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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监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发布时间: 2021-05-01 01:13:55

① 公司董事或者监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不能兼任管理职务,所以监事不可以兼任财务总监。董事没有这方面限制,所以董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由此可见,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管,如部门总监等。
《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哪些:
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监事。换句话说,只要是公司监事,就不可能同时为公司董事或高管。
2、《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3、《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结论: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
同时需给予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指引,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高管受到哪些方面的约束:
1、法律规定的约束,主要指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公司章程规定的约束,在《公司法》中,高管和董事、监事并列,成为公司章程规范的对象,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
3、劳动合同的约束。高管作为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受《劳动法》调整。

财务总监工作职责
1、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2、建立和完善财务部门,建立科学、系统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3、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
4、组织领导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6、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
7、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8、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9、对公司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成本计算,并提供最为经济的酬资方式。
10、筹集公司运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批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11、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12、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13、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14、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15、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16、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17、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18、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管理工作报告。
19、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② 监事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吗

  • 不可以。

  • 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管。

  • 公司法第51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③ 监事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吗

监事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

1、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管。

2、《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3、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4、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上市公司监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扩展阅读:

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贯彻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具体领导本单位财务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办法。

二、按照《预算法》,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及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经费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对部门预算、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要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理财和“一支笔”审批制度。

四、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明确会计、出纳分工,并做好内部和外部的协调工作。

五、规范各项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审查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组织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财会工作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④ 财务总监担任监事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财务总监担任监事是否合法:
不合法。
首先根据公司法第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财务总监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其次根据公司法第54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
监事职责之一是检查公司财务,所以一般来说不能由财务人员担任监事,否则自己监督自己没有意义。
谢谢采纳。

⑤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可以担任公司监事吗

根据公司法第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不可以担任公司监事。其次,根据公司法第54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监事职责之一是检查公司财务,所以不能由财务人员担任监事,否则自己监督自己没有意义。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⑥ 财务总监兼职职工代表监事合规吗

财务总监兼职职工代表监事,不合规


(1)根据《章程指引》,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60条的规定,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3)根据《公司法》第5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根据《公司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另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4)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⑦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监事能够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通过反推,可知控股股东监事可在上市公司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⑧ 为什么公司规定董事长经理财务总监不可以兼任监事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也就是说,监事的职能就是监督董事、高管。
所以,当监事兼任董事、高管的时候,其职能无法实现。
PS:::
谁也不可能自己监督自己吧?

⑨ 公司法规定财务总监可以兼任监事吗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属于公司高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高管不得担任监事。