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助,上市公司分现金红利是如何操作的,了解的来啊
上交所和深交所共同发起设立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中心),承接了原来隶属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全部登记结算业务,主管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上海、深圳两个分公司。所有股民的账户信息(包括所持有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都在结算中心有记录。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时,由结算中心根据股民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和分红方案统一计算应分给各股民的税后红利,发送上市公司确认后,上市公司将税后红利总额汇至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转汇至各股民账户。
⑵ 上市公司分红的方式是拿自已的钱分给自已
这个问题,我也才搞明白。
分红前的股价,已经包含了红利,股价涨到这个价格,是因为有红利的原因。
例如:前一次分红后,股价是10元,经过一年,上市公司盈利可以每股分2元,这样,正常的情况下,股价会在一年的时间内,慢慢涨到12元,这就是(10元股本+2元股息)。
分红时,上市公司的确拿出真金白银分给股民了。所以,分了2元红利后,股价(股本)回归10元,是正常(应该)的。(就像一年的定期存款,取走利息,还剩本金一样。)
不知这样说,您能否明白。
⑶ A股上市公司分红是怎么回事是盈利就分还是随便由公司自己决定分不分
有盈利分不分红,由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决定。
⑷ 上市公司分红规定
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2、在公司存在可供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长期不分红,从程序上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以股东先行内部救济为原则,即股东可以提出召开股东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3、股东的盈余分配权(股东分红权)诉讼救济途径:当公司具备上述的利润分配条件,股东可以依法提起盈余利润分配诉讼;当公司过分提取任意公积金或以其它形式侵害股东的盈余分配权时,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资本多数决滥用,股东大会决议侵犯股东正当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撤销之诉或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的确认之诉,同时请求分配股利。
⑸ 上市公司分红公司真的出钱了吗还是只是一个概念在玩转股民自己的钱
上市公司分红应该是公司从经营利润中拿钱出来回报股民,应该是公司支出费用。可是实际分红除息后,股民得到了名义上的分红。
但是同时实际拥有的股票价格却扣除了相应的金额,但是股票的价格实际上是股民用钱维持的,说到底全部是股民的钱,从这个意义上理解,上市公司根本没有拿出钱来分红。
股票是对上市公司投资形成的,这在资本市场叫一级市场,股票是从别人手里买的,这叫二级市场,但股票最终是来自一级市场的。股票的价值就叫市值。
对公司投资后,钱变成了上市公司的钱,这就是法人财产权。上市公司的经营利润也是法人财产权,公司从法人财产中拿出钱来给,确实是分红。
(5)上市公司分红莫哭穷扩展阅读:
股票分红除息与除权对股民资金的影响: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给股东的权利,包括分红、即领取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权利以及配股的权利,但由于股票在市场上一直在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买卖。
当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向股东分派股利进行配股时,为使本公司的股东真正得到其应得的分红配股权利,就存在着一个这种权利应该分配给股票的买入者还是卖出者才合理的问题,由此产生了股票除息与除权交易。
此外,由于公司分红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的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的变动,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以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
因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权,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的、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