平稳有序发展相关金融衍生产品。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以对冲风险为目的使用期货衍生品工具。
(十)发展柜台业务。扩大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业务试点。加快建设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私募业务项目对接、在线转让等各项服务。稳步发展机构间市场,推动互联互通。鼓励证券经营机构多方位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研究建立行业增信机构,规范管理融资性担保机构。
(十一)支持自主创设私募产品。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逐步实现对证券经营机构自主创设的私募产品实行事后备案。对在证券经营机构柜台市场或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创设的私募产品,直接实行事后备案。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设立并购基金、夹层基金、产业基金等直投基金。
三、推进监管转型
(十二)转变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统一监管尺度,从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依法自主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自主识别、判断并承担创新风险。加强事中监管与动态监测监控和以风险、问题为导向的现场检查。强化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日常监管机构、稽查执法部门和自律组织之间的监管执法联动机制。
(十三)深化审批改革。甄别清理证券经营机构类审批备案事项。进一步取消调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逐步予以废止;除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外,禁止以任何名义或任何方式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审批。取消证监会系统各单位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前备案、报告事项,确有必要保留的,改为事后备案。所有审批备案事项,都必须公布标准、流程、期限和方式,不公布的不得实施。
(十四)放宽行业准入。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出资设立证券经营机构,进一步放宽证券经营机构外资准入条件。支持国有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委托专业机构投资运营或设立专业证券经营机构。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以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完善“一参一控”政策。
(十五)实施业务牌照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进退有序的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在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前提下,支持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交叉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的基础上申请证券业务牌照。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和托管业务牌照。适时扩大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
③ 工业互联网股票有哪些
据报道,今日工业互联网概念股拉升,东土科技(300353)股票涨停,佳讯飞鸿(300213)、海得控制(002184)、神州泰岳(300002)以及华中数控(300161)等个股集体拉升。那么,工业互联网概念股有哪些呢?小编给大家简单介绍几个吧。
金自天正(600560):公司是由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控股的大型工业自动化综合性高科技企业,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骨干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领域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承接自动化工程及技术服务等,可为用户提供系统、先进、定制化、高性能价格比的工业自动化全面解决方案。
海得控制(002184):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国内领先的具有多行业系统集成和工程实施能力的企业。海得控制在南京、杭州、北京、广州、武汉、西安、成都、福州、济南、沈阳、长春、新疆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和区域机构及产业化基地,业务覆盖国内主要区域。为客户提供自动化解决方案与软硬件产品服务。
智光电气(002169):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电气控制与自动化领域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电网安全与控制设备、电机控制与节能设备、供用电控制与自动化设备及电力信息化系统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已建立了以测控技术、电力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和应用软件技术为基础的核心技术平台。
神州泰岳(300002):神州泰岳是一家“价值引导,创新驱动”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物联网与通信、ICT运营管理协同发展的高科技企业,致力于用信息技术推动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公司拥有系统集成一级、信息安全服务二级等顶级资质。公司以科技研发为牵引,打造核心竞争力,拥有软件著作权1500余件,授权专利600余件。
④ 互联网金融对证券的冲击表现在哪些方面
互联网金融来袭,传统银行业战战兢兢,想方设法迎接挑战。在银行业燃起了烽火之后,证券业的烽火也为期不远了。眼看着互联网公司到处跑马圈地,不少证券公司坐不住了。总不能等着互联网公司杀将过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领地就那么失去吧?在逼人的形势面前,证券公司如何把握时机备战互联网金融,是一个现实问题。
——亚夫
■在互联网金融来袭时,证券公司受到的影响程度及时间先后会有所不同。对券商而言,虽然目前不会对自己的主流客户形成分流,但互联网金融提醒了券商对长尾市场的重视,同时应加快对高端核心客户的服务层次,拓宽自己的护城河。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推进,经纪业务首当其冲。对于券商而言经纪业务仍是券商重要的收入来源,也是资管业务、创新业务的基础。当前换手率和市值上升面临瓶颈,网上开户即将落实,互联网公司开展经纪业务也只需监管者应允,彼时纯通道业务竞争更激烈,佣金面临下行压力。
■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券商的发展将是一个定位差异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券商将依据自身禀赋进一步分化,强者恒强与创新者逆袭都符合演进逻辑。证券公司应冷静、理性地透过成功互联网企业的形式和表面,探究属于自己的互联网金融时代下的创新策略。
□孟庆江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一系列战略性技术从趋势走向主流应用,互联网从一种技术演变为人们生活的环境,信息技术让金融无所不在。在沟通无极限的扁平互联网世界里,人们希望以开放、聚合、互联、智能的方式,自组其需要的金融服务场景,便捷、快速地获取针对自己的个性化金融产品,享受全天候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
互联网金融激战状况
互联网金融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它属于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2013年,互联网金融概念的热度开始急速攀升。6月17日,阿里巴巴推出了“余额宝”产品,截至2014年2月27日,余额宝资金规模已达到5000亿元,客户数超过8100万户,创造了令金融界震惊的奇迹。
随后出现的“类余额宝”拉开了互联网金融的大幕,产业界、投资界、学术界乃至监管部门纷纷开始加大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布局,P2P网络借贷、众筹、网络小额信贷、比特币等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已成为社会各界的焦点。据《2014年中国大众富裕阶层财富白皮书》显示,受访大众富裕阶层中有41.7%的人群参与了互联网金融投资,显示了大众对互联网金融投资的强烈需求。
