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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跨境并购有待进一步

发布时间: 2021-05-10 22:32:28

① 论述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资产评估问题

资产评估进一步服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问题
在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历史实践中,资产评构以其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价值意见,为相关方提供了交易定价的参照基础,为监管部门提供了资产估值定价的评判依据,为并购重组市场的良性有序发展和国有权益的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电子信息(手游)、文化传媒、环保等轻资产公司的并购重组估值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并购重组中面临的大量新情况和新问题对资产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对价支付手段对估值的影响,对赌条款对估值的影响,一些典型新兴业态的估值,上市公司海外并购估值等,均给评估工作提出挑战。为此,评估机构需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估值方法应用的市场化程度
提升估值方法应用的市场化程度,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方法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中国证监会上市部相继开展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企业价值评估和定价研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法评估研究》等课题,并将课题成果公开出版。中评协于2011年底发布《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收益法和市场法的运用;2012年底发布《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中评协及各地方协会还开展了诸多收益法和市场法的课题研究,并且多次举办收益法和市场法的专题培训班。以上措施,均是适应并购重组的市场要求、提升方法应用的市场化程度的重大举措。
(二)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使资产评估更深层次地融入资本市场
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还需要加大对流动性和控制权折(溢)价等问题的深入研究,形成适用并指导中国市场估值定价应用的有益结论。建立服务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的资产交易数据库系统。针对一些通用性参数的确定,如无风险利率、市场风险溢价等,制定操作性强的细化性指南。对于个性特色较强的参数,如个别风险调整系数等,建立相关规范的指导体系。做好典型案例、创新案例的整理公开工作。
此外,目前评估行业呈现“五龙治水”局面,资产评估、矿业权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等各类评估机构均有各自的评估准则及规范。准则之间存在的差异,可能造成遵从各专业规范后,评估结论产生一定的矛盾和差异。因此需要加强不同准则之间的协调,尽早形成适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特点的统一的准则规范体系。
(三)拓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资产评估服务,更好的维护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在未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机构应当进一步发挥其作为专业估值机构的优势,探寻建立以为并购重组各方提供中立性市场价值服务为主,为特定交易方提供投资价值参考和资产尽职调查为辅,并结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合并对价分摊的全面的估值服务体系,为资本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多的价值评价视角和参照,为价值信息的及时有效披露做出积极贡献。
资产评估机构应该突破法定评估的局限,以更加广阔的业务领域,为资本市场发现和衡量价值,协助投资者以更加理性的思维评判资本市场的价值。如,在不涉及关联交易的要约收购、协议收购等并购事项中,评估机构可以在确定被收购公司价值的基础上,为收购人提供投资价值的评估,以使收购要约更加公平、合理。在涉及收购人以股票支付对价的,评估机构还可以对相关股票进行估值分析,就收购条件对被收购公司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应该接受收购人提出的收购条件等为被收购人提出专业意见。

② 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

1、 中国企业并购的发展

(1)第一次企业并购浪潮(1984年-1989年)。
据统计,8年代,全国共有6226户企业并购了6966户企业,减少亏损企业495户,减少亏损金额5.22亿元。
这一阶段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并购的动因主要是由于政府部门要卸掉财政包袱,消除亏损企业。企业产权改革不配套、企业经营自主性差、缺少竞争机制和利益驱动机制,工作效果并不甚理想,有的并购增加了优势企业的负担,使优势企业效益下降。
(2)第二次企业并购浪潮(从1992年至今)。
自1992年中国经济确立市场经济的方向后,企业并购无论在规模还是形式上都有了新的突破,企业并购的高潮又一次来临。
近十几年来,我国企业并购的规模越来越大。特别是从22年开始,随着我国GDP规模的扩大,我国并购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并购金额与GDP的相关系数为.667,由此可知,我国企业的并购金额与GDP呈中度相关,也就是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企业的并购规模越来越大;并购笔数与并购金额的相关系数为-.333,可见它们之间呈负相关,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单个企业并购的金额很大,而且中国目前的企业并购越来越活跃。

