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企开年疯狂发债,今年待偿债券余额将破万,这个泡沫会破碎吗
房产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中极重视的一个问题,从8090年代至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国内经历了一段房产经济迅速膨胀的历程。而随着相关产业经济体量的膨胀,在今年国家发布了相关的调控政策,保持房产企业的高位横盘。而面对国家调控,无法再获取大量资本的房企,在开年便疯狂发债,而今年的待偿债券余额也将破万,那在今年这个泡沫会破碎吗?
虽然说泡沫不会破碎,但为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促进国内经济迅速转型,房地产市场也会在以后的日子中进行更多的变革。为维护房地产市场高位横盘,稳固房价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增长,保障人民财富能够有效积累,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市场调控只会更多。
『贰』 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要求和政策法规或者经验等
新修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有望于今年下半年推出。修订的条例将有三大突破:企业债券的发放将由过去的审批制变为审核制,企业发债和利率将进一步市场化,明确规定企业债券信用等级的差异对债券利率的影响。过去企业发债的程序是,国家先批项目,再批额度,然后才能发行债券。修改后的程序将是企业自己报项目,只要符合发债必备条件,原则上就可以发行债券。过去规定如果企业是发行三年期债券,其利率不得高出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在新的条例中,这个限制将有所放宽。明确规定企业债券信用等级差异,意味着企业债券将为优秀的民营企业打开直接融资的另一条渠道。 债券利率市场化也将会吸引更多对内地房地产市场看好的国内外机构及个人投资者,为房地产企业打开一个新的融资渠道。发行企业债券可以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巨大的资金压力。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企业债券利息应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经过此前的8次降息,目前的银行利率已基本接近谷底,在这种情况下,非常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发行长期债券进行债权性融资。按照此前的政策,我国房地产企业的由于种种特征,不易取得较高的资信等级,增加了发行债券的难度。这些特征是:区域性明显;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在市场供求、经营管理上区别很大;受各地政府法规及政策管制影响大;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经济景气周期有着明显关系;房地产企业还普遍存在资金实力不足的问题,过分依赖于贷款和预收款,其资产负债率很高。但债券利率市场化以后,房地产企业就可以根据目前行业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确定较高的债券利率,以吸引对内地房地产市场看好的国内外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这样既满足了我国快速发展的房地产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也开辟了境外资金进入中国房地产业的新渠道。
『叁』 企业发行债券后有什么好处
地方政府在推动房地产开发中获得的收入来自两个环节一个是开发用地招拍挂带来的土地转让收益,另外一个是来自于开发转让过程中的税收(目前国内税收主要包括了14个税费种类,例如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这两种收益取决于土地供应数量和地价涨幅,直接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水平,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很多城市的旧城区因土地供应有限,其财政收入增长水平远远低于新城区域。
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地方政府采取的对策是第一,城市化进程成为扩大开发用地供应的旗帜,而缺乏土地的旧城区偏好拆迁改造,不惜以每年保持一定的拆迁面积来竞相制造并获取土地收益和税收,当然拆迁带来的新增商品房消费增长也是一个正面价格推动因素。第二,在土地供应数量相对确定的情况下,使土地价格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增长,这种增长也是各个地方政府乐于见到并积极推动的。
在分析商品房消费的支付环节时,我们发现以信贷消费为主的房地产消费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对未来收入的税收预支。由于现在购房者普遍采用按揭购房,以7成按揭计算,地方政府所得到的营业税中实际上个人只承担了30%左右,70%是从
商业
银行中对未实现的商品房收入的税收透支而来的。即每100元钱的商品房销售收入,政府征收5元营业税,其中1.5元是购房者现在缴纳的,3.5元是从商业银行未来收入中预收的。因此,实际政府从商业银行预收税收的涨幅和商品房销售额涨幅是一致的(参见图1)。
由于商品房价格面临波动的风险,从长期看,如果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商业银行存在较大坏账风险,由于国内商业银行拥有国家信用,所以实际上出现风险损失是由国家来承担,一旦发生银行坏账,地方政府已提前支取的房地产税收收入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因此房地产行业获得了地方政府、开发商和商业银行的集体大力推动和支持,使这个行业从众多的行业中脱颖而出。
在目前城市土地的性质没有明确的情况下,招拍挂收入完全进入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近年在地方财政中所占的比例平均达到15%,并且还在不断上升。在旺盛需求的推动下,地方政府能通过有效地控制开发用地的数量和价格,从而确保每年预算外收入的稳定增长。这种显而易见的无风险收益,导致了各地经济增长的房地产化倾向,只顾及房地产一个行业,不再兼顾其他行业的发展。
『肆』 央行支持房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会给房地产企业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带来怎样的好处
央行支持房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是政府的一种经济调节手段,政府运用手段去介入不是没有原因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觉得这个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和中小企业都有好处的。
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
我们的政府已习惯于用行政法规干预市场。新的团队正试图改变,但不可能打破这个系统。在证券化之后。
央行可以通过买卖、引导类型等来实现相对准确的经济调整。
总结:这个政策的出台有它道理,我认为还是对各个利益集团有诸多好处的。
『伍』 请问我公司可以发行债券吗,房地产公司
如果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能够得到中国银监会的批准,就可以委托证券公司替你发行企业债券
『陆』 谁有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渠道
这个可以调查
『柒』 2015年房地产企业全年公司债发行规模超过4379亿元,是2014年的27倍还多;这还仅仅是公司债
就是说房地产在步煤矿业的后尘即将大崩盘,只有崩了才有我们发达的机会啊,自己脑补下
『捌』 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途径和方式
一、上市融资 房地产企业通过上市可以迅速筹得巨额资金,且筹集到的资金可以作为注册资本永久使用,没有固定的还款期限,因此,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尤其是商业地产开发具有很大的优势。一些急于扩充规模和资金的有发展潜力的大中型企业还可以考虑买(借)壳上市进行融资。
