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是否有限制
你所述的问题基本上在证券法中有明确规定,一起来看一下《证券法》第86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而且,当你持股比例达到30%时,还要触发要约收购。看一下证券法第88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此外,如果持股比例高达一定程度将有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失去上市资格而退市,这种情况罕见,就不说了。 这种规模投资已经触及上市控制权问题,如果没有方案不建议贸然实施。
⑵ 自然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有上限吗
有,在5%的时候要公司,上了30%要要约收购!如果是全流通的,股东数低于股份公司限制的时候,公司就不能上市了!
⑶ 个人投资者可以买入一只股票流通盘的上限是多少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十四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前两款规定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相关股份转让及过户登记手续按照本办法第四章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前条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参照前条规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具体可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⑷ 个人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有限额吗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股权一般不会超过现有最大股东的控股权吧
1、买上市公司股票是2级市场销售的部分
首发是有限额的
以后就没有了
2、2级市场即股市上销售的股票不会超过控股股东的股份
⑸ 个人购买上市公司流通股 最多能买多少
对上市公司来说,直接或间接持股达到总股本的5%必须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以后每增加或减少5%都要报告和公告;
1、直接或间接持股达到总股本的30%必须向交易所报告并发出收购要约;
2、直接或间接持股达到总股本的75%必须终止上市;
3、持有1000元以上股份的股东必须有1000人以上 。
4、董事长、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⑹ 是不是规定一个人买一个公司的股票有数量限制
有限制,达到5%就构成邀约收购,要上报证监局的
⑺ 个人持有多少家上市公司股票有何限制么
股票市场上对于股民持有多少家的个上市公司没有限制,但是对一家公司的持股比例有限制。投资人在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上收购的流通股份超过该股票总股本的 5%或者是5%的整倍数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必须马上通知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⑻ 个人购买某一只股票有数额限制吗,最多能买多少
一个帐户,买最多是流通盘的5%,最少是100股,也是一手.卖最少是一股.
⑼ 个人购买股票有数量的限制么
税只有印花税,没其他的,个人所得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