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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良性负债

发布时间: 2021-05-21 16:10:26

Ⅰ 什么是良性负债

指可以使负债者的资产得到提升、增加现金流,同时也在控制的范围内的负债。

Ⅱ 我国上市公司债券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存在的问题
优序融资理论认为对于公司而言,最优的融资顺序应该是内源融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然而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却与该理论存在着相背离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内源融资不足
内源融资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开展有效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资金,即公司内部融通的资金。许多发达国家上市公司的内源融资在融资结构中所占比重高达50%,而我国上市公司内源融资在融资结构中所占比重仅维持在20%左右。
(二)偏好股权融资
与发达国家上市公司明显不同的是,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中占有较大比重的是外源融资。外源融资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两种方式。而在外源融资方式中,股权融资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最主要的融资方式。目前,偏好股权融资已经成为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的主要问题。
(三)负债结构不合理
国债券市场发展滞后且内部结构不平衡,从而造成上市公司债券融资与股权融资在外源融资中的比例不合理。另外,在上市公司资产负债比率基本持平并略有降低的情况下,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率却不断呈现上升趋势,接近或超过100%。一般而言,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50%的比例才是比较合理的水平。如果该项指标过高,一旦出现中央银行紧缩银根等不利的金融环境变化时,上市公司很可能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状况,会给上市公司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二、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问题原因分析
(一)内源融资不足原因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不佳,自我积累能力较低以及资金使用效率低,原因在于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经历了一个股份制改制的过程,公司的利益主体和产权主体不清晰,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只注重眼前利益,从而造成了内源融资不足的状况。此外,我国有关上市公司融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健全,导致上市公司过分依赖外源融资,长此以往,就会限制上市公司内源融资的渠道。
(二)偏好股权融资原因分析
一是与债权融资相比,股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存在到期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压力。
二是没有偿还固定股利的压力。上市公司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有无盈利和经营需要而定。
三是筹资风险小。与债权融资相比,股权融资不存在不能偿付的风险,总体而言,股权融资的风险小。
因此,在外源融资方式中,股权融资所占比重大于债券融资。
(三)负债结构不合理原因分析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外源融资中,股权融资所占比列远远高于债券融资,究其原因就在于我国的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相比较发展相对落后。目前我国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严格管制,一般企业很难达到发行企业债券的标准。此外,一些债券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也无法保障公司的利益。另外,我国缺乏健全的债券信用等级制度,企业债券在很大程度上作为弥补政府投资计划缺口的一种工具,政府为公司债券直接或间接作担保,过多的政府干预必然会阻碍我国债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优化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的对策
(一)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内源融资比例
无论什么类型的企业,要想持久生存下去,就必须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学会依靠内部积累不断发展壮大。增加自身积累的具体措施:一是主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收益,保持公司的长远发展。二是上市公司在融资过程中要有财务风险管理意识,树立资本观念,合理优化公司的内部资本结构。三是上市公司应加强对筹集资金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用资机制。
(二)提高股权融资成本
造成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的直接原因是我国现阶段股权融资成本低,那么解决股权融资偏好问题可以通过提高股权融资成本的途径来实现。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从公司外部来说,政府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方式和分红比例应有明确的政策约束和规定。从公司内部来说,要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激励,促使管理层不断改善公司业绩状况,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从而提高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但事实上股权融资成本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三)大力发展债券市场
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发展。政府应逐步放宽债券发行的审批限制,在债券利率方面给予较大的灵活性,降低债券融资的门槛,尽快实现债券利率市场化,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断完善我国债券市场。

Ⅲ 上市公司变卖资产,减免负债型重组,是利好吗

如果变卖资产是属于长期亏损,影响上市公司盈利的资产,将这样的不良资产剥离上市公司,减免负债型重组后,留下的都是盈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盈利水平会提高,同时又能降低负债比例,提高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所以属于利好。

Ⅳ 疫情让很多负债的人浮出水面,负债是否为一个正常现象

一个经济动荡的年代,会让一个缺乏金融素养的人——过度负债,甚至陷入循环债务危机。

近年来,个别人为满足自己的“炫耀性消费”需求,无视自身偿债能力,从多个非正规放贷机构高息借贷,拆了东墙补西墙,直至资金链断裂。

为此,市场上开始流传这样一句戏谑的话:

“70后”只知道存钱,“80后”开始知道花钱,“90后”还没挣钱但敢于借钱。

Ⅳ 什么是良性负债

好的债务,应该可以使负债者的资产得到提升、增加现金流,同时也在我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第一类良性负债,就是每月还款金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38%的债务。虽然债务需要每月偿还,同样是我们每月的财务支出,但是这笔债务支出,对个人或家庭的生活影响不是很大,保持基本生活没有大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在《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中指出,借款人贷款的月供支出应该控制在月收入的50%以下,而所有的家庭债务占家庭总资产的比例必须控制在60%以下。我个人认为每月还贷比例控制在40%以下比较好,最合理的数值是20%~38%。40%应该是我国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负债警戒线。

第二类良性负债是可以为我们带来收益的投资,比如投资型房屋贷款。虽然每个月也同样需要偿还本金利息,但是房屋可以带来租金收益,甚至计算得好的话,租金还可以冲抵贷款部分。这类贷款,会为我们带来正向的现金流,时间越长所获得的收益越大,而且是用别人的钱,创造自己的收益。之前我们提到的创业贷款同样如此。

Ⅵ 上市公司有哪些筹资方式,各有什么利弊高手进.

