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上市公司半年报或年报业绩有大幅度变化,业绩预报要提前多少时间出
一、有关规则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版)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
3、扭亏为盈
二、回答问题
1、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是年度业绩出现规定的情况,必须在1个月内预告,也就是在每年的1月份进行业绩预告。而年报的报告时间是在1-4月份,一般都在2月以后,因为审计需要的时间不短。所以业绩预告比年报“提前”的说法是成立的,但“提前量”是不确定的,因为只规定了两个时间段,而没有规定两者的时间距离。
2、如果是中期、第三季度预先规定的情况,“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也可以不预告。
Ⅱ 为什么很多上市公司的半年报都在其所说的提前一天晚上就提前公布了,难道是消息提前泄露
都是前一天收盘后陆续在交易所网站公布,因为是非交易时间,和第二日公布早上公布没有区别,反而会给投资者消化时间,避免业绩大幅变化可能引发的剧烈波动
Ⅲ 上市公司半年报最晚什么时候披露完毕!
你好,半年报是上市公司按每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财务报表。半年报包括描述公司经营状况,以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的会计报表。一般半年报的披露时间是在每年的7月到8月期间。
上市公司半年报公告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董事会报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等等。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如果,上市公司在规定披露时间结束日前,并未披露上市公司年报。上市公司在下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证监会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交易所会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处理。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Ⅳ 请问股票业绩预告最少要提前多少天公告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月31日
一季度不需预告
业绩预告:
每年11月1日至来年1月31日之间,上市公司若复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要对全年业绩进行预告。
条件一:预计全年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条件二: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上市公司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全年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如果规定时间内没有预告,说明该公司全年业绩很可能同比增幅或降幅不会超过50%。
业绩快报:
有条件的公司可以主动披露全年业绩快报(非强制性)。只有在上市公司全年业绩被提前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才必须披露业绩快报。
中小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业绩快报也另有要求:如果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3月或4月,公司应当在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
Ⅳ 上市公司业绩预报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
一、上海: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二、深圳主板: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三、深圳创业板: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拓展资料:
1、主板: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以下统称“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实现扭亏为盈
(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四)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2、上市公司业绩增减超过50%,是需要提前预报。深交所制定的《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工作指引,三种情况下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有三种情况是:
3、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4、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市或者下降50%以上)的;
5、其他深交所认为应披露的情形。但当比较基数较小时,上市公司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披露业绩预告。
Ⅵ 股票中报前必须预告吗
需要。都要提前预告,这是交易所规定,要披露业绩快报的。中国证监会推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其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发布通知,对上市公司实施季报制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规定,2001年第一季度结束后,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应尽量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同时鼓励其他上市公司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
(6)上市公司半年报预告提前看扩展阅读:
对于投资者来说,要通过中报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必须弄清以下几个问题:
一、中期业绩只是全年业绩的组成部分,但并不是二分之一的关系。
尽管从时间上看它们是1/2的关系,但从会计实质上看并不是严格的1/2关系。上市公司有许多帐务处理是以会计年度作为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依据。例如,上市公司对控股20%的子公司以成本法计算投资收益的,这种收益只有到年底才能收到或确定,因此它在中报中就不能显示出来。
二、销售的季节性对前后半年业绩的影响
由许多公司的生产、销售有季节性,如果经营业绩在上半年,则上半年的业绩会超过下半年,如冰箱、空调等。反之,下半年会超过上半年,如水力发电,上半年为枯水期。此外,公司一般喜欢将设备检修放在营业淡季进行,这使得淡季和旺季之间的业绩相差更大。
Ⅶ 上市公司季报,年报什么情况下必须提前预告
不管什么情况都要提前预告,这是交易所规定,要披露业绩快报的。
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推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其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发布通知,对上市公司实施季报制提出具体要求。通知规定,2001年第一季度结束后,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应尽量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同时鼓励其他上市公司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2001年第三季度结束后,将对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提出强制性披露要求,必须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其他上市公司尽量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从2002年第一季度起,将在所有上市公司实行编制披露季度报告制度。
Ⅷ 上市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是必须在7月15日前吗
一、深圳主板,上海: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二、深圳创业板: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三)与上年同期或者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业绩相比,出现盈亏性质的变化;
(四)期末净资产为负。
三、业绩预告的情况
1、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是年度业绩出现规定的情况,必须在1个月内预告,也就是在每年的1月份进行业绩预告。而年报的报告时间是在1-4月份,一般都在2月以后,因为审计需要的时间不短。所以业绩预告比年报“提前”的说法是成立的,但“提前量”是不确定的,因为只规定了两个时间段,而没有规定两者的时间距离。
2、如果是中期、第三季度预先规定的情况,“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也可以不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