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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国新参股上市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5-14 19:34:36

Ⅰ 国资委对国有资本入股的企业上市新三板有什么要求

对于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司想挂牌新三板,大概有三点如下:

1、国有资产作价入股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并进行核准或者备案。这是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Ⅱ 有哪些上市公司参股中国核电

参股中国核电的上市公司有:
1.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2.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3.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中国核电的前十大股东是: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3.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4.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5.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沈浩平,
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Ⅲ 阿里巴巴有参股国内上市公司吗

是有的。

1、阿里巴巴收购虾米网

2013年1月10日,阿里巴巴收购虾米网,淘宝网在4月底联合虾米网推出边听音乐边购物的服务,淘宝用户登录购物时,可直接点开嵌入的虾米网音乐服务。

2012年就有消息传出,阿里集团有意收购虾米,但阿里一直未对此官方证实。阿里方面表示,集团对虾米网的收购已经完成,但公司不会就交易目的和金额做评价。

2、阿里巴巴入股新浪网

2013年4月29日,阿里巴巴宣布,以5.86亿美元买入新浪微博18%股份,并在用户账户互通、数据交换、在线支付、网络营销等领域进行深入合作;以此计算,新浪微博估值为32.56亿美元。

3、阿里巴巴入股分众传媒

早在亚马逊收购全食之前,阿里就已积极布局线下,诞生于2016年的盒马鲜生正是明证。随后,阿里又与银泰、苏宁、三江、百联等传统零售商达成全面战略合作,新零售业务继续扩张。

4、阿里巴巴入股苏宁

2015年8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与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宣布达成全面战略合作。阿里巴巴集团将投资约280亿元人民币参与苏宁云商的非公开发行,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9.99%,成为苏宁云商的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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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亚马逊收购全食之前,阿里就已积极布局线下,诞生于2016年的盒马鲜生正是明证。随后,阿里又与银泰、苏宁、三江、百联等传统零售商达成全面战略合作,新零售业务继续扩张。

2017年11月,阿里宣布投入约224亿港币,直接和间接持有高鑫零售36.16%的股份。2018年4月,阿里联合蚂蚁金服以95亿美元对饿了么完成全资收购,新零售走向了新消费。

2018年7月,阿里又宣布入股分众传媒10.32%,创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数字营销方式,开创了“广告业的新零售”。

Ⅳ 国家电网控股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1、许继电气

是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520家重点企业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基地之一,承担了国家“六五”至“十一五”期间等一系列重大攻关项目,其中大部分产品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Ⅳ 新能源上市公司有哪些

一、整车制造

中通客车(000957):在新能源客车的研发方面,开发了6121HEV、6112GHEV低入口并联式混合动力客车。

亚星客车(600213):公司推出了JS6127GHBEV纯电动客车、JS6126GHEV混合动力客车、JS6126UC超级电容等系列车型。

宇通客车(600066):公司将以10亿成立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投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投向如新能源汽车上游零部件包括电机、电控等。

二、电动机制造

英威腾(002334):合资公司拟创意推出便捷、智能、环保、安全的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业务,促进电动汽车推广业务高速发。

江特电机(002176):2016年3月3日,公司拟以5.88亿日元(约3400万元)增资日本四轮电动车设计株式会社(日本电动车设计公司),获其50%的股权。

阳光电源(300274):2015年3月,公司计划出资1亿元在安徽省合肥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阳光电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三、充电桩

银河电子(002519):2015年8月份,公司拟6.9亿元收购福建骏鹏100%股权,并以不超过现金6800万元向其增资,拟1.49亿元收购嘉盛电源49%的股权,全资子孙公司银河同智以3350万元收购嘉盛电源11%股权。

福建骏鹏是一家业务聚集于高速增长的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主要业务为新能源电动车和高端LED关键结构件的供应商。

万马股份(002276):2016年3月17日,公司公告拟定增1.05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2.58亿元,用于I-Charge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环保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奥特迅(002227):2015年6月份,公司研制的“EVFS-450/1.2M/A矩阵式柔性充电堆”取得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颁发的《新产品鉴定证书》。矩阵式柔性充电堆,适用于面向社会的、集中式直流充电站的建设。

四、电池电源

格林美(002340):2016年5月31日公告,公司拟投资3.58亿元,用于建设年产4万吨车用动力电池原料硫酸镍生产线,以满足公司镍钴锰(NCM)与镍钴铝(NCA)材料战略发展需求原料以及未来车用动力电池材料市场的需求。