资产重组的几个模式和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评析
模式1:借壳重组——强生模式。
案例:上海强生集团公司作为上海市首批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之一,1995年由市出租汽车公司改制而成,是浦东强生的最大股东。
1993年8月,浦东强生公司通过每10股配9股方案,获得配股资金8000万元,用其中5000万整建制购买强生集团下属的第五劳动分公司,随后又花3000万元新增和更新营运车辆,使浦东强生公司的出租汽车的规模从100辆迅速扩大至700辆。而强生集团则以5000万元资金支付浦东强生配股所需资金1880万元,并用余款新增200辆营运车辆。
1994年10月,浦东强生再度配股获得近8000万元资金,并以8600万元整建购买强生集团公司第二营运分公司,使其出租车规模迅速扩大,成为浦东新区经营规模最大的出租车企业。
1996年月10月浦东强生实施第三次配股,获得配股资金1.1亿元。浦东强生又将配股资金整体收购强生集团下的第三汽车场、修理调度中心。
浦东强生通过证券市场连续筹资,为资产重组获得了资金支持。通过资产重组,强生迅速扩大规模,提高了效益,又为继续筹资准备了条件。
个案评析:
出租汽车行业的特点是投资周期短、现金流量大、资金回收快、收益稳定。因此竞争也是异常激烈的,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如何体现自己的优势所在呢?浦东强生不仅仅局限于一般性的生产经营,将企业经营的手段提高到产权组织、经营的高度。通过资产重组,迅速扩大规模,取得了关键性的竞争优势。因为规模比较大的企业,相对而言具有非常显著的优势。
从成本的角度来讲:出租车企业随着营运车辆的增多,其车辆包租率将会提高,管理费用的比重下降,保险、修理等费用也会因处理量大而较低廉。
从提高服务质量的角度来讲:规模大的公司通过雄厚的实力保障了其强大的经营管理能力。比如在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执行标准服务;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规模大的企业均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树立起了自己的品牌。
从提高经营水平的角度来讲:象浦东强生这样的大企业在投资加强无线调度能力,使用IC卡缴费,与银行联网,驾驶员通过银行向公司交纳营业款等方面也是遥遥领先,不仅走在国内同行业的前面,而且正在向国际标准靠拢。
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讲:以上海市为例,由于出租车行业企业过多过滥,既浪费资源,增加道路压力,又不利于推动城市交通发展。上海市政府已通过了一系列措施,将重点扶持10家2000辆以上的大型出租汽车企业。规模大的企业,由于对整个行业、市场举足轻重,易得政策之优惠、便利。
目前,上海市有三家出租汽车公司上市,分别是大众出租、浦东大众和浦东强生,分别拥有车辆1800辆、450辆和2100辆 。浦东强生通过用利用配股资金收购母公司资产的方式,大大节约了运营成本,使得营业成本远远低于大众出租和浦东大众。
当然,长期置于集团母公司的庇护之下,也可能会使企业缺乏积极进取的开拓精神和自主投资的决策能力。从浦东强生近年来资产负债率明显低于大众出租和浦东大众这一事实就可以看出浦东强生的经营稳健有余而开拓不足。但总的权衡利弊得失,浦东强生的资产重组方案称得上是相当成功的。
附表:
大众出租 浦东大众 浦东强生
车辆数 1800 450 2100
营运成本 71.99% 69.68% 56.28%
资产负债率 26.85% 32.25% 11.60%
模式评析:
通过新股上市募集资金或配股的方式母公司将优质资源不断地注入子公司。子公司获得资产,母公司筹得资金.
对于上市子公司来说,收购母公司现成的优质资产的方式,见效快,风险小。因为母公司对其注入的资产多半都是已经建成收到效益或即将建成的资产,上市公司既不必承担项目建设中的风险,又不必支付时间成本溢价;对于母公司来说,可用置换资产所得资金配股,既不用自己拿出这笔配股资金,又可不减少股权比例。若置换所得资金所得配股权外还有剩余,还可投资,培育新的利润成长点,为今后再向子公司注入新的优质资产作好准备。
这样便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由母公司向子公司注入的优良资产越多,子公司的盈利能力越强,子公司业绩越好,股价便越高;股价越高,配股时从证券市场募集的资金也就越多;资金越多,股份公司就越能从母公司手中购买更多的优质资产,母公司就越能培植和孵化出更多的优质资产。
目前我们国家股票上市,还是采用由证监会审批额度的方式,证监会批给的上市额度的大小决定了公司上市时流通盘的大小,根据公司法,“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因此,也就决定了公司在上市前改制时,其发行主体的总股本不能超过证监会所给予的额度的三倍。由于这一限制,在股改上市时造成两点影响,一是母公司手上的许多优质资产不能装进上市公司,二是上市公司为能筹集足够的资金。
由此造成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子母形式的资产重组案例较多。比如近期就有中视股份将60%的募股资金收购母公司太湖影视城名下的水浒城;葛洲坝在11.4亿元的募股资金中有4.05亿元用于收购集团公司旗下三号窑水泥生产线及生产经营权;五矿发展将58%的募股资金用于收购原属五矿总公司的51%北京香格里拉饭店股权。
这种母借子壳的使用范围只限于:母公司对于子公司绝对控股且拥有较多的优质资产。但在我国现实情况下,具备这样条件的上市公司并不在少数,而且子公司的高层领导往往同时在母公司集团中担任高级职务。这样便于企业领导层从母公司和子公司长远发展及相互利益的协调来通盘考虑,有利于提高资产重组的成功率。

