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地方债发行流程是怎样的
它们的职能各有偏重,也有交差重叠的地方,但是都对中国经济的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省市的派出机构为其下属监督执行机能。
下半年的企业债发行是重头戏!股市不好、融资功能尽失、发企业债、融资券成了耗资国企的无奈选择!
上述三部对企业债的发行数量、担保方、资信还款能力等级、扩容速度、对债市的影响等指标进行考核审批。
B. 什么是新增债券
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新增债券就是债券发行机构处于筹措资金的需要,根据实际需要新发行的债券。
C. 地方债券的地方债券现状分析
国内地方政府债券的制度设计,可以借鉴国际上的相关经验。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责任债券和收入债券两大类型。前者以税收权与税收收入为担保,而后者则主要依靠债务资金项目的收益来支付债务本息,以市政公司债券(也称“岁入债券”)为典型代表(Frank J.Fabozzi等1998,pp.348—349)。本文的探究,以一般责任债券为主。 (一)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 1.发债主体、方式与中介。结合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国内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应该限定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政府。省级财政部门制定地方债的发行计划和预算方案,管理债券资金的周转和分配,掌握还本付息的总体状况;省级以下的各级政府不作为发债主体,其债务资金纳入省级财政预算进行统一管理。地方债应采取公募发行方式,以体现透明度原则,接受纳税人群体的公开监督。为方便于批量交易和托管,地方债应以记账式债券为主,以培育机构投资主体,增强市场的稳定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行面向个人的凭证式债券。 地方债的发行中介,可由人行各地大区分行组织承销团,承销团成员可以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但以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为主比较合适,并由发债主体确定最终承销商。对发行规模较小的地方债,则可在经人民银行和证管机关许可后,由地方政府选择区域性金融中介如地方证券公司、城市商业银行等承购包销。 2.发债审批与评级。国内地方债的发行审批工作应由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三个部门共同管理:证监会制定全国统一的地方债管理办法,授权各地证管办进行具体的监督管理;财政部负责债券的发行规模和各地的指标分配,监督各地财政部门对债务资金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则负责地方债的发行组织工作。鉴于地方政府债券可采用区域化发行,人总行可授权各大区分行进行发行的操作,对于竞价发行的地方债,人民银行还需组织招投标工作,负责招标的全程管理与监督。 同其他债券一样,地方债也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因而存在信用等级差异以及信用风险。国内地方债的评级,可以参照国际成功经验,从地方政府的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财政收支水平和结构、地方财政管理和行政效率、地方财政负债水平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分析与定性界定;由证监会依照评级结果,给予审核,批准符合信用等级的地方债发行。 (二)地方债的流通与市场监管 发达、活跃的流通市场是债券发行市场的有利条件之一。要实现地方债有序的流通交易,就必须建立严格的债券登记结算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规范和已有的市场条件,可以将该类债券纳入中央债券统一登记结算管理系统,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管理。同时,建立、完善地方债的二级托管制度,由信用度高,经营管理规范,债券交易与管理经验丰富的商业银行担当二级托管人,提供地方债的托管服务和债券清算代理业务,为债券流通提供基础条件。地方债的流通,可以借助于多种形式的交易方式。可以商业银行的柜台交易为主,面向个人与机构,发展柜台市场。对资质好、信用等级高的记账式地方债,应允许其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也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现券与回购交易。 西方国家对地方债的市场监管,主要从地方债的信息披露制度、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等方面进行。未来中国地方债的潜在风险,可能主要源于两个方面:地方政府的风险控制能力较弱,以及地方性债券市场的管理缺陷。后者属于技术性问题,通过完善信息技术条件、规范发行秩序、增强监管经验和手段等途径,比较容易克服;而前者则会在债券发行与清偿、债务资金预决算与执行等环节削弱风险自控能力。因此,需要建立财政部对债券资金预决算的管理制度,证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对其发行和偿付行为的监督制度,以及面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在地方政府的债券资金预决算管理上,可供考虑的思路如下:首先由地方财政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年度内偿债资金,然后由中央财政等部门核定各地债券存量的上限,供地方政府确定年度内债券存量余额水平,以确定年度内债券规模和债务收入的增量;在财政年度决算时,总结、调整当期债券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在年度财政收支节余较多时,可将上一年度的财政节余资金,适当地进入下一年度的债务偿还预算。
D. 2020年10月全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债务情况
【导读】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方的配合,全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对于经济也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的,我们也可以通过2020年10月全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债务情况,一窥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一、全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一)当月发行情况。
2020年10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429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1590亿元,发行专项债券2839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1899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2530亿元。
2020年10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13.5年,其中一般债券15.1年、专项债券12.6年。
2020年10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3.67%,其中一般债券3.70%、专项债券3.66%。
(二)1-10月发行情况。
