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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怎么告上市公司劳动局

发布时间: 2021-05-16 02:42:15

① 到劳动局去告是什么流程

不知道你问的是什么内容,你说的太简单了。
如果是简单的拖欠工资,或都收取抵押金等事实清楚的案件,可以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 去投诉。
投诉可以当面、电话、书面方式投诉。
如果争议很大,必须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那么要做如下准备: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申请人注册信息;到工商局查,说明是劳动仲裁用,他们会给你打印一份企业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3、本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资袋,劳动合同,等实物。实在没办法,可以有两名工友出庭做证。)
4、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5、准备劳动争议实体部分的证据。就是你要求的事的证据。
去劳动仲裁申请就行了。没有费用。
如果实在不会,可以到当地政府司法局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援助。

② 去劳动局怎么告

不是不可以告,关键是要有证据

你如何证明你的工资应该是1000?证明不了

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

加班,那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但是也得有证据,比如考勤记录,没有证据,怎么告的,口说无凭的

只能说两个月发700,肯定是违法了,因为350/月绝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至少可以要求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发工资,补交社保,支付1个月工资双倍工资和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关键还是证据,有证据,好解决,没有证据,解决不了的,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以及证人证明等,证人证明比较弱一些

补充:

证人证明是比较弱一些的,但是如果人多,那么相对更容易被采信了,尽量试试吧

③ 就告劳动局怎么告法

可以要求劳动部门出具不予受理书面文件,然后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这十年当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上市公司,普通员工没有年休假,合理吗没有怎么投诉

葡萄袁刚没有年休假,从理论上讲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你想要投诉。你就准备失去这个工作吧

⑤ 到劳动局告公司 需要什么手续 什么要求

首先你有权要求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劳动法中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定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
公司不仅按法律规定给你同工同酬,交纳法定的社保费,还应该和你签定劳动合同!你可以举理力争和公司交涉.如果公司拒绝你的要求,你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最后可以考虑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着段时间的双倍工资.

⑥ 到劳动局去告是什么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三、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四、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⑦ 我想去劳动局告公司怎么办

1、准确地确定自己所在的用人单位的名称。

这很重要。有的朋友会问,这还用确定吗?我在哪个单位干活,就是哪个单位啊。其实不然,因为还存在一个劳务派遣的问题。有的劳动者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工作的。

那究竟如何确定呢?很简单,就是看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甲方写的是哪个单位名称,那就投诉这个单位就可以了。

2、找对劳动监察机构。

有的朋友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六神无主,如无头的苍蝇,不知如何是好。有的朋友只听说找劳动监察机构,但具体找哪个劳动监察机构却毫无主见。

劳动监察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在省一级叫劳动监察总队,在地市一级叫劳动监察支队,在区县一级叫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管辖是分级管辖。中央及省属企业由劳动监察总队管辖,市属企业由市劳动监察支队管辖,其他企业由区县劳动监察大队管辖。

如何确定所在企业由哪一级劳动监察机构管辖呢?有两个办法:一是搞清楚该企业在哪缴纳社会保险费,若是在市社保局缴纳,则由市劳动监察支队管;若是在区县社保局缴纳,则由区县劳动监察大队管辖;若是省属中央企业,则由省总队管辖。二是拨打当地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了解。

3、前往投诉

想好自己要投诉的问题

带着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本人亲自前往,填写投诉书即可。

(7)怎么告上市公司劳动局扩展阅读: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

(一)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确定纠纷属于劳动纠纷的前提和基础。在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规定,劳动者提起仲裁申请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否则不予立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很多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机构以劳动合同作为受理依据,显然是错误地适用了法律。

笔者认为,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应当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举证责任。《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第22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显然不同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但是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却偏偏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条例》规定在《劳动法》实施后,应当失去效力。

而实际上司法和仲裁部门在适用该条例。实践表明,60日的诉讼时效期间显然不利于劳动者。按照举证责任的要求,在是否超过仲裁时效问题上,应由主张超过时效一方举证证明。但实践中常有仲裁庭或人民法院要求劳动者举证证明自己提起仲裁申请没有超过时效。