2、 中国跨国并购的现状及特点分析

本文收集了23年-26年在中国发生的比较有影响力的大部分并购数据(大约4个并购案例),发现在目前我国的跨国并购(包括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并购中国企业)活动的一些特点:
(1)以协议收购为主。
目前阶段,中国跨国并购中协议收购的比重最大,占5%。这说明,不管是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并购中国企业,在并购发生前,都是先发出收购意向,然后再和被并购公司签订并购协议最终完成跨国并购。这主要是因为跨国并购中存在着文化种族冲突和不同的政策环境的影响,如果恶意收购很可能使主并购企业的形象受损。
(2)上市公司之间的跨国并购居于并购的主导地位。
主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都是上市公司的比重有67.5%,而主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均不是上市公司的比重仅仅只有5.%。由此可见,目前中国的跨国并购主要都是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并购,这可能是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比较容易以及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比较透明所致。
(3)并购金额较大。
目前中国跨国并购的金额越来越大,平均并购金额达到了18亿美元,最大的一笔并购活动是中海油收购优尼科,并购金额达到了185亿美元,这与中国目前的能源政策有关。最小的一笔并购活动是长虹收购美菱电器,并购金额也有一千万美元。尽管如此,与国际上动辄几百亿美元的企业并购活动比起来,我国目前发生的一些并购活动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
(4)主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多为高科技企业。
近几年来,我国的跨国并购活动多发生在高科技企业之间,所占比重达到了7%,这主要是因为目前中国的一些高科技企业技术方面比较薄弱,因此采用并购这样一个手段来取得技术方面的优势。
(5)外国企业通过并购中国企业大规模进入中国
随着中国加入WTO后5年保护期的逐渐临近,外国企业为了更迅速地进入中国市场,抢占战略高地,越来越倾向于采取并购中国企业这一手段。
在目前的中国,跨国并购多是外国企业并购中国企业,这一形式的并购大约占到了57.5%,当然,中国企业也开始积极进行海外并购,大约有25%的比重。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企业参与全球并购的行为会越来越多。

③ 大公司并购热潮最终有利于中国持续发展吗

中国跨境并购持续升温原因有3点:其一,是境内并购交易的监管趋严,尤其是证监会2016年6月通过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将借壳的认定标准增加了表决权和管理层控制等要求,同时对于业绩承诺和标的公司质量也进行了标准强化;其二,是美股相对A股的低估值,形成了美股相对于中国A股同类型资产的价值洼地,这就意味着,中国买家可以以低于国内的价格购买到同等资产或者股权,给跨境并购带来了利益上的驱动;其三,本土上市公司的转型升级要求。本土上市公司在跨境并购中也可以获取性价比更高的资产和股权,推动其自身的产业升级和市场份额的扩大。如腾讯收购Supercell和海尔收购通用家电,前者属于游戏行业下游对上游的扩张,后者则属于利用既有品牌扩大市场的占有率。长期来看,国内监管趋严和A股价值高估将会持续,跨境并购的规模化由于二者的共同作用也将得以延续。

④ 中国企业在跨国并购中的机遇和挑战

未来企业与企业的竞争,不是你并购他,就是他并购你,看似并购模式各种各样,其结果必然形成少数几个企业独霸市场的新格局。

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进程中,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一方面得益于政府产业和贸易政策的有力支持;另一方面,又在积极推进全球化经营发展战略,建立新的国际生产经营分工体系;资本积累越来越雄厚,财富聚集越来越集中,核心竞争力越来越强。与此同时,这些跨国公司继续在全球范围内实行“大鱼吃大鱼、活鱼吃活鱼”的跨国公司并购,进一步形成少数几个跨国公司独霸全球市场的新格局,以致我国乃至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企业,无论从规模、资本和市场,还是从技术、管理和效率方面都难以与之进行有效的抗衡,并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和生存危机。

例如:当今世界汽车产业总的竞争态势是跨国公司全方位垄断市场,领导汽车产业发展新潮流。2002年,通用、福特、戴姆勒-克莱斯勒、大众、丰田、雷诺-日产、本田、标致-雪铁龙和宝马九大跨国汽车公司通过各自的并购重组,公司规模越来越大,实力越来越强,年销售总量就达到世界汽车销售总量的92%,明显占有全球市场的绝对优势。

又如:2002年,法国于齐诺尔公司并购卢森堡阿尔贝德公司和西班牙的埃塞雷亚公司,并购交易金额达31亿美元。此次并购造就了全球规模最大的阿塞洛钢铁公司。2003年,阿塞洛钢年产量约为4,000多万吨,年销售额达到293亿美元,已远远超过此前全球排名第一和第二的日本新日铁和韩国浦项制铁。后两者的钢年产量均在2,600万吨左右。

