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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任性更名涉嫌误导

发布时间: 2021-05-14 22:00:31

❶ 股市里公司更名是利好还是利空

即非利好也非利空,而是看公司的高层想要获取更多资金的别有用心

更名有很多原因,比如【凯乐科技】主业是生产塑料产品的,比如茶品,杯具,板凳,奶瓶等。但是在后来因为2012年【白酒板块】强势,于是公司立刻像更名叫【黄山顶】并且企图收购该酒的买断产品后,在吸纳更多的资金。

所以说,名字只不过是看公司怎么用,把名字改叫白酒的,是因为白酒当时强势吸纳的资金最多。也等于做了一个无形的广告宣传

另外还有【熊猫烟花】本来是做烟花炮竹的,结果因为最近两年【互联网金融】概念强势吸纳资金比较多,于是他就想通过改名【熊猫金控】声称自己是做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于是一下子荣6元涨到现在的40多元(当然还会继续涨,因为停牌要补涨的)

这里说明,大家改名,不是什么利好,也不是什么利空,而是公司高层管理希望在股市里用最低的成本吸纳最多的钱。

美国和欧洲日本等国家的融资成本为7%,非常便宜,

中国的融资成本是20%,几乎是美国的三倍,比如你发1亿股票,要付给证券公司7%的股息,然后要在付13%的钱给证监会,这样一来,为了用更低的成本将自己股价推高,然后在高股价的时候卖出一部分股票套现,就能将为自己公司套现更多的钱。

有些公司根本不用更名或者什么概念来套现或者推高股价,而是直接请操盘手一起互相高价买卖推高后然后自己在卖出。

❷ 如何看待上市公司任性更名的策略

进入7月份以来,有多达12家上市公司发布更名公告。其中,澳洋科技改名澳洋健康,贵糖股份更名粤桂股份,神州易桥变更为顺利办等。实际上,去年以来已经有超过200家公司变更简称。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更名似乎大有“蔚然”成风之感。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上市公司任性的更名之风并没有刹住。实际上,上市公司指望通过更名带来“好运”,而非在产品、技术、管理等方面下功夫,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所以,监管层必须进一步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更名行为,防止借更名进行炒作。广大投资者也要擦亮眼睛,切不要让名称变更蒙蔽双眼。

来源:新京报

❸ 上市公司频繁更名为哪般

人们常用“老字号”形容一家企业的历史、声誉、地位、影响、文化等。企业如果被冠以“老字号”,都会感到十分荣幸,会十分珍惜这一荣誉,并倍加努力把“老字号”越做越响。一般情况下,企业是不会轻易更名的,尤其是已经有了一定地位和影响的企业,更不会随便把企业名称改了。然而近年来,资本市场更改名称却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

从多家变更名称的上市公司的情况看,多数都是近年来新成立的公司,或者长期以来做得不好、名声也不好且多次被处罚过的公司。但就算变更了名称,如果换汤不换药,又有多大的意义呢?假如企业经营者、投资者、实际控制人有决心把企业做好,又何必在乎名称是否变更呢?把修改名称当作企业“转运”的目标,与撞大运没有多大区别,只能说明企业没有底气,也没有信心做好。

为规范上市公司变更名称行为,上交所与深交所先后发布了《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业务指引》和《变更公司名称备忘录》,今后上市公司变更名称需要按照规范进行。需要防范的是,有些公司借进入某些领域或行业之名,要求变更企业名称,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则从事与变更后的名称没有任何关联的业务。对这样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名称变更方面给予更加严厉的监管,即便更名了,只要没有按照变更时承诺的业务去发展,就应当勒令其把名字改回去,并以此来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上这些公司的当,不要被这些公司变更名称所蒙蔽。

来源:北京青年报

❹ 上市公司改名后对原来拥有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民有什么影响,股票会不会也自动改到最新的公司谢谢回答!

股票会自动改到最新的公司,拿近期改名的中国外运为例,换股比例为 1:3.8225,即外运发展换股股东所持有的每股外运发展股票可以换得 3.8225 股中国外运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原来600270外运发展股东如果有异议也可以选择现金,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有申报时间至上交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审核手续,具体公司会有申报联系方式和申报地点公告

❺ 关于亿安科技案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存在什么问题吗

亿安科技案"终于水落石出。中国证监会日前决定,对联手操纵亿安科技股票价格的4家广东投资顾问公司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总计8.98亿元,限3个月内卖出剩余股票77万股,盈利予以没收。
这4家公司是:广东欣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中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金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据查,上述4家公司自1998年10月5日起,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帐户及3个法人股票帐户,大量买入"深锦兴"(后更名为"亿安科技")股票。持仓量从1998年10月5日的53万股,占流通股的1.52%,到最高时2000年1月12日的3001万股,占流通股的85%。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帐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联手操纵"亿安科技"的股票价格。截至2001年2月5日,上述4家公司控制的627个个人股票帐户及3个法人股票帐户共实现盈利4.49亿元,股票余额77万股。