2020年1-10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1218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21412亿元,发行专项债券39806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44944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6274亿元。
2020年1-10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14.9年。其中,一般债券15年,专项债券14.8年。
2020年1-10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3.40%。其中,一般债券3.33%,专项债券3.43%。
(三)1-10月还本付息情况。
2020年1-10月,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偿还本金16242亿元。其中,10月当月到期偿还本金2177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14197亿元、安排财政资金等偿还本金2045亿元。
2020年1-10月,地方政府债券支付利息6914亿元。其中,10月当月地方政府债券支付利息512亿元。
二、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8807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28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5185.08亿元。
截至2020年10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8074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28498亿元,专项债务129576亿元;政府债券256159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1915亿元。
截至2020年10月末,地方政府债券剩余平均年限6.9年,其中一般债券6.2年,专项债券7.5年;平均利率3.51%,其中一般债券3.51%,专项债券3.50%。
注:[①]部分数据小数位按四舍五入取整。
[②]年度执行中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地方统计数据。
[③]地方政府债券余额与上月相比存在变化,主要是在经国务院批准下的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地方相应发行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数据按照省级政府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之日统计。
关于2020年10月全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债务情况,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相应国家政策,及时了解国家经济发展状况。
E. 2018年北京新增债券资金多少
5月30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今年北京市拟新增政府债务566亿元,主要用于六大领域。其中,副中心棚户区改造安排92亿元。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提高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益。
新增债券资金分配上把握三个原则。一是突出重点,主要用于副中心建设、疏解非首都功能、环境综合整治、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新机场建设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
二是防范风险,对于被财政部列入风险提示名单的区,不予安排新增债券资金。
三是推动发展,发挥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三城一区”建设等方面投入,大力提升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2015年至2017年,本市共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219亿元,有力支持了本市重大工程和重点工作,促进了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F. 一个项目里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债能否拼盘
现在的地方债都有专项用途的,必须要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同意后才可以。项目如果在审批过的范围内是可以的。
G.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吗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不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0-12-0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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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增加安排贫困地区一般债券限额什么意思
扶贫债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贫困地区企业发行债券;另一类是募集资金用途投向贫困区域和扶贫项目的债券,主要发行人是地方政府和政策性金融机构。
根据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6年证券公司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发行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融资项目68个,共融资536.32亿元。
据统计,自2016年至2017年8月末,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涉及扶贫项目的债券共332只,发行规模20245.44亿。
鉴于扶贫项目本身的公益性特点,目前扶贫债发行人更多还是地方政府及政策银行,社会机构作为发行人的参与度相对较低。扶贫债主要由地方政府负债(244只,15772.44亿)和政策银行债(83只,4446亿)两大类构成,发行规模分别占统计总体的73%和25%,企业债、公司债及超短融分别发行了3只、1只、1只,占比较低,其中,泸州市农村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和2017年3月发行了两只5亿元的扶贫项目专项债“16泸扶贫项目NPB01”和“16泸扶贫项目NPB02”,用于泸州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运营及设备购置,要求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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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财政部明确规定新增地方债限额避免债务过快增长是怎么回事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增限额分配管理应当遵循立足财力水平、防范债务风险、保障融资需求、注重资金效益、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近年来,在经过甄别、置换等各种努力后,我国地方债存量管理效果明显,相关风险得到了有效化解。汤林闽说,现阶段正是我国地方债管理由之前的侧重存量阶段进入存量、增量并重阶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方债管理的良好时机。可以预见,今后可能还会陆续出台新增地方债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