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持仓收益 » 上市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的土地
扩展阅读
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的土地

发布时间: 2021-05-22 03:45:35

『壹』 募投项目在原有的厂区实施, 没有新购置土地,有没有案例可供参考

我做了比较多的募投项目,但是还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我有遇到信息化系统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是建在原厂区的,但是主要的扩产项目还没有遇到。如果是建在原有厂区,那么关于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分析(产能紧张、场地面积受限等)就有点难度了。个人认为,要找企业的人好好聊聊,给出合理的解释,这样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让别人信服,如果合理应该问题不大,可能在做备案的时候发改委的会询问这个问题。

『贰』 IPO项目是否都有募投项目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一种获得在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允许私人公司将它们的股份向公众销售。这些股份被认为是“自由交易”的,从而使得这家企业达到在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的要求条件。 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

『叁』 上市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么

需要啊,再融资方案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

『肆』 上市公司募投项目需要招投标吗,如果需要招投标,需要哪些程序

那得看上市公司的性质。如果是国有控股,那必须招标。

需要走的程序:项目立项--环评、安评(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伍』 IPO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有成功案例吗

中科电气5.12亿募资不开工 检查后被迫公告 作者:曾福斌 来源:东方早报 发表时间:2010年07月20日 上市半年多时间,募投项目却迟迟未开工,这就是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气,300035.SZ)发生的事情。而上述事项是湖南证监局检查之后公司“被迫”公告的。根据资料显示,中科电器IPO时募集资金金额为5.12亿元。 中科电气昨晚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没有取得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用地,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至今仍未开工建设。 根据昨日晚间公司公告,中科电气在2009年5月与岳阳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预付了3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截至2009年12月25日(公司上市),公司仍未取得合同约定的土地。 2010年4月26日,中科电气刊登公告称,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公司提供199亩土地作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用地,并约定于4月30日前交付。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取得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用地。 公告称,公司募集资金不能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有关承诺进行使用,严重降低了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影响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在30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湖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陆』 请教个问题:募投项目利用现有土地,土地价值是否可计入总投资

很多项目都把土地款规划在募集资金中了,这是很普遍的现象,可以去找案例。至于说董事会前发生的费用不能规划在募集资金中,是一次保代培训中讲到的,只针对再融资。但楼主的这种情形建议不要放在募投中,一来时间间隔有点长,二来并非专为本项目而取得的土地,若测量出本项目要用的土地面积,然后换算出本项目土地成本也很牵强。

『柒』 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证监会要求

对募集资金,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证监会均有严格的管理办法。涉及到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均应在写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就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与业务与技术、细分市场行业研究不能孤立开来。必须通盘考虑。可详询专业的咨询机构例如美信咨询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17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募集资金运用”
第九十三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安排,应披露预计募集资金数额、专户存储安排、募集资金具体用途、预计投入的时间进度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与预计募集资金存在差异的,发行人应说明资金运用和资金管理的安排。
募集资金项目涉及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应披露相关的履行情况。
第九十四条
募集资金用于提升服务能力、拓展市场营销、改进技术或管理、改造生产或服务流程或设施、扩充人力资源以及其他围绕主营业务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安排,说明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入导致发行人业务模式发生改变的,发行人应说明这种变化对主营业务的影响,并结合经营管理能力、技术准备、产品市场开拓的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
第九十五条
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现有产品产能的,发行人应结合现有产品报告期内的产能、产量、销量、产销率、销售区域,项目达产后产品新增的产能、产量以及本行业的发展趋势、相关产品的市场容量、主要竞争对手等情况,对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分析。
募集资金用于新产品开发生产的,发行人应结合新产品的市场容量、主要竞争对手、行业发展趋势、技术保障、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情况,对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分析。
第九十六条
发行人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支出很少、本次募集资金将大规模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或研发支出的,应充分说明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并充分披露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研发支出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九十七条
募集资金直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发行人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下列内容:
(一)投资概算情况,预计项目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购置设备、土地、技术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水平,生产方法、工艺流程和生产技术选择,主要设备选择,核心技术及其取得方式;
(三)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四)投资项目的竣工时间、产量、产品销售方式及营销措施;
(五)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资金投入情况;
(六)投资项目的选址,拟占用土地的面积、取得方式及土地用途;
(七)项目的组织方式、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第九十八条
募集资金拟用于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的,在披露第九十七条内容的同时,还应披露:
(一)合资或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股东、主营业务,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投资规模及各方投资比例;合资或合作方的出资方式;合资或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以及可能对发行人不利的条款;
(二)拟组建的企业法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设立、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组织管理和控制情况。不组建企业法人的,应详细披露合作模式。

『捌』 再融资

公司债、配股及锁定36个月的非公开,无限制;其他非公开,30%上限;公开增发和可转债,不行。

见2012年第一次保代培训--
“上市公司再融资品种对募投项目的要求:
配股和公司债以及全部向已确定的投资者发行(锁定36个月)的非公开:无限制
有询价的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能超过30%
公开增发和可转债:不能补充流动资金”

『玖』 募投项目的土地成本计入投资总额吗谢谢!

1、如果是募投项目用地的话,是可以计入投资总额中的,但是要注意的是:土地款到底已经付了多少?最好不要超过50%。(如果你的总投资额已经够了,建议土地费用就不要放进去了)2、如果你总投资额中算了土地费,财务测算时是要进行土地费用摊销的。

『拾』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土地能不能租赁呢

个人认为问题不大,毕竟是合并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