模式2:合资经营——牡康模式
案例:改革开放后,中国年轻的彩电工业,一方面在国内群雄并起的残酷竞争压力下举步维艰。另一方面又遭遇到国外众多跨国公司的挑战,索尼、松下、菲利浦、三星等彩电巨头更是大兵压境,以合资的形式抢占中国市场。
1993年3月15日,经过一年试产期的牡丹江康佳实业有限公司正式运营,一方是如日中天的康佳,一方是亏损5000万的牡丹江电视机厂。康佳出资金,出技术;牡丹江电视机厂出设备,出人员。双方的合作一拍即合,当年合资,当年投产,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34亿元,创造利税2500万元,比牡丹江电视机厂成立20年来的总和还要高。1996年牡康的年产量达到60万台。成为占领东北、华北及内蒙古市场的生产基地,进而挺进俄罗斯与东欧市场。
1995年,深康佳借鉴“牡康模式”的成功经验,同陕西如意电器公司合资兴办陕西康佳电子有限公司。签约51天后即开始营运,当年合资投产即创产值1.38亿元,利税400万元。去年完成40万台彩电生产,利税达到千万元。
1997年,在华南、东北、西北都成功地扎下营盘的深康佳,又将开拓的重点转向了华东。1997年5月1日,深康佳与滁洲电视机总厂合资经营的安康电子有限公司正式投入运营。在安康,深康佳计划建成5条生产线,年产60万台彩电,明年将突破百万台。届时康佳在总部以外的电视机产量将超过总量的一半以上。
个案评析:
早在1992年,康佳就已组织专门班子研究公司如何在未来的竞争中取胜。由于资金有限,深圳地区市场规模小,劳动力及生产成本高等不利因素限制了生产规模的扩张。要突破区位、资金、成本这三大不利因素的掣肘,公司只有跳出特区,利用资产重组手段低成本向内地扩张。
深康佳率先创出“牡康”模式,在市场竞争中站稳定脚跟,主要得益于生产规模迅速扩大。80年代初,我国彩电工业刚刚发展起步之时,由于巨大的市场潜力和高额利润,全国各地企业一哄而上,存在着重复引进、盲目上马、遍地开花的问题.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形成了我国彩电行业企业分散的工业布局,由此引发了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和巨大的资源浪费。大部分企业由于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经过十多年的竞争已淘汰了上百家的彩电企业。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家电工业必须形成大规模的生产,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近年来由于彩电生产供大于求的矛盾导致了在彩电企业中出现“马太效应”,并愈演愈烈,少数生产规模大,产品声誉好的彩电企业,形势越来越好,而多数规模小,品牌差的彩电企业陷入了发展的困境。
据统计,产量前10名的彩电生产企业产量已达总产量的80%,深康佳正是得效力于93年、95年牡康、陕康的投产运营,成功的扩大了生产规模,在彩电价格大战中,扩大了市场占有率,取得了辉煌的成功。
目前,我国还有近百家彩电企业分布在全国各地,今后几年的竞争仍将是极其激烈的,许多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将在新一轮竞争中被淘汰出局。
对于深康佳来说,牡康、陕康的建立无疑是有着决定成败的战略意义的。但今年5月1日投入运营的安康是否成功,便值得探讨了。我认为安康的建立多半是出于“牡康模式”获得成功之后的惯性思维,便觉得“宜将剩勇追穷寇“。并没有认真分析当前的彩电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经过1996年的价格大战之后,彩电企业虽然更显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特色,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但国内市场总需求量并不因此而大幅提高。九六年6月份,仅长虹、康佳、熊猫、TCL王牌四家的市场占有率就已达到50%。在市场这块蛋糕无法做大的情况下,进一步大规模增加产量无疑会造成几败俱伤的后果。
我们以战略的眼光来分析,大彩电企业不应仅仅满足于彩电整机企业的联合,更应该重视彩电整机企业和上游产业的联合。这种纵向的联合更符合产业的合理布局,更有利于在成本、质量及资源配置上形成优势,形成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彩电、彩管、基础元器件是唇齿相依的,应该以产权为纽带,建立起协调发展的新的生产格局。
另外,目前再用大规模兴建生产线的粗放式的生产经营,将会使企业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因为未来的竞争将不再是低层次的价格竞争,而是技术档次的竞争。当今世界彩电技术主要是向大屏幕、宽屏幕、高清晰度数字化方向发展,随着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出现,彩电和计算机有着相互融合的趋向。等离子平板彩电、液晶电视也将在不远的将来步入市场。
大企业的长处在于拥有雄厚的实力,可在技术方面、长远发展方面投入更多更大的财力、物力。如果大企业不注重发挥这方面的优势,只是盲目地求得低水平的大规模是没有出路的。
模式评析:
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第一,可充分融合合资双方各自的优势条件,取长补短。
牡丹江电视机厂有现成的生产设备,有熟练的技术工人,有已初具规模的销售网络,有政府支持,面向整个东北市场的地利,有劳动成本低廉的人工。所欠缺的是资金、技术和管理。深康佳地处深圳,有高超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但面对的不利因素是资金有限,深圳地区市场规模小,劳动力成本高。
两者一结合便使深康佳用有限的资金盘活了大量的资产,既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又使先进的技术水平与现成的生产线相结合,高水平的管理组织能力与熟练的技术工人相结合,生产出的产品与广阔的市场相结合。产生了1+1>2的效果。
第二,有效解决国企沉重的债务负担和社会包袱
牡丹江电视机厂是一家亏损额达6000万的国营企业,对外银行利息负担沉重,对内职工负担沉重。在这种外忧内困的情况下,企业的有利因素得不到发挥,所面临的只有破产倒闭。
在此情况下,牡丹江电视机厂把自己的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同康佳合资建立牡丹江康佳电视机有限公司收到了一举四得的功效。
对于牡丹江电视机厂,有效盘活了资产,使能够发挥效益的资产不被拖死,在剥离之后产生效益,从而对于解决债务负担,承担对职工的社会责任有所补益。
对于康佳,通过合资既解决了资金、成本、区位三大因素的制约,又获得了一家干干净净的无债务负担,无历史包袱的合资企业。
对于当地银行,不会因牡丹江电视机厂破产倒闭而血本无归。
对于当地政府,既通过一个有生命力的企业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又避免了牡丹江电视机厂破产倒闭后的社会问题。
可见这样一个合资的举动,对于方方面面都有益无害,因而能够获得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取得辉煌的成功。

