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谈谈当前形式下证券市场对我国经济有那些促进做用
挥证券市场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杨宇白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 杨林森
中国股市从10年前的100点起步,到2000年7月19日,实现了2000年2000点的历史性跨越,股市价格的涨幅名列全球之首。2000年上半年,我国GDP增长8 2%,再次名列世界经济增长前列。全国税收收入累计完成5972 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增收997 18亿元,是1993年税制改革以来增收最多、增幅最大、进度最快的一年。其中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增长突出,增收额320亿元,约占总增收额的32.1%。而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267.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 7%,增收159 65亿元。这足以说明我国经济强劲的增长势头促进了股市的繁荣。而证券市场的繁荣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凸现出其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1 从“老八股”的成长看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国证券市场在上海悄然萌芽。1990年12月19日,“上交所”开始交易,12月29日并正式开业,挂牌交易的仅有8支股票,人称“老八股”,而深市只有6家上市公司挂牌。沪市8家公司的股本规模小得可怜,也不具有行业和产业的代表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关联度十分微弱,有的干脆就是“街道企业”,或是名不见经传的“试点”公司。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我国证券市场是在一片“姓资姓社”的争论中磕磕碰碰地成长的。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解除了人们的思想束缚,我国证券市场才进入了加快发展的初创阶段。1992年5月21日上海股市股价波动限制的取消,是这个阶段开始的标志。如果说1992年5月以前我国证券市场属于试验阶段的“小打小闹”的话,那么其后的飞速发展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引起国人的重视。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大大提高。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股市的健康发展不仅对国有企业筹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优化资源配置起到重要作用,而且促进了产业结构的提升。
截止到1999年底,当年沪市的8家公司总股本已达592950 16万股,是上市之初的16 69倍。在规模扩张的同时,8家公司借助证券市场的筹资和资源配置功能,实现了产业的升级,获得了持续发展能力。中国证券市场10年的发展变化,在“老八股”成长变化上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2 从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历程看1992年以前,以试点方式运作的中国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运作要求也只能是一种试点探索。虽然有从境外成熟市场引进吸收的一部分规范制度,但沪深两市14家大部分是由集体、联营、行政性企业改制过来的上市公司,其行为规范很大程度上仍依赖于自身的认知和自律。
1992年起,随着上市公司的批量上市,上市公司与证券市场间的纽带关系趋向紧密,加之运作要求更高的B股公司的诞生,上市公司已初步意识到“股东老板”的权益所在。5月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颁布,为招股改制后股份制企业的运作作了较详细的规定。1993年5月,《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出台;6月,第一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则”发布。
与此相应,以各地“证管办”建立为标志的监管体系初具雏形。从1996年开始,我国上市公司的规范化建设迈进了一个新的时期。期间,在“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字方针的指引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股东大会制度、公司检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改制辅导制度、市场禁入制度及中介组织行为规范等相继建成并得到完备。证券交易所初步完善了对上市公司的一线监管体系,管理层同时也加大了对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规范年”和“风险防范年”的教育,推崇基本面业绩成为市场投资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长达6年的不断修订,1999年7月,《证券法》终于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迈上新台阶的标志,是证券市场10年发展的里程碑。我国股市由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良性发展轨道。2000年7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旨在规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行为,支持其通过重组提高资产质量的新政策,使重大资产重组有章可循;8月,又发布《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给法人配售新股定规立矩。我国的上市公司目前正在规范化的道路上谋求更大的发展与创新。
3 从证券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内部机制变化上看中国的上市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自身规范发展道路上执着地向前走。2000年7月6日,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已经超越千家。我国证券市场站在了新的高度,具备了向更远目标迈进的基础。这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它将载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史册。从1990年沪深交易所成立时的14家,发展到今天的1000多家,跃居世界前十名,上市股票1086支,开户投资者超过5000万户。网上交易量已占交易总量的1%。目前,在全国84家证券公司中,已有10家证券公司的资金超过15亿元。沪深股票市值增加为4万多亿元,日成交量最高达900多亿元。2000年上半年,沪深两市A股成交总金额就突破了34700亿元,这比1999年全年的成交额还多一成。除台湾省外,其他省、市、自治区都能见到挺进沪深的上市公司的身影。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几乎遍布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
自1993年以来,我国先后4次下达发行额度,1993年50亿元,1995年55亿元,1996年150亿元,1997年300亿元。直到2000年取消额度限制,仅上半年就发行新股66只,筹资823亿元。10年间,千家上市公司累计筹资近4000亿元,极大缓解了企业资本金不足的矛盾,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开发了新的产品,增强了发展后劲,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新旧体制交汇碰撞,传统国企“凤凰涅
㈡ 我国上市公司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特点和发展现状 有什么现存的困难 成因是什么 解决的对策
地位及作用:
(一) 上市公司是推进现代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强,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作为优秀企业代表的上市公司的发展对于国民经济增长以及经济结构优化必然发挥重要作用。
(二)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使企业更好地发展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逐步成为我国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降低了企业发展对银行的过度依赖和金融风险, 其直接融资大大提高了同期国民经济和相应区域的经济建设与发展能力。
(三)上市公司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一股重要力量上市公司显示了较为优良的价值创造能力,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特点及现状:
(1)企业属性上来说,我国上市公司以国有企业为主
(2)行业分布上,我国上市公司以资金密集型和资源导向型公司为主,例如房地产、医药、化工、机械、汽车、零售行业;
(3)A股上市公司各财务项目均衡增长,收入与利润都大幅提高,但是现金状况并不乐观。
(4)A股上市公司在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以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为将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条件。
(5)上市公司的非等价交易严重存在
(6)国有股比例过大、国有股不能流通。
(7)自我交易、内部交易和关于控制人方面的法律不完善。
对策:
(一)认清当前证券市场形势, 抓机遇促发展
(二)齐抓共管, 加大培育力度, 加快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步伐
仍然要稳步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并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制度安排,支持并购融资方式创新。