随着全民理财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借助网络入口和移动端的客户优势,正成为传统金融机构新的营销渠道和平台。无论是阿里巴巴还是网络,都有着海量用户,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放量级的精准客户群。互联网企业在网络和移动入口上的争夺,已经表明了理财营销渠道创新的重要性,这从淘宝上线基金网店后成交的活跃中可见一斑。
2013年第二季度,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核心企业市场持续稳定,伴随着传统行业电子商务化程度的加深,部分电商、传统零售、传统金融巨头出于战略考虑,纷纷切入第三方支付市场。金融产品销售电商化将成为未来支付市场发展的重要驱动之一,而第三方支付进军传统金融服务领域,也在成为大势所趋。
互联网金融的突飞猛进,使传统金融业有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一方面可以推进利率市场化,另一方面也可以迫使传统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互联网浪潮从民间金融领域获得突破,从互联网企业跨界渗入到金融领域,关键在于降低了信息和资金交易的成本。
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正在迫使传统金融业改变服务模式,而互联网企业在这场变革中不仅获得了真金白银,同时也对传统金融业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互联网企业能够迅猛发展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撑,从信息技术发展的角度来看,云计算推动了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产生和发展,随之产生的海量数据形成了大数据;大数据的分析技术反过来又促进了云计算的进一步发展。
云计算和大数据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托的关系,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是云计算两种接入终端的衍生体系。这些信息技术正在不断地冲击和改变着所有的行业,最突出的就是稳健、保守的金融业。传统金融业要想全面拥抱互联网金融则必须依托信息技术的有效支撑。
移动互联网在原有桌面互联网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破了时间和空间上对用户的禁锢,不仅增强了信息传播的时效性,而且可以让用户随时随地进行交易和支付结算,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的可获得性,释放了部分被束缚的需求。根据统计,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53729.8亿元,同比增长46.8%。并预计未来两年互联网金融对于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推动作用将会更强。
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与普及,互联网企业跨界涉足金融业日趋常态,涌现出大量的初创企业,对传统金融业的多个领域形成了冲击,从支付结算到投融资服务、再到流通货币、证券、基金等传统金融行业无一幸免。互联网企业渗入的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并开始向金融业的核心领域拓展。
互联网金融与大数据技术
传统金融行业的互联网服务,无法满足广大顾客的全部需求,80%的客户把钱存入银行,却只让20%的人享受到金融服务。很多传统金融理财都有一个不低的门槛约束着用户的参与机会。金融企业本身的顽固和高傲需要积极富有激情的创新性应用的冲击。无论阿里巴巴还是网络,它们拥有着海量的数据,并且接纳任何初级的用户,给所有的用户一个参与的机会,进而带来大量的长尾资金。当用户的需求得到不断地延伸和拓展的时候,金融大数据的优势恰恰是这些公司的最大依仗。互联网金融充分利用大数据来颠覆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实,所有的金融产品都是各种数据的组合。
互联网金融企业掌握的最重要资源就是交易数据。在信用风险管理产业链中,若由银行最终掌控大数据资源,将意味着银行触角进一步延伸和客户基础大规模下移。平台是互联网时代垄断性数据的唯一可持续来源,由此基于线上交易平台获得数据是布局互联网金融的必要条件。无论是银行搭建电商平台还是互联网企业利用交易用户做服务,其核心都是想通过交易平台对客户数据分析预测客户可能的消费和交易需求,从而精准掌握客户的信贷需求和其他金融需求。
互联网对金融的变革,总体上来说,可以分为两部分:互联网思想和互联网技术,这两者类似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关系,是互相辅佐和渗透的。互联网技术从深层次具体化的角度解读可以分为:大数据、P2P人人组织网络和两面市场。其中大数据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促进金融的开放性,大数据首先要数据全量在线。现在太多系统都是孤立的,即使银行本身的很多业务,比如对公业务、对私业务、卡业务等都是相互分离的难以形成联动效应;况且决定信用本身的不单是金融数据,很多其他领域的数据也会产生影响,这对于数据的开放性要求更高。互联网有天生的开放性、透明性,使得大数据的应用有了可能。
互联网金融对大数据的使用,天生具有优势。互联网可以在法律和道德所容许的范围内捕捉信用评估所需要的个人或群体的行为信息,并将这些繁杂的信息提供给大数据作业系统进行处理,完成对个人或群体的信用价值的评估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其核心是风险控制。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同样明显,如何完善监控仍是个问题。网贷平台不见面、不审查、无抵押的快速贷款模式虽然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却也让贷款风险无限放大。阿里巴巴等虽有大数据支持,但其数据库建立为时不长,其可靠度还有待继续验证,那些不具备大数据支持的其他互联网金融,风险评估需要的经营、诚信等信息根本无法核实。
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控制大致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类似于阿里巴巴的风险控制模式,他们通过自身系统大量的电商交易以及支付信息数据建立了封闭系统的信用评级和风控模型;另外一种则是众多中小互联网金融公司通过贡献数据给一个中间征信机构,再分享征信信息。
利用电商大数据进行风控,阿里金融对于大数据的谋划可谓非一日之功。阿里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大数据挖掘系统,通过积累的大量交易支付数据作为最基本的数据原料,以及卖家自身提供的销售数据、银行流水等情况作为辅助数据原料。所有信息汇总后,将数值输入网络行为评分模型,进行信用评级。
在风控革新领域,现在理论上的业内观点有两种,第一种是通过技术的手段,可以实现很好的风控,从而让坏账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传统金融机构采取的是人工尽职调查,依靠经验判断和数据调研等办法实现,尽量压低坏账率,而互联网金融其实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容纳更多的数据来实行,传统金融机构的风控方式,其实长期实践的效果来看,并不理想。而互联网金融采取的这种风控思维也一样没有得到实践的证明,短期内估计也很难被证明行之有效。利用大数据风险控制短期内不现实,一方面是数据的宽度和深度不够,另外大数据的技术处理能力也跟不上。
小贷类网站积累的信贷大数据包括信贷额度、违约记录等。但单一企业缺陷在于数据的数据级别低和地域性太强,以及部分小贷网站平台通过线下采集数据转移到线上的方式来完善信用数据。这些特点决定了如果单兵作战他们必定付出巨大成本。因此,贡献数据的模式正逐步被认可。
如今互联网金融席卷而至,一方面互联网自身存在安全问题,另一方面金融业也具有特定的风险问题,如此结合或将风险相互放大,这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征信机构的产品及技术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互联网金融对证券公司的影响
金融的本质是资金融通,其核心在于背后的信用体系。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获取成本的存在,其业态最初源于线下,具有一定的物理边界。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出现,技术与金融业态的结合在提升客户便利性的同时,可使信息获取成本得到大幅降低,各类新型金融业态的出现与发展成为可能。随着证券行业在互联网领域探索的不断深入,在推动经营业发生转变的同时,相关领域的交叉也会对现有的行业竞争格局带来一定的变化。
由于证券公司不同业务的门槛不一,对应的监管要求也不一样,在互联网金融来袭时,其受到的影响程度及时间先后都会有所不同。同质化、低技术含量、低利润率、监管者有意放开的业务会率先受到冲击,而对知识、技术、资本及风控要求高的业务则可能在互联网金融向更高层次发展以后受到影响。对券商而言,虽然目前不会对自己的主流客户形成分流,但提醒了券商对长尾市场的重视,同时应加快对高端核心客户的服务层次,拓宽自己的护城河。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推进,经纪业务首当其冲。当前换手率和市值上升面临瓶颈,网上开户即将落实,互联网公司开展经纪业务也只需监管者应允,彼时纯通道业务竞争更激烈,佣金面临下行压力。即使近年来部门券商在调整收入结构上成绩显著,但对于券商而言经纪业务仍是券商重要的收入来源,也是资管业务、创新业务的基础。