模式3:承债收购——仪化模式
案例:佛山化纤是由佛山市政府于80年代中期自筹资金建成的一家大型化纤企业。佛山化纤的聚脂设计能力年产7.4万吨,为我国第5大聚脂生产商,其主要设备均从国外进口。由于佛化是全额靠贷款建设而成的,债务负担过重,再加上规模较小,经营和管理不善。到1994年10月31日,佛山化纤帐面总资产13.9亿元,总负债20余亿元,资不抵债近7亿元。在佛山化纤的20余亿元债务中,70%是高利,最高达29%,平均利率20%。在佛山化纤财务状况不断恶化,自我拯救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佛山市政府决定向仪征化纤转让佛山化纤。
双方共同委托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西门估值有限公司对佛化的资产进行了评估。
在确认了审计和评估结果后,双方于1995年8月28日下式签订仪征收购佛化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佛山市政府承担佛化20余亿元债务中的7亿债务。
第二、仪化承担的债务之债权人,为较大的金融机构
第三、确定转化价格为X亿,仪化以承担与转让价格相等的佛化债务 额的形式,受让佛化的全部产权。
个案评析:
首先,旺盛的市场需求奠定了并购成功的基础。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和服装生产国与出口国,对纺用纤维的需求是全球最大的。由于天然纤维受到种植面积、气候、病虫害等自然条件的制约,不可能有大的增长,因此“九五”期间纺织工业对化学纤维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在化纤各品种中聚脂纤维作为主要衣着用材料一直是中国优先发展的品种。
尽管我国聚脂纤维工业近年发展迅速,但仍远远不能满足纺织加工需求,一旦因气候不佳,造成棉花减产时,纤维总量缺口更为突出 。从91年至94年,中国涤沦进口量年平均增长率高达50%,可见我国聚脂纤维的生产总量严重不足,难以满足需求。