资本市场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之后,并购重组将成为其重要功能。证监会统计显示,2009年全年有56家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规模达3693.5亿元。
(三)选准优势产业, 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拟上市公司
目前境内上市公司(A,B股)截止2010年9月有1976家,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截止2010年9月有108家,境外上市H股,截止2010年9月有161家。我国经济发展的状况与上市公司比例不协调,需要进一步增加上司的数量。
(四)依托优势企业规模扩张, 带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
已公布的2010年报显示,上市公司四季度业绩在三季度环比增长的情况下再接再厉,全年净利润增幅达41.22%。其中,石化与银行业仍是A股“最赚钱”公司。作为国家的经济命脉,能源和银行业在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有着重要作用。
(五)提高现有上市公司业绩, 带动我国整体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
2010年是创业板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后度过的首个完整年度。但遗憾的是,整体看这一小群体中仅有少数几家公司的业绩表现出高成长特征,而绝大多数业绩平平,增速下降,另有4家公司业绩变脸,净利润增长率同比下降。因此,上市公司的业绩仍然是我国上市公司的软肋。
㈢ 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论文摘要 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是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一种内部股权转让行为,上世纪90年代被引进我国资本市场。本文首先介绍了公司股票回购制度的概况,并对该项制度进行利弊评析,然后在介绍分析境外若干个国家或地区有关股票回购市场准入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股票回购的发展及立法现状。本文就其现有的立法缺陷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完善对策,使我国的证券市场运营更加规范。
论文关键词 利益相关者 股票回购 公司法
一、公司股票回购制度的概况
(一)股票回购的概念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用作“库藏股”保留。股票回购是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一种行为,是调整公司资本结构以及调整市场上股票流通量的一种方式,对股东、公司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股票回购立法规制的必要性
从各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的历史轨迹来看,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普遍经历了从法无明文规定到例外允许,法律规范也由判例或简单的概括性规定到详细的规定。在我国,股票回购是一新的发展事物,因此相关方面的立法规制还不够完善,针对我国股票回购的立法现状所存在的问题,我国需要加大力度对股票回购的立法加以完善。
在我国,股票回购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为了解决国有股比例过大和内部人控制等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于20世纪90年代而引入的。2005年5月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股票回购的办法,试图以此来解决股权分置陷入的困境。2005年6月16日,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给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提供了相应的行为准则。《公司法》对此也进行了修订,为股票回购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股票回购作为一种调整公司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的资本运作方式,对我国上市公司有着特殊的意义。完善股票回购的立法规制,能够为中国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场所特有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同时,上市公司在股票回购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如上市公司股票回购使得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会产生关联交易,中小股东利益会受到损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完善股票回购的立法规制成为必需,以此来解决现实中所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的发展及现行的立法评析
(一)股票回购在我国发展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计划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企业的形式几乎是国有企业,较少存在股份制公司这一主体形式,因此也不会存在股票回购这一现象。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制度的实施,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得到提升。为了顺应经济发展的趋势,我国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与此相伴随的证券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针对证券市场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新事物,我国的法律也作了相关的规定,特别针对股票回购的问题。
我国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最早始于1992年,即大豫园通过协议回购小豫园所有股票的事件、1994年陆家嘴协议回购国有股后增发B股、1996年厦门国贸回购减资案、1999年云天化与申能股份部分国有股的成功回购——这在当年成为证券市场的一个亮点。之后,由于《公司法》的限定、长期的市场熊市、现金的匮乏,股票回购又开始没落。2005年,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的驱动下,加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和《公司法》相应内容的修改,使得股票回购又得到了发展,邯钢股份成为流通股回购第一家,继而又多了很多股票回购的案例,这一资本运作方式在我国越来越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得到了发展。
(二)对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缺陷之检视
从上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有关股票回购的规定都只是一般原则性的条款规定,比较笼统、概括,可操作性不强。相关配套的法规、实施细则或具体的操作办法并未出台,面对当前已经出现的股票回购个案,法规建设显得有些滞后。对于股票回购的适用范围限制得过于严格,有悖于国际立法的发展趋势,并且也限制了上市公司的发展空间,对于其中的一些定义也规定得较为含糊,这样会助长规避法律的行为产生,使规定形同虚设。如果不对该制度进行系统的规范,其制度本身的弊端也会逐渐显现,反而可能成为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障碍。因此,为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需要,扫除股票回购的法律障碍,为公司的迅速发展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这一目的的顺利实现,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股票回购法律制度。
三、完善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的若干建议
(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现代企业的基本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投资者享有所有权,而经营者享有经营权,因此经营者对经营信息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优势,经营者若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就有可能歪曲披露或者不披露相关的信息,如果公司治理不完善,就有可能在股票回购中出现内幕交易,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二)加强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
由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中小股东对信息的掌握处于劣势,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又居于少数,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信息和利益的不对称,中小股东只能被动的接受股票回购方案。因此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来确保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一是完善股份回购信息披露制度,各利益主体相对公平掌握信息资源;二是异议股东请求权的利益补偿措施;三是对股票回购方案的表决权进行重新设计,既要在“一股一权”的原则下达到法定通过数,又要中小股东的多数的同意,至少三分之二,并且上市公司的关联股东应遵守回避制度,由非关联股东对股票回购事项进行独立表决。此外,上市公司在回购股票时最好采用要约方式进行,因为这样更能突出平等性,不会偏袒于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对于回购的价格,应该根据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市价和业绩状况来进行确定,通过确定合理的价格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至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应规定在进行回购前公司需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公司可以用为债权人提供担保或提高利息率的方式以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让债权人全程参与回购计划的制定及其一票否决权。