从现实情况看,券商也已经开始备战互联网金融。网上开户、网络商城、基于大数据的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开展如火如荼不胜枚举。证券公司早已实现网络交易,拥有标准化大数据,在行业特性上就具有融入互联网金融天然品质。2014年4月份,国泰君安等6家券商相继宣布获得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围绕账户管理为核心的行业革命也因此开始打响。
在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创新大会意见征求稿指出,将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建立与私募市场、互联网金融等业务相适应的账户体系,强化账户功能。互联网降低了信息传统和客户切换的成本,也会加快券商差异化的进程。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券商的发展将是一个定位差异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券商将依据自身禀赋进一步分化,强者恒强与创新者逆袭都符合演进逻辑。
证券公司应冷静、理性地透过成功互联网企业的形式和表面,探究属于自己的互联网金融时代下的创新策略。
第一、要以专业为本,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用开放的心态迎接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来临。互联网金融的重心仍在金融,互联网只是工具。市场担心互联网企业投身金融会对传统机构造成冲击,过于强调实现的方式而忽视金融业所包含的投资、融资、资本中介、风险管理和结构设计等更多专业的领域。
第二、以客户为中心,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和采用灵活多样的营销方式。面向广大客户特别是零售客户,提供全新的标准化服务产品,构建依托互联网的客户营销服务体系和模式。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具有尊重客户体验、强调交互式营销、主张平台开放等新特点,运作模式更强调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核心业务的深度整合。
因此从金融互联网化,到按照互联网理念做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券商要建立灵活、敏捷、快速、高效的扁平化组织,以及捕捉互联网新服务场景商机。要在产品、服务、系统的设计、交付过程中,建立强大的服务和营销队伍,将客户体验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建立完备的线上客服体系,客户第一的价值观体系,成立专门的客服团队,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话和在线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
互联网金融冲击下证券公司系统建设
证券公司在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转型阶段需要从产品、账户、服务三个方面入手搭建互联网金融的雏形,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长远发展打好基础。具体的系统建设包括构建产品中心,实现对于产品信息及全生命周期的统一管理;建设消费支付管理系统,打通保证金内外流动的渠道;建设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于客户的分级分层管理;建设微信平台和QQ平台,实现证券公司服务方式的多元化和个性化。
1.产品研发中心
产品研发中心是公司级的、开放的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提供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产品模型定义、供应商管理、渠道管理、产品配置、评估、审核以及风险合规等功能。通过产品研发中心可以实现对于产品供应商的管理、对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于产品的灵活配置组合。
2.客户信息管理系统
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定位为公司级的客户信息系统,它通过整合形成单一客户视图,获取包括基本信息、账户信息、额度信息、风险管控和关系信息等在内的全面的客户信息;它与各类应用系统进行整合,接受访问和更新,展现完整的、一致的、共享的、权威的客户信息,可以解决客户信息重复采集、共享性差、利用率低、操作风险高等问题。同时,系统通过对客户信息的归集、整理、分析,发现客户之间的关联关系,从而提升营销服务水平。证券公司通过构建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可以达成“统一客户,统一账户、统一资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的目标,满足综合理财服务的业务需要。
3.互联网营销服务系统
互联网营销服务是基于科技的进步与创新、社交方式的改变与发展而产生的新需求,通过证券公司服务理念和互联网服务方式的融合,开启内控外联全兼顾的信息化管理模式,满足企业客服稳定、安全、快捷的工作需求,为企业真正实现高效率客户服务和有效客户关系管理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4.建立流程平台与交易功能统一接入系统
目前各个系统之间的数据互联可以通过数据中心进行,但需要实时处理的业务功能互联多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存在变更困难、后台业务系统暴露于前台后性能不足的问题,建立跨系统的流程平台和交易功能统一接入平台,以提升数据交互的标准化、统一性。
5.未来系统建设规划
实现了布局转型阶段的系统建设后,证券公司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已经粗具雏形,在切入扩展阶段可以继续建设一户通和内贷业务管理平台等系统,实现客户账户、产品、服务的一站式体现及征信授信业务办理;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较为成熟的融合巩固阶段,辅以相关系统的建设实现证券公司在互联网金融业态下对有价资产进行登记管理的需求,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时代证券公司的信息系统建设,促进证券公司从传统金融领域向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跨界经营,发扬证券公司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的中介职能。
证券公司应推动互联网金融下的创新
金融业的潜在进入者通常是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从金融业的薄弱环节切入,通过破坏性产品或破坏性商业模式,打破原有的市场结构,在不断升级自身的产品与服务后,则很可能在未来攀升到金融业产业链的顶端。
现阶段券商互联网实践进入实务操作:一是账户开户实现网络开户。多家券商推出手机开户。二是金融商城落地。三是客户的服务更为有形。基于大数据的集成,券商可以实现客户识别和产品推介,不仅可以通过软件做理财规划。还有组合推介,甚至引导客户做工资卡定投等。技术仅仅是外衣,互联网金融的核心还是服务,提供更贴合客户需求的服务,更便捷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鉴于互联网金融在国内证券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迅速发展,建议证券公司应把握机遇、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在公司的发展与创新,具体措施如下:
1.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搭建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搭建对于公司的后继发展作用至关重要。在搭建平台的过程中,主要考虑三个因素。首先要通过分析精准掌握用户需求;其次考虑在产品、服务和用户体验做到极致,超越用户预期;最后考虑用循序渐进的开发方法,在持续迭代中完善和更新产品,使之与时俱进。
金融互联网业务的开展初期需要以下技术系统支持:
(1)电商网站。面向网上客户提供服务的网站,包含开户、产品销售、在线交易、在线服务等功能。
(2)微信服务平台。建设中投证券微信公众平台,构建公司在微信上的信息服务渠道,业务办理渠道,营销推广渠道和客户行为数据收集渠道。
(3)互联网财富管理账户体系。目前公司账户体系无法支持用户在无开设资产账户的情况下购买金融或服务产品。需建立涵盖股票、基金、银行理财、保险、期货、服务产品购买的统一账户体系。并实现客户网上自助开户。
(4)整合对接系统。电商网站需与多金融产品销售平台、经纪业务工作平台、前台营业管理系统、呼叫中心系统等相对接。
2.加大市场宣传
目前券商不够成功的原因之一在于券商宣传不够,缺乏运营网上商城的经验。当前券商网上金融商城最大的问题是在同质化竞争中,如何将原有实体用户吸引到互联网中,为网站导入长期有效的客户访问量及销售量。券商把业务搬到互联网,主要目的是唤醒其存量客户,增大存量金融客户的金融需求黏性。同时,给增量客户一次使用后留下深刻印象,上手快、体验佳是互联网券商的主要诉求。