再如:2003年,新日铁、阿塞洛与宝钢实行强强联合,三方投资65亿元,引进新日铁的设备、技术和工艺流程,共同生产高等级汽车钢板,以抢占我国作为世界汽车制造大国的板材市场。

面对跨国公司并购活动,我们的应对策略是,我国政府主管部门要主动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快调整我国经济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和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完善市场机制,开放资本市场,健全法律体系,引导和支持一些企业尽快成为跨国公司并购主体或并购对象,参与经济全球化环境下的竞争与合作。

我国企业既要学习全球商业运作模式,增强跨国公司并购意识,又要调整自身经营发展战略,推进管理变革,积极寻求与跨国公司实行并购重组及合资合作模式,以求获取更多的资本、技术和管理方法,实现跨越式发展。

我国500强企业,特别是已经从事海外投资的企业,要全面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在并购与联盟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突出核心竞争力,科学制定全球化经营发展战略;在公司经营层面要加强资本运作,提升品牌效应,重视文化整合,进而加速创建我国自己的跨国公司。

跨国并购四点忠告

企业进行兼并仅是扩张的开始,如何整合好收购后的企业是扩张成功的关键,而进行跨国收购,整合的难度和挑战对中国企业而言应是空前巨大的,企业在进行海外并购案时,应注意以下四点:

(1)必须做好兼并后整合计划和准备:收购后整合必须是系统的,严谨地通过计划来完成,而绝不可能通过随意的或收购方企业的意志便能完成。企业必须做好准备,在对被收购企业内外部情况十分了解的情况下制定出明晰的整合计划。

(2)整体有效的管理和协调至关重要:由于整合涉及的所有利益相关者,企业内部所有的部门业务和员工,必须自上而下在企业管理层直接领导下来强有力地推进和完成,特别注意要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计划来完成。我们建设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项目中心领导和协调各业务和职能部门的整合工作,对整合工作的效率和有效性能有所保证。

(3)整合涉及到的规模和影响巨大,管理层少数人能推进和完成,企业应充分与公司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沟通,特别是被收购方人员,以求达到共识和得到他们的充分理解和支持。事实上中国企业进行跨国收购,一样也存在着本土化管理的问题,必须积极挑选、提拔和招募当地优秀的人才来进行管理,而非依靠输出人才,尤其是中国本土具有这种跨国管理的人才本身就十分匮乏。

(4)必须从兼并第一天就开始进行企业文化的整合工作,其目的决非强制式地输出本企业的文化,而是根据企业新的战略目标和企业之间存在的差异,通过有机的一套整合方案来创立公司共同的一种新型文化,以求得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风起云涌。TCL收购了汤姆逊公司;上海汽车工业公司收购韩国双龙;联想集团收购IBM的PC集团。

中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仅是扩张的开始,如何整合好收购后的企业才是扩张成功的关键。

因为在时间和文化这两个层面上承受巨大压力,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整合的难度和挑战空前巨大。

