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吗
可以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参加诉讼。
但是需要注意,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虽然分公司可以参加诉讼,但是其法律后果最后仍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2. 上市公司起诉是否利空
上市公司起诉他人,胜诉是利好,败诉是利空;上市公司被起诉胜诉是利好,败诉是利空...
3. A作为一家还没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现在公司要上市了。但A从来没有炒过股票也没有证券账户,请问A要
A作为一家还没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公司上市后,顺理成章,A就是上市公司的股东。而且是原始股东。按证券法,在公司上市后,大股东有个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是不能够在二级市场上卖出股票的。锁定期到后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卖出。作为公司的创始人,a应该对公司的发展前景非常清楚,如果公司发展前景好,a可以长期持有股分,等公司发红扩股,a的股份自然升值了。如果a认为公司已经没有发展的余地,a可以适时卖了股份。不知道我的回答是否能够帮到你。
4. 上市公司索赔案可以在本地立案起诉吗
上市公司索赔案肯定可以在本地立案起诉,如果本地判的不服,你可以的上一级法院上诉
5. 上市公司被起诉后有什么影响
上市公司被起诉后,影响的就是股价;最少短时间下降。
6. 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上市公司维权
参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7. 为什么投资者以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为由起诉上市公司,必须以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作为前置条件
1、200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二、人民法院受理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其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当事人依据查处结果作为提起民事诉讼事实依据的,人民法院方予依法受理。”
2、在之后的200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进一步明确“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投资人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除提交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外,还须提交以下证据:(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公证证明的复印件;(二)进行交易的凭证等投资损失证据材料。”第三十七条规定“本院2002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3、综上,如果没有处罚决定,但有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也可以。
4、因虚假陈述的认定比较复杂,故最高法院规定了法院受理的前置条件。
8. 公司可以作为原告起诉部分股东吗
可以。
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对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对公司的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做法律责任追究,起诉股东。
9. 公司作为原告起诉需提交诉状、营业执照、等,有具体法律规定吗,要发条,跪求谢谢
1、起诉书(按你起诉的被告数量加一份来确定,如果是三个被告那就四份,其中一份交法院)
2、原告主体资格材料(主要证明公司是否具有诉讼主体、具有诉讼主体的公司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相差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受权人身份证明)
《民事诉讼法》48、58、59条有对诉讼主体的规定。法院会审查诉讼主体资格,即使被告与你有没有权利义务关系法院会在法庭进行审查,立案时并不审查,因此只是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就是了。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9)a作为原告起诉上市公司扩展阅读
1、原告主体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如果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员到法院立案,公司应出具委托书)
(2)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议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建议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起诉书(交法院一份,按被告或第三人的数量提交相应的副本)
3、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证据材料
4、如需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的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财产保全担保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