二、海外基金 目前外资地产基金进入国内资本市场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申请中国政府特别批准运作地产项目或是购买不良资产;二是成立投资管理公司合法规避限制,在操作手段上通过回购房、买断、租约等直接或迂回方式实现资金合法流通和回收。海外基金与国内房地产企业合作的特点是集中度非常高,海外资金在中国房地产进行投资,大都选择大型的房地产企业,对企业的信誉、规模和实力要求比较高。但是,有实力的开发商相对其他企业来说有更宽泛的融资渠道,再加之海外基金比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渠道的成本高,因此,海外基金在中国房地产的影响力还十分有限。
三、联合开发 联合开发是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商以合作方式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的一种方式。联合开发能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商业地产开发、商业网点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大多数开发商抱着卖完房子就走的经营思想,不可能对商业地产项目进行完善规划和长期运营,因此,容易出现开发商在时销售火爆,但他们走了以后商业城和商业街日渐萧条的现象。开发商和经营商的合作开发可以实现房地产开发期间目标和策略上的一致,减少出现上述现象的可能性。
四、并购 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下,房地产市场将出现两种反差较大的情况:一方面,一些手中有土地资源而缺少开发资金成本的中小房地产企业因筹钱无门使大量项目停建缓建,只有尽快将手中的土地进入市场进行开发才能保证其土地不被收回;另一方面,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型房地产企业苦于手中无地而使项目搁浅,因此,不失时机地收购中小企业及优质地产项目,从而实现规模的快速扩张。
五、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 2003年底,中国第一只商业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法国欧尚天津第一店资金信托计划”在北京推出,代表着中国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的雏形。但它并未上市交易,投资的房地产缺乏多样性,不参与房地产的开发过程等问题使我国市场以往的 REITS产品与国际上真正意义上的REITS有很大不同。REITS的风险收益特征是,股本金低,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其次,收益平稳、波动性小,市场回报高,可享受税收优惠,股东收益高;同时,REITS实行专业化团队管理,有效降低了风险。
六、房地产债券融资 发债融资对筹资企业的条件要求较高,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很难涉足。再加上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运作机制不完善和企业债券本身的一些缺陷,国内房地产企业大都不采用该种融资方式。
七、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是一种介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信托产品,在房地产领域,夹层融资常指不属于抵押贷款的其他次级债或优先股常常是对不同债权和股权的组合。在我国房地产融资市场,夹层融资作为房地产信托的一个变种,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最直接的原因是,夹层融资可以绕开银监会212号文件规定的新发行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开发商必须“四证”齐全,自有资金超过35%,同时具备二级以上开发资质的政策。与REITS相比,夹层融资更能解决“四证”齐全之前燃眉之急的融资问题。
八、房地产信托融资 防火墙是信托产品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和制度优势。信托财产既不是信托公司的资产,也不是信托公司的负债,即使信托公司破产,信托财产也不受清算影响,实现了风险的隔离。另外,信托在供给方式上十分灵活,可以针对房地产企业本身运营需求和具体项目设计个性化的信托产品。信托融资的主要缺陷,一是融资规模小;二是流动性差,由于受“一法两规”的严格限制,远远无法满足投资者日益增长的转让需求;三是对私募的限制,即规定资金信托计划不超过200份,相当于提高了投资者的门槛。
九、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指项目的承办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并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
十、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 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其商品房者发放委托贷款,并由开发商补贴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实质是一种“卖方信贷”。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采用对购房消费者提供贴息的方式,有利于住宅房地产开发商在房产销售阶段的资金回笼,可以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暂时销售不畅的情况下发生债务和财务危机,可以为部分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解决融资瓶颈问题。
十一、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3、6或9个月内还本付息,用以解决企业临时性、季节性短期资金需求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所具有的利率、期限灵活周转速度快、成本低等特点,无疑给目前资金短缺的中国房地产业提供了一种可能的选择。短期融资券对不同规模的房地产企业没有法律上的约束,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实行承销制,承销商从自身利益考虑,必然优先考虑资质好、发行规模大的企业。
十二、融资租赁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地产融资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选定或通过出租人选定房屋后,由出租人向房地产销售一方购买该房屋,并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
十三、房地产证券化 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从而使得投资者与投资对象之间的关系由直接的物权拥有转化为债权拥有的有价证券形式。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我国正处于房地产证券化推行的初级阶段进行中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其现实切入点。
拓展资料:
从狭义上讲,融资(financing)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
『玖』 求提供几个发行了可转换债券的房地产公司的名称
在中国的A股证券市场历史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就不是很多,还要限定是房地产公司那就更少了。
万科发行过两次可转换债券,第一次是2002年(证券代码125002),第二次是2004年(证券代码126002)。
招商地产在2004年发行过一次可转换债券(证券代码125024)。『拾』 房地产上市公司能否发公司债
不可以, 只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能看出有房地产业务,都不行。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