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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需要及为股东

发布时间: 2021-06-17 15:11:18

1. 上市公司原始股东最多多少人

上市公司原始股东人数没有最高限定。

原始股东人数有最低限制。上市前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1000人。中小板块和创业板上市的小企业,持股人数上会有所放宽,但无论如何上市前股东人数是越多越好.如果公司真的上市,原始股就能翻10倍以上利润应该是不想分给员工。

(1)上市公司需要及为股东扩展阅读:

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达到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比例在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表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上市公司对于大股东和小股东的意义一样吗

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
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控股股东还分为绝对控股和(占比超过50%)和相对控股(低于50%,但大于30%)。
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而小股东是你只要买了他一手股票也算。是个相对概念。

对于公司决策运营来说意义就不一样了

3. 公司及企业为什么要上市 有什么利弊

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好处

1、为中小企业建立直接融资的平台,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有资本比例,改进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自身抗御风险的能力,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3、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动力。

4、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提高企业形象,更有效地开拓市场,降低融资与交易成本。

5、有利于完善激励机制,采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形式,吸引和留住人才。

6、有利于企业进行资产并购与重组等资本运作,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行业整合,迅速做大做强。

7、有利于增强股权流动性,实现股权增值。

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后的约束

公开发行上市后,企业性质转变为社会公众公司,公司将拥有成千上万的社会公众股东,为了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权益,上市公司要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管,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压力会更大。

1、监管和监督部门会增加。企业公开发行上市后,要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受到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持续督导。

2、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会增加。企业公开发行上市后,要遵守国家各项证券类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和规则。

3、公司的透明度需要提高。为了保证全体股东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情况,上市公司必须按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定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经营压力会增加。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权益资本成本要高于债务资本成本,投资者购买公司的股票要求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如果公司经营不善,业绩不佳,将会遭到投资者的抛弃。

5、大股东受到的约束力将增加。首先,大股东不能搞“一言堂”,参与公司管理与决策时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公司治理准则;其次,必须规范运作,不得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不得损害上市公司权益;再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大股东持股比例会有所降低,其对公司的控制力有可能随之降低。此外,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须遵守相关上市规则,承诺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 上市公司买入多少资产需要股东会审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上市公司:
为规范上市公司重组行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重组提高资产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现就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应当遵守本通知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二、本通知所称“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是指上市公司购买、出售或
置换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情形:
(-)收购或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后总资产的50%以上;
(二)收购或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后净资产的50%以上;
(三)收购或出售资产相关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后利润的50%以上。
三、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应履行下列程序: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宜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财务顾问
对有关事宜进行认证并出具意见;
(三)董事会就有关事宜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履行诚信义务情况进行
监督并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应当在形成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将该决议及中介机
构和监事会的意见一并公告。同时,按照本通知附件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及上市公司所在
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备案材料。监管机构要求补充有关材料的,董事会应在召开股
东大会前及时补充并作出公告;
(五)股东大会就有关事宜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董事会应就上市公司重组后是否产生
关联交易或形成同业竞争等问题向股东大会提交单独议案。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意见;
(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实施有关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计划;
(七)有关购买或出售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事务所对实施结果出具法律意见,并将该法律意见与过户手续完成情况一并及时公告。该法
律意见书应当与其他相关文件共同备置于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八)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作出有关购买或出售资产决议九十日后仍未完成有关手续的,
应立即将实施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此后每三十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完成有关购买
或出售资产过户手续。
四、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如交易对方已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就直
接或间接受让上市公司股权事宜或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事宜达成默契,则上市公司所实施的
该项购买或出售资产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应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
的规定。同时,交易对方在与上市公司达成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协议时,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其拟受让股权的情况并公告。
五、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后,应当保证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保证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在资产重组完成后六个月内,上市公
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证监发[1999]
4号)第(二)至(四)项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及上市公司所在地派出机构报送规范运作
情况的报告。
六、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占上市公司总资产70%以上,应当聘请具有主承销商资
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的内容和报告程序应当参照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进
行辅导的规定执行。前述上市公司重组效果良好,运作规范的,可以在重组完成一年以后提
出配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请,其重组前的业绩可以模拟计算。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前述重组后
申请增发或配股的期限也可以少于一年。对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将不受理其配
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请。
七、上市公司重组后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暂
停或终止上市的决定。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置换资产变更主营业务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上字〔1998] 2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报备材料目录。
附件
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报备材料目录
1.上市公司董事会购买或出售资产事宜的书面报告。包括事件的经过、交易各方情况
介绍、交易内容、价格及定价依据、金额、支付方式、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
2.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的承诺和具体实施方案;
3.董事会决议副本。董事会决议应就该项购买或出售资产事项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长
远发展,是否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表明意见,并说明董事投票情况,董事投反对票的情况
应单独加以说明;
4.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公告副本;
5.购买或出售资产协议或协议草案;
6.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股份收购入关于准备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声明;
7.会计师事条所对上市公司拟购买或出售的资产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出具的审计报告;
8.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应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是否合法,
是否符合本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则的规定,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
条件,以及本次购买或出售是否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等内容;
9,财务顾问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后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是否在资产、人员、财务方面实现了三分开、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
交易,以及该交易是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等内容;
10.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5. 上市公司 股东数据, 成分, 比例

面值:是股份公司在所发行的股票票面上标明的票面金额,这也是所谓的原始股。它以元/股为单位,其作用是用来表明每一张股票所包含的资本数额。在我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的面值均为壹元,即每股一元。股票面值的作用之一是表明股票的认购者在股份公司的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作为确定股东权利的依据。如某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8,000万,则持有一股股票就表示在该公司占有的股份为1/80,000,000。第二个作用就是在首次发行股票时,将股票的面值作为发行定价的一个依据。一般来说,股票的发行价格都会高于其面值。当股票进入流通市场后,股票的面值就与股票的价格没有什么关系了。股民爱将股价炒到多高,它就有多高。

市值:股票上市后在市场上的价格,有发行价格和交易(即买卖)价格之分。比如上述股票的面值为1块钱,发行价可能为15元,发行后股票的价格变化将随行就市,可能高于15元,也可能低于15元,这就是股票的市值。

股权: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股票拥有者通常按股额比例行使相关的权力和义务,如经营管理权、监督权、表决权、红利分配权等。

股息、红利亦合称为股利。股份公司通常在年终结算后,将盈利的一部分作为股息按股额分配给股东。股利的主要发放形式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和建业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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