此外生产结构也不尽合理。聚脂纤维生产上、下游比例关系,国际水平为原料、聚合能力、抽丝能力比例为1.2:1.1:1.0,而我国为0.7:1:1.25。由于聚脂纤维抽丝能力发展过快,聚脂切片生产的发展相对迟缓。因此国家每年不得不进口大量聚脂切片,以满足生产需要。
仪征化纤是中国首次改革投资方式,利用贷款建设的特大型化纤骨干企业,是国家在“六五”、“七五”期间,为发展中国化纤工业,减少进口用汇,满足市场需要引进的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28.7亿,1982年正式开工,1990年全面建成投产。目前已形成年产聚脂纤维产品80万吨的生产能力,占全国聚脂产量的一半。在市场需求有保障的前提下,通过收购佛化,仪化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增强了竞争实力.
其次,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是承债并购成功的保障。
仪化于1994年,先后两次成功发行14亿H股,并发行2亿A股,三次招股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约30万元。招股结束后仪征化纤的资产负债率降至1994年的40.22%和1995年的41.61%。这为仪征化纤以承担债务的方式,通过购并方式加速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务保证。
仪征在获得佛化的全部产权时,自己并未有一分钱的现金流出,而是承担一种连带性的债务。仪化收购佛化之后,通过仪化担保,佛化从银行贷款数亿元,偿还了以前的高利率负债,从而使佛化的财务费用大大降低。
第三、通过并购扩大生产规模乃大势所趋。
据统计,中国现有聚脂纤维厂233家,年产万吨以上的仅有23家,平均年产量为0.77万吨。美国、台湾、韩国的聚脂纤维厂家平均年产均在10万吨以上。可见我国聚脂纤维厂的生产规模偏小是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低下有根本原因所在。因此,通过并购的方式,在短期内尽快扩大生产规模,增强企业实力,无论是对于佛化还是对于仪化来说都是势在必行的。
模式评析:
企业在资产重组中遇到的最大障碍之一便是资金问题。尤其是在涉及金额比较大的重组项目中,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发达,无法使用发行垃圾债券杠杆收购或是以股票换股票等手段。大批资金如何筹集,便成为一个首当其冲的问题。
可以用直接融资的办法从资本市场筹集。但公司不论是发行新股也好,配股筹集资金也好都要受到诸多制约因素,而且手续繁琐,延误时间。
可以用间接融资的办法向银行借贷。但银行贷款一般期限较短,而且数亿元的大额贷款的申请审批,批复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运用承担债务法,则可以避免以上筹资的种种不便,也不用挤占自己公司的资金,用抵押、协议的方式承担被收购企业的债务,便拥有了该企业。
收购以后,公司再对被收购企业作出一番整顿、调整,使其扭亏为盈,然后公司即可用该企业所产生的利润逐步清结债务。当被收购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达到某一水平之后,被收购企业就能为母公司利润做贡献了。母公司也就“兵不血刃”地最终胜利完成收购,兼并任务。
这种承担债务的资产重组方式,适用于收购兼并资不抵债或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企业。同时收购方要对被收购方及行业状况有足够的了解,对其被收购之后的盈利水平作出客观,合理的评价。否则的话将会引火烧身。
模式4:资产置换——东方模式
案例:1996年6月4日东方集团董事会发布公告,东方集团以协议方式受让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三家公司股权,分别为黑龙江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全部60%股权,黑龙江东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全部100%股权,哈尔滨东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51%股权,受让价格总计为287.23万元。东方集团同时将该公司持有的哈尔滨东方弹性树脂有限公司、东方医疗研究所附属医院、黑龙江省东方旅游服务公司三家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总计为157.37万元。。
个案评析:
通过资产置换,东方集团一方面将房地产开发、设计、监理、装饰等业务单位置于同一公司中,实现了业务职能配套的“一条龙”式纵向整合,另一方面将不成规模,不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资产剔除,使企业经营中的财力、人力、物力更加集中。
东方集团在形成建筑业上的纵向多样化之后,具有如下优势:
(1)内部控制和协调的经济性
东方集团的房地产开发形成一条龙之后,计划、协调作业以及处理紧急事件的成本就可能降低。因为对于同一个企业内部的单位可以更加信任,它们会时时记住兄弟单位的需要。房地产项目开发、设计、施工监理、装潢的相互紧密配合,可以导致更好的开发计划、设计方案和施工控制。项目变化、方案重新设计或者开发新项目都比较容易进行内部协调,或者这种协调可以很快实现。
(2)信息的经济性
纵向多样化经营可以减少收集有关市场情况信息的需求或者更有可能降低获取信息的总成本。监视市场、预测供求等固定成本能够分摊到纵向多样化经营企业的各个部分,而对一个没有纵向多样化的企业,企业中每一个实体都要承担这些费用。另外,与一系列独立实体相比较,在一个企业内部信息可以更自由地流动。
(3)回避市场的经济性
通过纵向多样化经营,东方集团在开发房地产过程中能够减少一部分承包、定价、谈判及市场交易成本。虽然,在集团内部总是存在着为成交而进行的协商,但它的成本要比向外界寻求设计、监理及装潢的成本要小得多。
(4)稳定关系的经济性
房地产开发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装潢部门由于知道它们的购买与销售关系是稳定 的,各部门 之间就发展出效率更高的、更专业化的彼此交往的程序
另外,这种稳定的关系可能使设计单位调整它的方案,使之完全满足项目开发的需要,或者施工、装潢单位调整自身使之更加符合设计单位的方案。纵向多样化将独立的各部分彼此紧锁在一起,提高了相互适应的程度。
模式评析:
这种以资产置换资产,余额用现金补齐的方式,可使公司在资产重组过程中节约大量的现金,同时公司可借此进行有效的资产结构调整,将不良资产或是对公司整体收益效果不大的资产剔除出去,将对方的优质资产,或同自己的产业关联度较大的资产调整进来,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自身行业中的整体竞争能力。
但是,这种资产重组方式的最大限制在于:置换对象难以寻找。因为既然是市场经济下的交易行为,就要“公平合理”,如果想要置换对方的优质资产,自身也要付出较高的代价,很难占到“便宜”。只有在置换对方急需自己的的某一部分资产,使自己处于讨价还价的优势地位;或是自己在同对方“等价”置换后,得到的资产对自己的整体的生产经营能够起到有效补充,提高作用地话。这种置换才有利可图。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通迅手段相对落后,信息交流不充分的情况,到市场上去寻找这样的置换对手,是极困难的。但是象东方集团那样与母公司或是自己的关联企业进行置换,还是切实可行的。
模式5:贷款收购——万向(钱潮)模式
案例: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是著名企业万向集团下属的一家上市公司,在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中有突出的地位。1996年10月15日,万向钱潮公司第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该公司收购万向集团 下属的与自己有着产业关联的浙江万向机械有限公司,万向集团浙江特种轴承公司、万向集团浙江汽车轴承公司等三家公司60%股权的收购方案。
浙江万向机械有限公司是万向集团公司与香港东南国际投资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总投资2400万美元,注册资本1360万美元,万向集团占有75%的股份。公司专业生产各式等速方向节,现已有年产5万支的生产能力。其扩大轿车等速万向节生产能力项目于1996年8月列入国家经贸委的双加项目,属国家重点发展项目。
浙江特种轴承公司是万向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生产单列、双列公制和英制圆锥滚子轴承、滚针轴承等150多个品种,公司拥有90年代先进的轴承成套生产流水线,年生产能力为500万套,其中50%的产品出口。
浙江汽车轴承公司也是万向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净资产总额为1692万元,主要生产各种汽车轴承,有“6”、“1”、“N”、“7”、“3”、“5”、类轴承,离合器轴承和各类非标轴承300个品种。产品主要为国内主机厂配套及维修,并批量出口国外市场。
在收购过程中,由浙江省资产评估公司对三家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确定浙江万向机械有限公司资产总值为人民币18038.68万无,负债总额为6246.54万元,股东权益总值为11792.13万元,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2.13万元。万向钱潮公司收购其60%的股权,协议转让价为每股人民币1.81元,总计为5996.60万元。
确定浙江特种轴承公司的资产总值为人民币5270.52万元负债总额为1893.14万元,股东权益为3383.39万元,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1.69元,万向钱潮公司收购其60%的股权,协议转让价为每股人民币1.3元,总计1560万元。
确定浙江汽车轴承公司资产总值为6421万元,负债总额为4012万元,股东权益总值为2409成元,每股净资产为1.75元。万向钱潮使用收购60%的股权,协议转让价为每股1.32元,总计1093万元。
万向钱潮以贷款方式筹集了此次收购所需的8650万元资金,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由17%上升到28%。
在为此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投票时,万向集团公司作为关联方,不参加对此表决,而由其他法人股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自行表决,结果获100%的赞成票。
另外,作为转让方,万向集团还作出承诺,为支持万向钱潮公司的发展,将放弃96年以来上述三家公司转让部分股份的权益的利润,归万向钱潮公司所享有。
个案评析:
1996年世界汽车零部件的市场总容量已超过4000亿美元,成为各国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预测,到2000年,世界汽车零部件的年销售额总计将达到5700亿美元。
在汽车工业发达国家,汽车零部件工业普遍是按照专业化大生产的方式进行的。日本汽车厂家自制率一般只有20%-30%,70%-80%靠社会零部件专业厂供给。因此超大型企业占据了世界汽车零部件市场的绝大部分。
近年,外国主要零部件厂商一致看好中国市场,于是汽车零部件企业紧步汽车制造业的后尘,蜂拥而至,他们一方面是为辅助汽车企业在中国的经营,为了利用中国生产要素成本低的优势,更重要的是为了有效地开拓中国市场。
而我国目前的汽车零部件的现状是散、乱、差。全国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企业约有500家,产品重复生产严重,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技术落后。低水平、低质量、老旧车型和卡车的零部件供过于求,而轿车和引进车型的零部件主要依赖进口。民族汽车零部件工业正面临严峻挑战。
万向钱潮公司在收购之前有总资产4.5亿,员工2300多名,主要生产为汽车和各类工程机械配套的万向节总成系列,形成了年产2000万套的生产能力,在国内主机配套产品市场上,该产品占有65%的份额,社会维修市场占15%左右,出口量占总产量的40%左右,遍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该公司在国内同行业里,暂时领先,但相对于国外企业来说,仍然存在着生产规模偏小的差距。
因此,万向集团是站在更高的战略发展的角度来操作这一收购项目的。迅速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刻不容缓。只有扩大生产规模,企业的零部件生产才能达到大批量专业化生产的要求,从而达到工厂规模经济,只有扩大生产规模,企业的管理费用、营销费用才能在更多的产品上分摊,大幅度降低单位产品的管理、营销费用,从而达到企业规模经济。
公司通过收购的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既丰富了产品的整体结构,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同时又在各个子公司各个工厂实现产品的单一化生产。一方面可利用专业化生产的优势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专业化生
参考资料:http://www.zgup.com/swyx/show.asp?id=4469