(三)明确适用条件
首先,从实施股本回购的外部环境看,必须是公司股价比较低时才可以进行回购,如果资本市场比较活跃,公司股票的定位比较合理甚至高估,上市公司就丧失了回购自身股票的热情。其次,上市公司必须有足够的现金或现金流良好,拥有大量闲置的现金或现金流,使得公司回购股票不至于影响到公司自身的正常运营。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还可以明确如下条件:(1)中小股东如果反对股票回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反对该事项;(2)股东可表明请求收买其股票的意思;(3)股东大会决议时对该议案投票反对。同时,对于不同回购目的的回购行为,也应该对其规定不同的条件。在实际运用中,就应该制定实施细则,从公司的财务报表来观察公司是否具备股票回购的条件。
(四)完善公司法关于股票回购的相关规定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完善措施外,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还可以从股票回购的方式、价格、资金来源以及适用对象加以完善,具体如下:
1.股票回购的方式:《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列举的股份回购方式应进一步具体明确,如协议回购方式对非流通股的回购是非常适合的。
2.股票回购的价格:由于我国存在国有股和流通股,且实行双轨制,因此二者的回购价格确定应该区别开来。对于国有股,股份回购的价格的基准应是每股的内在价值,国有股的内在值等于国有股每股净资产值加上溢价;对于流通股而言,回购价格的确定一般以一定倍数的市盈率{市盈率指在一个考察期(通常为12个月的时间)内,股票的价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为标准或以市价、一定时期内的平均价或最高价为标准。
3.股票回购的适用对象:我国当前的股票回购并未将子公司纳入管理,因此我国《公司法》应规定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时,也应该同样适用股票回购的限制条件。
四、结语
股票回购制度产生于成熟的资本市场,为公司调整资金结构以及完善公司运营方式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证券金融市场欣欣向荣的发展,股票回购越来越受到中国公司的追捧,其对防止公司内幕交易、防止恶意收购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基于此方面的考虑,再纵观中国现今法律对股票回购的相关规定,可以发现对于股票回购的法律保障还不是很健全,难以发挥该项制度应有的潜力。因此对于该项制度还应该更具体地予以完善——细化价格确定的方法,完善回购的程序,加强信息披露,从而消除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发生,对于购回的股票应该以“库存股”的形式存在还是以其他形式存在,这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起码要在完善传统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尽管要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会与相关的原则相矛盾,比如资本三原则、禁止抽逃资金规则,但是一套完善的制度应该是从整体上去考量的,应该能够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基础的不断发展来完善法律这一上层建筑,使中国的证券市场能够更健康、稳健地发展。
㈣ 从我国国情出发,分析国际投资和资本输出的区别
具体说,目前压在中国股市头上有三座大山。其一,股权分裂的大山。高达2/3的非流通股在中国资本市场与可流通股并存,既是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和一股独霸的根源所在,又压得中国资本市场喘不过气来。其二,股票交易所垄断的大山。必须尽快完成多元化、多层次化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实现股市结构调整,摆脱“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假货、赝品充斥“精品店”的被动局面。其三,股市旧文化的大山。十年发展,我们不仅没有弄清股市的本质和基本功能,而且在台湾股市旧文化的影响下,庄家、发牌、出局、筹码等近二十种赌场术语在股市中泛滥,使人们技资股市如置身于赌场之中。不仅买股票的人谈到股票投资总是不能理直气壮,而且其投资行为也是以跟风撞大运取代理性分析和判断。这三座大山使今无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举步维艰。中国资本市场面临第二个十年,这一时期的根本任务不在于扩容,而在于调养生息,进行结构调整。具体说,就是要推倒压在中国股市上的三座大山。本文是从资本市场基础理论研究出发,在建立股市新文化、树立正确投资观问题上,作一探讨。二、股市基础理论探讨,刻不容缓中国股市不平凡的十年是在巨大的理论争议和现实波动中发展起来的。从早期“股份制是私有化”的政治观点之争,到今天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否像“老鼠会和赌场”的文化歧见,这种风风雨雨始终与中国资本市场的高速扩容相伴随。如果说,前者是主张和反对建立资本市场的两种力量之争,这已在“摸着石头过河”和不辩解、不争论的指导思想下,回避了意识形态方面很多矛盾和干扰,我们已建成了初具规模的资本市场。那么后者则主要是在主张培育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实践中,如何使中国的资本市场得以健康发展而产生的不同观点,尽管其都主张规范发展资本市场,但路径的不同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事实上,我国资本市场理论的研究始终落后于资本市场发展的实践,不仅对资本市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没有论证清楚并广为宣传,而且对资本市场的许多概念和技术层面的资本运作分析技术也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培训和普及环境。令人遗憾的是,我们采用了回避争议和矛盾的做法,这些资本市场的重大理论问题始终。没有突破,人们普遍还在资本市场就是赌场,要么跟庄搞投机,要么随机撞大运的投资理念中徘徊。概括起来,中国股市有三个没底:1.上市公司造假没底上市公司造假既有资本经济作为股权虚拟经济监管难度大的原因,也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一股独大所致。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上市公司质量的真、假、优、劣是决定中国资本市场是投资场所还是赌场的关键。正确投资观应是建立在投资人对上市公司的理性判断并作出相应用脚投票选择基础上,来促使上市公司以自身价值提高给投资人带来良好投资回报的投资机制。它是投资人对投资对象在“蛋糕做大”基础上来实现投资人投资收益的体现,而绝不仅仅是在二级市场上机构和中小投资人之间利益分配的“零和游戏”。但中国的上市公司到底还有多少个银广厦、吉林通海、蓝田股份,人们心里没底。2.政策没底我国资本市场政策市特征明显,这是新兴转轨市场的必然现象。因此,政策决定股市,是把政策作为一个长期的调控手段来炫耀,使中国的股市处于一涨就怕、一怕就打、一打就跌、一跌也怕、一怕又托、一托又涨的恶性循环。最终是政府调控股市,形成典型的政策市。而人们却看不见那只“看得见的手”,人们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想干什么。3.股市理论的探讨没底中国股市到底是赌场、老鼠会,人们置身其中是在撞大运、尔虞我诈的场所,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经济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这个市场的基本功能,这个市场培育的投资人在市场经济中究竟发挥着何种作用,都亟待理论的证明。而资本市场监管的各种政策的出台,也是建立在正确的股市理论的基础上。但目前我们的股市理论体系极不清晰和完善。解决三个没底的核心是探讨并完善股市的基本理论。基础理论问题对上可以影响政策,影响决策者那只“手”;对下则可动摇资本市场投资人的信念和信心。因此,在这三个没底当中,对我国股市基本理论的探讨最为重要。研究我国的股市基本理论,当务之急是要解决两大问题。第一是在社会主义资本经济条件下,股市的基本功能探讨,使人们对资本市场首先有一个认识上的突破。第二是股市新文化和股权新文化的建立。解决这两个问题,不仅能教育股民建立正确投资观,更重要的是让决策者和监管部门都能正确认识资本市场的本质和基本功能。在转轨特征明显的中国股市的监管上,有效地发挥那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三、股市基本功能探讨
㈤ 公司上市有哪些优势对于上市公司又有哪些要求
一公司上市的积极作用 1.实现原始投资人的价值提升: 从世界上的富翁排行榜,到中国的富翁排行榜,那些跻身排行榜中的富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的资产大部分是上市公司的股票。 企业一旦实现上市,就可以给原始投资人带来双重收益。 第一收益是账面收益,举例: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之前,总股本是3亿股,总资产是10亿元,总负债6亿元,净资产为4亿元,预计下一年度的盈利能力为2亿元。你持有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此时,你的原始投资价值为——4亿元*50%=2亿元。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发行了1亿股股票,按照市场20倍市盈率来计算,也就是每股盈利——0.5*20,发行价是每股10元,募集资金10亿元,此时,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市值为——总股本*每股价格=4亿股*10元/股=40亿元(资产在上市前的4亿飞升到上市后的40亿),这时候你持有的股票账面价值一下从2亿元上升到15亿元,这就是企业上市带来的账面上的收益 第二是原始投资人转让股票等方式带来的收益,举例:你在股票市场价格达到每股15元的高位,减持股票2000万股,获得现金3亿元,而按照你的原始投入,2000万股仅仅投入了2000万元,你获得现金收益达到了2.8亿元,投资收益率来衡量,投资收益达到了14倍(从投入的2000万元飞跃为2.8亿元) 2.