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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证券经纪人可以网销吗

发布时间: 2021-05-22 07:20:36

1. 证券经纪人可以炒股吗 - 百度知道

1、在中国,证券经纪人是可以炒股的。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证券经纪业务的主体为证券经纪人。
2、证券经纪人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它可分为三类,即佣金经纪人、两美元经纪人与债券经纪人。从业者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获得从业资格后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3、证券经纪人的职责是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这就是说,在证券交易中,广大的证券投资人相互之间不是直接买卖证券的,而是通过证券经纪人来买卖证券的。证券经纪人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人,是这样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它询问证券买卖双方的买价和卖价,按照客户的委托,如实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入客户指令,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买价和卖价一致时,促成双方证券买卖的成交,并向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佣金)。

当然,证券从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都是不能给自己炒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2. 证券经纪人不可以做什么

证券经纪人从业者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获得从业资格后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人不可以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证券经纪人应当在《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和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中,不得有《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中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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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人的职责是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这就是说,在证券交易中,广大的证券投资人相互之间不是直接买卖证券的,而是通过证券经纪人来买卖证券的。

证券经纪人和证券公司属委托关系,非劳务合同,所以证券经纪人在法律上更接近个体户。证券公司无须为经纪人买社保。在交税方面延用十几年前的个人所得税,超800征20%个人所得税。证券经纪人工作内容和作为公司正式员工的客户经理一样。

3. 证券经纪人自己可以炒股吗 - 百度知道

不可以的,只要是证券从业人员就可以自己做股票,不管是什么岗位。

4. 证券经纪人可以炒股吗

1、在中国,证券经纪人是可以炒股的。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证券经纪业务的主体为证券经纪人。
2、证券经纪人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它可分为三类,即佣金经纪人、两美元经纪人与债券经纪人。从业者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获得从业资格后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3、证券经纪人的职责是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这就是说,在证券交易中,广大的证券投资人相互之间不是直接买卖证券的,而是通过证券经纪人来买卖证券的。证券经纪人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人,是这样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它询问证券买卖双方的买价和卖价,按照客户的委托,如实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入客户指令,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买价和卖价一致时,促成双方证券买卖的成交,并向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佣金)。

5. 证券经纪人需要什么资格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从事证券经纪人有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且具备与一般证券从业人员相同的执业条件;

2、必须通过证券公司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执业注册登记;

3、是取得由证券公司颁发的证券经纪人证书;第四要求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且应当专门代理证券公司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4、要求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且应当专门代理证券公司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取得证券经纪人证书后,证券经纪人方可执业。证券经纪人应当在执业过程中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明示其与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在委托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执业地域范围内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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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人执业范围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可以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

1、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2、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

3、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5、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参考资料:网络——证券经纪人

6. 证券经纪人能做资管产品的销售吗

目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中通道业务占比过大、过度发展,一方面导致投资链条拉长,增加了整体融资成本,使得机构“脱实向虚”,热衷于做大规模,忽视主动管理能力的建设与提高;另一方面导致监管套利,易引发跨行业风险,甚至被不法机构或个人所利用。如何避免资产管理业务沦为规避监管的简单通道,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促使其回归资管业务本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亟待行业与监管层共同研讨和实践。本期专门编发一批具有警示意义的通道业务风险及违规案例,供全行业参考、研讨。

S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沦为骗贷通道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2013年4月,S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S证券或公司)接受A银行上海分行委托进行定向资产管理,委托金额10亿元人民币,受托资金被用于通过B银行云南分行向云南某企业发放委托贷款。该项目系S证券资产管理部员工经QQ群认识的自称为某银行的朋友介绍。4月27日,A银行10亿元委托资金划入在C银行开立的资产管理托管账户。随后,S证券委托C银行将10亿元资金划入贷款企业在B银行开立的账户。4月28日,S证券接到A银行通知,称怀疑委托贷款合同的B银行云南分行签章人员身份,并已申请B银行云南分行贷款企业账户的止付,冻结账户款项的划付业务。随后,S证券收到B银行云南分行《告知函》,称公司向其提交的以该行名义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本、印章印鉴均系伪造。5月3日,A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构查封了贷款企业在B银行云南分行的账户,冻结了由资产管理托管账户划入的10亿元资金。经公安机构侦办,被骗资金最终被全数追回。

二、机构存在问题
S证券在本案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对项目进行实质性的尽职调查。公司关于该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内容基本摘自公司业务员从QQ结识人员处获取的印有B银行标志的尽职调查报告,公司未对该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等进行实质性的尽职调查。
(二)委托贷款合同的用印环节未进行有效鉴证。公司派员赴B银行云南分行进行委托贷款协议用印鉴证,但是相关人员未能亲眼见到银行用印过程。
(三)委托贷款的款项划转未通过委托贷款专户。根据B银行委托贷款业务规定“委托人应在经办行会计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户”,实际操作中公司未在B银行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而是由托管银行直接将资金从资产管理托管账户划入贷款企业在B银行云南分行的账户。

三、原因分析
本案中,S证券和A银行均将风险管控的职责推给了对方,S证券未对项目进行实质性的尽职调查,委托贷款合同的用印环节未进行有效鉴证,委托贷款的款项划转未通过委托贷款专户,在尽职调查、担保核查和资金划付等环节均出现疏漏,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四、处理情况
S证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中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业务管理混乱并导致相关业务出现风险,上海证监局对S证券釆取了高管监管谈话、责令限期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三个月的监管措施。