从处理劳动纠纷的经验看,劳资双方发生争议时往往都有很长时间的协商过程,因双方处于高度戒备状态,都会尽量避免给对方留下书面证据。待协商不成劳动者被迫申请仲裁时,已经远远超过60日。

虽然,在双方开始协商时劳动者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但争议并未实际发生。仲裁庭和人民法院以协商开始时作为争议发生时,不仅使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维护,也鼓励了用人单位通过协商拖延时间规避时效。

因此,笔者认为,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争议发生时间,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则应认为劳动者提起仲裁没有超过时效。

(三)劳动报酬纠纷的举证责任。劳动报酬纠纷是劳动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表面上看,此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对劳动报酬问题的举证义务,但是实际上对用人单位并无多大的约束。这是因为:

其一,按照该规定,只有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的“决定”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才承担举证责任,但用人单位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并不出具书面文书,劳动者显然不能证明用人单位作出过类似决定。

其二,按照该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作出减少劳动报酬决定时才承担举证责任。要使该条规定得以执行,劳动者必须首先证明自己劳动报酬减少,再由用人单位举证减少的根据。但这对劳动者而言,基本上是不可能做到的。

为弥补法律的缺失,笔者认为应当规定,“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是因为,劳动报酬数额的确定必须以劳动者已经完成的工作任务与工资支付标准为依据。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既不能对工资支付标准举证,更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完成的劳动任务。

道理很简单,那就是劳动者在完成劳动任务后,不可能要求用人单位签字确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第6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记录并保存工作记录。立法应当规定,当劳资之间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时,应由用人单位举证。当然,即使这样规定仍然还有两个问题不能解决:其一,用人单位伪造记录怎么办;其二,用人单位根本没有记录或者遗失记录怎么办。

笔者认为,对于第一个问题,应当规定用人单位每月工作记录必须由劳动者签字确认,以防止用人单位伪造或涂改记录。对于第二个问题,可以规定用人单位如不能提供完整记录,就应当采用定额赔偿制度核算赔偿数额,

即规定按照同行业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合同确定劳动者的工作任务。

综上所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既有民事关系性质,又有类似于行政关系性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不能机械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制度,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科学地分配举证责任,才能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⑧ 想到劳动局告公司,我需要准备什么

您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您与其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1250元及960元(960元违反了上海市最低工资的规定,从10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120元且属于扣除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和加班费、车贴饭贴后的实到手工资),而且您说的内容非常的不详细,基本无法未您做分析,所以,我只能把我认为与你有关的法条发给您,你可以参照着看看,单位是否有违法行为。
1、试用期的约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2、试用期内的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如果你们单位没有申请过综合计算工时制及不定时工时制,那么就应该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加班的话一般每天只能加1小时,特殊情况下需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每日不超过3小时,且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4。加班费问题,平时加班给予150%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的话,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则需支付200%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则需支付300%工资(法定节假日本身就是带薪的,也就是说那天能拿400%的工资)
5.自用工之日起,单位就应当为你们交纳社会保险费。

至于其他的,比如说一些原本说好的待遇没有享受到,以及工资与谈的时候不对等这些情况,都需要您自己进行举证了,因为您在合同中签字就代表着你认可了合同上的条款,这样对您非常非常不利!!!

如果您想主张自己的权利的话,首先您可以去单位生产经营地进行调解(如果是外来从业人员的话需到外管所进行调解,本市人员一般到街道调解工作室调解);调解不成的话,可以向单位注册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属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带好身份证复印件2张及原件,去那边领申请书进行填写,他们会要求您去工商部门出具个你们单位的一个工商证明,这个原件及复印件以后都要的一般要印两份),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你要带好你认为可以维护您权利的材料去那边进行提交,仲裁的实效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最后,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话,就要去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了。

因为我这里不知道您具体情况,只能粗略分析这些了,如果您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打12333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或者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进行咨询,希望您可以维权成功。
PS:以后千万别在合同书上随便签字,对您将来维权真的很不利!!!

⑨ 怎么起诉劳动局

如果与用人单位有劳动争议,可以带上能证明你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他们会告诉你怎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