这4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条所述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上述四家公司违法所得4.49亿元,并罚款4.49亿元;责令4家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在交易所监督下卖出剩余股票77万股,并注销违规开立的个人股票帐户,盈利予以没收。4家公司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监会开户银行,由该银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付款凭证的复印件送中国证监会稽查局执行监督处备查。

上述4公司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亿安科技案说明什么?股市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

操纵亿安科技(相关,行情)股价的四个庄家公司,从1998年10月5日开始,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采用集中资金、自买自卖等方式影响和控制股票价格,将一支几元钱的股票炒作到126元的最高价,庄家的账面盈利一度达到20多亿元,在股市暴跌至最低20多元后,广大中小投资者蒙受了巨额经济损失,这是中国证券交易市场近年来愈演愈烈的证券欺诈现象最典型的缩影。亿安科技案再一次说明,中国股市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证券市场监管亟需完善和创新。

启示之一:应建立独立于交易所的实时行情监控系统

虽然沪深证券交易所从技术上已能对股价异动行情实施即时监控,但为什么对类似亿安科技这种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不法行为漠然视之?为什么不停牌进行调查或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也许很难找到一个令投资者满意的答案,但这些问题至少表明从属于交易所的监控系统缺少效率和不公正。

当务之急是对交易所进行体制变革,将其事实上隶属于证监会的地位改变为市场化的独立运作,设立独立于交易所、隶属于证监会或证券业协会的行情监控系统,由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分析师、电脑工程师等专业人才组成监控队伍实施即时监控,并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警示措施。

启示之二: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操盘手的行为严加制约

各种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必然离不开证券经营机构及其操盘手的密切配合,虽然分工不同,但却是共谋欺诈,坐地分赃。庄家用个人身份证开户,建仓分仓,买入卖出,转移非法所得,没有证券经营机构的配合根本不可能进行。因此,除在立法上强制证券经营机构及其操盘手承担连带责任外,监管部门还应强化证券经营机构的内部制约机制,并对违法的证券交易营业部吊销其经营执照。

启示之三: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实施动态监管

现有的监管机制满足于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静态监管,即对上市公司初次或第一时间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而对上市公司就同一事件先后发布的前后不一致的具有误导、欺诈、恶意影响股价行情的信息没有采取有效的跟踪和随机监管措施。这些恶意欺诈和误导行为近几年来在证券市场上愈演愈烈,已成为一种典型的败德行为。亿安科技为配合庄家炒作而散布的所谓"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发电动汽车、纳米技术"等虚假信息就使不少投资者上当受骗。对此类市场中小儿科似的骗术,投资者深恶痛绝,但监管部门至今仍无动于衷,至多以交易所的几句谴责了事。

启示之四:应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管理层与庄家的关系实施"阳光法"

绝大多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均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管理层有关,有的甚至就是由大股东或管理层一手炮制。为此,需要从制度上将他们与庄家的关系予以公开,并进行必要的限制。比如,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对其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的资金数量、开户机构、持股数进行适时披露,限制其通过咨询等中介公司买卖其作为股东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并限定买卖间隔;上市公司董事长、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的亲属、部下或在事实上受其控制者在二级市场上以个人或公司名义直接或间接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达到一定数量的,董事长等人负有公开披露的义务。

启示之五:对违规操纵市场的庄家进行致命打击

我们应当形成这样一个共识:中国证券市场是由6000万投资者支撑的市场,而不是由少数庄家和机构大户支撑的市场;是普通投资者养肥了庄家,而不是庄家养活了投资者。因此,规范证券市场,严厉打击黑庄,也许在短期内会对股价产生影响,但从中长期来说,保护了更多无辜的股民免受欺诈导致损失,而且,在客观上可以使股价回复到合理的价位,挤掉由庄家制造的泡沫。在这种打击下,普通投资者会有损失,但庄家的损失更惨重,因为他们筹资成本更高,资金链条更脆弱,积聚的财务风险更大。另一方面,通过培养合格的机构投资者,规范公募基金,启动私募基金,开放有资格的证券咨询机构接受委托理财、代客买卖股票,使一大批严格接受监管的"善庄"成为交易市场的主力。

启示之六:将利益补偿机制的建立作为保护投资者工作的重中之重

现有监管机制对投资者的保护大多停留在政策性宣示层面,以及主要满足于向投资者提供相关信息,进而向投资者作出较为抽象的系统性、非系统性风险教育和提示。这些监管措施是必要的,但却远远不够。监管效率的重要判定标准之一,应当是投资者在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信息误导等欺诈行为中出现损失时,能够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获得补偿。监管者应当通过个案处理满足或支持投资者的利益诉求。无论是证券法的立法宗旨,还是证监会的监管宗旨,均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依归。如果监管者只满足于对违法者的行政处罚,将违法者从投资者那儿骗取的金钱上交给国库,那么很显然,监管者并没有尽到保护投资者的法定职责。此外,在投资者依法主张民事索赔权时,监管者惟有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旗帜鲜明地支持投资者的诉讼请求,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政策性宣示才能转化为具体的行动,从而赢得投资者的信赖。须知,监管者本质上代表的是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是或不应当是代表机构大户、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利益。