⑤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取消审核的消息是真的吗

国务院发文,除“借壳上市”须继续严格审核外,上市公司其它并购重组均取消行政审核!而且,在并购重组支付手段、定价方面也更加灵活而有弹性。这些大尺度的“宽衣”,将大大降低企业并购重组成本,由此,真正市场化的并购浪潮将在中国掀起。
中国经济发展至今,很多行业需要整合并购,市场有强烈的需求,这些政策的松绑很有意义,如都能执行,真正的市场化并购将会在中国出现一轮高潮。原来的很多并购是国企间的资产划拨,真正市场化的并购成本大,并购完成后让企业也背上了包袱。非常期待市场化的并购能发展起来,它一能解决中国企业做大做强的目的,二也能使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不只挤IPO一道,通过并购可以达成此目的。期望政策都能落实。
(1)缩小审批范围。
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核,强化事后问责。取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审批(构成借壳上市的除外)。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部分情形,取消审批。地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下放地方政府审批。
(2)简化审批程序。
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相关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式审批,避免互为前置条件。实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类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实行快速审核或豁免审核。简化海外并购的外汇管理,改革外汇登记要求,进一步促进投资便利化。优化国内企业境外收购的事前信息报告确认程序,加快办理相关核准手续。提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效率。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生产许可、工商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从简限时办理。点评:此前证监会曾下地方调研并购问题,PE机构与上市公司反映称,上市公司现金不多,不可能用现金来实行产业并购、资产重组,希望通过定增方式实行,但定增的话,审批过多,流程太长,制约了效率,屡屡因难度大而放弃。此次国务院下发的意见,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大赦”。
(3)发展并购贷款。
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4)重用资本市场。
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兼并重组支付方式,研究推进定向权证等作为支付方式。鼓励证券公司开展兼并重组融资业务,各类财务投资主体可以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形式参与兼并重组。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实施兼并事项,不设发行数量下限,兼并非关联企业不再强制要求作出业绩承诺。非上市公众公司兼并重组,不实施全面要约收购制度。改革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股份定价机制,增加定价弹性。这显然是针对新三板公司的,换言之,新三板并购的话,会豁免要约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兼并重组,允许实行股份协商定价。
定向权证是个很新鲜的事物,竟然可用于并购支付手段了!而业绩承诺的取消,恐怕令资本市场无所适从,最终股价怎么走,需要更专业的投资者来判断,或者内幕者才知道股价真正价值了。这点貌似尺度太大了。不过,桌子底下的业绩对赌肯定不会因此消失。
(5)完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修订完善兼并重组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政策,降低收购股权(资产)占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资产)的比例限制,扩大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的适用范围。抓紧研究完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土地增值税等相关政策。
(6)落实增值税、营业税等政策。
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的,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视同销售而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税务部门要加强跟踪管理,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牵头部门要积极协助财税部门做好相关税收政策的落实。
(7)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中央财政适当增加工业转型升级资金规模,引导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转型升级。利用现有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资金渠道,调整使用范围,帮助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安置职工、转型转产。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各地要安排资金,按照行政职责,解决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上述税收等措施,将极大地降低并购重组税务成本。
(8)完善土地使用政策。
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有偿收回企业因兼并重组而退出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企业安置职工、偿还债务等支出。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搬迁的工业项目,在符合城乡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条件下,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工业用地。企业兼并重组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相关用地和规划手续。
(9)鼓励优强企业兼并重组。
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实施战略性重组,带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形成优强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10)引导企业开展跨国并购。
落实完善企业跨国并购的相关政策,鼓励具备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规范企业海外并购秩序,加强竞争合作,推动互利共赢。积极指导企业制定境外并购风险应对预案,防范债务风险。鼓励外资参与我国企业兼并重组。
(11)消除跨地区兼并重组障碍。
清理市场分割、地区封锁等限制,加强专项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平衡地区间利益关系。落实跨地区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兼并重组跨地区利益分享问题,解决跨地区被兼并企业的统计归属问题。
(12)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
向民营资本开放非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难道要对民企实行负面清单)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企业。
母公司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引入民营资本。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向民营资本开放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优势企业不得利用垄断力量限制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1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国有企业负责人任免、评价、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兼并重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国有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总之,此次松绑可谓大块资本之心。
国务院大尺度放开并购重组的权限,或许是基于如下逻辑:
企业融资过度依赖发债——杠杆率提高——企业风险提高——资金的风险溢价也即利率提高——融资利率进一步提高——由企业风险加总的经济风险加大——经济危机。
解决这个问题,要从根子上看需要降低债权融资,以股权融资替代之。但是股权的投资者必然要求有退出套现的渠道,让上市公司通过兼并重组、产业并购来实现企业融资股权化,就可以走出上述融资危险圈。而产业升级转型也因此得以推进与实现。可谓一举多得也。