合康新能(300048):资公司的电机产品主要分为:专用伺服电机和新能源汽车电机两大类。

骆驼股份(601311):2015年12月份,公司于12月29日与东风扬子江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双方拟在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等方面展开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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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的各类形式都是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太阳或地球内部伸出所发生的热能。

包括了太阳能、风能、生物资能、地热能、核聚变能、水能和海洋能和由可再生能源衍生出来的生物燃料和氢所发生的能量。也能够说,新能源包括各类可再生能源和核能。

相对传统能源,新能源普遍具有污染少、储量年夜的特点,对于解决现今世界严重的情况污染问题和资本(出格是化石能源)枯竭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由于很多新能源散布平均,对于解决由能源引发的战争也有着重要意义。

新能源按种别可分为:太阳能、风力发电、生物资能、生物柴油、燃料乙醇、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氢能、垃圾发电、建筑节能、地热能、二甲醚、可燃冰等。

Ⅵ 参股的公司上市会对本公司股票产生什么影响

公司所投资的公司即将上市,公司所占的股份在公司上市后的三年后解禁产生几十倍或几百倍的收益。

股票上市后,会有更多的投资者认购公司股份,公司则可将部分股份转售给这些投资者,再将得到的资金用于其他方面,这就分散了公司的风险。

股票上市必须经有关机构审查标准并接受相应的管理,执行各种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规定,这就大大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公司的信赖,使之乐于购买公司的股票。同时,由于一般人认为上市公司实力雄厚,也便于公司采用其他方式(如负债)筹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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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属,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其次股票上市是指已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股票上市,是连接股票发行和股票交易的"桥梁"。

Ⅶ 国有参股公司国有股权比例变动是否需要评估的问题

企业在何种情况下需进行资产评估:
按照12号令及根据63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有下列13种经济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且评估报告应报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
13种经济行为是:
(1)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改建为公司的情形一般包括:
国有企业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改建为多个股东的有限责
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
国有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需对其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国有企业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需对拟投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评估;国有独资有
限责任公司改建为多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需对其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国有控股、
参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若股权结构及比例不发生变化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若股权结构及比例发生变化的,需对其整体资产进行评估。
(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情形主要包括:企业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等;企业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
币资产向原投资单位追加投资等。
(3)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国有企业的合并,应由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制企业的合并,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吸收合并时,只对被吸收一方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不包括被吸收方对吸收方的作价参股情形);新设合并时,需对合并各放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国有独资企业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国有企业的分立,应由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制企业的分立,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企业分立时,需对拟分立企业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
企业破产或解散时涉及处置资产的,需对纳入清算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
(4)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的情形主要是增资扩股,包括吸收新股东入股。若国有控股、参股的公司制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增资扩股时,国有股东非同比例增资(放弃或增加持股比例),或引进新股东影响原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需对企业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特殊情形参见可以不进行评估说明)。同时,如原股东或吸收的新股东用非货币资产增资或出资的,对其追加投资或出资的资产也应进行评估。 对于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扩股,无需进行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只需对其股东增资新投入的非货币资产进行评估。
(5)产权转让。
国有产权转让包括企业整体和部分产权转让,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股东所持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
(6)资产转让、置换。
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控股公司转让、置换本企业的单项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等行为时,需对拟转让、置换的资产进行评估(置换资产需对置换双方的资产同时进行评估)。资产转让不包括企业正常存货的处置, 如房地产企业商品房的出售。
(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企业将整体资产或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时,需对其拟出租的整体资产或部分资产进行评估。改制企业租赁的剥离资产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8)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企业将实物资产、股权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时,应对其拟抵债的资产进行评估。
(9)资产涉讼价值。
资产涉讼包括被抵押资产、查封资产的处置。企业应预先报告如企业被法院查封(银行抵押)资产的处置情况。
(10)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企业收购非国有单位整体产权、部分产权或部分资产时,需对其拟收购的资产进行评估,不包括企业的正常存货的采购,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设备购置等。政府性投资公司等专业从事资本运作的企业,决策性或战略性投资收购其他企业股权必须进行评估。
(11)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非国有单位以拥有的非货币资产对国有企业进行投资时,需对其拟出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出资价值;
(12)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企业接受非国有单位如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抵债时,应对非国有单位用于抵债的资产进行评估。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