低成本融资 企业的发展需要充足的资本,因此,如何获得资本就成为企业家思考的首要问题,企业获得资本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企业自身利润的积累,二是向债权人借贷,三是向投资人募集资本。 向投资人募集股本是成为最低成本的融资方式,首先,从时间成本上来讲,股权融资比利润积累要节约时间,其次,从财务成本上来说,股权融资不减少公司税前利润,从整个公司的角度来说,公司的财务成本比债权融资成本大大降低,因此,企业上市可以使得公司获得低成本的融资。 3.获得资本市场上的强大收购能力 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仅靠企业中间的兼并收购其中有不同的动机。举例:奔驰和克莱斯勒公司的合并,国美电器和永乐电器的合并,有的是为了消灭竞争对手,例如波音对麦道的兼并。也有的是为了企业的健稳发展,例如雅虎中国和3721之间的合并。不管怎么讲,企业进行收购,是需要资金,人才,技术等各方面的实力,而企业上市,则使得企业获得资本市场上强大的收购能力。 换股收购,定向增发,要约收购等规范的资本市场操作方式,大大的增强了收购方对于被收购方的吸引力。 4.提高企业的信用 企业的信用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对外交易的基础,信用较强的企业,对外借贷,供货以及开展合作都可以更加容易达成交易,降低交易成本,从而获得更强的竞争力,由于企业治理规范、管理科学、融资要容易,所以容易获得较高的信用评价。 5.增强企业凝聚力 企业的竞争,本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企业员工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会得到提升,对企业的信心也大为增加。 即稳定了现有的员工,同时也有利吸引人才的流入,因此,企业上市,有利于提升企业的人才竞争。 6.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也是企业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能够增加企业的形象品牌竞争力,有利于获得消费大众的好感,改善公共关系。 无论是中国石油,中国银行这样的国有大企业的上市,还是网络,苏宁这样的民营企业上市,都大大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这些都成为公司宝贵的财富。 二 公司上市的风险 1、公司控制权的消弱 公司上市,其实质是通过出让公司股权来获得投资人的资本投入,因此,公司上市,多少会使得原有的股东对公司持股的比例下降,这样的结果,是导致原有股东对公司控制权的消弱。 原有的股东从单纯控制公司或对告诉的绝对控制,转化为相对控股。 另一方面来于资本市场上并购的压力,向公众发行的股份,有可能被收购方收购,从而发生与原有控股股东的控制权的争夺,甚至使得收购方取得公司的控制权。 控制权的消弱,是每一个步入资本市场的企业都应该考虑的问题。 2、公司上市需要付出成本 公司上市不仅是一个融资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付出成本的过程。这样的成本主要来之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公司为了满足上市的条件而花费的成本,主要有资产债务重组的成本,雇佣职业经理人的成本,为满足企业业绩要求而增加的前期财务成本,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的成本等。 第二方面,公司为上市而花费的直接成本,包括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费用,保荐人和主承销商的保荐费用,律师事务的法律顾问费用,会记事务的审计费用,资产评估事务的评估费用,财务公关公司的公关费用,证券监督部门缴纳的审核费用,向交易所缴纳的上市费用,印刷公司的印刷费用,媒体公告费用等。这些费用大部分都是在公司获得成功融资之前需要由企业支付的。 第三方面,企业为了维系上市而花费的费用,包括每年需要向交易所缴纳的上市费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审计师的费用,定期召开会议的费用,发布公告的费用,为了满足上市要求的变化而花费的费用,这些费用的付出,增加了公司的成本,也是每一个上市的公司应当合理测算的。 3、公司上市引起的监管增加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各国立法机构都制定了完备的法律法规对公司上市行为进行监管,并建立了包括证券监督机构,证券交易所,投资者诉讼在内的一系列监管体制。 三、证券上市条件 法律允许上市的证券种类主要有股票与债券两大类。除政府公债等豁免证券按主管机关通知,可直接于交易所买卖外,股票与公司债券上市必须满足法定条件,由其发行人提出申请, 经交易所审查,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上市。 1、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的股本总额包括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投票和发起人认购及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的总和,不单指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连续盈利。投资者在投资之彰,要对所欲购股票的公司进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情况。同时,证券管理部门也要对公司情况进行考察。这就他公司进行很长一段时间的分析,如果公司刚刚成立,这些情况也无从谈起。开业时间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成立之日,盈利的标准没有规定,但须连续不间断的计算。出于对国有资产的特殊保护,对由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或者《公司法》实施后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作了特别规定,只要原国有企业和作为发起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3年盈利,都可以申请成为上市公司,不受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的限制。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开放性经济组织,其目的在吸收众多方面的社会资本,股东根据所持股票在公司总股本中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为了防止少数大股东操纵公司,实现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权益,有必要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构成。所以《公司法》规定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少于1000人。这里是股票面值达1000元,而不以股东购买股票时支付的价款为准。同时,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会公开发行,也有一部分由发起人认购和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发起人和特定的投资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资者更优越的地位,因此为了维护一般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规定两者之间的股份比例。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应是具有极高信誉的企业,其生产经营依法进行,违法行为将导致公司危机,所以上市公司应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超过经营范围、采取欺诈手段经营等行为。这些行为应承担重大法律责任,如警告、吊销营业执照等。当然以前有违法行为,现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状况,如虚假记载即属重大违法行为也是对投资者的欺骗,投资者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状况,自然也就不能成为上市公司。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有权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对整个经济的综合考虑,制定行政法规,规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条件。 公司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上市报告书;②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③公司章程;④公司营业执照;⑤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⑥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上述规定的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前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将将该文件置备于指琮场所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除公告上述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a、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b、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 c、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终止其股票上市. 2. 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 股份公司的股票上市后,股份公司的一举一动都和千百万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密切相连。因此,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所都对股份公司上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股份公司上市一般都需经严格的资格审查,符合上市标准,并经批准才有资格上市。 股份公司的上市标准一般包括: (1)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领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符合要求的业绩记录,主要是考察拟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 如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股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偿债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也有规定的数值。 (4)股权分散情况 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股票的流动性,以及防止股票集中在少数股东手里可能带来的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这些标准,一般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公司的业务性质与产品目录。 ②股票未上市之前的公司证券情况。 ③反映过去若干年财务状况的会计表册。 ④公司的章程副本。 ⑤股权与公司债权表。在严格的规定下,能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事实上只占很小一部分。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5%。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㈥ 我国上市公司为何偏好股权融资