启示之七:凡是行使"公权力"的管制机构及其负责人不宜对股市行情发表主观性、倾向性言论

在亿安科技股价突破百元的关口,有关机构的负责人以支持科技股为由盛赞这支中国百元股,在客观上"配合"了庄家的操纵行为,给投资者以政策层面的误导。事实多次证明,管制机构关心股市行情是可以的,但绝不能去引导股市行情,否则一旦造成投资者的损失,管制机构难辞其咎。

证监会披露"亿安科技"案内幕

中国证监会今天作出决定,对联手违规操作"亿安科技"股票的广东欣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中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广东金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作出重罚,罚没款近9亿元。同时,中国证监会还详细披露了"亿安科技"股票操纵事件的前前后后,这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上第一只股价过百元大关的"亿安科技"股票神话的破灭。

"亿安科技"股票曾经从1998年8月的5.6元左右,最高上涨到去年2月的126.31元,涨幅高达21.5倍,被广大股民誉为中国股票市场的神话。

"亿安科技"前身为深圳市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它于1992年5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999年3月,广东民营企业亿安集团收购了深圳商贸控股公司持有的深锦兴超过四分之一的股权,成为深锦兴第一大股东。同年8月深锦兴公布更名为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锦兴"股票随之正式更名为"亿安科技"。"亿安科技"股票从1999年10月25日到2000年2月17日,在短短的70个交易日中,股价由26元左右不停歇地上涨,到2000年2月15日,"亿安科技"股价突破百元大关,成为自沪深股票实施拆细后首只市价超过百元的股票,引起了市场的极大震动。

就中国证监会披露的内幕来看,"亿安科技"股票的飙升纯属庄家操纵行为。广东的这四家公司自1998年10月5日起,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帐户及3个法人股票帐户,大量买入"深锦兴"(后更名"亿安科技")股票。持仓量从1998年10月5日的53万股,占流通股的1.52%,到去年1月12日最高时的3001万股,占流通股的85%。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帐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

这些行为正好与"亿安科技"股票价格的飙升启动相吻合。这四家公司通过它们控制的股票帐户进行几乎没有成本的对敲买卖,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联手操纵"亿安科技"的股票价格,大肆牟利。截至今年2月5日,上述四家公司通过控制股票帐户共实现盈利4.49亿元,股票余额77万股。

"亿安科技"股票暴跌始自今年1月中旬。鉴于"亿安科技"股票出现的种种异常行为,中国证监会在今年1月10日宣布,证监会正在查处涉嫌操纵"亿安科技"股票案,已对持有亿安科技股票的主要账户进行重点监控。受此消息影响,当天,亿安科技股票以42.66元跌停开盘,全天均封死在跌停板上,且成交极度萎缩。"亿安科技"股票在此后接连跌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一)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第七十四条规定:"在证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

就中国证监会今天公布的事实来看,这四家公司进行违法操作行为确凿无疑。炒作"亿安科技"的这四家公司明目张胆地违反了《公司法》和《证券法》,肆无忌惮地操纵其股票价格,谋取暴利。

股票价格操纵属于证券市场欺诈行为。中国证监会查处"亿安科技"股票事件,依法打击机构恶意操纵市场,这是规范证券市场的有力举措。而随着"PT水仙"股票退市、股票发行核准制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表明中国证监会已把规范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工作重点。同时,也表明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已经跨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加大打击证券犯罪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中国证券市场规范发展,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主题。

❻ 上市公司股票改名规则有哪些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①如果是它自己改自己的名字,那么它原先是好股,现在改名以后还是好股;如果原先是坏股,那么现在还是坏股。
②如果它原先经营不善,或者长期亏损,现在被另一家公司收购了,那么无论收购它的公司有多么强大,改名以后,一般来说,公司只能过上几天好日子,最终还是回到亏损。
③如果它原先是好公司,现在被另一家公司收购了,而另一家公司自己经营自己的都不咋地,还收购别人,那么,收购----改名以后,公司会走向亏损。
④如果它原先是个好公司,而现在收购它的公司是新成立的,或者刚成立1~3年的,或者3~10年的,那么,无论收购它的那个公司多么强大,收购----改名以后,可能走向亏损或者勉强维持。
⑤如果它原先好,现在又有一个比他更好的公司收购它,那么收购----改名以后,公司会更好。

❼ 以前的名流置业,现在更名为美好集团!要知道上市公司是不轻易改名的,一旦改名就可能有故事讲,有可能炒

大跌之后必有大涨。这股之前干过。从4.9打到6块多。

❽ 上市公司为何总是更名问题

控股股东如果变化那么人家就有说话权,若因股东变化牵扯到行业及主营业务的变化,那应当更成适合企业特征的名字。

❾ 上市公司更名进展状况是要在哪个网站查

1.交易所官方网站可以查到公告
2.上市公司自己网站可以查询
3.
巨潮
信息网可以查到
4.
东方财富

新浪财经
等金融网站也可以
如果您的问题已解决,请给予采纳,谢谢!

❿ 为什么上市公司更名后股价往往会上涨

股票炒作的是想象 认为更名就是重新开始 故事的真假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