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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从有限公司到上市公司需要多久

发布时间: 2021-05-11 18:52:40

上市公司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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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是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一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核心是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2,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资本金最低限额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为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为1000万元。审批程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行政审批制度,它的成立必须先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然后再到省级工商管翠部门登记。股东人数的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少为2人,最多为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低于5人,无上限。股东变换的时间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随时变换,但必须经内部同意,老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必须自公司成立3年后方可转让股份,若转让,其他股东无优先受让权。

3.设立股份公司的意义: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组织较规范、资本金额大,为此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于:一是实力强大的象征;二是比较规范、利于科学管理; 三是上市的前提,因为上市前必须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
发起人数量:不少于5人;
资本金的最低限额:1000万元;
筹办过程:设立时需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
公司章程:要制定章程,作为设立后公司的基本行为准则;
组织机构:要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
经营条件:有必要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

二,上市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Ⅱ 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才能成为上市公司

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这个问题太复杂,具体框架看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证券法》等相关内容吧!!

Ⅲ 公司股改到上市需要多长时间(创业板)

一般需要半年的时间,如果排队的话,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可以申请新三板!非常快!三个月的时间!

Ⅳ 上市公司需要达到什么样的规模

公司上市分为股票上市与债券上市。

一、股票型上市公司上市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债券型上市公司上市要求:

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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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的收益

1、开辟了一个新的直接融资渠道,虽然在规范的市场,股权融资成本一般来说比债权融资的成本要高。

2、企业上市后,成为一家公众,对于提升公司品牌有一定的作用。

3、上市后,必须按照规定,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财务体制。对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公司上市的弊端

1、增加一定的维护成本。例如上市公司要设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要在媒体披露信息,会增加广告费、审计费和薪酬等营运成本。

2、管理层压力增加。股民对业绩和回报有一定的要求。如果经营不佳,业绩下降,公司股票会遭到投资者冷遇,甚至有退市的可能性。

3、对大股东的约束力有所增加。上市后股东增多,对大股东和老板的约束力也增多。大股东不能再搞“一言堂”,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必须尊重小股东的权利,这样有可能失去部分作为私人企业所享受的经营灵活性。

4、公司透明度提高。从大的方面看,提高透明度并非坏事,但有时主营业务、市场策略和财务等方面的信息披露会对竞争对手有利。

Ⅳ 有限公司能否成为上市公司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条件

有限公司要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后才能申请上市,不过没什么实质影响,只是履行个变更程序而已,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在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就开始准备上市的。条件比较复杂:
首先判断企业规模和业绩情况:国内A股分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个板块,主板除了规模更大外,与中小板在条件上没有明显区别。中小板和创业板的门槛相对清晰,目前中小板上市企业一般上市前最后一年净利润在5000万以上,创业板在3000万以上。这个指标不是硬性的,个别行业和个别企业可能更低些。从目前证监会的改革方向上看,中小板的门槛可能会放低。创业板要求企业的创新性和成长性较高,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要在30%以上。这些数不是硬性指标,但有很强的参考意义。如果预计一两年后能够达到这个指标,那从现在就着手准备上市是比较合适的。
其次要看行业:是不是限制性行业,行业的毛利水平,企业在行业中是否占有龙头地位或者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行业是不是有成长性……
再次看企业的历史沿革:出资、股权之类的是不是清晰,民营企业是不是涉及集体企业改制问题 ,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是否发生过变更……
然后看经营:是否依赖大客户或者单一市场,抗风险能力如何,是否依赖关联交易,有没有同业竞争,如企业能有点技术含量最好,专利、商标、土地、房屋权属是不是清楚,上市募来钱准备投什么项目……
还有合法性:最近三年是否受过重大处罚,包括税收、环保、土地、社保、海关等等各个方面。
还有很多条件,具体的可以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Ⅵ 从小公司到上市公司要经历哪些过程

《公司法》(节选):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节选):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加强对拟上市公司上市前的培育。省体改办要对券商推荐上市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上市前的培养,帮助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公司发起人必须按协议认缴全部股款,股本金必须足额、及时到位。股本金必须依法运作,发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抽逃股本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会同省体改办在年检时对股本金运作情况予以核查,对股本金不实的,严格按工商管理法规进行处理。

三、公司必须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股东大全、董事会、监事会相互制衡、科学有效地决策、运行、监督机制。国有出资人代表由政府授权部门委派,国有控股股东应认真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职能。董事会可设两个以上非股东独立董事。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监事会成员中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参加。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分设。

四、公司内部职工股一律要在国家认可的证券托管机构集中托管。对违反国家规定发行的内部职工股,必须予以规范:对超范围发行的内部职工股,在公司内部职工自愿购买的前提下,将超范围部分转让给公司内部职工;对超比例发行的内部职工股,在与法人股东达成协议的前提下,由法人股东收购超比例部分;上述办法仍不能代理的超发的内部职工股,公司必须回购,回购价不得低于发行价。

五、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制作上市申请文件,必须先报经公司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或省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并由市、州人民政府或省政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报省政府。

六、上市公司与母公司要切实实现资产、财务、人员“三分开”。公司产权界定必须明确,财务必须独立,管理人员不得交叉任职,职工不得双边上岗。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交易行为必须规范。关联交易的定价必须在市场平均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确定,严禁弄虚作假搞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对于涉及资产重组的关联交易,必须签署正式协议、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且必须发生现金流和物流。

七、完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者的选拔机制。把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依法选拔经营管理者有机结合,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由组织部门考察并征求国资部门意见后提出人选,向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推荐,再由企业按《公司法》的规定产生。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会在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前,应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及决策调整情况,应向公司党委报告。

八、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改革和完善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制度,实现经营者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在有条件的上市公司中试行年薪制、认股权证、股票期权,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同时,完善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因违法经营或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企业资产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要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九、完善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上市公司要深化劳动、人事、工资等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完善用工制度,合理确定工资水平。要加强财务管理,清理银行帐户、统一资金调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要建立企业技术进步机制,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和产品的开发投入。要积极参加住房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

十、上市公司应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科学论证。对国有控股公司运用资金项目或可能影响经济全局的重大项目,应进行公开的、市场化评估。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和《配股说明书》确定的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凡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必须经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十一、各级政府要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扶强扶优的原则,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促使优势企业、优质资产、优秀人才向上市公司集中,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二、为公司上市出具有关文件的中介机构,应对文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上市公司、中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玩忽职守、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十四、对中国证监会武汉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在我省开展的监管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