市场拓展方面前期应注重合作渠道的拓展与线上广告,包括建立客户共同开发渠道、与多家单位互换服务资源、在微博、网站联盟、微信等渠道营销等,迅速扩大品牌知名度,扩展客户群。
3.借助大数据的分析工具
互联网金融并非简单地把传统金融业务搬到网上去,而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来颠覆券商与用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实,所有的金融产品都是各种数据的组合。以客户和互联网用户在公司各个渠道表现的行为数据为基础,收集市场融资企业信息数据,辅以金融市场资讯、宏观分析、行业分析等外部数据,以云计算基础平台作为支撑,建立公司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对用户互联网操作行为数据、市场趋势数据、已有或潜在投融资合作企业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分析,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进行公司金融产品、服务模式以及融资中介创新应用尝试。通过交易平台对客户数据分析预测客户可能的消费和交易需求,从而精准掌握客户的信贷需求和其他金融需求。
4.引进和培养互联网金融人才
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个新兴行业,互联网金融人才的要求颇高,除了要求精通互联网技术,还需要有专业和丰富运营经验,同时又了解金融行业。要求从用户体验、业务模式、销售运营模式与文化、沟通等方面去改变传统金融人。建议证券公司能够引进和培养能够适应互联网节奏的金融人才。
⑤ 股市的一人一户限制取消,对散户有什么好处呢
1 开户数有望大幅增长
根据中国结算12日晚间发布的证券账户业务指南(修订版),同一投资者最多可以申请开立20个A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分析人士预计,此举便利投资者,在市场行情向好的背景下,有望带来开户数的大幅增长。
放开“一人一户”限制是证券账户整合工作的一部分。根据中国结算的整合方案,每位投资者将拥有一个总账户和若干子账户。一码通总账户下的子账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A股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B股账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账户(股转系统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以及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
在证券账户整合之前,每个股民表面上只有一个证券账户,但是在这一个股市账户的背后,默默地承受了7个收费项目。“整合后,收费项目由原来的7项调整到只收取开户费一项,开户费收费标准统一并大幅降低,降幅达56%。”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任何拥有一码通账户信息的投资者可以在任何证券公司的任何营业网点,随时查询个人所有账户信息,只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信息即可。
2 券商佣金大战在即
“一人一户”限制取消给投资者带来开户便利的同时,也将直接冲击券商的业务模式。“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佣金大战。”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
董登新介绍,券商佣金,也就是股民交给券商的手续费,现在比率一般都为万分之八。但牛市当中,在股市有着高换手率的情况下,佣金还有下降的空间。而投资者选择哪家券商开户,最终取决于佣金的比较。“牛市中,券商会压低佣金争取留住老股民,投资者则会比较新老账户,对佣金较低的优先考虑。”
新规刚刚发布,一些券商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就已经感到了压力。“竞争肯定会加剧,拼手续费在所难免,而且要有更多的市场化手段进行营销,从过去开发客户转变为挽留客户。”某证券公司北京营业部的一位客户经理说。
“这对门店销售来说是巨大的经营转型,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就说不好了。”该客户经理说。
不过,在财经评论人士皮海洲看来,现在佣金已经比较低了,降低佣金对吸引新客户来说比较有利,对老客户没什么吸引力。“短期内佣金率可能会有调整,下降到万分之五比较靠谱,但难有大的调整空间。”
实际上,近两年来,随着互联网证券的发展,网上开户的佣金率已经降到万分之三以下。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目前共有55家证券公司获准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但是,由于不够便捷,网上开户尚未普及。
按照之前的规定,投资者如果对券商的服务不满意,必须进行转户,而这是一个相当麻烦的过程。“可现在,哪家券商的服务好就在哪家的账户上面多交易点。”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说,这对券商的要求更高了,立足于维护客户权益的券商将在长远竞争中获益,而那些有坑害客户行为的券商将受到市场的惩罚。
⑥ 互联网行业可以申报哪些政府扶持项目
省级“互联网 ”专项引导资金。
1、加强专项扶持。统筹相关专项资金设立省级“互联网 ”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互联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孵化、初创企业补助、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应用示范。同时,探索创新资金扶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
2、加大信贷支持。政府出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要加大对“互联网 ”企业的支持力度;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的“互联网 ”企业担保业务,省再担保公司可适当提高再担保代偿比例。支持省内地方法人银行根据“互联网 ”企业需求,创新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项贷款,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采取银团贷款、“财园信贷通”等方式,支持“互联网 ”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贷款,省级“互联网 ”专项引导资金给予风险补偿和贴息支持。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引入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鼓励各种社会资本以天使投资形式支持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服务,鼓励通过债券融资方式支持“互联网 ”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 ”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鼓励“互联网 ”企业上市挂牌,省财政安排资金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在上海、深圳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0万元,上市企业所在地政府也要给予适当补助。
(6)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方案扩展阅读
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着力做优存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着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开放共享。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将互联网作为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
坚持融合创新。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以融合促创新,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
坚持变革转型。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要素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创新网络化公共服务模式,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坚持引领跨越。巩固提升中国互联网发展优势,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为突破口,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安全有序。完善互联网融合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⑦ 中国联通混改方案究竟是什么