Ⅶ 如何判断自己的负债是良性负债还是恶性负债

个人负债就是个人支出超过收入所得,是带来的债务压力。从负债性质上讲,个人负债分为良性负债和恶性负债。若你已经下定决心自己投资理财,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你自身的财务独立起来。所谓财务独立就是要了解自己的负债状况,以便排除恶性负债,控制良性负债。
一般来说,恶性负债是指人力不可控制的负债,例如生病、车祸、意外伤害等,这些事件引起的负债都属于恶性,会给人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这种情况下,如果买了保险就可以降低因意外所遭受的损失,从而排除恶性负债。所以财务独立的第一步就是买一份适合自己的保险,将意外带来的金钱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转嫁财产风险可以将未知的财产损失可能降到最低,让你无后顾之忧。
良性负债就是你可以自己控制的负债,如生活费、娱乐费、子女教育费、房屋贷款等。因为这些花销都是在意料之内,不会使生活发生骤变,是良性可控的,危险性不大。对于良性负债,你也要进行适当处理,提前决定自己每月的生活费用,可以决定跟父母住或是搬出去住,结婚后要不要买房子、生孩子等,早决定早打算。
在了解了个人资产和个人负债的基本情况后,可以适当地对自己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只有进行资产评估才能使个人的资产情况呈现出最佳状态。