按照西方财务理论的“啄食顺序原则”,企业融资首选留存收益,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是股权融资。而我国的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有着极其强烈的谋求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冲动,上市之后在再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往往不顾一切地选择配股或增发等股权融资方式。究其原因,主要源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融资的低成本、股权融资的风险低以及市场运作机制的不规范。 一、股权融资偏好与现代融资理论明显冲突 西方企业融资首选留存收益,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股权融资。是一种“啄食顺序原则”。而我国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顺序依次为股权融资、短期债务融资、长期债务融资和内源融资。而且。融资结构中外源融资的比例高于内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股权融资远远超过了债权融资。即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明显的股权融资偏好,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存在明显的冲突。 理论与实践的巨大差异势必会给我国的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带来负面影响。从微观面来看,负债比例偏低,使企业不能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不能使企业价值达到最大。发行新股不仅会降低每股净收益,引起股价下跌,还会稀释原有股权结构,从而削弱原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以股权融资为主的企业,股东对企业经理的制约弱于债权融资中债权人对经理的制约,由于没有债务或债务比例过低,企业就不存在破产风险,经营者就丧失了追求最大利润的积极性。从宏观面来看,偏好股权融资使证券市场背负了太多的包袱,股票市场基本上立足于满足企业的筹资需要,阻碍了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也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此同时,也使政府在股票市场上扮演了过重的角色。一方面使得上市公司的审批存在着许多寻租行为,导致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普遍不高;另一方面使得股票价格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 二、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的原因分析 资本市场的作用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而在我国的现实中,却存在不计效率,过度股权融资的行为。面对这一事实,人们不禁要问,上市公司为何如此偏好股权融资?1、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是股权融资偏好产生的根本原因。我国股市设立之初是为国有企业募集资金服务的,因而人为地将企业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其中非流通股占据了绝对的控股地位。这虽然保证了国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但也无情地剥夺了流通股东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力。众所周知。非流通股份往往以面值发行,流通股份则采取溢价发行方式,其结果使非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远远低于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再融资会使非流通股获得股权增值。非流通股股东放弃配股不仅不会受到损失,还会提升每股的净资产,而流通股股东如果放弃配股或增发,往往因除权而形成损失。所以,由非流通股股东控制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不会轻易作出放弃股权再融资的安排的,而大股东的绝对控股使中小股东无力抗衡董事会的决议,难以对公司决策施加有效影响。 2、股权融资的低成本是股权融资偏好产生的直接根源。上市公司的任何一种融资方式都是有成本的。传统的资本结构理论认为,债权的资金成本低,股权的资金成本高。因为利息费用在税前列支,债权融资具有税收挡板的功能,其成本一般要低于股权融资的成本。然而我们发现,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利用股权融资的成本反而较低。目前我国深沪股市的平均市盈率大约为30多倍,以此换算,上市公司将其当年盈利的全部作为股利发放,其融资成本不超过3.3%。低于1年期银行贷款的税后成本。诸多上市公司多年不分配,即使是一些绩优公司也时常不分配,既然不分配,哪来使用成本,顶多发生一些筹资费用罢了。即便分配。分配真金白银的少,送股、转增的多。 3、股权融资的低风险是圈钱行为频发的间接根源。一般来说,债权融资面临着固定的还本付息的压力,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当企业经营不善时容易引发财务危机或破产风险,由此带来的损失和破产风险不仅是十分直接的,而且很有可能直接影响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与债权融资相比,股权融资是以股权为代价,不存在强制偿还的风险,这使得企业拥有一笔永不到期的可以自由支配的资金,尤其是在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兼并破产机制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一般不用过分考虑被摘牌和被兼并的风险。由于股权融资的成本低于债权融资。风险又小于债权融资,使国内企业对资金似乎有无尽的需求,上市之后的配股、增发等也接连不断,一些公司大量现金在银行中沉积,尚无用处,却依然继续融资。 4、市场运作机制的不规范是股权融资偏好产生的外在根源。股权融资是一种投资方、融资方与市场中介三方参与的行为,而市场三方由于利益驱使而纵容本不合格的融资行为频频发生于证券市场。投资者看重的是股市的波动给他带来的投机收益。而不在乎股利的多少甚至将上市公司发放股利视为利空消息。这样,股票成了相对稀缺的商品, “上市”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 结语: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造成了股权融资的成本较低,风险较小,易受到广大投资者的追捧。上市公司青睐股权融资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但上市公司这种轻视债务融资而偏好股权融资的选择,并没有换来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改善,无论是通过一级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还是通过配股或增发再融资的效率都是不能令人乐观的。因此,上市公司应该未雨绸缪,不应过分依赖股权融资。应积极开展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
㈦ 简述市场体系建设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地位
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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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论坛■陈文玲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出现了很多标志性的趋势和特点。
一、市场总量迅速扩大,产品的商品化率明显提高,标志着我国经济进入了较成熟的商品经济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和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国内市场规模和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十五”期间市场总量扩张更为迅速,2001年到2005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3.8万亿元增加到6.7万亿元,年均增长12.3%;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从2001年的5.8万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4.2万亿元,年均增长15.5%;批发零售业和餐饮业由2001年的0.8万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2万亿元,年均增长9.8%;2005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42万亿美元,年均增长24%;2005年社会物流总量达到48万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2005年我国市场交易和流通总量已经达到80万亿元,是当年实现GDP的4.4倍。据专家研究,我国市场经济程度已经接近70%。工业制成品的商品率在98%以上,汽车从过去企业和政府购买变为主要由个人购买,私人汽车保有量达到1700万辆,占总保有量近60%,5年增长1倍多。农产品商品率也大为提高,粮食、蔬菜类产品在30%以上,畜产品、水产品超过50%,水果接近90%。