中国联通混改方案是国家发改委主导的国企混改首批混改试点项目,该方案最大的引入互联网企业,方案还包括员工持股,牵涉到企业的治理机制,这些复杂的问题都为后续混改企业躺了一条路,是一个突破口。
一、企业混改的释义:
企业混改就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目的不是为了混合而混合,是为了让国企在改革中能够增加竞争力和活力, 混合的目的是为企业打造一个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有竞争力能够培养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治理体系。
国企改革被公认为我国经济改革中最难的环节之一,难就难在各界在一些根本问题上缺乏共识。在新一轮以“混合所有制”为重要标志的国资国企改革中,虽然方向已定,但细节至今未明。在此背景下,如何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路线至关重要。
二、企业混改的应用:
1、内部优化重组、改善组织结构,外部合作合伙、联合兼并,实现股份制改制,通过交叉持股相互参股,构建混合型企业。开发新项目、组建新公司,实行股份制,尽可能形成混合型企业。
2、基础好的股份制企业,通过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选择A股、H股等境内外类别,选择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等不同渠道实现IPO。
3、通过股权的流转、增持减持、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私募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促进各类资本的融合。
4、继续坚持和改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成功做法,深化存续部分改制,培育优质资产推向市场,有条件的母公司可改制为控股公司或投资公司,大企业可以整合子公司争取整体上市,放大资本功能。
5、通过合资合作、并购、参股入股等方式,吸纳外资成为境外公司股东。
⑧ 国发 〔2016〕19号《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19号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国有企业办学校、公检法机构向地方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部分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已移交地方或进行了改制。
但目前全国范围内仍然存在大量国有企业办社会机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人员管理、运营费用负担沉重,已经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资源做强主业,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处理,不搞“一刀切”,允许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等不同方式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革思路清晰、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率先推进,改革情况复杂的地区可以试点先行、逐步推进。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1.时间安排。2016年开始,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政策措施。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工作执行各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同一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中央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补助50 %。
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中央财政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地方国有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牵头负责。
(1)国资委、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财政部负责制定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具体补助办法(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国资委、财政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管理等机构实行分类处理,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剥离。
1.时间安排。2016年出台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2017年年底前完成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地方以及对企业办消防机构的分类处理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
2.政策措施。
(1)分类处理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对与地方协商一致同意接收的医疗、教育机构,移交地方管理;对运营困难、缺乏竟争优势的医疗、教育机构,予以撤销并做好有关人员安置和资产处置工作;对因特殊原因确需保留的医疗、教育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同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的重组改制。
(2)对企业按照消防法规要求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消防队予以保留;对企业办的市政消防机构,原则上予以撤销.其中符合当地城镇消防规划布局不能撤销的消防队(站)划转当地人民政府接收。
( 3)企业负责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移交地方政府负责。
( 4)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撤销、改制、集中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等费用补助50%,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地方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机构剥离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工作分工。国资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国资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4)国资委、公安部、财政部负责制定国有企业办消防机构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三)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统一交由当地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集中力量将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服务。
1.时间安排。2016年开始,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逐步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2020年年底前完成。
2.政策措施。
(1)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相关档案存放在县级档案管理部门。
(2)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时按每人每年核定费用基数。中央企业以及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具备条件的可以移交当地有关部门管理。
(4)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含有关地区供暖费)问题。
3.工作分工。国资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四)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和时间要求,实现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厂办大集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政策措施。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继续给予补助和奖励,补助比例按国办发〔2011〕18号文件规定不变,奖励比例统一确定为30%。