Ⅷ 拟上市公司的拟上市公司的改制重组与债务承继

拟上市公司的改制重组包括企业组织形式的改变、法人治理结构的塑造、业务规划的设计以及相应资产负债的分割组合等内容。一般认为,以资产负债的分割组合作为标准,拟上市公司的改制重组可以采取整体、合并、分立等三种不同的方式。 不同的改制重组方式对拟改制上市的企业法人的责任财产产生的影响不同,其债务承继所需履行的法律手续也会有所不同。
整体改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以其全部资产、负债变更法人组织形式,并在必要时引入个别新出资人的改制方式。整体改制重组尽管可能伴随股权的调整,但改制前后法人主体的责任财产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当然地继承了改制前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整体改制时,就无须为改制所产生的债务承继而履行特殊的法律手续。
合并改制重组方式是通过将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法人的全部资产、负债加以集中,从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良性资产、负债的叠加必然增加责任财产的范围,对原企业的债权人并无不利,但如果良性资产、负债与存在潜在损失的资产、负债混合,则将对原债权人一方带来实质上的损害。
分立改制重组将原本集中的资产、负债加以分割,并以其中一部分作为财产核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分立企业原债权人而言,无论其债权落实于分立后的任何一方,其责任财产的范围都有所减少。正是基于合并、分立可能给原企业债权人带来的不利影响,从保护债权人利益、保护民事活动秩序的角度出发,我国的法律和司法实践对企业合并和分立均有较为严格的程序性要求。 基于前文的分析,我们以下主要探讨在合并、分立改制重组方式下的债务承继(承担)的问题。
对于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因改制重组而涉及的合并、分立,《公司法》已经有较明确的规定。可以归纳为:(1)公司在合并或分立的决议通过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2)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对于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因改制重组而涉及的合并、分立,相关法律尚未有具体规定。依《民法通则》的一般性规定,合并、分立之前办理公告仍是必要的法律程序,也可以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告之外征求债权人的同意。我们认为合并、分立的债务承继不同于债务转移,不能适用《合同法》第5章有关债务转移的规定。首先,改制时的股份有限公司所承担的债务并非基于其所参加民事活动而产生,而是基于其与改制前企业的身份关系所当然继受;其次,在除派生分立以外的重组方式下,改制前后的法律主体在时间上无并存的可能,无法成为同一民事法律行为(债务转移)的相对人;其三,从我国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上看,均针对法人的合并、分立的权利、义务承继问题进行专门的规定,已经认同了这种区别,否则有关问题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关于债权、债务转移的规定。
由于保证人的特殊法律地位,在原企业的债务由他人提供担保时,通知保证人并征求其书面同意仍是必要的。 基于上述分析,改制企业就合并、分立事宜进行公告、并征求有关的债权人、保证人的同意是进行债务承继的一般步骤。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关注企业是否已经办理了这些法律手续,并以此作为确认有关会计事项的依据之一。以下针对改制重组中可能涉及的主要债项,分别作一些简单的探讨。
1.企业债券。我国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执行较为严格的审批制度。如果改制重组涉及到企业债券,那么必然涉及到企业债券的承继方是否仍然符合债券发行人资格的问题,因此按原有的发行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查是必不可少的。同时,由于流通债券的权利人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与代理债券的承销机构就改制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债券交易场所进行公示,是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利益的必备手续。
2.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依据有关的贷款规则及合同的规定,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款一般具有特定用途。为保障资金使用的延续性,改制企业应就改制重组与贷款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同时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3.预收销贷款、应付购货款。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基于交易而产生的合同义务往往是企业的重要债务形式。这类债务一般具有给付期限短、权利人分散、变动频繁、金额相对不大等特点。根据民事活动中的默示原则,对于这一类的债务,其债权人如果接受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交付货物、支付货款等履约行为,或者在原有的业务范围内继续与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经济业务往来,则可视为以事实行为同意了债务的承继。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时,除确认企业已进行必要的公告,并应债权人的请求进行了处理之外,也需关注相应的期后事项。对于会计期后双方继续履行有关协议或延续原有业务的,可以确认对方对债务承继已经不持歧义。
4.未付税费款。税费义务的产生与企业的经济业务息息相关,对于改制前企业的正常的税费义务,有关征管机构接受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的申报或缴交税费的,同样可以视作默认。
五、分立中的或有负债 需要注意的是,在分立改制重组时,尽管原企业的债务被分割由不同的法律主体承担,依《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立后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主体需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执行有关鉴证业务时,对通过分立方式重组的股份有限公司有必要关注被剥离出去的原企业债务的履行情况,并在必要时作为或有事项予以披露。