⑥ 国内外企业并购的演变及特点

一、美国并购历史回顾
美国的并购历史是西方并购历史的集中反映和代表。从1898年起 ,美国企业已经掀起了五次并购浪潮。
1.第一次并购浪潮
这次并购浪潮发生在1898年到1903年之间。它以横向并购为特征,使资本主义迅速从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形成了一大批垄断企业。这五年期间,美国的工业结构发生了重要的变化,100家最大的公司规模增长了400%,并控制了全国工业资本的40%。这次浪潮终止的原因有二:第一,美国在1903年出现经济衰退,股市低迷,股价大跌,并购资金来源不足;第二,以《谢尔曼法》的制定为标志,美国国内掀起了反垄断运动的高潮,政府开始抑制导致垄断的并购行为。
2.第二次并购浪潮
这次并购浪潮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以1929年为高潮。第二次并购浪潮的最大特点是相当规模的纵向并购的出现。虽然横向并购仍为主流,但是纵向并购风行一时。这次并购主要发生在汽车制造业、石油工业、冶金工业及食品加工业,它加强了第一次并购浪潮的集中,也加强了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1929年爆发的美国经济危机导致该次并购浪潮的终结。
3.第三次并购浪潮
这次并购浪潮发生在“二战”以后的整个20世纪50至60年代。它以混合并购为最大的特点。通过这次跨部门和跨行业的混合并购 ,美国出现了一批多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这次并购浪潮终结于70年代的石油危机。
4.第四次并购浪潮
这次并购浪潮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持续到80年代末,以1985年为高潮。它有以下几个特点:(1)高风险、高收益的“垃圾债券”这种新型的融资工具的出现,为杠杆收购(LBO)与经营者收购(MBO)创造了条件。杠杆收购(LBO)与经营者收购(MBO)的结合创造出一批全新的“积极投资者”。他们集投资者(委托人)和经营者(代理人)于一身,有更大的动力去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从而降低了企业的代理人成本;(2)分解式交易(Divestiture Transaction)为许多综合型大公司采用。通过分解式交易,母公司将其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分离出去,或者把它出售给别的企业。据估计,此类交易占总交易量的1/3左右。通过这类交易,企业经营者甩掉了包袱,把主要精力放在最有效率的业务上,由此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效率;(3)敌意收购的比例较高。
美国从1990年起开始陷入经济衰退,轰轰烈烈的第四次并购浪潮也进入暂时的低潮。
5.第五次并购浪潮
这次并购浪潮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持续至今,以2000年至2001年高新技术领域的并购为高潮。它有如下特点:(1)跨国并购风起云涌。比如美国得克萨斯公用事业收购英国能源集团,美国环球影城公司收购荷兰的波利格来姆公司,德国的戴姆勒收购了美国的克莱斯勒,英国石油收购美国阿莫科石油;(2)强强联手引人注目。如:美国花旗银行和美国保险巨子旅行者集团的合并金额高达725亿美元,成为全球业务范围涵盖最广的国际金融集团;艾克森以近79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美国的美孚公司,缔造了全球最大的石油公司;美国在线公司和时代华纳公司组建美国在线-时代华纳公司,交易案金额高达 1400 多亿美元,打造了全球最大的网络传媒集团;(3)大多数企业逐渐放弃了杠杆收购,财务性收购让位于战略性收购,企业开始更多地从自身发展的战略角度来考虑并购问题。
二、我国并购历史回顾
并购在我国是改革开放之后才出现的事物,从1984年至今短短20多年的时间,并购逐渐为人们所熟悉和接受。我国的并购历史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探索阶段(1984—1987)
1984年7月,保定纺织机械厂和保定市锅炉厂以承担全部债务的形式分别兼并了保定市针织器材厂和保定市鼓风机厂,拉开了中国企业并购重组的序幕。随后,并购开始在中国的各大城市展开。这一时期的并购有以下特点:(1)并购数量少,规模小,都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进行;(2)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主导并购,其目的是为了消灭亏损,减少财政包袱;(3)并购方式主要是承担债务和出资购买。
2.第一次并购浪潮(1987—1989)
1987年以后,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并购重组的政策,促成了第一次并购高潮。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和13个计划单列市共有6226个企业兼并了6966个企业,共转移资产82.25亿元,减少亏损企业4095户,减少亏损金额5.22亿元。这段时间企业并购的特点如下:(1)出现了跨地区、跨行业并购;(2)出现了控股等新的并购方式;(3)并购动因由单纯消灭亏损向提高企业经营活力、优化经济结构发展;(4)局部产权交易市场开始出现。
3.第二次并购浪潮(1992—2001)
1992年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促进了我国企业并购重组的进程。随着产权交易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发育,上市公司出现,外资并购国企和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不断涌现。这段时间的企业并购特点如下:(1) 企业并购的规模进一步扩大;(2)产权交易市场普遍兴起,在企业并购重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上市公司股权收购成为企业并购的重要方式;(4)以资本为纽带的混合式并购有所发展,涌现了一批优秀的企业集团;(5)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纷纷参与并购,并购的主体不再局限于国有企业。
4.第三次并购浪潮(2002至今)
2002年中国正式加入WTO,既反映了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又促进了中国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并购法规,如《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等。这些法规的制定必将引发新一轮的并购高潮的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