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将自筹资金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接续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改革支出,具体范围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因核销关闭破产厂办大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欠费增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由各地区结合中央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状况统筹考虑。
2.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依照有关工作安排推进实施。
(五)集中解决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问题。对持续严重亏损、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一企一策采取措施,妥善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保障问题。
1.政策措施,对国有困难企业进行梳理分类,分别通过依法破产靖算、重整或债务重组等方式开展集中治理。企业要通过资产变现、资产证券化、引入战略投资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地方政府要妥善解决职工分流安置、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有关金融机构要依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
2.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银监会、国防科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国资委负责制定关于加大困难中央企业治理力度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国有困难企业,由国资委、财政部、银监会、国防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按一企一策原则专项研究解决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专项小组由国资委、财政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银监会、国防科工局等部门参加。专项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督促检查,推动中央企业、地方政府及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二)发挥地方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本工作方案未涵盖的区域性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妥善解决。
(三)落实企业责任。各级国有企业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将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纳入业绩考核体系,按时出台落实措施,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提高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要通过资产变现、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外部审计,严格落实承接债务的主体,防止逃废金融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
(四)保障资金投入。国资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优先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财政部商国资委根据工作进度,千方百计保障改革资金需求。
财政部统筹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将有关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剥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补助资金,主要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渠道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明确目标、加强沟通,开阔思路、创新方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探索改革新路径,促进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间题。
国资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8)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方案扩展阅读: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特别指出,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
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参考资料: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知-西安人民政府
⑨ 互联网金融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模式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技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在此种模式下,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能够通过网络直接对接,交易成本大大减少。
2、p2p网络贷款平台
p2p(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p2p网络贷款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
p2p平台的盈利主要是从借款人收取一次性费用以及向投资人收取评估和管理费用。贷款的利率确定或者是由放贷人竞标确定或者是由平台根据借款人的信誉情况和银行的利率水平提供参考利率。
由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对p2p网贷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概念界定,其运营模式尚未完全定型。目前已经出现了以下几种运营模式,一是纯线上模式,此类模式典型的平台有拍拍贷、合力贷、人人贷(部分业务)等,其特点是资金借贷活动都通过线上进行,不结合线下的审核。通常这些企业采取的审核借款人资质的措施有通过视频认证、查看银行流水账单、身份认证等;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此类模式以翼龙贷为代表。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后,平台通过所在城市的代理商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另外,以宜信为代表的债权转让模式现在还处于质疑之中,这种模式是公司作为中间人对借款人进行筛选,以个人名义进行借贷之后再将债权转让给理财投资者。
从p2p的特点来看,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对利率市场化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由于其参与门槛低、渠道成本低,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社会的融资渠道。但从目前来看,p2p网贷暂时很难撼动银行在信贷领域的霸主地位,无法对银行造成根本性冲击。p2p针对的主要还是小微企业及普通个人用户,这些大都是被银行“抛弃”的客户,资信相对较差、贷款额度相对较低、抵押物不足,并且因为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暂时没有对p2p企业开放等原因,造成p2p审贷效率低、客户单体贡献率小,以及批贷概率低等现状,并且很多异地的信用贷款,因为信贷审核及催收成本高的原因,不少p2p平台坏债率一直居高不下。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活跃的p2p网贷平台大约在800家左右,根据了解的最近平台相关规划、建设情况,预计在2013年底将达到1500家左右。从目前整体p2p行业来看,先进入者因为有一定的知名度及投资者积累,相对大量的投资者来说,更多的是缺乏优质的信贷客户;而对于一些新上线的平台,因为缺少品牌知名度及投资者的信任,或者被迫选择一些虚拟的高利率的标的来吸引投资者,或者是依托线下合作的小贷、担保公司资源将一些规模标的进行资金规模或者时间段的分拆,以便尽快形成一定的交易量,争取形成良性循环。