二、商品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有形商品的市场交易载体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标志着我国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已经具备了良好基础
商品市场体系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基础。经过27年改革开放,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我国商品市场快速成长,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多层次的商品市场体系已基本建成,包括生产资料市场和生活资料市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城市市场与农村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市场的培育和发展,适应了消费者消费行为、消费需求、消费结构的变化,不断满足着市场的即期消费需求,挖掘着潜在消费需求,创造着崭新消费需求。据统计,目前我国消费品市场达到8万多个,年成交额亿元以上的商品批发交易市场3398个,交易额占销售总额近50%。其中,综合性市场1194个,专业市场1728个。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4000多个,70%以上的农产品流通依靠这个渠道,城市现代流通企业和流通方式正在加快向农村延伸,新建和改造标准化农村连锁店7万家。目前国内贸易主体达到1700万个,限额以上连锁零售法人企业发展到1055家。51.5%的批发零售额是由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实现的,私营商业企业占经营单位总数比重高达93%。我国已经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市场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商品市场格局,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商业网点基础设施。商品市场的现代化步伐明显加快,发达国家探索了一二百年形成的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经营业态,我国不到20年都发展起来了。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现代物流配送日益受到重视和推广,商品的单品管理、条形码的普及、自动销售管理系统(POS)的应用、现代物流配送设施建设都取得了较快发展。80%的大中型零售企业不同程度地采用了计算机管理,70%以上的连锁企业建立了POS、MIS/ERP管理系统,30%以上的企业进入数字化管理阶段。旅游、文化、健身等服务市场迅速发展,2005年旅游业总收入达到7650亿元,比2004年增长10%以上,其中入境旅游人数约1.2亿人次,入境过夜旅游人数约4680万人;国内旅游人数约12亿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292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5286亿元。
三、各类要素加快发展,要素市场初具规模,标志着我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大加强
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的可流动性以及流动效率决定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也决定经济系统的活力和市场绩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以来,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建设力度加大,各类生产要素进入市场,要素的流动性大大提高,资源配置的效果明显改善。
1、基本形成了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包括主板市场、中小板块、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债券等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正在形成。股票发行上市的市场化约束机制得到加强,市场产品结构、上市公司结构和投资者结构不断改善。期货交易品种稳步增加,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话语权大为提高。商业银行改革步伐加快,银行业总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到2005年底,深沪股市上市公司总数为1381家,股票流通总市值32430亿元。股权分置改革作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变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2006年1月11日,参与股改的公司达到434家,总市值12009亿元,占沪深股市总市值的37%。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达3万多家,总资产达37万亿元,银行业资产占我国全部金融机构资产90%以上,主要商业银行所有制权益1.1万亿元。截至2005年底,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30.12万亿元,比2004年增长18.2%;各项贷款余额为20.7万亿元,增长12.8%。期货市场2006年1月成交期货合约2862万手,成交金额1.13万亿元,除了已推出的期货品种,还初步建立了一整套期货品种储备体系。
2、技术市场、房地产市场、信息市场、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产权市场和土地市场等要素市场体系框架初步确立。近10年来,我国技术市场合同成交总金额年平均以15%的速度增长,全国建立技术市场管理、合同认定、中介服务机构2800多家,技术合同交易额从1985年的23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334亿元,20年增长57倍。1998年在全国范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以来,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2005年城镇住宅市场化率达到67%,比2000年提高了29个百分点,居民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比例超过95%。1998年以来,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约45亿平方米,城镇居民家庭户均财产中,住房价值所占比重超过50%,住房消费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我国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户数跃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上网人数居世界第二位,5年内电子信息产业规模扩大了2.3倍,通信业务总量年均增长27.6%,销售业务年均增长13.4%,软件产业销售年均增长39.9%。劳动力市场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城乡劳动力市场基本形成体系,市场导向就业的机制在就业和再就业市场对配置劳动力资源开始起主导作用。产权市场逐步发展,交易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并在促进各类企业产权流动和企业重组中发挥作用。土地市场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初步建立,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得到加强和完善。更多要素禀赋进入市场进行交换,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更大发挥。
四、供过于求成为市场常态,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价格形成机制已经确立,标志着我国经济从供给约束型转向需求约束型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到上世纪末,商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以商品短缺为主要特征的“卖方市场”转变为绝大多数商品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近十几年来供过于求的消费品都在70%以上,据对2005年上半年600种主要消费品供求趋势调查分析,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170种,占28.3%;供过于求的商品430种,占71.7%;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在300种生产资料中,供过于求的69种,占23%;供求平衡的218种,占72.7%;供不应求的13种,仅占4.3%。我国商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提高,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96%的消费品、94%的农副产品和88%的生产资料价格完全放开,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中央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仅有13种。技术、信息、劳动力、产权、房地产市场等商品和服务价格,也有相当部分由市场供求关系调节。在汇率形成方面,从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统计、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提高了汇率的市场弹性。市场供求关系使消费需求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五、市场开放程度大大提高,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标志着开放型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截至2005年底,我国外商投资注册企业累计52万家,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已达6224亿美元,占2005年GDP的35%左右。