H证券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期兑付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H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证券或公司)陆续设立6只集合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部分或全部购买了A信托发行的B系列资金池信托产品,金额共计7.96亿元。2014年7月,上述信托计划出现到期延迟兑付和无法按季支付收益的情形。在发生延迟兑付后,A信托告知H证券,B系列信托计划最终都以项目贷款形式流向了H证券股东C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66%,持股比例第六名)的实际控制人D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此外,2013年2月1日,H证券全资子公司H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以自有资金认购1亿元A信托某贷款项目信托集合份额,而该集合计划的项目融资方为H证券股东C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F科技有限公司。

二、存在的问题
H证券在本案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违规将巨额资管产品募集的资金投向关联方。H证券设立发行的6只资管产品及以其自有资金通过A信托的资金池项目或单一信托计划流入其关联方D集团及其子公司F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事实违反了《证券法》第130条“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管理人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规定。
(二)公司管理层未能勤勉尽职。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未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甚至变相规避公司合规风控部门的要求,未按照规定向公司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履行合规审查程序,也未及时向证监局进行报告。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未能做到勤勉尽责,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三)公司面临投资风险和兑付风险。2014年7月,D集团及其子公司F向法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一旦D集团破产事实确定,H证券将被迫背负将近9亿元的债务。而信托公司延迟兑付事件经媒体舆论发酵,也会引起投资者集中要求提前赎回等群体性事件,从而导致公司面临兑付风险和群体事件风险。

三、原因分析
表面看,H证券面临的风险是因资管项目的立项及审批缺乏必要的尽职调查,项目投后管理严重缺失,导致投资失败引起。但究其根源,公司发生风险存在一定的必然性:一是公司管理层的管理重心向扩大新业务规模和追求短期效益倾斜,对新业务风险缺乏应有的警惕,忽视合规风控对业务风险的制衡。二是公司对新业务管理能力不足,专业能力欠缺。开展资管非标业务过程中缺乏对信托风险的认识,在选择交易对手方的问题上,过分相信A信托央企背景、行业排名和信托资金池产品刚性兑付承诺。三是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对资管业务的负责人授权过大,资管部门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项目投资疏于管理,未认真进行尽职调查,跟踪、了解投资产品(项目)的风险状况,未能掌握投资项目及融资方变化情况,也未按照公司合规风控要求落实业务管理及风险管理措施。

四、处理情况
四川证监局在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多次关注到公司制度建设和执行、与信托开展业务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并约请公司总裁、合规总监及分管负责人谈话,通报存在的问题,要求公司切实整改。案发后,四川证监局要求公司全面停止非标业务,对所有业务条线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对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对相关责任人员釆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责令公司严格追究责任。

7. 证券经纪人 过来人请进来说说

只有相当少的一群人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证券经纪人,这和保险代理是一样的。扣除老人、小孩,受过至少初中以上教育的成年人,大约1000个能出一个。而且,这个比例还是在东南比较发达的地区。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成为优秀的证券经纪人。想做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证券经纪人,需要有如下条件:

1、对于零(低)底薪的认识。接触到的很多人对此认识其实很不足。公司和员工之间就薪水问题其实是一种博弈。低底薪+高佣金和高底薪+低佣金其实是朝三暮四的道理。而证券经纪业务销售在前收益在后的特性决定了经纪人一定是低底薪,甚至零底薪的。

2、对于事业还是职业的认识。接触过一些保险代理人,当然也接触过很多证券经纪人,相当多的人是把它当成一个糊口的职业来看待。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不起,会相当失望。因为这个职业给予的薪水很低,业内的普遍标准是600-800之间。在上海,这个月薪是没有任何吸引力的。相对的,付出的却很多。如果不是抱着长远的目光,把它当一份自己的事业来做的话,恐怕1个星期都撑不过去。

3、对于吃苦的认识。吃苦这东西,很多人都以为自己能吃。由于增员的关系,我看到过很多个人简历,一般都写上“本人吃苦耐劳......”。可惜,经纪人对吃苦的要求远远不是你可以三天三夜不睡觉,或者是跑厕所里打扫个马桶那么简单。许多从事经纪人工作的人,最后选择退出就是因为:能吃苦不能受气。而且,这种现象,恕我直言,在现今的大学生中越来越普遍。

8. 证券经纪人要到处跑业务吗

证券经纪人是不需要到处跑业务的,主要有客户介绍客户是属于联络型的资源。

9. 请问做证券经纪人有什么要求

从业者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获得从业资格后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考试对象为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证券公司内部员工和证券经纪人,且须同时满足以下几点:

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以各证券公司为单位统一进行报名并缴费。证券经纪人一个月收入每个地区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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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人的职责:

证券经纪人的职责是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这就是说,在证券交易中,广大的证券投资人相互之间不是直接买卖证券的,而是通过证券经纪人来买卖证券的。

证券经纪人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人,是这样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它询问证券买卖双方的买价和卖价,按照客户的委托,如实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入客户指令。

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买价和卖价一致时,促成双方证券买卖的成交,并向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参考资料:

网络--证券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