p2p网贷平台还处于培育期,用户认知程度不足、风控体系不健全,是p2p行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少数平台跑路的信息也给行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其大都是抱着捞一把就跑的心态,在平台上线不长的时间内依靠高回报率骗取投资人的资金,而很少是因为真正的经营不善而倒闭的。因此,不能因为少数害群之马的恶劣行为来彻底否定一个行业,而是要在逐步建立备案制以及相关资金监管的同时,加大对真正违法诈骗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火爆,创业热情的高涨,众多的p2p网贷平台若想在竞争中取胜,一方面是要积累足够的借、贷群体,另一方面建立良好的信誉,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随着对p2p平台的监管加强,平台资金交由银行托管,平台本身不参与资金的流动是必然趋势。另外,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电商平台合作利用互联网积攒的大数据来识别风险,以及各家p2p网贷平台共享借贷人信息,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借款记录及个人征信都将是p2p网贷的发展方向,并将进一步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
3、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控方面有的放矢。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指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关键是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的能力,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目前,大数据服务平台的运营模式可以分为以阿里小额信贷为代表的平台模式和京东、苏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阿里小贷以“封闭流程+大数据”的方式开展金融服务,凭借电子化系统对贷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核定,发放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及应收账款抵押贷款,单笔金额在5万元以内,与银行的信贷形成了非常好的互补。阿里金融目前只统计、使用自己的数据,并且会对数据进行真伪性识别、虚假信息判断。阿里金融通过其庞大的云计算能力及数十位优秀建模团队的多种模型,为阿里集团的商户、店主时时计算其信用额度及其应收账款数量,依托电商平台、支付宝和阿里云,实现客户、资金和信息的封闭运行,一方面有效降低了风险因素,同时真正的做到了一分钟放贷。京东商城、苏宁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是以电商作为核心企业,以未来收益的现金流作为担保,获得银行授信,为供货商提供贷款。
大数据能够通过海量数据的核查和评定,增加风险的可控行和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对于风险发生的规律性有精准的把握,将推动金融机构对更深入和透彻的数据的分析需求。虽然银行有很多支付流水数据,但是各部门不交叉,数据无法整合,大数据金融的模式促使银行开始对沉积的数据进行有效利用。大数据将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品牌和服务,做到精细化服务,对客户进行个性定制,利用数据开发新的预测和分析模型,实现对客户消费模式的分析以提高客户的转化率。
大数据金融模式广泛应用于电商平台,以对平台用户和供应商进行贷款融资,从中获得贷款利息以及流畅的供应链所带来的企业收益。随着大数据金融的完善,企业将更加注重用户个人的体验,进行个性化金融产品的设计。未来,大数据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将存在于对数据的采集范围、数据真伪性的鉴别以及数据分析和个性化服务等方面。
4、众筹
众筹大意为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本意众筹是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创业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及项目,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众筹平台的运作模式大同小异——需要资金的个人或团队将项目策划交给众筹平台,经过相关审核后,便可以在平台的网站上建立属于自己的页面,用来向公众介绍项目情况。众筹的规则有三个:一是每个项目必须设定筹资目标和筹资天数;二是在设定天数内,达到目标金额即成功,发起人即可获得资金;项目筹资失败则已获资金全部退还支持者;三是众筹不是捐款,所有支持者一定要设有相应的回报。众筹平台会从募资成功的项目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
此前不断有人预测众筹模式将会成为企业融资的另一种渠道,对于国内目前ipo闸门紧闭,企业上市融资之路愈走愈难的现状会提供另一种解决方案,即通过众筹的模式进行筹资。但从目前国内实际众筹平台来看,因为股东人数限制及公开募资的规定,国内更多的是以“点名时间”为代表的创新产品的预售及市场宣传平台,还有以“淘梦网”、“追梦网”等为代表的人文、影视、音乐和出版等创造性项目的梦想实现平台,以及一些微公益募资平台。互联网知识型社群试水者——罗振宇作为自媒体视频脱口秀《罗辑思维》主讲人,其2013年8月9日,5000个200元/人的两年有效期会员账号,在6小时内一售而空,也称得上众筹模式的成功案例之一,但很难具有一定的复制性。
自2013年年中以来,以创投圈、天使汇为代表的一批针对种子期、天使期的创业服务平台,以一种“众投”的模式进入的人们的视野,并很好的承接了对众筹本意的理解,但是因为项目优劣评判的困难、回报率的极为不确定性,目前仅仅停留在少量天使投资人、投资机构及少数投资玩票的人当中,涉及金额也相对较小。
与热闹的p2p相对,众筹尚处于一个相对静悄悄的阶段。目前国内对公开募资的规定及特别容易踩到非法集资的红线使得众筹的股权制在国内发展缓慢,很难在国内难以做大做强,短期内对金融业和企业融资的影响非常有限。
从行业发展来看,目前众筹网站的发展要避免出现当年团购网站由于运营模式和内容上的千篇一律,呈现出一窝蜂的兴起,而又一大片的倒下的局面。这就要求众筹网站的运营体现出自身的差异化,凸显出自身的垂直化特征。
5、信息化金融机构
所谓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金融信息化是金融业发展趋势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机构则是金融创新的产物。从金融整个行业来看,银行的信息化建设一直处于业内领先水平,不仅具有国际领先的金融信息技术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构成的电子银行立体服务体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笔——数据集中工程在业内独领风骚。
目前,一些银行都在自建电商平台,从银行的角度来说,电商的核心价值在于增加用户粘性,积累真实可信的用户数据,从而银行可以依靠自身数据去发掘用户的需求。建行推出“善融商务”、交行推出“交博汇”等金融服务平台都是银行信息化的有力体现。工行的电商平台也预计在2014年元旦前后上线,作为没有互联网基因的银行一拥而上推广电商平台,目的何在?
从经营模式上来说,传统的银行贷款是流程化、固定化,银行从节约成本和风险控制的角度更倾向于针对大型机构进行服务,通过信息技术,可以缓解甚至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银行和中小企业直接的合作搭建了平台,增强了金融机构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职能。但更为重要的是,银行通过建设电商平台,积极打通银行内各部门数据孤岛,形成一个“网银+金融超市+电商”的三位一体的互联网平台,以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浪潮及挑战。
信息化金融机构从另外一个非常直观的角度来理解,就是通过金融机构的信息化,让我们汇款不用跑银行、炒股不用去营业厅、电话或上网可以买保险,虽然这是咱们大家现在已经习以为常的生活了,但这些都是金融机构建立在互联网技术发展基础上,并进行信息化改造之后带来的便利。未来,传统的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更多的是,如何更快、更好的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并依托自身资金实力雄厚、品牌信任度高、人才聚焦、风控体系完善等优势,作为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一类来应对非传统金融机构带来的冲击,尤其是思维上、速度上的冲击。
6、互联网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这种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风险,因为其平台既不负责金融产品的实际销售,也不承担任何不良的风险,同时资金也完全不通过中间平台。目前在互联网金融门户领域针对信贷、理财、保险、p2p等细分行业分布有融360、91金融超市、好贷网、银率网、格上理财、大童网、网贷之家等。