我国电冰箱出口依存度为47%,照相机为56%,摩托车为63%,服装鞋类高达71%。占国内需求量40%的铁矿石、50%的氧化铝、35%的石油靠进口支撑。我国已有3万多家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截至2005年底在境外的劳务人数达56.5万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内外贸一体化格局。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入世过渡期基本结束,我国将进一步融入世界贸易的多边体制,国内市场将与国际市场全面对接。目前,中国平均关税从四年前的15.3%降到9.9%,进口非关税措施全部取消,在世贸组织分类的160多个服务贸易部门中,按照承诺已经开放了100多个,占62.5%,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到2005年底,我国共批准设立外资商业企业1514家,外资银行机构254家,并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在任何城市开设机构,电信、建筑、法律、旅游、交通等服务领域也逐步开放。清理修订了3000多件法律、法规和规章,使中国的贸易规则与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相一致,提高了国内市场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的程度,改善了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环境,建立了开放型经济的体制框架。
六、市场微观主体再造已经完成,多元化市场主体空前活跃,标志着我国形成了经济发展的自增长机制
我国多种所有制结构日趋多元化,外资企业、国有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共同竞争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国民经济的微观活力增强。公司制改造推动了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调整,虽然在GDP中的比重下降,但是效益提高。混合所有制经济迅速壮大,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990年的10%左右上升到目前的1/3以上。据统计,在40个工业部门中,非公有制经济在27个部门的比例已经超过50%,在部分行业已经超过70%。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成为支撑现代市场生存和发展的主体,日益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七、与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现代社会信用体系、信息服务体系等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标志着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得到整体提升
经过20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初步建立了与现代市场体系要求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府规制框架。相继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商品市场登记管理办法》、《拍卖市场管理办法》、《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直销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逐步形成依法治市、鼓励竞争、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体系框架,促进了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现代信用体系建设开始受到重视,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进入正式运行,收录信用信息的自然人数达3.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约为3500万人。截至2005年底,收录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97.5%。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在全国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启了5.2万个查询用户终端,目前,每天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已达到11万笔左右,在提高审贷效率、方便广大群众借贷、防止不良贷款、防止个人过度负债以及根据信用风险确定利率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是我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
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开始形成。全国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2005年建成并开始运行,这个体系包括4个直接监测系统,3个间接监测系统及全国商品流通数据库;包括被监测的21大类600种消费品和11大类300种生产资料;检测区域包括258个地级城市、147个县和5000多个市场;还可以即时传输世界11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价格信息和供求信息。
但应当看到,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中还存在着不少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一是与现代市场体系要求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仍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空白,如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反垄断法》尚未出台;二是要素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稀缺性要素价格、公共服务品的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尚未确立;三是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亟待提高,还存在政府过度干预经济的问题,市场中介组织作用未能真正发挥;四是依然存在地区封锁、部门分割、行业垄断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不惜利用行政的、经济的、乃至技术手段,限制商品自由流通,保护本地市场和企业;五是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还比较慢,缺乏整体规划,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制,缺乏发达的信用服务行业,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缺失还比较普遍;六是市场基础建设相对滞后,流通效率较低,物流成本过高。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集中力量研究解决。
(作者单位: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
㈧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对我国经济有什么样的影响
在当前经济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伴随着中国经济全球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中国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进行全球融资已是大势所趋。面对国内企业不断高涨的海外上市热情,有人支持,有人反对,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其中,较为典型的是以社科院易宪容教授等人为代表的声援派和以中国人民大学纪宝成教授等人为代表的质疑派两种观点。大致说来,赞成者多是从微观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来分析海外上市的利弊,而反对者多是从宏观国家发展的角度出发来分析海外上市的利弊。可以肯定的说,中国企业赴海外上市利弊并存,我们既不应一味的鼓励,也不应因噎废食,而应在客观分析的基础上,从战略高度把握并针对其弊端实施相应对策。
1.我国企业海外上市的优势分析
企业海外上市,对于引进海外金融资源,缓解企业融资瓶颈,弥补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中急需的巨额资金短缺,完善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 ,分担境内市场和企业成长中的风险,构建企业与世界市场联系的重要平台,通过资金、信息的双向流动,塑造更有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企业,并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2.我国企业海外上市可能的缺憾分析
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在充分肯定海外上市对我国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金融体系建设方面的积极效应的同时,我们也需看到海外融资的消极影响。虽然海外上市是企业市场选择的结果,但如此大规模的市场选择必然产生巨大的外部性和市场失灵问题,对我国的国家利益和未来发展战略造成巨大冲击。
(1)大量优质资源外流,加剧国内资本市场的边缘化