拟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应注意的会计问题 拟上市公司在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前必须符合法律、会计等方面的若干规定。本文试讨论应注意的几个会计问题。 公司在申请上市发行股票之前,往往积累了相当的利润。现实中,许多公司为了使得本公司的股票顺利地以相对较高的价格出售,老股东决定由新老股东共享滚存利润。但也有些公司的老股东决定将审计过的滚存利润全部分配给老股东,新股东不享有这部分利润。至于发行股票时的溢价部分则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享。
这部分滚存利润不宜全部加以分配。姑且不讨论新股东溢价购买股票时多付的代价,最主要的是如果将滚存利润全部分配完毕,而公司存在少提取折旧、少摊销费用、多确认收入等问题,那么预审员将要求公司调减利润,但是公司的利润已经分配给老股东了,此时如要求公司将超分配的利润收回,公司需要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而《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必须提前30日将会议审议的事项通知各股东,因此这要耽搁公司至少一个多月的时间,影响了公司发行股票的时间。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公司设立日期间经过运转,公司如果实现了利润,应注意这部分利润的分配问题。如果上述期间实现的利润已分配给发起人(即股东)的,且自评估基准日起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未根据评估价值进行成本结转或调整折旧或摊销计提数的,那么预审员将进一步查实在这期间有无少提折旧、少摊销无形资产、少结转存货成本,以虚增账面利润并分配给发起人,从而导致发起人出资不实,影响到公司的资本保全。如果出现出资不实或影响资本保全问题,那么发起人需要补足差额并明确责任及具体解决办法。
因此公司不宜全部分配这部分已实现利润,以避免出现出资不实问题影响公司的股票发行进程。 1.如果政府财政补贴批文明确了该项财政补贴的会计核算方法,按其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如果政府批文明确该财政补贴仅由公司代为管理并用于指定用途,不属公司享有,应将该部分财政补贴直接作为负债处理。公司在收到补贴时,增加银行存款,同时增加专项应付款;实际使用时做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增加相应的资产和资本公积。
3.如果政府批文明确财政补贴由公司享有,但该部分财政补贴限定用于发展生产、培植财源等,公司应先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030号“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会计处理的复函”进行账务处理。即实行“先征后返”的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税,应于实际收到时分别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计人补贴收入,冲减当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对于除税收先征后返以外,属于国家财政扶持领域而给予的补贴(除另有规定者外),公司应于实际收到时计入补贴收入。这类补贴收入不能用于股利分配,并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注明。
4.如果政府批文未明确该部分财政补贴的权属,那么拟上市公司应当在提出发行申请前提供明确该部分财政补贴权属的证明文件,以便预审员判定这部分补贴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同时,出于充分披露的考虑,公司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其他重要事项”中披露有关财政补贴的发生依据、性质、附加条件、所采用的核算方法以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资本市场曾经出现过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其特殊地位,将持有的商标权评估后以高价出售给上市公司,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管部门现在加强了对商标权的监管,要求改制设立的股份公司,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重组进入股份公司的,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使用的商标权也须无偿进入股份公司,且不得评估、不得调账。并且在获准发行前将商标权处置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商标权的处置方式。
也就是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0)的公司在获准发行前必须取得这部分商标的所有权。如果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必须使用这些商标,在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前提下,两者必须签订协议,在商标有效期内,大股东可以无偿或有偿使用这些商标。而已经上市的公司在再融资(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时必须与持有商标所有权的大股东签订协议,保证上市公司无偿使用或按合理的价格有偿使用这些商标,并且上市公司今后有优先购买权。 1.新设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新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在资产评估结果基础上协商确定投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价值,并据以折为股份。而且根据《公司法》第152条第三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满足“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因此,新设股份有限公司可按照发起人协商确定的、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的价格入账,在开业三年以上并连续三年盈利后方可申请发行新股上市。
2.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变更前后企业性质不同但仍为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因此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资产评估结果不应进行账务调整。如果进行了账务调整的,则应在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发行新股上市。因此如果需要连续计算原有限责任公司的三年盈利业绩,那么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评估,评估的结果可以作为新股东进入股份公司的溢价依据,但不能据以调账。
3.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因此,国有企业改建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账;同时还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年度经营业绩。这是对国有企业的优惠政策,当然随着中国已经加入WTO,这条优惠政策将可能被取消。 1.在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时,生产系统、必要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主要资产应当全部进入拟发行上市主体,股份公司应具有独立的供、产、销系统。进入股份公司的经营业务原来是独立核算的,或与原企业的其他经营业务在账务上能够划分清楚,且原则上在物理形态上(如经营品种、经营地点等)也能够划分清楚。
2.经剥离调整编制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设立前经营业绩遵循了真实、配比的原则。
3.股份公司与原母体及其控股实体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及重大关联方交易。
4.进入股份公司的经营业务其改制前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是股份公司主要的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业绩来源于同一管理层。 对拟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存在巨额债务或出现资不抵债或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态的,证监会在审核工作中将按集团观念将大股东和控股股东与拟上市公司视为一个经营整体给予充分关注;如果拟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存在的巨额债务是与拟上市公司之间的,则要求拟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披露可行的偿债方案,报上市公司监管部协调处备案。
拟上市公司还需充分披露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拟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近三年又一期存在持续占用拟上市公司的资金或资产的情况的,拟上市公司还需对以上情况在招股说明书中作特别风险提示。
存在上述情形的,在将股票发行材料提请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时,预审员按规定程序提出予以关注其高风险的建议。
因此,拟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应控制、杜绝资金或资产被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占用,以免影响到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对公司股票的发行及价格的确定产生不利影响。 1.《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9条规定,原有企业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前一年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不低于30%,实际是要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实际工作中,有些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就近乎70%,这也可能成为股票顺利发行的障碍,因为预审员可能发现公司存在的未入账的负债、需减少的资产或利润等,一旦确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将立即超过70%,不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因此,拟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一般应控制在65%以下。

Ⅸ 欠钱不还能不能让人过上富裕的生活

曾看到过这样一段话:零负债=生活安逸;负债五万=有责任;负债二十万=了解金融;负债五十万=有能力;负债一百万=有房有车;负债两百万=事业有成;负债五千万=上市公司老板。虽然,不怎认同这段话,但以实际人群作为考量,大致上也相差无几。
负债其实并不可怕,目前多数人都不敢借钱,只会拼了命一般的存钱。他们认为小富靠自己积累,大富只能靠命中注定,这种想法并没有错。但在通货膨胀高涨的时代下,存在银行的钱只能是越来越不值钱、越存越不值钱,积累下来的财富正一点一滴流失。
良性负债,能帮助我们成就富裕的生活;不良负债,会断送我们美好的未来。所以,欠钱不还是不能让人过上富裕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