互联网金融门户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的渠道价值。互联网金融分流了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的客户,加剧了上述行业的竞争。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到来,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来临,对于资金的需求方来说,只要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在可接受的成本范围内,具体的钱是来自工行也好、建行也罢,还是p2p平台还是小贷公司,抑或是信托基金、私募债等,已经不是那么重要。融资方到了融360、好贷网或软交所科技金融超市时,用户甚至勿须像在京东买实物手机似的,需要逐一的浏览商品介绍及详细的比较参数、价格,而是更多的将其需求提出,反向进行搜索比较。因此,当融360、好贷网、软交所科技金融超市这些互联网金融渠道发展到一定阶段,拥有一定的品牌及积累了相当大的流量,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界的“京东”和“携程”的时候,就成为了各大金融机构、小贷、信托、基金的重要渠道,掌握了互联网金融时代的互联网入口,引领着金融产品销售的风向标。
由于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目前的分类也仅仅是一个阶段的粗浅分类,即使在将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归入第三方支付这一模式之后,六大模式也无法包容诸如比特币等新兴互联网金融创新产物。软交所互联网金融实验室一方面将于近期陆续推出六大模式深度解析文章,并将持续研究互联网金融的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以便更好的与业内同仁进行互动交流。
整体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不仅弥补了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的空白,而且提高了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更为关键的是将金融通过互联网而普及化、大众化,不仅大幅度降低了融资成本而且更加贴近百姓和以人文本。它对金融业的影响不仅仅是将信息技术嫁接到金融服务上,推动金融业务格局和服务理念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完善了整个社会的金融功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壮大会给银行业带来了一定冲击,但也为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带来了新机遇。随着互联网金融沿上述六大模式的方向深入发展,其将进一步推动金融脱媒,挑战传统金融服务的方式方法,改变金融业内各方的地位和力量对比。
互联网金融世界瞬息万变,正在进行的是一场金融革命,一切的一切还都是未知之数,其具体形式也会不断的丰富和完善,但毫无疑问的就是,互联网金融正在以摧枯拉朽之势改变传统的金融模式。
⑩ 如何看待2016年10月13号下发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指导意见总体与之前的流传的草案没有太大出入,核心是分清监管责任,同时又强调了创新监管、协同监管、适度监管的支持性监管思路。各现行主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条线归属的监管部门也算明晰,股权众筹归证监会,P2P归银监会。至于第三方支付和基金销售跟原先一致没有变化,新增的内容是互联网信托与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归银监会管理。
2、互联网信托:此概念基本属于首次提及,可以看到文中核心提到了信托的合格投资人问题,也就是强调信托可以互联网销售,但是不可以拆着卖给不合格投资人。通常来说合格投资人的界定标准为起购金额100w。针对目前市场上有部分通过信托收益权做成理财产品和P2P产品进行销售的平台,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核心还看银监会相关方案的细则。
3、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此业务也属于新兴业务,各类分期网站众多,以学生分期中的趣分期和分期乐为主要的例子。首次确认了分期类网站的监管归属,同时要求“制定完善产品文件签署制度”,这个可能会对后续细则的发布形成指导性意见。目前的分期网站,一方面既具有分期的性质,一方面又因为分期资金来源而介入到了P2P业务中,所以属于需要被双重监管的。
4、针对网络借贷即P2P,好处在于,终于名正言顺了。可能所有在P2P从业的人员都知道,与相关政府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名不正言不顺的痛苦所在。ICP证的办理要求监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但彼时连监管机构是谁都没有确定啊。去到法院进行违约追偿时候也具有类似的问题。
但同时,两点明确的要求也提给了P2P机构,后面分两点再展开进行评论。
1)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2)信用中介,不得提供增信服务
5、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P2P的影响:
银行托管P2P虽然可以增加自己的资金量,但是确实需要承担风险的,以P2P投资者目前几乎认为P2P几乎无风险的状态下,由银行托管,可能会变相演变为投资者以为银行背书了资金安全,而实际上标的欺诈和跑路等还是难以从技术上避免的。所以进一步的演化就是中小P2P可能希望被托管,却没有银行愿意接纳,而形成实质性的无法托管。而大型P2P在此指导意见一出后或争相开始寻求托管。目前民生、平安、招商、农行、中信等都积极筹备相应的账户子账户信息同步的托管方案。以民生和平安的进度为最快,或许能够抢的一定的先机。而我个人作为坚持由银行进行P2P托管,并积极设计托管方案以及推动相关银行托管开发,从早期的毫无可能到看到现在这样的情况,也属无憾了。
6、说到托管,插播一条第三方支付的影响:一方面继续明确”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意思是大额的业务你们还是少考虑,别妄图成为银行,毕竟民营银行牌照也开放了;另一方面,“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此前第三方支付大肆宣扬托管,资金安全无忧的不知道是不是属于此夸大之列呢?但值得说的是,第三方支付托管毕竟有其历史意义,至少从产品形态和交易意义上对托管这件事情起到了明确的推动作用,是值得尊敬的。但第三方支付毕竟也是备付金机制存在在银行账户基础之上的,所以自己本身对于银行体系而言就具有子账户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当然也存在可以跑路的风险和可能性,实际上也确实发生过。
7、信息中介,不得提供担保:回到P2P影响较大的第二点,这一点影响的是全部的P2P公司。首先自行担保的肯定是不行了,关联的担保机构可能也比较难通过。接下来一个问题就是类似于人人贷等P2P的本金保障计划是否可行?这个需要看具体的细则认定,但是相信对于大一些的P2P来说,这个问题还是有机会解决的。抑或是寻求第三方独立担保公司进行相关担保,部分让利出去。抑或是构建理财人保险购买制度。
理财人的保险购买制度是我认为比较合理的,也是我在去担保发生情况下一直设想中的方案之一。具体而言,就是投资必须承担风险,想避免风险必须支付相应的费用,所以P2P企业可以让投资者通过购买一定的保险来获得违约后的保本,保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没有或者不愿意购买保险的理财人,则需要自行承担违约风险,但是由于没有花费保险购买的费用,所以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这样理财人投资收益才能真正的与风险挂钩,信用风险定价也才会显得更有价值。大型的P2P公司由于已经积累了较多的数据,因此可能存在保险公司愿意基于历史数据计算一个风险定价给出相关的保险方案。但同样的此类方案对于违约率和业务规模并不稳定的中小P2P公司来说可能并不适用。
8、股权众筹:明确的提出股权众筹,与其他商品众筹区别开来。明确了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探索。“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 公开小额和合格投资人仍然是此业务的关键。配合新三板等国内各类融资形式的开拓,初期的创业融资或许还会持续火热很长一段时间。
9、鼓励符合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这也符合资本市场对新兴事物的预期。
10、一个留有梦想的概念:互联网证券,或许互联网证券的概念过于广泛,所以本次仅仅提出了股权众筹和互联网基金销售两项与互联网证券相关的概念。而对于互联网券商或者互联网证券却没有过多的提及,一方面互联网证券还没有成为主要的方向,另一方面主要的业态形式也还没有清晰。没有清晰的引导既是遗憾,也是机会所在。类似本次对于互联网保险的提法,仅仅提及名称而已,并没有过多的细节,相信这两块业务在未来会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