资本市场边缘化的实质就是失去对本土企业的融资、定价和风险分散等领域的主导地位。优质企业是资本市场的 “稳定器”和“价格风向标”,没有了可以给投资者带来回报的优质企业,就难以吸引进行价值投资的优秀投资者,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以及价格的稳定性将大大降低,融资功能以及相应的资源配置功能将被削弱,从而失去持续发展的动力。从长期看,大量优质企业的外流还将导致国内股市“劣币逐良币”,资本市场进一步空心化和边缘化的恶性循环。最近几年, 在香港上市的大型中资企业, 大多是境内具有优势且收益稳居高位的优质公司( 其中一些甚至是垄断性公司) , 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这类企业的大量海外上市, 直接意味着境内股市所接纳的企业只能是中低层次公司, 由此我国股市与海外股市的上市公司差距将长期难以缩小。加快股市发展是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如果没有优质的上市公司资源, 我国股市的健康发展和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大量优质上市资源外流,加剧了对国内股市的消极影响, 投资者对中国股市的信心会大受影响。同时,优质企业资源外流, 也会使不断增加的市场投资资金, 如社保资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面临投资对象缺乏的问题,使中国的投资银行以及整个证券业失去很多业务发展的机会。
(2)大批企业盲目上市,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大规模企业盲目海外上市带来了高额的上市成本,导致巨额的国有资产和国民财富的流失。第一,低市盈率上市策略导致本国资产价格低估与贱卖。2004 年,股票发行价格的平均市盈率, 在境内主板市场上为17.59 倍,中小板市场上为17.14 倍, 而海外上市的发行价格大多在10 倍左右。其中, 香港主板低于境内主板28.8%, 香港创业板低于国内中小板45%; 新加坡主板低于国内主板45.1%,新加坡创业板低于国内创业板57.5%。这实际上意味着, 按照中国内地股市的发行价格计算, 海外上市流失了 20%以上的价值。按照这些数据测算,1993—2005年通过海外上市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规模已高达600 亿美元,这就无怪乎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全国人大代表纪宝成教授在“两会”上发出关于“大中型国企一窝蜂到海外上市,导致600 亿美元国有资产流失”的言论了。第二,企业分红导致高额利润外流。优质企业纷纷赴海外上市, 对内地投资者来说, 也是一种损失,内地优质企业海外上市为境外投资者带来丰厚回报, 而内地投资者则无法分享内地企业的高成长。据统计,在香港上市的100多家H股企业中, 公布2003年年度分红的就有62家, 分红比率高达50%以上。与之形成对比的是,2003年,在内地超过1200家上市公司中,最近3年连续派发现金红利的只有244家。同样是中国内地企业,在海内和海外的市场贡献却有如此大的差异。由于大部分海外上市企业都是垄断性国有企业,在政府扶持和行业垄断的作用下,这些企业都享有高额的垄断利润。例如,2003 年中国移动的利润相当于全部国内上市公司的利润之和;2004年中石油的利润为1100亿元,相当于国内1312家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的87%;境外上市市值最高的前10 家企业,净资产总计为10600亿元,净利润高达1460亿元,而国内上市相应的前10家企业,净资产总计为2700亿元,净利润仅为260 亿元;更有甚者,同时在国内、海外两个市场上市的中石化、联通居然同股不同权,海外投资者收益远大于国内投资者,严重损害了国内投资者的利益。这些绩优公司的海外上市将直接导致大量利润外流,企业的大部分增长收益由国外投资者分享,同时恶化国内上市企业的总体绩效。第三,为了维护海外上市的股价水平,一些行业(如移动通讯) 长期维持境内的高收费, 引致了国民财富的流失。另外,海外上市高昂的发行和持续监管费用以及海外战略投资者以较低的价格先期入股所获得股份溢价收入等都导致了我国国民财富的流失。
(3) 股权过度国际化,影响我国经济的控制权
股权是对企业资产的永久性所有权。在海外上市的带动下,一大批海外资金在我国境内寻找有价值的投资项目和企业, 并常要求控股。因为目前进行海外上市的企业中相当一部分是在我国有关国计民生的行业中处于垄断地位的龙头企业(如金融企业、基础能源企业及其他支柱行业),这种现象大量发生,必将对我国经济未来的控制权发生严重影响。
以上主要讨论了企业海外上市对国家宏观环境的影响,而对企业自身来说,海外上市也存在着国际认同度不理想、价值长期被低估、流动性差、实际再融资能力有限等弊端。并且,在海外上市的公司遇到的法律风险与合规成本也在不断增大。特别是在美国市场,由于《萨班斯- 奥克斯利法》的影响,在美国已上市的中国企业面临着更为严苛的审查,并要付出高昂的合规成本。
㈨ 股票在一个国家的经济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资本市场为经济调结构大局服务有多种多样的方式,核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融资为实体经济源源不断地"输血",也为经济转型提供动力;并购重组功能--使得企业和经济主体得以做大做强,从而优化了资源配置提升产业水平。资本市场所展现的"双核"功能将在"调结构、保增长"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核心功能一:融资输血
为经济转型提供动力
融资功能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最重要功能。
2009年,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充分发挥对于我国经济率先复苏发挥了极为重要的"助推器"作用。统计显示,2009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总额达到了5063.35亿元,同比增长46.45%。111家公司IPO共募集资金2021.97亿元。其中,中国建筑募集资金501.6亿元,中国中冶募资189.7亿元,此外中国重工、中国北车、招商证券和光大证券的募资额均在百亿元以上。2009年共有135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增发融资,募资约3032.8亿元(含定向增发资产认购)。从行业来看,房地产行业共有17家公司进行了增发融资,募集资金合计483.11亿元,是各行业中融资规模最高的。除了增发之外,10家上市公司选择了配股的方式进行再融资,募集资金合计105.97亿元。
十年磨一剑!创业板的推出是2009年资本市场的一大亮点。42只创业板公司共计募集资金246.99亿元。创业板的成功推出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打开了一扇重要之门。
在股票市场融资规模不断提升下,债券市场的融资规模也同步增加。2009年中国企业债券共发行165只,发行规模历史性地突破了4000亿元,达到4214.33亿元。2008年全年发行企业债61支,发行规模为2366.9亿元。全年4000多亿元的企业债募集资金,绝大部分投向了政府鼓励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如重点支持了能源、交通、铁路、城市轨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船舶、石化、纺织、轻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涉及的重大项目建设。其中,铁道部发行了1000亿元铁路建设债券;国家电网公司发行了400亿元企业债券。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力度和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据悉,证券监管部门今年仍将通过稳步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制度安排,支持并购融资方式创新,以及加快发展创业板市场、加快场外市场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这对于增强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有效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为企业发展提供必需的资金等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以资本市场为代表的虚拟经济,不能脱离实体经济,一定要与实体经济相结合,这是金融危机给我们的教训。"谈及资本市场新近的一系列变化,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如是说。
镜头一:广东金融业完成了"蝶变",资本市场唱主角。
2009年,广东省全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资本市场在此过程中功不可没。据统计,广东省全年共有26家企业在境内市场发行上市,通过国内资本市场筹集资金688亿元,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融资额占比达45%。此外,广东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从资本市场为重点项目建设筹集了600亿元资本金。亚洲金融危机中,广东金融业损失惨重,而这次全球性经济危机中,广东金融业为实体经济"雪中送炭",这样一个"蝶变"的奥秘就是资本市场的成熟与发展。
看来,资本市场恢复融资功能,不只是为上市公司输血,更是为经济转型提供动力。当融资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种常态时,经济增长的动力就不会枯竭。
核心功能二:并购重组
做大做强产业升级
2009年,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事件层出不穷,有效推动了我国产业整合和并购重组。今年,资本市场将继续围绕着宏观经济"调结构"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作用,通过发挥并购重组市场机制和内在约束作用,积极推动以央企为代表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加速资金、技术、人才等社会资源进一步向优质企业集中,鼓励优质资产、优势项目向上市公司集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这将为我国经济未来平稳较快发展打下基础。
"调结构、促发展",资本市场的作用日益显现。2009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一行三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严格发债、资本市场融资审核程序,对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国家已经明确为产能过剩的行业以及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或项目,禁止通过新发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股票或增资扩股等方式融资。"
此前国发【2009】38号文已经点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和风电设备等六大行业为产能过剩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